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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区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推进公平共享创新型中心城市建设,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抓手,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不断完善县城管理和服务,打造宜居生活环境。(二)基本原则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要引
2、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良好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城乡统筹,因地制宜。坚持城乡一体化,因地制宜推进生活垃圾全程分类。按照全县垃圾分类情况,结合现有转运、处理处置设施,统筹布局各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的建设。完善机制,创新发展。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借鉴和引入其它地区的先进做法和成功经验,大胆探索,创新体制机制。加强技术创新,利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效率。(三)总体目标到2021年底,全县人居环境质量得到较大提升,力争xx%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建立健全符合我县实际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不断完善生活
3、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大数据管理云平台,生活垃圾分类前端感知能力和中后端监督管控能力得到提升,各类宣传活动广泛开展,工作氛围浓厚。二、设置设施标准(一)生活垃圾分类设置标准按照xx省住建厅相关要求,生活垃圾分类实行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分类标准。鼓励各单位和居住小区根据区域内再生资源体系发展程度,对可回收物细化分类。易腐垃圾。主要包括。居民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食物残余和食物加工废料等易腐性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易腐性垃圾;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的食物残余和食品加工废料
4、等餐厨垃圾。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旧纺织物、废玻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适宜回收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类的废弃物。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等。其他垃圾。主要包括。污损后不宜回收利用的包装物、餐巾纸、厕纸、尿不湿、竹木和陶瓷碎片等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规范实施范围内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分类收集和存储容器。分类收集容器由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按照规定设置
5、。公共区域。学校、医院、行政办公区、住宅小区等区域设置可回收物收集桶(含塑料、纸张、金属、玻璃投放桶,单桶容积为xxxl)、有害垃圾桶和衣物捐赠箱。原则上每栋建筑物一楼设置一组易腐垃圾、其他垃圾收集桶,单桶容积为xxxl。有条件的公共广场、商业中心设置可回收物收集桶(xxxl)、有害垃圾桶、易腐垃圾收集桶(xxxl)、其他垃圾收集桶(xxxl)。建筑物内。人员密集型的公共建筑楼(学校等)二楼及以上设置可回收物收集桶、其他垃圾收集桶,单桶容积为xxxl。人员分散型公共建筑(办公等)楼二楼及以上设置可回收物收集桶、其他垃圾收集桶,单桶容积为xxl。住宅性质建筑楼二楼及以上不设置垃圾桶,由住户将垃圾
6、收集后投放至一楼的垃圾收集设施。村组。全县xx个行政村设置可回收物收集桶和有害垃圾收集桶。x镇x办分别设置易腐垃圾收集桶和其他垃圾收集桶,单桶容积为xxl。可回收物收集设施,大部分为智能收集桶,同时配备少量的普通收集桶,以便无法操作智能系统的老人及儿童投放。其他类型垃圾桶均为普通收集桶。收集桶设置数量根据人口和服务范围综合考虑后确定。三、工作内容(一)生活垃圾前端分类工作各镇(办)、社区承担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主体责任,负责统筹协调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经费,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村规民约条款。县城管局负责统筹指导推进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各镇
7、(办)农村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等工作。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力度,落实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明确辖区内办公场所、居住区域,公共区域、经营场所等管理责任人;按照生活垃圾分类设置设施标准,在所有实施区域合理配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并做好维护和管理;以党建为引领,发挥镇(办)、社区基层力量,强化组织动员,形成共建共治,引导居民群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良好习惯。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城管局、卫健局配合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二)易腐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工作鼓励采取市场化运作或者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建立规范易腐垃圾收运体系和服务,逐步替代低、小、散的非正规易腐垃圾收
8、运队伍,规范易腐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引导居民单独投放易腐垃圾。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按照便利、可控的原则,科学合理配置易腐垃圾专用收运设施,实现易腐垃圾分类收集、计量等功能,建成覆盖全县的易腐垃圾收运网络。建立台账制度,落实易腐垃圾从产生、收运到处置的三联单制度,记录易腐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等。严格落实作业规范,做到日产日清,运输过程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坚决杜绝混装混运。牵头单位:城管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办事处,教科局、住建局、卫健局、市管局等有关职能部门(三)可回收物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工作逐步探索建立规范可回收物收运体系和服务,引导市场化环卫服务公司向镇(办)、社区延伸,逐
9、步替代非正规可回收物收运队伍。努力规范可回收物分类收集容器设置,引导居民单独投放可回收物。按照便利、可控的原则,科学合理配置可回收物专用收运设施,尽可能实现可回收物分类收集、计量等功能。探索优化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清理并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范县城收旧行为,鼓励实施企业化运作,促进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两网融合。努力加大对再生资源回收的政策扶持力度,健全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衣物等再生资源回收促进机制,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市场健康发展。探索搭建再生资源区域物流调控平台,畅通各类再生资源回收和加工再利用渠道,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清洁化处理和高值化利用。牵头单位:工信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
10、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潼关分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有关职能部门(四)有害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工作规范有害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引导居民单独投放有害垃圾。按照便利、可控的原则,科学合理配置有害垃圾专用收运设施,实现有害垃圾分类收集、计量等功能。规范有害垃圾中转运输,坚决杜绝混装混运,强化有害垃圾中转运输过程污染控制,防止污染事故,确保环境安全。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记录有害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等。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潼关分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城管局、工信局、住建局、卫健局、市管局等有关职能部门(五)达标单位创建工作在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
