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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摘 要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人们的消费模式也随之改变。近年来,网络团购作为一种新的消费模式逐渐在网络消费中占有重要地位。但是在网络购物发展的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亟待解决问题。因此,本文从法律角度出发,在对网络团购的概念、特点等理论问题进行概述的基础上,分析了当前我国网络消费者保护的立法现状,并进一步讨论了网络团购消费者权益法律保护中出现的问题,从而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以期促进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和网络团购的发展。关键词:网络团购;消费者权益;保护ABSTRACT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the Internet, peop
2、les consumption patterns also change. In recent years, as a new consumption mode, online group buying gradually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online consumption. But in the process of online shopping development, there are also many problems to be solved. Therefore, from the legal point of view, based
3、on the overview of the concept, characteristics and other theoretical issues of online group buying,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urrent legislative status of online consumer protection in China, and further discusses the problems in the legal protection of online group buying consumer rights, so as to
4、put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solutions, in order to promote the protection of consumer rights and online group buying Development.Keywords:online group buying; consumer rights and interests; protectio 目 录第一章 网络团购概述11.1 概念11.2 网络团购的特点11.3 网络团购的分类11.4 网络团购的模式1第二章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立法现状32.1 当前我国网络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现状32
5、.2 为保护网络消费者的权益,国家实行了电子商务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32.2.1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实行对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影响32.2.2 电子商务法的实行对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影响3第三章 当今我国在网络团购中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53.1 侵犯消费者的安全保障权53.2 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53.3 侵犯消费者的隐私权53.4 侵犯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63.5 侵犯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6第四章 网络团购中消费者权益保护面临的问题84.1 缺乏相应的政府监管84.2 缺乏相应的行业自律84.3 立法滞后,相应的法律制度缺失8第五章 网络团购中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对策与建议105.1 建立健全相应的法
6、律法规105.2 完善监管105.2.1 加强行政指导和法律强制实施105.2.2 完善市场准入制度115.2.3 强化自律意识115.3 完善仲裁制度125.3.1 健全小额诉讼125.3.2 确定责任主体,明确网络团购纠纷管辖地125.3.3 确定网络团购中证据的取得、保管和举证责任12第六章 结论13参考文献14致 谢15第一章 网络团购概述 1.1 概念网络团购是从传统的团购模式演变而来的,是指一定数量的消费者以互联网为媒介,组成团购组织,以更优惠的价格购买商品或服务的行为。本文研究的在线网络团购是指一种团购模型,其中消费者购买网站中的商品以达成消费者和商人之间的交易。网络团购模型基于
7、即时消息和社交媒体,这是电子商务的特定体现之一。1.2 网络团购的特点首先,团购的主体是特殊的。在传统的团购模式下,消费者直接与商家协商沟通,签订相应的销售合同。在网上团购中,团购网站作为一种“新生力量”,参与了消费者与商家之间签订销售合同的过程,已成为网上团购模式的突出特征。与传统团购相比,专业团购网站可以更快地收集信息并拥有更多资源。其次,网络团购突破了交易量的限制。在线团购与即时消息传递和社交媒体息息相关,交易次数没有限制。传统的团购需要达到最小数量才能形成交易。因此,在线团购适用于更广泛的团购项目。1.3 网络团购的分类第一,团体购买的网站主要销售饭店,酒店,KTV和其他娱乐行业的套票
