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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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规定*有限公司一、事故统计报告制度第一条为减少事故伤害和损夫、防止事故扩大化,总结事故特点、吸取事故教训、掌握事故发生的规律、持续改进和提高安全管理工作,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安全生产事故等级根据死伤人数、经济损失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重伤事故和轻伤事故。(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
2、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2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五)重伤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重伤,或者3人以上0人以下轻伤,或者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六)轻伤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轻伤,或者10万元以下直接经损失的事故。第三条生产安全事故责任等级划分:安全事故责任等级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非责任。第四条事故报告(一)发生生产安全
3、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必须采取以下紧急处置措施:1、及时报案。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展开自救或者互救,保护现场,立即向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同时,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向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报告,实施救援。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根据事故等级应在30分钟内报告区交通运输局安办。2、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在上报的同时应当立即启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赶赴现场实施救援,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3、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二)事故报告的主要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2、事故发生的时间
4、、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事故的简要经过;4、事故己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5、己经采取的措施;6、事故报告后出现伤亡人数发生变化或事故其它危害等新情况,应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7、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三)发生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或者重伤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附书面详细情况和事故现场图立即报告区交通运输局安办。(四)发生一般以下道路交通事故,或者重伤以下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管理部门每月汇总统计后报安全科。第五条对各类安全事故的快报、月报、年报、分析报告等按规定时间、格
5、式进行填报,保持统计工作的连续性,确保统计信息的可靠性。第六条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执行。二、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制度事故调查组履行的职责1.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2.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3.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4.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5.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其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有关证据材料;6.事故调查组成员在事故调查工作中应当诚信公正、恪尽职守,遵守事故调查组的纪律,
6、保守事故调查的秘密7.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事故发生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三、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倒查追究处理制度第一条为深刻汲取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查明事故原因,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责任追宄,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等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责任倒查范围:发生死亡1人或重伤2人以上5人以下的道路交通责任事;发生重伤1人以上3人以下,或者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生产安全
7、事故;或者安委会研究决定进行责任倒查的其他事故。第三条责任倒查内容:(一)事故发生的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相关人员、详细经过及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处置措施和事故控制情况等内容。(二)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三)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包括事故现场的勘查和取证,相关人员的调查取证、相关检验鉴定报告、事故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论断等内容。(四)事故责任认定,主要包括认定的依据、直接责任人、间接责任人、领导责任人的确定,责任主次关系划分等内容。(五)根据责任认定情况,提出处罚措施和事故预防建议,形成事故调查报告。(六)其他需要倒查的况。第四条责任倒查的程序。(一)符合
8、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倒查条件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做出倒查决定,下发倒查通知。(二)成立由安全、工会、纪检、办公室等部门人员组成的贵任倒查工作小组,组织开展倒查工作。(三)接受事故倒查的部门和人员应积极配合倒查工作开展。(四)责任倒查工作小组应在规定时限内向安委会提交责任倒查报告。(五)安委会根据责任倒查报告,研究作出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决定,并进行通报。(六)企业负责人对调查报告进行审核、批准,落实处罚措施和事故预防、整改措施。(七)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在保持事实求实、务求实施、尊重科学的前提下,必须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广大从业人员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不放过;
9、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八)通报事故情况,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第二篇:事故调查处理及报告管理规定事故调查处理及报告管理程序1.目的1.1.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事故的调查工作,明确事故调查的职责和任务,制订本规定。2.适用范围2.1.适用于本公司内发生的火灾事故、各类伤亡事故(包括员工食物中毒等)以及职业病发生原因等的现场处臵、调查处理及报告管理。3.职责3.1.3.2.3.3.3.4.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各类事故的统计分析和事故调查报告归档。各部门:保护事故现场并协助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行政部:负责送伤员急救。人力资源部。负责工伤申报、治疗跟进、伤残鉴定和工伤事故医疗终结。3.5.发生事故
10、部门长、当事人及其相关人员必须积极配合调查人员的工作,对已经发生和正在发生的事故,根据本程序要求进行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4.内容4.1.事故发生后现场管理人员应做好如下工作:4.1.1.事故发生后,首先立即安排人员对伤者进行紧急救护。4.1.2.采取措施制止事故的蔓延扩大,防止二次灾害。4.1.3.根据需要,保护事故现场、建立警戒线撤离所有无关人员,并禁止入内;同时第一时间通知安全主任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4.2.事故现场处臵4.2.1.轻伤事故现场处臵4.2.1.1.轻伤事故发生后,现场管理者要立即进行现场包扎或陪同受伤员工到就近医院就诊;4.2.2.重伤事故现场处臵4.2.2.1.重伤
