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个人培养工作计划范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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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研究生个人培养工作计划范文 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研究生个人培养工作计划范文的文章,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更多工作计划资源请搜索工作计划频道与你分享! 一、管理规定 根据北京交通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规定、北京交通大学关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规定和北京交通大学关于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规定的对于制定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要求,研究生应在入学后两个月内,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根据本专业的培养方案,完成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编制工作,并在通过学院审核后,在以后的学习过程中严格执行。 二、个人培养计划的系统录入与维护 1、学生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根据本专业的培养方案(培养
2、方案以研究生教务系统中指定的为准,学生登录系统后能够看到与本人对应的培养方案),完成个人培养计划的编制。 2、在开学第7周之前,将个人培养计划录入到研究生综合教务系统中。 具体操作如下: (1)登录研究生综合教务系统,点击“培养计划”进入个人培养计划维护页面。 (2)点击“”,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完成后点击“保存”提交。 (3)点击“培养计划课程表”,进入培养计划课程维护页面。完成上述(2),第一次进入本页面时,呈现的是所有培养方案课程。研究生综合教务系统默认将对应培养方案中的所有课程添加到学生的个人培养计划中。 培养计划维护的任务就是,去掉培养计划课程列表中多余的课程,添加列表没有而导师指定
3、必修或自己想修的课程,将列表中课程的课程属性修改成自己想要的。 页面下方,系统提供了两种方式允许学生将课程列表中没有的课程加入到列表中。 列表课程的右侧操作栏提供了“删除”和“修改”两种选择,允许学生从列表中删除该课程,或修改该课程的属性。 只知道课程名称,不知道课程编号的课程可以利用下方的“查询课程”进行查询,也可以到“课程信息”功能栏查询。 三、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具体管理规定 1)研究生入学后,应在两个月内,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根据本专业的培养方案,编制完成个人培养计划。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必须符合培养方案的要求。 2)研究生可以在就读期间随时对培养计划进行调整和修订。建议同学们在每学期的
4、开学第1第6周进行培养计划维护。 3)列入培养计划的各门课程的课程性质和课程属性应符合培养方案的要求。 4)学生可以调低培养计划中课程的课程性质和课程属性,但不能调高。研究生公共课(外国语课、政治理论课)的课程性质和课程属性不允许调整、改变。 5)已修课程的课程性质和课程属性不能修改。 6) 每学期第7周开始,该学期所选课程的课程属性不能再行修改。 7) 原则上,列入培养计划的课程必须修完,并取得及格或通过以上成绩。 四、重要提醒 (1)因个人未按时修订培养计划引起的不良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 (2)试图通过修改课程属性提高学位课平均分,以影响奖助学金评定的请求不予受理; (3)指导教师要求,
5、需将培养方案以外课程作为学位课列入培养计划的,需按规定程序填写个人培养计划变更表,并由学院提交经主管院长签字并盖学院章的“学位课程认定”报告,研究生院方予受理。 有关个人培养计划编制方面的问题可发邮件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办公邮箱:XXX寻求帮助。 我推荐 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 篇一: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 一、管理规定 根据北京交通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规定、北京交通大学关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规定和北京交通大学关于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规定的对于制定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要求,研究生应在入学后两个月内,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根据本专业的培养方案,完成研究生个人培养计
6、划的编制工作,并在通过学院审核后,在以后的学习过程中严格执行。 二、个人培养计划的系统录入与维护 1、学生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根据本专业的培养方案(培养方案以研究生教务系统中指定的为准,学生登录系统后能够看到与本人对应的培养方案),完成个人培养计划的编制。 2、在开学第7周之前,将个人培养计划录入到研究生综合教务系统中。 具体操作如下: (1)登录研究生综合教务系统,点击培养计划进入个人培养计划维护页面。 (2)点击,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完成后点击保存提交。 (3)点击培养计划课程表,进入培养计划课程维护页面。完成上述(2),第一次进入本页面时,呈现的是所有培养方案课程。研究生综合教务系统默认
