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年度工作总结_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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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民政局年度工作总结*县民政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行政部门的帮助指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区、州民政工作会议安排xx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了民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调节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职能,站在服务和建设和谐木垒的高度,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按照民政会议制定的目标计划认真进行实施,现将民政工作一年来工作总结如下:一、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救灾救济工作。2021年共下拨救灾款50万元,面粉75吨,衣被1万件,拉大煤600吨,折合现金20万元,伤病救助5万元,倒房恢复重建2
2、6户,使用救灾款13万元。对流浪乞讨人员和精神病患者实施了社会救助,救助流浪乞讨人员6人,救助金1200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认真做到城市低保三级调查、三级公示、三级评议和三级管理,坚持做到入户调查、走访、核实、评议、张榜公布,增强了透明,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做到“客观、公正、公平、公开”。截止目前全县共有城镇低保户1033户2442人,年累计发放低保金296.71万元。按照“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原则,加强低保动态管理,实行当月审批,当月足额发放。低保对象中的6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增发50元保障金,“五七”工(指60、70年代在国营企业下办生产自助性企业和60、70年代在乡镇事业
3、单位任劳工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发150元保障金。-农村低保工作。制定完善了低保制度实施办法、低保档案的管理办法、岗位工作职责等工作制度。目前我县共有农村低保户有118户,2500人享受了低保待遇,月补助金额71000元,人均补助30元,从20*年1月起每人提高10元,从7月1日起再次提高标准10元,使每月金额达到了121000元,人均享受标准达到了50元。有效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对自治县社会的长治久安和稳定繁荣起到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我县从2021年开始实行与大病合作医疗统筹相配套的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大病医疗救助实施对象为城乡低保、低收入对象,各类传统民政救助对象及因患
4、各种重大疾病,严重影响基本生活的城乡困难家庭成员。对农村低保、低收入对象因患病住院,扣除各类医疗保险报销、补助后的剩余有效医疗费用,按规定给予救助,救助金额年累计不超过2000元;患特殊病种产生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救助金额年累计不超过2500元;农村五保对象的住院医疗费用给予全额补助。同时大病医疗救助资金全额承担农村低保、低收入对象的大病合作医疗统筹保费自负缴费部分。为方便救助对象,实行实时救助和镇乡审核救助、县级监督的运行机制。2021年共救助279人次,救助资金50万元,资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3100人。2021年已救助400人次,救助金达81万元。大病医疗救助是在现有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与
5、筹资能力的条件下,集中一部分的财力去分担低收入农民的大病医药费负担的有效办法,在缓解或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方面收到明显的效果。-五保供养工作。严格按照农村五保供养条例,加强了五保供养工作的管理,目前全县共有五保对象428户450人,为切实保障五保对象的生活,提高五保集中供养率。一是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近年来,区、州、县财政共投入250多万元新建、扩建、改造敬老院2所。不仅使床位数从5年前的20张增加到目前的100张,而且大大改善了敬老院的内部设施,集中供养率也大有提高。分散供养居住的五保对象均实行了院户服务制度,今年城镇敬老院竣工后,五保集中供养可达到28人。二是保证五保供养经费的落实。
6、我县从2021年开始,实行农村五保供养经费以财政转移支付管理,2021年起又将五保金由2021年的年1500元提高到了1800元,并将集中供养对象列入低保范围,全额享受保障金,住院医疗费全额由大病医疗救助承担。保证五保供养有稳定的经费渠道,并逐步提高供养服务质量。三是加强敬老院管理和队伍建设。提高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积极走社会化道路,在满足五保老人入院需求的前提下,开展自费寄养,使敬老院成为农村社会养老的重要机构,又补充了五保供养经费。五保供养各项措施的落实,有效地保障了农村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权益,促进了农村社会稳定。-城乡解困工作。认真贯彻州、县城乡解困实施意见和昌州党发202113号文件精
7、神,及时于4月2日召开了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和全县各乡、镇、场、县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参加的城乡解困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了自治县2021年城乡解困工作任务,认真开展了帮扶对象的确定工作。县解困办在各乡、镇、场、村委会、社区的配合下,深入困难家庭、逐户调查了解,确定解困帮扶对象400户,其中农村210户.目前,生活救助33户,救助金2.9万元;就学帮扶76人,救助金13.4万元;就医帮扶65人,救助金9万元,发就医优惠证68人,支付救助金4.08万元;冬季取暖帮扶318户,已拉大煤616吨,救助金18.5万元;发放救助面粉100袋,折合现金6400元;扶持20户解困户种植大棚20座,帮扶资
8、金7万元;为75户解困户每户抓生猪1-3口(母猪),帮扶资金3.5万元,实现由输血向造血的转变。二、双拥共建,优抚安置工作成效显著围绕创建自治区“双拥模xx县”活动,进一步加大对双拥工作实施力度。双拥办利用广播、电视、新闻媒体进行宣传,要求双拥工作成员单位制作宣传牌,双拥工作内容专版45块,永久性标语105条,制作双拥工作内容横幅8条,张贴临时性标语600余条,军民联欢活动20场次,开展国防教育,爱国主义教育10次,召开双拥工作会议4次,军政军民座谈会46次,驻地部队与县委政府各部门、城镇社区结成军民共建单位25个,驻军为学校、单位义务授课12次,百日广场文化演出“军民鱼水情”专场文艺汇演3次
