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xxxxxxxx煤矿矿井防突管理制度.doc
《最新xxxxxxxx煤矿矿井防突管理制度.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最新xxxxxxxx煤矿矿井防突管理制度.doc(74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Four short words sum up what has lifted most successful individuals above the crowd: a little bit more.-author-datexxxxxxxx煤矿矿井防突管理制度1890煤矿矿井防突管理制度xxxx煤矿矿井防突管理制度通风防突办2012年12月一、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制度(一)目的:实现矿井防突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使矿井防突工作有效开展,以消除或减少矿井煤与瓦斯突出发生,提高矿井防突保障能力。(二)适用范围:xxxx煤矿。(三)一般规定1.突出矿井必须建立健全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下简称防突
2、)各级岗位责任制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防突细则各项规定。2.矿长对防突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定期检查、平衡防突工作,解决防突所需的人、财、物,保证防突工作的实施。3.矿技术负责人对防突工作负全面技术责任,负责组织防突措施、工作计划、规划的编制、审批、落实、检查与监督。矿技术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专业例会,总结上月工作,提出下月工作计划。及时收集分析防突资料,制定防突措施,解决防突工作中的技术问题。4.副矿长负责落实分管范围内的防突工作,驻矿安全部门人员负责矿井防突工作日常监查;矿各级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职范围内的防突工作负责;区、队、班、组长对管辖范围的防突工作负直接责任;防突人员对所在岗位防突
3、工作负责。5.突出矿井应建立专门的防突机构及专门队伍,人员配备应符合规定。防突队伍应由工程技术人员和有防突实践经验的人员组成,负责拟定矿井月、季、年度瓦斯治理工程计划、防突抽放方案设计,参与防突措施的审批,负责突出危险性预测预报及防突效果检验工作及抽放防突工程的监督检查验收。 6.突出矿井的井下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不少于1个月的防突知识培训,熟悉突出预兆和防突基本知识,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凡在突出煤层作业的工人必须经过防突知识培训,掌握煤与瓦斯突出预兆和压风自救等防护设施的使用方法,熟悉避灾路线,并维护好防突设施和安全仪器。7.突出矿井编制年度、季度、月度生产计划时,必须编制防突措施计划。开采
4、突出煤层必须采取“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8.有突出危险的新建矿井,突出矿井的新水平、新采区,必须编制防突设计并报公司审批。9.突出矿井设计必须优先开采保护层,保护层与被保护层的巷道工程设计应同时进行;瓦斯治理必须超前采煤工作面巷道工程施工。保护层工作面确需跳采,必须经公司批准;因跳采出现非保护区域的瓦斯治理工程的方案设计应与跳采改造方案设计同时制定。开采保护层时必须同时对被保护层进行瓦斯抽放。10.单一的突出危险煤层和无保护层可采的突出煤层群,必须采用预抽煤层瓦斯防突措施。11.突出矿井的主巷道应布置在岩层或非突出煤层中,并尽可能减少石门揭穿突出煤层的次数,揭穿突出煤层地点应避开地质构造带。
5、突出煤层顶底板中布置的运输大巷、回风大巷、采区上下山等距突出煤层法线距离原则上不得小于20m。12.突出矿井应掌握突出动态和规律,填写突出卡片,建立突出档案。每年第一个月将上年度突出资料上报公司。13.采区同一煤层的同一阶段或相邻阶段,在采动集中应力影响范围内,严禁两个采掘工作面相向作业。14.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开展瓦斯地质研究。矿井地测部门、防突专门机构、通风防突办门必须共同编制矿井瓦斯地质图,每两年修改完善一次;采区瓦斯地质图必须根据实际揭露资料及时填绘、修改。15.采掘工作面距保护区边缘30m以前,地测部门必须向有关采掘区提交采掘工作面临近非保护区通知单,并报告矿技术负责人,采掘区负责
6、人接到通知后签收,按有关规定执行。16.突出矿井开采应执行“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各矿突出危险性临界值指标应根据各矿煤层实际情况由权威部门鉴定,暂未鉴定的按防突细则规定执行。突出危险性预测及效果检验报告单经矿技术负责人签字后生效,预测及检验单安全、通风、生产部门应各留存一份。17.矿井每季至少组织一次防突专业检查;通风防突办每旬组织一次防突检查;安全员、瓦检员负责对自己负责范围内的防突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汇报、解决防突隐患。18.开采突出煤层或石门揭穿突出煤层时,每个采掘工作面的瓦检员必须随时检查瓦斯,掌握突出预兆,当发现有突出预兆时,瓦检员应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并有权立即停止采掘作业,协
