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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神病鉴定申请书五篇范文 第一篇:精神病鉴定申请书精神病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王金梅,女:汉族,1964年5月7日出生,个体,户籍所在地XX省巴彦淖尔市XX县区三道桥镇乌兰村5社8号,现住鄂尔多斯市包府路55.5公里处(新庙),身份证号152827196405074522,电话:18947091965. 被申请人。刘磊(刘小磊),男,汉族,1986年10月28日出生,户籍所在地XX省巴彦淖尔市XX县区三道桥镇乌兰村5社8号,身份证号152827198610284150,现羁押于XX县区看守所。 请求事项: 请求对被申请人刘磊的精神状况进行司法鉴定,并作出刘磊是否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结论。 事实及理由
2、: 被申请人刘磊因涉嫌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现在XX县区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 2011年11月26日,被申请人刘磊被人欧打致。头部右项骨骨折;右额顶部头皮血肿;头部、左肩胛部、左侧腰部皮肤裂作伤;头部受伤后反应迟钝。在巴彦淖尔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25天。刘磊受伤后经常说话语无伦次,精神反常,目光呆滞,不能正确认识自己的行为后果。有对其进行精神病鉴定的必要,为了维护被申请人刘磊的合法权益,特依法向 贵院提出申请,请求贵院委托省级司法鉴定部门对被申请人刘磊的精神状况进行司法鉴定,并作出刘磊是否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结论。 此致 XX县区检察院 梅 六日申请人:王金二0一三年五月 第二篇:精神病鉴定申请书精神病
3、鉴定申请书申请人:范_,男,49岁,农民,现住_省_县_乡_村,精神病鉴定申请书。系被告人范_之父。 请求事项: 请求对被告人范_的精神状况进行司法鉴定,并作出被告人范_是否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结论。 事实和理由: 被告人范_于_年_月_日因故意杀人犯罪被拘留,随后被逮捕,现已被_省_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_省_中级人民法院正在审理中。 一向遵纪守法的被告人范_,突然犯了故意杀人罪,使熟悉他的人都为之震惊。他之所以作出这种事,是他有精神疾病的反应。范_家庭有精神病史。他舅舅是个疯子,生活不能自理,靠沿街乞讨生活。他的姑姑是个精神病患者,居住在_省_市_区_街_号,经有关部门鉴定,被确认为精神分
4、-裂症者,并发给了证明(其复印件附后)。而被告人范_,在生活中,也有精神反常现象。如常常在梦中惊叫而醒,两眼发直,长时间说话,会出现语无伦次的现象,更有甚者,他常常见周围无人时,就大声自言自语,所说内容,自己也不知道。 我们认为,被告人范_的精神是反常的,有对其进行精神病鉴定的必要。为了对被告人范_负责,为了防止人民法院办错案,根据2001年11月16日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第二条的规定,特向你院提出申请,请求对被告人范_的精神状况,委托有关部门进行司法鉴定。 此致 _省_市中级人民法院 附: 1.被告人范_姑姑范_精神分-裂症证明复印件1份; 2.被告人范_精神状况反常的证实2份。 法
5、医精神病鉴定的内容 “法医精神病鉴定”,是指运用司法精神病学的理论和方法,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精神状态、法定能力(如刑事责任能力、受审能力、服刑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监护能力、被害人自我防卫能力、作证能力等)、精神损伤程度、智能障碍等问题进行鉴定,自我鉴定精神病鉴定申请书。民法通则第13条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刑法第18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
6、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详细 法医精神病鉴定的程序 一、委托和受理 1.案件的精神病司法鉴定,应当由相应的办案机关委托进行。案件的当事人、代理人、辩护诉讼代理人提出鉴定要求的,应当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由办案机关决定,办案机关同意的,由办案机关委托鉴定。 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遇到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的案件,可以委托鉴定。 2.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携材料到本中心办公室备案,办公室签发司法鉴定委托材料受领单,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3.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应当提交精神病司法鉴定委托书或.详细 法
7、医精神病鉴定的内容 1).确定被鉴定人是否患有精神疾病,患何种精神疾病,实施危害行为时的精神状态,精神疾病和所实施的危害行为之间的关系,以及有无刑事责任能力。 2).确定被鉴定入在诉讼过程中的精神状态以及有无诉讼能力。 3).确定被鉴定人在服刑期间的精神状态以及对应当采取的法律措施的建议.详细 法医精神病鉴定抱括的对象 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被害人 2.民事案件的当事人 3.行政案件的原告人 4.违反治安管理应当受拘留处罚的人员 5.劳动改造的罪犯 6.劳动教养人员 7.收容审查人员 8.和案件有关需要鉴定的其他人员.详细 对法医精神病鉴定的理解 一、对可能患有精神疾病的下列人员进行鉴定 1.