7、将对应培养方案中的所有课程添加到学生的个人培养计划中。 培养计划维护的任务就是,去掉培养计划课程列表中多余的课程,添加列表没有而导师指定必修或自己想修的课程,将列表中课程的课程属性修改成自己想要的。 页面下方,系统提供了两种方式允许学生将课程列表中没有的课程加入到列表中。 列表课程的右侧操作栏提供了删除和修改两种选择,允许学生从列表中删除该课程,或修改该课程的属性。 只知道课程名称,不知道课程编号的课程可以利用下方的查询课程进行查询,也可以到课程信息功能栏查询。 三、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具体管理规定 1)研究生入学后,应在两个月内,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根据本专业的培养方案,编制完成个人培养计划
8、。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必须符合培养方案的要求。 2)研究生可以在就读期间随时对培养计划进行调整和修订。建议同学们在每学期的开学第1第6周进行培养计划维护。 3)列入培养计划的各门课程的课程性质和课程属性应符合培养方案的要求。 4)学生可以调低培养计划中课程的课程性质和课程属性,但不能调高。研究生公共课(外国语课、政治理论课)的课程性质和课程属性不允许调整、改变。 5)已修课程的课程性质和课程属性不能修改。 6) 每学期第7周开始,该学期所选课程的课程属性不能再行修改。 7) 原则上,列入培养计划的课程必须修完,并取得及格或通过以上成绩。 四、重要提醒 (1)因个人未按时修订培养计划引起的不良后果
9、,由学生自行承担; (2)试图通过修改课程属性提高学位课平均分,以影响奖助学金评定的请求不予受理; (3)指导教师要求,需将培养方案以外课程作为学位课列入培养计划的,需按规定程序填写个人培养计划变更表,并由学院提交经主管院长签字并盖学院章的学位课程认定报告,研究生院方予受理。 有关个人培养计划编制方面的问题可发邮件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办公邮箱:xxx寻求帮助。 篇二: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 一、总则 个人培养计划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文件,是培养过程各环节的具体安排和要求。个人培养计划是按照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根据因材施教的原则,针对每个研究生的原有基础、具体情况特点,在其选定的研究方向上拟定的
10、具体培养进程和安排,包括研究生的学习项目,学习重点、时间和方式,学位论文的选择和进行方式等内容。 二、个人培养计划的内容 1.硕士研究生个人课程学习计划:在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的网页端确定公共学位课、学位基础课和学位专业课等必修课和选修课的具体名称和学习时间。 2.硕士研究生课外经典文献阅读计划:拟定阅读经典文献名称及版本,确定具体的阅读时间。 3.硕士研究生创新与实践培养计划:拟定参加科学研究与学术活动的具体时间安排,拟定具体参加教学实践和社会实践等时间安排、任务要求及考核方式。 4.硕士学位论文工作计划:拟定学位论文开题计划和学位论文进展计划,确定各阶段的完成日期,安排好学位论文的调研、
11、实验等工作。 5.导师对研究生学习过程和有关培养环节的其它要求。 培养计划一般应在研究生入学后第十周至第十一周内,由导师与研究生共同制定,并由导师签字,导师小组审核,经分院(所)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三、制定个人培养计划的注意事项 1.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必须严格遵照长春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结合学位论文选题需要进行。 2.确定选修课程时,各位导师应注意课程之间的知识衔接的关系。避免因不具备先修课程知识而影响所选课程的学习。 3.硕士生课程学习阶段,一般安排在第1、2、3学期。 4.跨学科(专业)或以同等学力录取的研究生,应补修本专业的本科专业的主干课程2-3门课程(目的是掌握本专业的最
12、基本的知识),将所补修课程的名称、学时列入个人培养计划,不计学分。经考试,通过者才能参加论文答辩。 5.教学实践活动、社会实践活动、调研、选题、论文工作安排等均须认真安排,其中教学实践活动、社会实践活动需由导师和专业负责人协商确定,其它活动由导师负责安排,具体事宜另行安排。 6.各专业负责人和分院(所)主管领导在协调、审核和批准计划时要注意: (1)研究方向必须与培养方案中规定一致。 (2)研究生选定的所有课程应以全校统一的开课时间为准。 (3)要注意保证研究生的学习负担不要过重,并使各学期学时尽量均衡。 四、具体程序 1 从研究生部网站或从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中下载长春师范学院攻读硕士学位
13、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书。 2 研究生按每年制定个人培养计划相应的填表说明要求认真填写长春师范学院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书并打印装订,签名用黑色钢笔或中性笔填写。 3 个人培养计划一式4份,经导师、导师组和所在分院审核后,研究生本人、研究生部、分院(所)研究生教学秘书、导师各存一份。 4 研究生登录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填写个人课程学习计划,经导师审核,研究生部复核后完成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 五、个人培养计划是学校组织教学、检查研究生完成学习任务情况的依据,应严肃对待,认真遵照执行。一经定稿,无特殊原因,原则上不得更改。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改者,应在课程开设的前一学期由学生填写个人培养计划变动