8、和代金券。这些网站的主要目的是聚集同一地区的消费者。如公众评论网,百度诺米网等。第二,团体购买的网站主要销售特定产品。这种团购模式突破了地域限制,并根据用户与目标产品的一致性来吸引消费者。如聚美优品网站的化妆品、唯品会网站的服装等。1.4 网络团购的模式第一,商家直接向消费者的销售行为。具有这种团购行为的商人通过在线媒体直接将消息发布给大量潜在的购买者。因此,等同于商家直接发布折扣消息,而无需专业团购网站的参与。网络出版只是一种传播载体。商家规定了合同的基本信息,并且商家直接与消费者打交道。例如京东商城、唯品会等。第二,消费者找到具有相同目标商品或服务的其他消费者。可以在周边人群以及亲戚朋友中
9、组团,团员人数达到团购要求的人数后,由“团长”代表消费者,向商家进行统一议价。第三,针对专业网站组织的团购。这是当前市场环境下最受欢迎的在线团购模式。专业的团购网站有着自己特殊的“身份”:既不是商家,也并非消费者,而是在两者之间充当一个平台的结构。由于专业团购网站的介入,面对商家,团购网站,消费者三方,明确三方之间的法律关系是交易关系的基础和前提。第二章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立法现状2.1 当前我国网络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现状中国电子商务行业的起步时间晚于发达国家。网上购物也是最近十年才出现的新事物,但中国的网上购物市场已显示出比发达国家更快的发展趋势。当前,中国在建设网络购物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方
10、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例如,颁布了电子签名法。该法律规定了在线交易中用户的电子签名认证,并确保在线交易的安全性。根据多年的经验和检查,2013年修订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确立了“七天不合理的退货权”,运营商的赔偿责任以及第三方平台的责任。现实。这些措施在某些方面对保护消费者的在线购物权益具有标志性意义。近几年在信用评估、信息安全、支付安全、平台责任等方面,提出了更加详细具体的网络购物消费者权益保护方案。但是,该制度的建立和大多数立法并不意味着保护制度和治理的完善。相比之下,我国网络购物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还存在诸多缺陷。网络购物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交易安全权和索赔救济权得不到有效保护。2.2
11、 为保护网络消费者的权益,国家实行了电子商务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2.1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实行对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影响首先,明确了销售者的义务,如果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济。其次,一旦发生信息泄露或丢失,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要求,或者消费者明示拒绝的,经营者不得向消费者发送商业信息。当前,我国个人信息的泄漏已经很严重,由此引发的电信欺诈也无休止。为了打击电信诈骗,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最后,于解决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造成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与网络运营商相比,在线交易平台更加稳定,并承担补偿责任的能力。网络交易平台对其平台上销售的商品负有审计义务,因此
12、当商品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时,网络交易平台应优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2.2 电子商务法的实行对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影响我国电子商务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电子商务主体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第十七条明确规定,电子商务企业单位应当在其首页上的醒目位置公布与经营活动有关的营业执照信息和行政许可信息。第十八条规定了电子商务经营者退出电子商务市场的程序。综上所述,上述规定实施后,确实有利于规范电子商务市场的经营秩序,保护电子商务中消费者的知情权。但是,在解决实际问题时,也存在一些操作性不强的问题。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根据自身实际业务内容需要填写必要信息以外的内容的,由第三方平台决定,但收集到的经营者信息只
13、能用于备案和公示。本系统旨在防止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的运营商,特别是一些新成立的第三方平台,为了吸引更多的运营商而简化注册内容,造成后续监管困难,宣传信息不完整,不利于保护消费者知情权。第三章 当今我国在网络团购中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3.1 侵犯消费者的安全保障权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法规中的第七条规定可知:“在商品的购买、使用及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有权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权利。经营者必须为消费者提供不可侵犯的权利危害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货物或服务。”在网络团购中,商家一般要求消费者采用第一种付费后消费的模式,也就是说消费者需要先把相关费用打到团购网站上,在消费者消费完之后,团购网站会将相关费用打入商