8、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被害人 2.民事案件的当事人 3.行政案件的原告人 第三篇:精神病鉴定申请书范本精神病鉴定申请书范本 申请人。范_,男,岁,农民,现住_省_县_乡_村。系被告人范_之父。 请求事项。请求对被告人范_的精神状况进行司法鉴定,并作出被告人范_是否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结论。 事实和理由。被告人范_于_年_月_日因故意杀人犯罪被拘留,随后被逮捕,现已被_省_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_省_中级人民法院正在审理中。 一向遵纪守法的被告人范_,突然犯了故意杀人罪,使熟悉他的人都为之震惊。他之所以作出这种事,是他有精神疾病的反应。范_家庭有精神病史。他舅舅是个疯子,生活不能自理,靠沿街乞讨生活。他
9、的姑姑是个精神病患者,居住在_省_市_区_街_号,经有关部门鉴定,被确认为精神分裂症者,并发给了证明(其复印件附后)。而被告人范_,在生活中,也有精神反常现象。如常常在梦中惊叫而醒,两眼发直,长时间说话,会出现语无伦次的现象,更有甚者,他常常见周围无人时,就大声自言自语,所说内容,自己也不知道。 我们认为,被告人范_的精神是反常的,有对其进行精神病鉴定的必要。为了对被告人范_负责,为了防止人民法院办错案,根据2001年11月16日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第二条的规定,特向你院提出申请,请求对被告人范_的精神状况,委托有关部门进行司法鉴定。 此致 _省_市中级人民法院 附: 1.被告人范_姑
10、姑范_精神分裂症证明复印件1份; 2.被告人范_精神状况反常的证实2份。 第四篇:精神病鉴定申请书范本精神病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xxx,男,x族,xxxx年xx月xx日生,现居xxxxxxxxx,系犯罪嫌疑人xxx长子。 被申请人。xxx,男,x族,xxxx年xx月xx日生,因涉嫌故意伤害与寻衅滋事罪,现已被xxx刑警大队刑事拘留。 请求事项。请求对犯罪嫌疑人xxx的精神状况进行司法鉴定。 事实和理由。犯罪嫌疑人xxx因故意伤害与寻衅滋事一案,于xxxx年xx月xx日被xxx刑警大队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xxx在以往日常生活中就常常因为一点小事或稍不顺心就大发脾气,处理事情非常极端偏执,极度自我
11、,并且在日常与人交流中,出现过语言混乱,记忆错乱的情况,无法听取别人意见。表现出不能和别人正常交流,易躁易怒,有暴力倾向,极其容易冲动,并且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的情况。犯罪嫌疑人xxx的表现与精神分裂和狂躁症疾病都有不同程度的吻合。为了对嫌疑人xxx负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特此提出申请,请求对嫌疑人xxx的精神状况进行司法鉴定。 此致 xxx刑警大队 第五篇:精神病鉴定申请书范例ly精神病鉴定申请书 区人民法院: 你院受理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ly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罪等案件,经查阅卷宗材料,并经ly父母坚决要求,特向你院提出如下意见。 ly的刑事责任能力问题,业已经过区公安局委托XX省精神卫
12、生鉴定机构作出鉴定:认定ly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但是,由于该鉴定结论未按照申请人的请求范围对ly进行科学检查,其鉴定方法(谈话及阅卷)及公正态度(选定方法神秘,结论迅速而草率)均引起ly及其父母(申请人)之强烈怀疑,辩护人深知刑事责任能力及受审受刑能力之确定,系ly能否参与刑事诉讼之必要条件,故此,特向你院提出申请,请依法委托令各方均足以信服之鉴定机构,采科学之方法,以公正之态度对ly作案时的刑事责任能力,和目前之受审能力受刑能力作出鉴定,从而保障刑事诉讼任务顺利进行,并彰显我国法治的文明进步。一,亲属的精神病鉴定申请和刑事责任能力鉴定结论 ly的精神问题,其母在侦查阶段已向公安部门提出司法鉴定
