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税政工作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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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2年税政工作总结-推荐通用稿2021年税政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以年终总结、半年总结和季度总结最为常见和多用。2021年税政工作总结一文将为您指导如何写总结,以下的工作总结范文是由编为您整理而成,希望2021年税政工作总结内容帮助到您,欢迎您继续阅读我们为难您准备的政工员年底工作总结专题! XX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地税局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创建全省政务公开示范点为契机,认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着力实现“三个转变”,即由重形式向重内涵转变、由被动落实向主动实施转变、由抓规范向促创新转变,积极构建公正、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机制,有力地促进
2、了税收中心工作。 一、XX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效实施。 我局高度重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全系统机构改革完成后,及时调整充实了以“一把手”为组长、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和抓落实。 为保证政务工作的高效实施,我局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组织协调,职能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长效工作机制。同时,局领导坚持率先垂范,积极参与政务公开组织实施工作:局长胡兴宽多次走进“百姓热线”、
3、参加市政府组织的“在线访谈”;其他局领导也先后以嘉宾的身份参与宣城电视台制作热点访谈栏目关注,深入社区、广场、企业,为纳税人解读税收优惠政策,答疑解惑。 (二)加强制度建设,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运行。 我局坚持将制度建设作为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运行的强大推力。一是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对现有5类11项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进行认真梳理完善,及时补缺补差,并针对制度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制度和规定,确保制度制定有保障、制度执行有依据、制度评议有载体。建立了宣城市地税局“政民互动”办理工作管理办法,对“在线咨询”、“市长信箱”、“12345”市长热线、“省长留言”等办理情况予以规范
4、。二是强化督促考核。按季对局属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政民互动”办理情况进行通报,建立政务公开目标管理考评体系,将政务公开纳入税收执法年度综合督查以及县市区局绩效年度综合考评工作。建立政务公开评议制度,通过地税网站、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问卷调查等渠道和形式自觉接受社会各界评议。加强系统指导,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三)突出公开重点,确保政务公开内容主动全面。 我局主动把政务公开工作置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环境下。一是突出公开税收法律法规。广泛宣传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大力宣传税收优惠政策和社保费减负政策,帮助企业熟悉和运用政策。二是突
5、出公开税收优惠政策。主动公开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促进文化体制改革、扶持下岗再就业等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国家新出台的结构性减税政策,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执行到位。三是突出公开纳税人权利义务。加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的宣传解读,向纳税人明确其享有的14项权利和10项义务,帮助企业及时、准确完成纳税事宜,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四是突出公开税收执法权。继续清理、审核行政权力,完善行政职权目录和行政职权流程图,并及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发布;广泛推行税控装置,全面实施电子评税,公开“双定户”定税情况;大力实施阳光稽查、稽查预告制度、稽查建议制度和稽查约谈制度,依法对大、要案件的查处
6、情况进行曝光。 (四)丰富公开形式,确保政务公开载体不断拓宽。 一方面,坚持不断创新载体,提升公开质量。完善“一个体系”。完善纳税服务体系,推进涉税事项“同城通办”,完善限时办结制、延时服务制、预约办税制、行政领导带班制等制度,发挥办税服务厅政务公开主渠道作用;全面推行“一窗式”办理,通过“职能前移、授权到位”,前台受理事项由原先的5种拓展到51种,全面覆盖纳税人申请办理的所有涉税事项。二是开发“一个系统”。将行政综合信息系统作为推进对内政务公开的主途径,多次组织精干力量参与研发,并于年前成功上线运行,确保重大决策让群众监督,重要情况让群众知晓,重点工作让群众参与。三是引入“一个制度”。我局率
7、先在全省地税系统引入“听证制度”。8月17日,与建委、财政、物价等部门联合举行了宣城市XX-XX年度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四项成本扣除标准听证会,公开征集相关意见和建议。四是用好“一个平台”。大力开展网络问政,与宣城政府网合作举办“在线访谈”、组织接听“百线热线”等,介绍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调整、营业税起征点调整等最新税收政策,征求政务公开工作意见。 另一方面,紧紧依托传统形式,扩大公开范围。一是继续深化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应用。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改版为契机,认真组织人员参加培训,按时完成了数据迁移及上传工作,并严格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公开各类相关信息,已累计发布各类信息近3000条。同时还