14、家账户。由于相关部门监管不到位,审核不严,导致团购网站入行门槛低,一些团购网站在消费者付款后,却没有履行供货义务,导致消费者既没有得到商品,又没有得到退款的情况出现。更有甚者,有些网络团购网站不具备提供安全设施的能力,对钓鱼网站等欺诈行为毫无防御能力,比如黑客在正规团购网站的页面中植入木马病毒,在消费者下单进行付款时,秘密窃取消费者的银行卡号、密码等支付信息,窃取消费者存款。还有一些钓鱼网站复制正规团购网站的页面,在复制的页面上发布一些“团购退订”的虚假联系方式,3.2 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在传统的购物方式中,消费者可以通过自己的视觉和触觉直接了解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和特点。在网络团购中,消费者主要
15、通过商家在团购平台上发布的信息描述、视频讲解、图片展示等消费者评价信息来了解商品或服务,然后结合消费者自身的购买体验来决定是否下订单购买。这种间接的购物方式,往往容易引起消费者的投诉,造成交易双方的矛盾。主要原因是商人的逐利性。为了吸引更多的消费者,获得更多的利润,商家经常对商品和服务进行拓展和美化,通过对修改后的或PS图片的完美文字描述和展示,引入商品和服务信息。在这种宣传方式中,经常会出现商品与展板不符的情况,实物往往比实物图片差的情况。甚至有些商家直接复制粘贴其他商家同类产品的宣传资料作为自己的宣传地图。与传统购物相比,网络团购产品的宣传信息往往在尺寸、重量、质量等方面误导消费者。3.3
16、 侵犯消费者的隐私权网络团购平台作为搭建商家和消费者沟通的桥梁,消费者不论欲进入哪个团购平台消费,第一步都会被强制要求注册成为其网络团购平台的会员,注册会员的过程中都会被要求提供消费者自己的姓名、性别、手机号、邮箱以及住址等真实信息,成为会员后才能在网络团购平台上下单。如果消费者的网上团购是商品,往往需要邮寄商品才能实现消费。此时,消费者必须向商家提供详细的邮寄地址,以便快递能及时送达。费者网络团购的是如餐饮、电影等需线下到店消费的商品或服务,消费者在下单购买的过程中必须向网络团购平台提供手机号,以便网络团购平台向消费者发送已经下单购买的消费凭证,消费者凭网络团购平台发送的消费凭证到店进行消费
17、,最后向商家出示消费凭证进行买单。通过以上方式,网络团购平台、商家就能轻而易举的收集到众多消费者的真实的个人信息。3.4 侵犯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我国消法规定,公平交易权是公平的要求在消费者进行消费活动时的具体体现,是消费者所享有的、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从经营者那里获得公平的交易条件,从而达到公平交易结果的权利。由于网络团购的交易方式,消费者往往需要先支付后消费,这是公平的交易要求消费者支付与产品和服务价值相同的金额。但在实际团购消费中,往往存在一些违规行为侵犯消费者公平交易权利的行为。例如,网购消费者与正价消费者的待遇不同,因此他们不能享受与正价消费者相同的产品和服务。部分网络团购消费者购买
18、了餐券,受业务区域影响,不能享受私人用餐,只能在大厅用餐。还有一些团购美发套餐项目顾客到店后,被告知不允许选择理发师。有的甚至让新手为团购客户服务。在消费者进行网络团购前必须注册该网站的会员,在注册的过程中,网络团购平台提供的与消费者签订的合同都是格式合同,格式合同内容十分丰富,如果消费者不同意格式合同的约定,则无法进行下一步注册,并且,消费者也无权对网络团购平台提供的合同条款进行修改。3.5 侵犯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消费者下单购买团购产品,很大一个原因是因为网络团购的产品价廉物美,消费者美好的初衷是希望通过优惠的价格得到高品质的商品或服务。但在实际中,商家一般会把最普通商品或服务被标出来参加团
19、购,以相对较低的价格吸引消费者。当消费者到店消费时,商家就会向消费者推销其他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通过商家的推荐后,消费者对团购的产品、服务与商家推荐的产品、服务进行对比,如果消费者要想获得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那么就需要另行支付相关费用,当然,商家推荐的所谓高品质的产品、服务,配套给团购消费者是环境较差的房间,环境较好的房间仅保留给现金消费者。如果团购消费者想要升级房间,只能补差价。在实际的在线团购中,还存在捆绑销售的现象。捆绑销售,企业不仅可以增加销售和利润,以及清理库存产品。而对于消费者来说,要想获得团购的优惠价格,就必须接受团购这项业务家提出的团购整个套餐,但是,往往在套餐中,有些捆绑的商
20、品或服务,是消费者并不意愿购买的,这就违背了消费者最初参加团购的意思表示。第四章 网络团购中消费者权益保护面临的问题4.1 缺乏相应的政府监管维护网络团购市场良好的交易秩序,离不开政府等相关部门对网络团购主体的严格监管。由于团购网站设立的门槛低,利润回报高等优势,大批团购网站不断涌现,但对其的同步监管并未到位,这就使得团购网站没有尽到相应的义务、履行相应的职责,比如对商家资质的严格审核与动态监管,产生的多米诺骨牌效应最后落在消费者身上,使得消费者进行在线团购交易时存在潜在的风险。监管不力的原因如下:第一,团购监管权责不明。尽管规定了对无牌经营团购网站的调查和处罚。比如:团购网站设立的格式合同是
21、否有违反法律规定的内容,经营者信息和产品信息是否属实,审查部门的审查没有支持的标准,这导致审查标准不一致。同时,网络团购涉及面较广,导致涉及的监管部门较多,如消费者协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等,这就容易导致长期监管或监管松懈、推诿监管的现象,不利于形成良好的网络团购市场秩序。第二,区域跨度大,监管不力。对于网络团购的商品,多数情况下需要邮寄,但团购消费者散布全国各地,各地区又有各地区制定的规定,在消费者侵权冲突事件发生后,如果不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来保护它们,就不可能统一保护各地消费者的权益。4.2 缺乏相应的行业自律2010年以来,团购网站良莠不齐。大型团购网站的建立,必然导致激烈的竞争,也必然