13、申请:请求对ly的精神病状况进行鉴定,目的是为了让ly得到有效的治疗。公安部门委托了XX省市精神卫生鉴定机构对ly的刑事责任能力问题做出了结论:ly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对此结论ly亲属有如下意见:1,为什么不在XX省境内选择鉴定机构,而跑到上海去委托。难道因为在ly发案前在山东某精神医疗机构曾住院治疗,从而影响公正性吗。那也可以在省内选择其他合法鉴定机构,而没必要跑那么远。更重要的是,该机构是怎么选出来的呢。2,上海某机构对ly的鉴定方法有问题。按鉴定书上陈述的鉴定方法可知,其所谓鉴定方法包括:(1)看卷,办案人员提供了一百多页的卷宗材料;(2)谈话,在看守所内,与ly进行了二十多分钟的谈
14、话,谈话人为三个鉴定人员,在场人为侦查人员,家属没有在场。ly亲属的上述怀疑是有道理的。侦查机关选定鉴定机构的规则是什么,在全国多如牛毛的司法鉴定机构中,侦查机关是如何将上海某机构选定出来的。鉴定人员未对ly进行身体检查,未借助任何仪器,仅通过谈话和看卷的方式就得出ly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结论,该结论是否草率。鉴定过程在看守所内,ly亲属作为申请人,没有被通知到场,是否合适。其实,ly发案前即有精神治疗史,并有强烈的被害恐惧感,以为很多人都想害他。经查阅有关精神病资料,可以得知,精神疾病的表现是多种多样的。精神病患者不见得在所有方面都表现异常,他们有可能是在某些方面出了问题,ly的情况就是这样
15、。他其他方面也许看上去正常,但他总以为别人害他,这显然是病态的。 ly的三个叔叔和一个姑姑都有精神病史,据ly父母称,ly从很小的时候就和别的孩子不一样,行为方式有异于常人。如病情发作时,夜里兴奋不睡觉,在屋内走来走去。服用精神类药物后,才能稳定下来。据其母亲介绍,ly在发案前后曾有如下情况:1,经常怀疑有人来伤害他,常牵狼狗躲于屋后,其母亲证实当时根本无人;2,病情发作后,ly极其狂躁,为避免其出意外,ly父母用铁链将其日夜锁于家中屋内,后来,ly趁家中无人之机,砸毁锁链逃脱。3,有精神病住院治疗史;3,被羁押后,怀疑别人害自己,且狂躁不安,在看守所内有明显发病迹象,经看守所同意后,ly亲属
16、定期为ly送精神病处方药,ly服用后,尚得安宁。4,公安机关指称ly不服监管的若干表现,足见其狂躁状况。5,如无精神病之明显症状,看守所内医生是不会同意ly服用精神类药物的。 二,ly有无受审能力 ly亲属提出的是精神病鉴定申请,而鉴定结论仅对刑事责任能力进行了鉴定并做出结论,这是有一定问题的。 先说刑事责任能力问题。ly被控的作案时间,从2002年2009年,共七年的时间,时间跨度是非常大的,鉴定结论认为ly在七年的时间内都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对每次犯罪的认知能力都是肯定的。故认定ly具有完全刑责。 上述结论的正确与否,属精神医学专业问题,我不便妄断,有待下一步在科学和合法的基础上作出进一
17、步认定。 但,我们不能无视ly目前的精神状况,因为,ly如果目前有精神病,他就不具备参与刑事诉讼的能力,也就是说,他没有受审的能力。检察官不能将一个精神病患者送上法庭,法庭也不能对一个精神病患者进行审判。 因此,应该对ly目前的精神状况进行鉴定,以确定其是否能够了解自己在诉讼中所处的地位和自己行为在诉讼中的意义。 三,精神病患者既无受审能力,更无受刑能力 刑法的意义在于预防,通过追究行为人刑责以达到矫正其人格、降低或消除其人身危险,并警示社会,以阻止具有同种倾向的人收敛其恶行,而精神病患者的危险性在于其精神失去对行为的控制,只有医学治疗方能使其人性回归,法律无法达到矫正效果,审判和处罚也不能实现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之目的。故此,本案除应对ly刑事责任能力进行鉴定外,还应该对ly目前的精神健康与否进行鉴定,以确定其是否具有受审能力和受刑能力。否则,刑事诉讼的目的,将被扭曲。 鉴于上述原因,作为辩护人,我向司法部门提出了对ly重新进行精神问题重新进行鉴定的申请。请予以审核。 此致 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系ly的母亲 申请人:赵永林山东岳首律师事务所律师,系本案ly的辩护人 第12页 共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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