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信访局责任追究制度.docx
《市信访局责任追究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市信访局责任追究制度.docx(1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市信访局责任追究制度为强化责任意识,保证政令畅通,根据国家信访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制定本制度。一、责任追究制度是指本局工作人员违反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不履行或者不正当履行职责,以致影响执行力和公信力,损害信访人合法权益等行为予以责任追究的制度。二、行政责任追究,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责必问、有错必纠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等原则。三、实行局长问责制。工作人员有违反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的,应当追究本局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岗位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四、对本局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责任及效能投诉处理工作,由局机关效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各科室及
2、其负责人、岗位责任人的责任。情况较轻的,预以告诫。情节较重,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并可给予科室负责人警告处分;可对岗位责任人调离原岗位,给予警告、记过处分。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和后果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可对科室负责人调离岗位、引咎辞去领导职务、责令辞去领导职务,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可给予岗位责任人记大过、降级处分,或者责令辞职、辞退。(一)对信访人推诿或者粗暴刁难;(二)在服务窗口值班时擅自离岗;(三)应当场办理而故意不当场办理;(四)对受理事项不按规定分送承办机构造成延误办理;(五)应当请示报告领导而不及时请示报告领导造成不良后果;(六)不按时或者不如实上报
3、办理情况;(七)其他违反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的情形。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一)打击、报复、陷害投诉人、检举人、调查人;(二)一年内出现两次以上应当应予追究行政责任的行为;(三)干扰、阻挠行政责任追究调查;(四)不执行监察机关依法作出的监察决定;(五)其他应当从重或者应当加重处理的情形。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一)主动赔礼道歉,信访人对人已谅解;(二)有效阻止不良后果发生;(三)主动纠正和挽回全部或者大部分损失;(四)其他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理的情形。八、在对责任人作出处理前,应对听取责任人的意见,保障其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受到行政处分或者责令辞职、辞退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提出申诉。九、本制度自2021年4月16日起施行。从前制定的有关制度与本制度有不相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信访 责任 追究 制度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