22、导致淘汰。经过市场筛选,尽管优胜劣汰,但网上团购网站的规范性和自律性仍有待提高。正是由于该行业缺乏自我监管,整个团购行业是“独立的”且缺乏行业影响力。为了打破“自治”局面,提高网络团购行业的影响力,建立官方的网络团购行业自律组织势在必行。尽管中国于2010年9月19日成立了首个在线团购行业自律组织“中国诚信在线团购联盟”,但该组织是一个民间组织。加入不是强制性的。不加入组织的团购网站不必遵守组织的规则和法规,以使行业自律组织无法监督和限制所有团购网站。4.3 立法滞后,相应的法律制度缺失消费者法第47条规定,只有在市,省,自治区成立的消费者协会以及中国的消费者协会才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
23、笔者认为,公益诉讼主体范围太狭窄,规定被严重遗漏。如果法律上忽视了公益诉讼标的的行使相关权利,则没有相应的补救措施,这将不利于在线团体购买消费者权益保护。目前,在中国,有关团购的唯一法规是关于加强网上团购业务管理的意见,这是一个部门法规。尽管中国一些地市还积极颁布了相关政策,但由于其法律效力不高,在团购纠纷频发的背景下,很难具体,有力地规范网上团购商户和网上团购平台的侵权行为。这些政策对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影响不大。第五章 网络团购中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对策与建议5.1 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尽管相关法律法规有了一定的发展,但仍然有一些问题需要完善。第一, 完善消费者的“后悔权”。首先,在消费者的
24、“后悔权”中,应要求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保持原样,但对于所谓的“诚信”概念尚无明确解释,这将引起消费者之间的歧义和误解。其次,消费者法第25条规定“消费者有权在收到货物后的7天内退货”,但在在线团购消费中,团购产品只是其中一部分。在大多数情况下,消费群体购买通常是实体商店中的离线消费者服务,例如餐馆的用餐券,KTV的唱歌券以及美容院的指甲服务。但是,“服务”消费不包括在25个“7天退货”的范围内。大多数服务团购消费者的权益不受“禁止反悔权”规则的保护,对线下服务商品的区别对待缩小了本文的使用范围。第二, 团购是电子商务领域的后起之秀。尽管我们可以使用其他一些法律法规来管理在线团购行业,但是由于其
25、分散的法规和不均衡的立法水平,但没有能够使在线团购行业进行合理有效管理的完善法律体系。但是,我国电子商务领域的法律制度还不完善,大多分散在各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中。因此,完善电子商务法对于解决网络团购中的市场准入、电子交易、行业自律、法律监管等方面的问题,保护网络团购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整个电子商务行业具有重要意义。5.2 完善监管5.2.1 加强行政指导和法律强制实施对于网络团购的管理,不仅要完善市场准入和行业自律,还要依靠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监督配合。通过建立团购行业监管体系,纠正了团购行业中的各种问题,实现了网上团购市场的和谐局面。构建网络团购监管体系,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明确监
26、管部门。网上团购侵权案件增多,团购市场管理混乱,主要原因是监管机构不明确。网络团购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多个部门,可能是网络团购监管的主体。但由于网络团购法律不完善,不同的管理部门依据不同的法律法规进行监管,在一些问题上存在诸多执法问题,有时可能相互推卸责任,因此,仍有必要明确网络团购的监管责任。因此,政府应制定相关政策和标准,明确界定网上团购不同阶段的监管责任,明确分工,明确权利和责任,使网上团购市场受到政府庞大网络的控制,在线团购行业全面实施规范化管理。加强部门间协调合作。在阐明行政部门的监督职责的同时,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也非常重要。网上团购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有时涉
27、及面广,范围广,需要部门之间联合执法或跨地区执法。建立完善的行政部门协调管理机制,在出现问题时积极发挥部门职能,确保部门之间的配合,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监督执法工作,构建和谐的网络团购消费环境。5.2.2 完善市场准入制度首先,要注册为团购运营商的运营商必须符合预定义的网络市场准入机制。在制定准入机制时,必须提高经营者的准入标准,建立一套完整的审批程序,逐一登记其业务事项,并不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以满足需要。当网络团购纠纷发生时,可以直接对侵权人进行定位,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编辑过程中的经营者进行定期审查,公布审查标准,督促公众参与审查,对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商家进行网上公示,提醒消费者谨慎消
28、费。有关机构应对不符合评估要求的企业处以相应的罚款,包括警告、罚款和撤单。可以将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企业添加到“黑名单”中,而无需注册为网络运营商,从而净化了网络环境。其次,如果经营企业提出退出申请,监管机构还必须进行相应的审查,将其信息记录在案,并确保经营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已经得到处理,并有相应的注销程序才能完成对互联网市场的真正意义。5.2.3 强化自律意识为了完成行业的自律建设,先决条件是建立行业的诚信,建立不同企业的诚信档案,并将其划分为不同的层次。这些文件必须链接到其进入或退出市场。2对于想进入网上交易平台的经营者,需要建立服务评价体系和保证金制度。在线交易第三方平台利用自身的