14、申请表,经导师和分院(所)主管领导同意,报研究生部备案,并由研究生秘书记录到学生的个人培养计划书中。本学期已经开设的课程一律不得更改。 六、长春师范学院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书记录研究生培养环节全过程,当研究生完成相应培养环节,并通过相应的考核后,提交相应的考核材料到分院研究生秘书处存档,由研究生秘书将各项考核结果及学分记录到研究生的个人培养计划书中,作为毕业答辩资格审核的依据。 七、本规定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从20xx级研究生开始执行。 篇三: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 20xx级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定于20xx年10月9日10月24日制定,请组织本学院研究生严格按照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在规定时间
15、内做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登陆方式 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上制定。登陆方式:登陆研究生处网站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用户名和原始密码均为学号。 二、学院工作 1、组织学生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并进行审核。个人基本信息是研究生的电子学籍卡,研究生务必如实完整的填写个人信息,填写准确无误方可办理研究生证。 2、提交研究生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在管理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做好专业培养方案课程设置部分提交工作,确保与专业培养方案原件一致。 3、做好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导师上报工作,经研究生处审核后,才能进行双向选择。 4、个人培养计划制定后,请于10月30日前向研究生处提
16、交一份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学院、导师、研究生各保存一份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 三、学生制定程序 1、下载专业培养方案 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前,请到研究生处网站培养与学籍管理栏下载专业培养方案。 请务必认真阅读专业培养方案,并对照培养方案制定个人培养计划。(请注意,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专业培养方案只体现课程设置部分。) 2、导师指导研究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个人培养计划关系到学生本人三年的学习,学生务必谨慎。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前,务必先与导师商量,在导师指导下确定修读课程、研究方向、指导小组老师等,请勿自行制定,否则后果自负。 3、研究生网上录入个人培养计划,制定步骤: 第一步:进入个人信息目录,填写个人
17、信息,选择研究方向; 第二步:进入个人培养计划 目录,将出现入学前工作情况、入学考试成绩、指导小组管理、个人培养计划四个子目录; 第三步:录入入学前工作情况、入学考试成绩、指导小组管理三项。录入方式为:进入子目录后,点击增加按钮,即可开始录入,每增加一项点一次增加按钮。 请务必如实完整的填写信息,今后信息以此为准;入学前考试成绩请到个学院教务老师处查询。 第四步:待以上三项做好后,进入子目录个人培养计划,即进入个人培养计划管理界面。具体操作方法为: 1导入专业培养方案。点击 导入专业培养方案按钮,提示导入成功后,专业培养方案课程设置部分将出现在个人培养计划管理界面; 2删除不选读的课程。在专业
18、培养方案课程设置部分中点击课程右侧删除键删除不选读的课程; 3选择跨专业或跨学院课程。按照专业培养方案要求选好修读课程后,如需选读跨专业或跨学院的课程,即增加专业培养方案上没有的课程,请点击增加记录,找到选读的课程后,在您要选读的课程前打 ,确定后,在专业培养方案里出现了你所选择的课程,表示选择成功; 4修改选修类型和修读学期。课程选定以后请点击课程右侧修改栏修改选修类型和修读学期,选修类型应与专业培养方案一致,修读学期应与开课时间对应。比如培养方案开课时间为1,修读学期可以根据本人实际,可选择第一学期、 第三学期或第五学期等。 5打印装订个人培养计划。最后点击打印培养计划按钮,将出现word
19、形式个人培养计划表;点击该表左上方打印按钮或点界面文件下拉框中的打印,进入打印界面后,请选择仅打印选定框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页面设置,调整好上下高度比例,即可打印个人培养计划,打印统一使用4纸,一式四份。 装订时尽量做到整洁美观。 4、导师和学院审定个人培养计划 打印好个人培养计划表后,交导师审核,审核无误签名确认,如果导师要求修改,请按上述步骤重新登陆修改;导师审定后,交学院签署意见;最后,由本人和导师各保留1份,交学院2份。 四、学分与选课要求 1、学分要求。专业培养方案是研究生选读课程的唯一依据,学分要达到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 2、选课要求。研究生课程需达到一定人数方可开课,选修了的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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