11、(团体)、车站、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单位)、相关企业(包括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达标单位创建工作,定期对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单位进行检查和指导,并把达标单位作为示范点打造的基本要求。2021年,动员部署达标单位创建工作,在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开展达标单位创建活动。明确创建单位名单,完成xx%的达标单位创建目标。牵头单位:城管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卫健局等各有关职能部门(六)示范片区创建工作以居民社区为重点,按照xx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技术导则(试行)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工作,制定潼关
12、县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试点)工作方案,建立示范片区基础台账;同时,进一步细化完善示范片区创建标准,规范示范片区创建工作;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行业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监督管理示范片区垃圾分类情况,指导业主做好垃圾分类工作。2021年将城关街道办、秦东镇打造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镇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城管局、住建局等有关职能部门(七)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安排部署电视台、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充分运用其宣传平台,传播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营造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动手、人人共享的社会气氛;充分发挥文明城市测评的杠杆作用
13、,把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实施情况列入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创建评选活动中,强化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宣传知晓率;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分类知识宣传活动,利用户外显示屏、高杆广告、广告牌、公交车站等固定载体,公交车、出租车等移动载体持续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融媒体中心等各有关职能部门(八)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切实从娃娃抓起,将垃圾分类知识和要求纳入学前及义务教育教学内容,以幼儿园到初中的学生为重点,加强垃圾分类教育,推动垃圾分类知识进校园、进课堂,积极开展校园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宣传和推广工作。积极开展小手拉大手活
14、动,搭建学校、家庭、社区互动平台,推动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的良性互动局面。2021年,每月开展x-x次生活垃圾分类课堂教育,至少开展x次宣传活动,利用宣传栏、手抄报、国旗下讲话等多形式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教育。牵头单位:教科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九)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志愿者、妇女群体的作用,构建广泛的社会动员体系,组织各类志愿者队伍开展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做到进社区、进小区、进家庭,进村入户。2021年,各镇(办)要组建x支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队,发挥党建引领,党员示范带头作用,每月组织党员志愿者至少开展x
15、次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宣传活动,向居民宣传普及分类知识。组织大学生村官、驻村队伍开展多形式的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每月至少x次,在学校和社区开展面向学生和居民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广泛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发挥巾帼志愿者作用,发动组织全县妇女及家庭开展多样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每季度至少x次宣传活动,依托各类特色活动载体,面向广大群众和家庭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讲解宣传,充分发挥妇女群众的家庭骨干作用,带动广大妇女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牵头单位:文明办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妇联、团委等有关职能部门四、保障措施(一)健全体制机制。城管局、农业农村局牵头,加强工作统筹、完善标准规范,加
16、强对县城城区、各镇(办)、社区的指导,要坚持管理重心下移,夯实社区、镇(办)工作基础,形成党建引领,居民、居委会等多方力量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协调各方的作用,及时研究解决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县级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单位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明确部门职责分工,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协作联动机制,落实相关工作人员,因地制宜探索生活垃圾分类模式。(二)强化财政保障。发挥中央、省、市建设投资引导带动作用,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建设。
17、县、镇(办)财政合理承担所需资金,将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经费纳入预算,整合资源、调整结构,转变支持方式,确保垃圾分类收运处理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通过ppp、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推行市场化服务计量收费模式。(三)加强法制保障。从法治层面对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体系建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源头减量、监督管理、保障措施、政府和公众分类责任义务、公民行为规范、奖惩机制等方面予以保障,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规范长效。逐步将垃圾分类纳入物业服务标准体系,引导物业企业参与垃圾分类管理,保障物业企业在垃圾分类管理过程中的合法权益。鼓励通过制定居民公约、村规民约等方式,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居民自治。(四)严格督查考核。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范畴,作为创建工作的考核指标之一,考核结果作为县委对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按照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抓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各镇(办)每月向县农业农村局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开展垃圾分类专项检查和工作考核,对生活垃圾分类推进不力、绩效不明显、分类效果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批评、通报及问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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