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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切实履行职责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政治保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深刻总结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全面分析农村改革发展形势,紧密联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践作出的战略决策。我们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发挥职能作用,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政治保证。一、加强思想教育,以良好的政风行风推进新农村建设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政治保证,要通过思想教育,不断加强农业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在农业系统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广泛宣传和弘扬廉政文化,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浓厚氛围,知荣辱,树新风,明礼守信,遵纪守法;要改进作风,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2、不做表面文章,一切想着群众,一切为了群众;要把监督权力运行贯穿于政府施政的全过程,尤其要加强对重要部门、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坚决纠正不当行政、违法行政,严肃查处滥用权力、谋取非法利益等违纪违法案件,督促政府机关及其公务员依法履行职责。各级农业部门要抓住“文明执法,热情服务”这个关键,带头落实中央和地方的支农惠农政策,不截留、克扣政策优惠;带头维护农民群众利益,不加重农民负担,不损害群众利益;带头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不搞不正当竞争,不与民争利。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协助行业主管部门认真落实“管行业要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结合行业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行风建设活动,并注重活动的实际成效
3、。要积极参与各级党委和政府组织的行风评议活动,创优争先,把农业部门和农业系统建设成为求真务实、服务群众、作风优良、业绩突出的部门和行业,为新农村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二、推进制度创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规范权力运作,加强监督检查,要以制度建设做保证。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制度就跟进到哪里。要围绕对权力运行进行监督的基本思路,建立健全议事决策制度、行政许可监督制度、公务消费制度等制度。要注意增强制度的科学性、系统性,符合实际,有的放矢。在总结以往制度建设经验的基础上,针对经常出问题或容易出问题的部位、岗位、职位,针对监督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制定制度,完善机制。要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
4、革,大力推广便民高效的行政审批“一站式”办公模式。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增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的透明度。要增强检验和衡量工作成效的科学性,以为农民群众“解难事、办实事”的效果为主要标准,不断增强工作的效能。三、加强监督检查,在督促政策落实和加强农业建设项目监督上下工夫近年来,中央和地方都加大了支农惠农政策的力度,受到农民的衷心拥护和热烈欢迎,但把政策落实到位仍然是一个艰巨的任务。不仅如此,农业建设项目是加大支农投入、促进农业生产力发展、强化基本建设的重要途径和手段,中央和地方都在增加对农业建设项目的投入。管理好、使用好农业建设资金,充分发挥资金效用,防止在农业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权钱交易等问题,是
5、农业系统纪检监察机构的重要职责。农业系统纪检监察机构要把检查和督促支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作为重要任务,积极会同和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中央和地方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使党的支农惠农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农户。要与建设项目管理部门密切配合,有重点地开展农业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要认真落实关于项目申报和审批、项目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积极推进项目建设责任制,扩大项目建设信息的公开透明,拓宽项目监督渠道。对反映项目建设中以权谋私和资金使用管理上存在问题的举报要认真对待,属于职责范围内的,要认真调查核实,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要认真研究建立农业系统建设项目监督检查上下联动机制,
6、逐步形成覆盖全系统的监督网络和信息共享网络,特别是对农业部确立的建设项目,各级农业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要协同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做好监督工作。四、维护农民权益,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必须从推进改革、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入手,带着对农民的深厚感情来开展工作。一是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土地权益是农民最根本的权益,维护农民土地权益,最重要的是要使被征占地农民依法享有补偿权,应当足额、及时地获得补偿款;土地流转要坚决贯彻“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无论是征占土地还是流转,都要征求农民意见,符合农民意愿。要充分尊重农民在土地问题上的知情权、参与权,尊重农民在处
7、理土地问题上的谈判地位,操作程序要合法,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行决策。二是坚决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民负担已经大为减轻,但反弹的压力始终存在。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长效机制,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将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要密切关注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防止各种巧立名目、花样翻新的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和现象。三是深入开展农资打假行动。要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坑农害农的不法行为。积极配合和支持农资市场管理部门,构建覆盖全国的假劣农资投诉举报网络体系。要结合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对重点地区的主要农资产品进行重点排查,严厉查处在产品标签、产品质量等方面的商业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进一步规
8、范农资市场,清理农资领域中存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坚决查处各类假劣农资大案要案,并加大曝光力度。加快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鼓励中介组织积极开展诚信企业和优质产品推介活动,建立和完善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诚信档案数据库和信息管理平台,提高企业和行业的自律能力。四是抓好村级资产和财务管理。农业系统纪检监察机构要把协助主管部门把好村级财务关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防止因村级财务制度不严、管理不善、监督不到位而引发腐败问题。要推动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活动程序,充分发挥民主理财小组的作用。要完善财务公开、财务开支审批等制度。强化农村集体财务审计监督。加大对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使用、财务收支、生产
9、经营发包管理、土地补偿费以及群众要求的其他事项的审计力度。五、依纪依法查办案件,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纪律保障查办案件是纪检监察机构的基本职责。既要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以权谋私、滥用职权、失职渎职和严重腐化堕落的案件,又要围绕新农村建设,严肃查处损害农民利益的案件及其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的坑农、害农案件,严肃查处挪用、截留、克扣、侵占、贪污各种支农资金的行为,严肃查处因拖欠、截留和挪用征地补偿费引起群众上访、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事)件。要重点查处因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地区和部门领导要追究责任。要加强信访举报的受理工作,特别要重视来自农民的信访举报。一方面,要注意从这些信访中发现农业部门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要注意发现发生在基层的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和案件线索。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要直接处理;属于非直接管辖的,要及时向有关方面反映和沟通,决不能置之不理。对信访反映的一些突出问题特别是一些久拖不决的重点问题,要加大督察督办力度,推动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克服各种推诿扯皮和不负责任的现象。同时,纪检监察部门要深入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工作指导,搞好组织协调,坚持自查自纠、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建立长效机制三项工作一起抓,防止商业贿赂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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