8、积极做好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平台的信息发布工作。二是持续推进门户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建设。对门户网站进行改版升级,及时更新维护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网上办税便民功能,已累计接受网上咨询建议监督350余件,网站累计浏览量已突破83万次。加强“12366”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咨询热点问题定期收集和报送制度,完善人工接听、投诉举报、短信发送等功能,已受理各项业务咨询千余人次。三是携手联动各类新闻媒体。8月17日-19日,由宣城市委宣传部牵头,安徽日报、安徽广播电台等10家驻宣媒体走进宣城地税,联合开展“三和地税助宣崛起”采风行活动,并在各大媒体开展了系列报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
9、效应。四是深入开展征纳互动。结合“三级局长大走访”活动,对重点企业实行“一对一”联络服务制度;以“纳税人学校”为载体,举办专题辅导班,有针对性地进行税收政策辅导和解读。今年以来,各地纳税人学校已累计开班20余次。宣州区局还于6月份开始,创办了纳税人之友月刊,摘录刊登最新税收政策等,进行定点投递和在办税服务厅取阅。 (五)深化政务公开内涵,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深入人心。 一是全面推进行政决策权公开。将“三重一大”事项及时向干部职工公开,涉及重大基建改造等招投标项目,事先广泛征询意见,并及时公开结果。如旌德县局新办公楼基建工作,从土地征用、图纸设计到工程招标,直至工程建设进度、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
10、题都通过会议的形式向全体税干通报。加强财政经费管理,对超过标准的大额支出,实行局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规范内部审计程序,推行内部审计公示制度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涉税事项集体审理制度,确保执法公开、公正与公平。如郎溪县局开展了基层分局财务公开示范点活动,分局食堂财务定期公开,实行采购和账务双线管理,分局重大事项经分局局务会议研究。二是全面推进政务中心地税窗口建设。通过智能触摸查询屏、设立现场人工查询点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中心地税窗口职能、权限和工作流程。深入推进涉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依规精简审批项目,全部取消税务登记证工本费收取,并及时告知纳税人。推进限时审批,在落实好原时限规定的同时
11、,进一步提速增效,缩短审批时间。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征纳和谐度进一步增加。 强化市局领导公开接访制度,对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做到事事有登记,件件有回音;加大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建设,共受理行政审批事项2700余件,按时办结率100%,实现零差错、零投诉,群众满意度100%;积极参与市政府“政民互动”平台,接受相关税收政策咨询、建议、投诉累计29起,限时办结率100%。连续四年组织55个分局逾300名基层税干,向纳税人进行了述职述廉,纳税人总体满意度逐年提高,XX年仅市本级就已达到99%。 (二)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增强。 通过设立局长信箱、举报电话等各种形式,加强内外部监督。对全市地税系统机构
12、改革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实行公开透明操作,大力推进干部选拔任用的公开化,全面实行干部任前公示;将捐款、党员承诺等全部公开、公示,让群众关心的“事权”、“财权”、“用人权”得到实质性的透明,促进了依法行政,转变了工作作风,提高了办事效率。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信息与公众需求契合度有待进一步改进。工作中实践中有待进一步准确把握公众需求,更好地将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与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需求零距离结合。二是培训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和业务操作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培训工作需要进一步推进。 四、202
13、1年政务工作打算 2021年,我们将继续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继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内容。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对系统财务管理、人事任免、重大采购事项全面公开、定期公开,强化依法行政监督考核。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涉税信息的梳理,不断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 (二)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形式。继续充分发挥网络、报刊媒体作用,落实新闻发布会、网络发言人制度。完善门户网站建设,进一步突出征纳互动,健全政策法规库,设立“公众参与”版块,使网站功能更加高效快捷。 (三)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水平。加大培
14、训力度和工作创新意识,进一步提高系统上下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自觉性;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信息发布、审核和考核通报工作,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和广泛性。 工作总结推荐 州地税局税政工作总结范文 州地税局税政工作总结范文20xx年,伊犁州地方税务局在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地税局营业税处和财产行为税处的具体指导和要求下,按照伊犁州地税局党组提出的“管理服务年”工作主题,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大力推进依法治税,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税收政策,强化税收征管,努力推进税收政策管理工作质量和水平,取得了较好成绩,现就一年来的税政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区局20xx年安排的税政工作
15、(一)加强对货物运输业的税收征管。完成了货运业代开票中介机构和自开票纳税人年审工作,州直3户货运业自开票纳税人年审合格,给予自开票资格。1户自开票纳税人不符合自开票纳税人年审要求,给与取消。 2户代开票中介机构经州局年审合格上报区局,继续给予代开票资格。按照区局关于清理整顿货运业自开票及代开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5月又对州直3户货运业自开票纳税人,2户代开票中介机构进行了检查,按时将关于清理整顿伊犁州直货运业自开票及代开票工作总结上报区局。(二)为进一步做好车船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州局和州保险行业协会联合下文,成立由我局和州保险行业协会人员参与的代收代缴车船税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双方单位