29、客户资源,根据消费者对不同业务的评价、反馈和投诉次数进行相应的信用评级。对于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可以优先向消费者推荐或出现在搜索引擎的开头,对信用等级较差的企业,或对多次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企业,给予相应的处罚,或“明确”退出,应当在网上公示,列入“黑名单”,不得在网上交易平台注册为经营者。加强行业的自律建设对于弥合法律空白是必不可少的。行业自律组织可以结合主要网站来建立自己的在线交易平台规则,并阐明在线交易者的主要义务和相应权利。惩罚机制,旨在达到净化网络环境,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目的。5.3 完善仲裁制度5.3.1 健全小额诉讼网络团购是一种新型的消费方式。其主要特点是一般消费者的消
30、费目标量小。如果直接使用通用程序,将需要时间、精力和金钱。小规模诉讼程序时间短,诉讼成本低,简便快捷,因此受到大多数消费者的青睐。但在实际应用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小额诉讼是一种简易程序。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之一是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但是,作为一种新型的购物方式,在线团购具有虚拟性。它不同于传统的购物模式。其法律关系复杂,权利和义务不明确。障碍物。因此,为了更好地将简化程序应用于这种新型的购物方式,我们必须借鉴国外的良好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成立单门小规模诉讼法院。它的作用是专门解决由在线消费者引起的纠纷,还可以享受少量诉讼程序带来的效率和便利,并可以更充分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5.3
31、.2 确定责任主体,明确网络团购纠纷管辖地要明确经营者与商家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就要公布双方的合同内容,并在团购网站上向消费者明确,让消费者清楚自己的消费权利受到侵犯时,应该由谁来承担责任或索赔。作为团购网站,它必须具有合法的操作资格,同时有义务监督和管理进入该网站的商人,并发布商人真实信息的各个方面。确保消费者进行交易时的交易安全;合理合法地收集和使用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同时网络团购主要包括网上购物和线下购物。消费者和商家作为离线消费者都在相同地域,即使不在同一地域,消费者也很容易确定商家的具体位置和地址,因此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对于侵权案件的地域管辖,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采取侵权行为地、被告住所
32、地的管辖原则。5.3.3 确定网络团购中证据的取得、保管和举证责任团购用户应通过自己所在地向网站运营商提起赔偿诉讼。网站经营者拒绝提供有关证据证明事实或者不提供证据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后的后果。采用这种举证责任的原因是使团购用户能够灵活地应用独立的选择权,并保护他们在团购交易中的权益。在网上团购纠纷中运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不仅可以降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成本,而且可以激发消费者积极捍卫自己的权益。第六章 结论近年来,随着网络的发展,网络团购作为新兴的消费模式也迅速发展。团购网站、软件直接展开了激烈的竞争。但是与此同时,消费者受到侵害的情况也越来越多。因此对网络团购相关法律问题的探讨十分必要。本文就
33、是在这个背景下,从法律角度分析了网络团购消费者权利保护的缺陷,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希望从法律法规、行业自律、政府监督等几个方面全面的保护消费者权益,更好的促进网络团购发展。 16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参考文献1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J. 孙学津.法制博览.2018(01)2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侵害与规制J. 郭燕伟.商场现代化.2018(18)3跨境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J. 王春燕.纳税.2019(10)4论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应对J. 刘卓然,刘垠.知识经济.2019(22)5困境与应对:电子商务模式创新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J. 程建华.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5(06)6论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的保护J. 陈晓宇,杨月.沈阳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06)7电子商务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J. 刘军.中国商贸.2011(31)8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J. 邵道萍.合作经济与科技.2007(23)致 谢大学四年的学习生活即将结束,在此,我要感谢所有曾经教导过我的老师和关心过我的同学,他们在我成长过程中给予了我很大的帮助。本文能够成功的完成,要特别感谢我的导师葛琳老师的关怀和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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