9、,播放国防教育影片8场次。少年军警校挂牌5个,驻地部队在全县军训学生20次(中小学生)受训练学生达4000人。通过四次对全县各乡镇双拥工作各成员单位的检查指导,使双拥工作上下贯通,点面结合,营造了浓厚的双拥工作氛围,进一步密切了军政军民关系。在2021年元旦、春节和“八一”建军节期间,县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组成慰问团,县上拿出14万元慰问金,对6个驻地部队官兵进行了亲切的慰问。为了保证对驻军的后勤供应,我县军供站想方设法满足部队官兵的需求。2021年仅为军人粮油补贴达6万元,为边防大队大黄水泉边防派出所修建营房解决资金5万元,县土管局无偿为部队划拨打靶场10亩为退役军人二次就业送往昌吉州专业培训
10、班培训18人。在解决驻地部队子女入学入托方面做到“三不限”即地域不限、时间不限、户口不限,就近就地入学入托,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除了县委政府有关部门,乡镇为部队做好事办实事外,街道社区和个人也积极为部队官兵做好事。如木垒镇第一社区不但与县武装部,县武警中队结成军民共建对子,还多次与他们进行军民联欢活动,给他们送鞋垫,洗衣服、被褥等,个体户卞红山长年义务为部队官兵照相,个体户戴艳长年义务为部队官兵理发。为驻地部队常年办实事、办好事已成为自治县各族人民的共识和自觉行动,涌现出了一大批双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目前,我县共有优抚工作对象2057人,其中重点优抚对象116人(革命残疾军人17人、革命伤
11、残人员3人、伤残警察1人、烈属3人、因公牺牲军人家属3人、病故军人家属4人、在乡老复员军人65人、带病回乡的退伍军人12人,54年以来参战人员4人,涉核人员4人),军退干部2人,复员干部2人,在乡退伍军人1392人,军属545人。截至目前发放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67.3万元,补助83人。解决98年至2021年未安置工作的城镇退役士兵33人,2021年我县已支付重点优抚对象抚恤、优待、补助金52.4万元,比上年增长73.5;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安置补助金9.9万元;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费5万元,共计67.3万元。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每人每年3000元),2021年发放农村义
12、务兵家属优待金63户,发放金额18.9万元。同时,综合运用城乡低保、农村重点优抚对象住房维修改造建设、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医疗救助、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等救助政策,使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难、治病难、住房等难问题得到了较大程度的缓解。三、社会事务工作水平逐步提高-婚姻登记工作。一是婚姻登记工作各种收费项目、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和收养登记办理程序公开上墙,使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透明化,各项制度健全完善,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截至目前,共依法办理结婚登记763对、离婚登记75对、补领结婚证件27对,补领离婚证1本,接待婚姻、收养咨询32人,查找婚姻档案31人、出具未婚证明10人,办理收养登记3人。在办理婚姻登记、收养
13、登记时,我们对当事人进行了婚姻法、收养法、xx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协同纪委,加大对婚丧事新办简办的宣传和整治力度,营造良好社会风气。认真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作为县计划生育协调单位,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县“十一五”时期综合治理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精神,结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制定了关于进一步配合计划生育部门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实施意见,2021年,共为计划生育“两证”203户家庭发放低保金87604元,在在正常救助的基础上对计划生育“两证”家庭每户增加100元、共计1000元;对2户计划生育家庭发放优抚金1350元、9户“两证”临时救济470元、12户救济面粉766公
14、斤、2户救济清油120元、8户救济大煤17吨、用时解决了他们生活中的困难、使党和政府的温暖和以体现。-殡葬管理工作。2021年殡葬管理在以往工作基础上,加大了对公墓地的规范管理,严禁乱葬乱埋,不断加大对殡葬市场的规范管理,加大了殡仪馆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进一步提高殡仪馆管理服务水平.2021年对殡葬市场进行了整顿,实现了集中规范管理,查处乱葬乱埋事件6件。目前殡仪馆共接待办理丧事14起,为群众提供了方便快捷服务。-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2021年继续加强民间组织的监管力度,依据社团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及州民政局下发的关于对民间组织年检的通知的安排。对全县境内的社会团体
15、和民非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参加年检的社团、民非单位共有32家,其中社会团体30家、民办非企业2家,对年检结果及时在昌吉日报进行了公告。2021年新注册登记2家。我县现有社会团体共30家,其中经济类26个,科学研究类1个,综合类3个;注册登记的民非单位共2家,其中教育类2家,备案登记的农村专业经济协会12。-区划地名工作。全面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及沿边地区地名普查的准备工作,开展平安边界建设活动,加快地名数据库建设步伐,建立县二级地名数据库。结合新农村建设完xx县城及乡镇路、街、巷、楼、院、户等地名门牌设标工作,进一步做好地名勘界档案管理工作,推进以地名信息化服务为重点的地名公共服务。四、
16、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按照自治州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我县第七届村委会、第三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从2021年1月15日开始,经组织准备阶段、选民登记阶段、提名候选人、投票选举阶段、推选村民代表和建章建制阶段、总结检查验收六个阶段,经过县、乡(镇)、村三级严密安排部署和紧张工作,在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严格按程序的基础上,经过近2个多月的工作,圆满地完成了换届选举任务。换届率为100%。全县农村有选举权的村民4.9万人,参加正式投票选举的有万4.5人,参选率92.6%。在这次换届选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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