16、对车船税的征收方式和具体操作方法,协调解决代收代缴车船税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规范车船税代收代缴工作,不断提高车船税代收代缴工作质量,安排县市局每年3-4月份,开展一次车船税代收代缴专项检查工作,通过州局年度绩效考核检查,各县市局都按州局要求对保险公司代收代缴车船税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对查出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罚。(三)为进一步加强车辆定额税收管理,堵塞征管漏洞,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地方税务局道路货物运输业核定营业额征税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地税发180号)和关于加强道路货物运输业税收代征工作的补充意见(伊州地税函20xx74号)文件精神,州直各县市局积极加强与运管部门的协调沟通,对货运业定额税征收工作已全面
17、展开。奎屯市地方税务局20xx年111月征收车辆定额税209万元。新源县地方税务局在县政府的大力帮助和协调下,制定并由县政府以正式公文下发了新源县车辆税收征收管理办法。该办法自7月份执行以来,共代征车辆定额税105.16万元。填补了多年来货运车辆税收定额管理的空白,有效地增加了税收收入。(四)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xx】53号)要求加强了土地增值税的预缴和清算工作;对达到清算标准的企业,及时要求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促进了房产企业规范化管理。(五)根据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营业税和地方各税政策业务调研工作通知的文件精神,组织各县(市)地税局对营业税、房
18、产税、契税等地方税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对税收征收管理和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向区局及时反映。对由于历史原因造成有部分集资建房的购房人持购房合同长期不办理房产证,房产转让时才办理房产证,造成目前追缴集资建房销售不动产营业税难度大的问题和土地整理项目修建田间道路征收营业税政策不明确的问题,专题向区局请示后,得到解决。(六)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和自治区地税局关于开展耕地占用税立法有关调研工作的通知(新财法税(20xx)1号)文件精神,我局与州财政局、州国土局相互配合,按时向区局上报了伊犁州耕地占用税立法有关调研报告(伊州财法税(20xx)28号)。(七)及时贯彻落实关于调整全区营业税起
19、征点等问题的通知,及时宣传政策,开展调查摸底,经依法确认营业税起征点调高后,州直减少个体经营户11734户,减少税收 2347万元。(八)对区局安排的关于开展金矿资源情况调研的通知,我局立即就州直辖区新疆阿希金矿岩金矿资源有关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对区局安排的关于在全区开展公共交通车征免税情况的调研立即安排及时上报。(九)根据关于开展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我局及时安排部署,根据文件要求,各县市局学习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制定出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实施办法(试行)和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审理流程图,并对此项工作进行职能设置、职责分工,实行专人专管制,为更好地
20、开展此项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十)我处按时向区局上报营业税、城建税、“七税一费”的总结、报表及州直“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决算报表”和季度报表。二、在税政管理和税收征管相结合方面所作的工作和存在的问题(一)今年州局领导非常重视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在年初工作计划中就将此项作为工作重点,不论是在年初工作会议还是在每个季度的税收分析会上,都强调要各局 州地税局税政工作总结范文第2页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继续做好辖区内耕地占用税税源调查核实工作,掌握准确基础数据;各县市局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加强与国土部门配合,加大工作力度,落实税收政策,抓好此项税收征管工作。州局为掌握州直耕地占用税征收情况,建立了州
21、直耕地占用税征收情况登记表。今年奎屯市局实现耕地占用税征收零的突破。天北新区征收的首笔耕地占用税税款100万元征缴入库。截至11月底耕地占用税征收入库533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348万元。(二)针对占用伊犁州直生产建设兵团耕地征收耕地占用税难度大的问题,我们向州人民政府上报了关于征收占用伊犁州直生产建设兵团耕地的耕地占用税返还兵团比例的请示,州人民政府办公厅以伊州政办函20xx29号进行批复,我们及时制定了伊犁州直生产建设兵团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积极与农四师领导沟通,目的是与农四师国土部门协商联合发文。(困难很大)(三)针对耕地占用税征收难的问题,州局与州国土资源管理局联合向州
22、政府上报了“关于上报批转进一步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的意见的请示”,目的是地税部门建立与国土资源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土地信息沟通渠道,及时获取国土资源部门批准使用土地信息,夯实 “先税后证”的工作基础。州政府非常重视提交常务会,在会上州政府领导认为若批转此文,将不利于引进外地企业,暂不予批转,现行如何征收还如何征收。(四)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56号)文件精神,对房地产交易环节所涉及的营业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等税种实行了“一窗式”征收,在对转让或销售房地产的单位和个人在办
23、理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时,国土资源管理局和房管局办证人员必须查验房地产交易中转让人和承受人缴纳的完税凭证原件,无税票或税种缴纳不全的不予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不仅方便了纳税人,也有效地防止了房地产税收的流失。(五)加强发票管理,严格实行“以票控税”。通过发票监控管理办法的落实,强化了对用票人及受票人发票使用的管理,严格审核房地产公司自开票纳税人资格,对建筑业均实行到税务部门开具发票。(六) 进一步加强对建筑行业税收的管理。一是加强对大型投资、重点工程税收征管,对大型投资、重点工程项目重点监控,不断建立、健全建筑业管理台帐和重点工程信息资料档案,并要求纳税人严格按照工程进度申报纳税,详细掌握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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