11、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不要惊慌,应沉着冷静,立即将此信息传达至部门主管。部门主管接到报告后应马上赶赴事故现场查清伤员伤势根据需要立即安排人员紧急送往医院或拔打“120”;并派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4.2.2.2.安全主任接到重伤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根据需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保护工作及向上一级领导进行汇报请示有关工作。4.3.事故报告及调查基本要求4.3.1.事故发生应立即报告部门长和安全主任,两小时内由部门主管填写事故现场报告,经部门长确认后,复印副本交安全管理委员会和人力资源部;4.3.2.安全主任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开展事故现场处理及调查工作。4.3.3.事故事件经诊
12、断造成员工工伤休假三天以上(不含三天)的,由安全主任组织事故调查小组,进行调查处理。调查结果记录于事故调查报告并提交给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并通知发生事故事件部门其处理结果。4.3.4.事故事件经诊断,如果造成员工工伤休假在三天以内含三天的,由发生事故事件部门进行事故事件调查并进行处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给安全管理委员会,经安全主任确认后交主管副总审批。4.3.5.未造成人员伤亡的其它事故,如设备事故等,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元以上(含2000元)的由安全主任进行调查;2000元以下的,由事故发生部门进行调查及处理。4.3.6.发生火灾爆炸重大环境事故应立即上报总经理。4.4.成立事故调查小组4.4
13、.1.事故发生后,应根据事故情况成立事故调查小组,事故调查人员应当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具有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的专长;二是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4.4.2.事故调查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4.4.3.调查组人员进行事故调查过程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非正当理由妨碍调查工作。4.4.4.事故调查小组应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4.4.5.重大、特大火灾事故、食物中毒事故、伤亡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由总经理或其指定人员,配合政府部门进行调查。4.5.事故的调查4.5.1.事故调查应当详细了解事故发
14、生经过,重点收集人证物证和事故事实材料。4.5.2.事故调查小组有权根据需要封闭事故现场,有关部门、个人应当积极配合和协助保护事故现场。4.5.3.事故调查人员应当及时开展调查询问工作,事故责任部门和个人应当主动、如实地提供事故发生的真实情况。4.5.4.调查询问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询问笔录应当由被询问人核实后签名或者盖章;调查询问人员也应当签名或者盖章。4.5.5.调查小组人员在调查过程中,可根据调查需要传唤有关责任人员。对于当场发现的责任人员,可以口头传唤。对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可以给予违纪处罚。4.5.6.必要时,事故调查人员可以对事故现场进行录像、照相。4.5.7.现场勘查中发现的
15、有关痕迹物证,提取前、后可以采用录像、照相等多种形式记录,并妥善保管。4.5.8.提取物证时须有两名以上事故调查人员,并在提取记录上签名。4.5.9.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对象的,应当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4.6.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伤亡事故经济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4.6.1.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及善后处理支出的费用和毁坏财产的价值。4.6.2.间接经济损失包括产值减少资源破坏受事故影响而造成的其它损失价值。4.7.事故原因分析4.7.1.事故原因分析的基本步骤(1)整理和阅读调查材料。(2)分
16、析伤害方式。按以下几方面进行分析。受伤部位,受伤性质,起因物,致害物,伤害方式,不安全状态,不安全行为。(3)确定事故的直接原因。(4)确定事故的间接原因。4.7.2.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确定4.7.2.1.属于下列情况者为直接原因。(1)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2)人的不安全行为。4.7.2.2.属于下列情况者为间接原因。(1)技术和设计上有缺陷工业构件、建筑物、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工艺过程、操作方法、维修检验等的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存在问题。(2)教育培训不够,未经培训,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技术知识。(3)劳动组织不合理。(4)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5)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
17、健全。(6)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4.8.事故性质和责任的认定4.8.1.事故性质分为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两种。4.8.2.按责任者与事故的关系将事故责任分为以下三类:4.8.2.1.直接责任者。指其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有直接关系的人员。4.8.2.2.主要责任者。指对事故的发生起主要作用的人员。4.8.2.3.领导责任者。指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或管理)责任的人员。4.8.3.责任划分4.8.3.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由肇事者或有关人员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1)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冒险作业造成事故的。(2)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3)违反劳动纪
18、律,擅自开动机械设备或擅自更改、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装臵和设备,造成事故的。4.8.3.2.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有关领导应负领导(或管理)责任:(1)由于安全生产规章、责任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职工无章可循,造成事故的;(2)未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或员工未经考试合格上岗操作造成事故的;(3)机械设备超过检修期限或超负荷运行,设备有缺陷又不采取措施,造成事故的;(4)作业环境不安全,又未采取措施,造成事故的;4.9.事故防范措施的制定。事故防范措施主要分为安全技术、安全管理及安全教育培训三类。4.9.1.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又可分为:防火防爆安全技朮措施电气安全技朮措施机械安全
19、技朮措施厂内运输安全技朮措施等。具体做法有:(1)减少潜在危险因素,在新工艺开发之初就尽量避免使用危险物质和设备。(2)降低潜在危险性的程度,将潜在危险性降低到可承受范围之内。(3)联锁。当出现危险状态时,强制某些组件相互作用,以确保安全。(4)隔离操作和远距离操作。(5)设臵薄弱环节,在设备或装臵上安装组件,当危险因素达到一定值之前该组件启动,将能量释放保证安全。(6)坚固和加强,增加安全系数,加大安全裕度。(7)警告牌示和信号装臵。(8)封闭,就是将危险物质和能量局限在一定范围之内。4.9.2.安全管理措施(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2)建立并完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人员配臵
20、。(3)保证安全生产投入。4.9.3.安全教育和培训措施(1)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2)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4.9.4.安全技朮类防范措施在制定后,措施实施部门应该对防范措施实施过程中的危险因素进行识别和评估。4.10.事故的处理4.10.1.根据事故责任的大小,对事故责任者进行不同程度处罚,处罚的形式主要有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4.10.2.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应先由事故责任部门负责落实。4.10.3.对于重伤、死亡或非伤亡的重、特大事故,总经理应组织、主持召开事故
21、现场会,与会人员应包括事故责任部门相关人员及各部门长。4.10.4.事故处理应按照“四不放过”,即“事故发生后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改进预防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处理不放过。”的原则进行,防止类似事故发生。4.10.5.安全管理委员会对已经调查完毕的事故处理结果,以事故调查报告的形式通报全厂,教育员工,达到事故预防的目的。4.10.6.安全主任对处理结果和防范措施进行跟进并确认。4.10.7.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事故调查所有文件及记录的归档保存。4.11.与外部机构的联系4.11.1.安监部门的联络工作4.11.1.1.发生重伤以上(包括重伤)的事故,由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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