7、助班组长组织人员按避灾路线撤离。19.井巷揭穿突出煤层前,必须建立独立、可靠的通风系统,回风系统必须确保畅通。20.突出煤层中的突出危险区、突出威胁区的采掘工作面严禁使用风镐落煤。突出矿井的入井人员必须携带隔离式自救器。有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爆破前,所有不装药的眼、孔都应用不燃性材料充填,充填深度不小于爆破孔深度的1.5倍。21.钻孔施工地点必须悬挂钻孔施工图牌板,钻孔必须严格按设计施工。当钻孔实际施工参数与设计不符时,必须及时汇报、查明原因、采取补充措施。22.抽放队必须建立钻孔施工记录及台帐,钻工入井应随身携带钻工手册,手册、记录及台帐应“三对口”,数据不符的按弄虚作假论处。23.钻孔施工
8、实行现场验收,由通风防突办人员验收,验收后相关人员应及时在验收单上签字,并经矿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24.保证足够的防突装备及防突装备资金。防突钻机、预测仪器、抽放设备、抽放管路、压风自救、瓦斯监测探头等必须配足配齐,并有足够备用余量。25.防突重大隐患、事故必须记入矿调度台帐及通风瓦斯日报。(四)突出危险区、威胁区近距离岩巷掘进1.突出煤层新采区设计应编制专门的防突设计,并报公司审批。2.突出煤层顶底板中布置巷道,开工前必须绘制施工巷道与突出煤层关系预想地质剖面图,否则不得开工。3.异常地带地质预想剖面图应悬挂矿调度室,施工单位应将施工进度每天填绘到预想剖面图上。4.在运输大巷、回风大巷、采区
9、上下山掘进过程中,为防止因隐伏构造导致巷道误揭突出煤层,必须采取边探边掘措施。发现隐伏未知断层时必须立即停止掘进进行探查,控制断层及煤层赋存,并采取安全措施。5.在接近已知断层带100m时,必须采取边探边掘措施,钻孔应超前控制煤层层位,直至穿过断层带。6.石门距突出煤层法距10 m时必须边探边掘,钻孔超前控制煤层层位,杜绝误揭煤层;石门距突出煤层法距不大于5m时,必须编制专门的防突设计、措施报矿井审批。7.发现瓦斯异常、岩层产状异常、有煤炮声、围岩裂隙发育、顶底板发生淋(涌)水等现象时,必须停止掘进进行探查,坚持先探后掘,不探不掘。8.地质(煤层赋存)探查钻孔每组孔数不应少于3个,应控制煤层全
10、厚。探查工程必须编制探查设计、探查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审批。每次探查工程结束后,矿技术负责人应组织地测、技术、防突部门编制探查报告,明确允许巷道施工长度,报矿技术负责人审批。9.井下突出煤层近距离岩巷掘进必须悬挂瓦斯地质管理牌板,探查点编号、距煤层法距、允许进尺数等内容应填写齐全。探查点应做明显标记并编号。瓦斯地质管理牌板、探查报告允许进尺数与现场标记应一一对应,严禁超挖超掘。瓦斯地质管理牌板由掘进施工单位负责管理,严格按照探查报告允许巷道进尺长度组织施工。(五)石门揭穿突出煤层规定1.石门揭穿煤层严格按防突细则规定执行。2.突出煤层石门揭煤应避开地质构造带和应力集中区,石门拔门前必须首先探明
11、煤层赋存状况,探查孔不得少于3个。3.石门揭穿煤层,矿必须编制防突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技术负责人审查后上报公司批准。矿必须将施工设计、安全措施、公司批复一并贯彻到施工单位的每位揭煤作业人员,揭煤作业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4.矿技术负责人应对揭煤全过程进行技术监督与指导,石门揭煤开工前,必须组织相关单位对通风、供电等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系统及设施必须符合细则要求,否则不得开工。5.地测部门必须绘制石门揭煤预想地质剖面图,并悬挂矿调度室。6.石门施工及揭穿煤层的全过程,均必须做到先探后掘,准确控制煤层赋存情况,每组探查孔数不得少于3个。7.当石门迎头距煤层法距1015m时,矿应测定煤
12、层瓦斯压力、煤层突出危险性参数,对突出危险性进行判定。预测有突出危险,必须采取预抽措施。8.石门迎头距煤层法距5m时,施工预测钻孔,有突出危险,必须采取补充防突措施,并进行校果检验,措施有效方可施工。9.石门施工至煤层法距不小于3m位置时应采取金属骨架、前探支护等措施,并必须进行校果检验。10.石门至煤层法距3m时,矿技术负责人必须组织相关部门对揭煤安全准备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揭煤安全准备工作完成情况报公司备案。11.石门与煤层法距2m(缓倾斜煤层留1.5m岩柱;如果岩石松软、破碎,应增大预留岩柱)采用震动爆破(或远距离爆破)揭开煤层。12.震动爆破揭煤严格按防突细则规定执行,若一次没有揭开
13、煤层全厚,应在24h以后方可再次进行震动爆破。13.厚煤层、缓倾斜煤层穿煤(一次不能揭穿全厚)施工的每一循环都必须采取防突措施并进行效果检验,只有经效果检验有效后方可进行下一循环施工,直至穿透煤层。14.施工过程中,应密切注意突出预兆,如有异常必须立即断电、撤人。15.永久支护必须紧跟迎头,煤层与顶底板连接处前后5m的巷道必须采取强化支护措施。16.石门揭穿厚度小于0.3m的突出煤层,可直接采取震动爆破措施。17.突出煤层井筒(或立眼)揭煤按石门揭煤及防突细则规定执行。 18.石门与突出煤层已掘巷道贯通时,已掘巷道必须超过石门贯通位置5m以上,并保持正常通风。19.石门揭煤竣工后,隐蔽工程记录
14、等资料应归类存档,地测部门应及时填图。20.安全矿长必须对揭煤工作全过程严格监督、检查,确保措施落实到位。揭煤工作结束,矿技术负责人必须组织人员编写总结报告,报公司备案。(六)突出煤层煤巷掘进防突管理规定1.必须编制瓦斯综合治理专项设计、防突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后严格落实。作业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2.突出危险区煤巷掘进前应先采取区域性防突措施,并在其基础上再采取局部防突措施。3.突出危险区未开采保护层的煤巷掘进,必须同时采取巷帮抽放与迎头排放等防突措施。4.在第一次执行局部防突措施,必须采取小直径(42mm)浅孔排放,工作面前方形成不小于5m的安全屏障后方可进入正常的防突
15、措施循环。5.抽放钻场布置必须确保抽放钻孔有不小于10m的超前距,两帮钻场交错布置,抽放孔控制范围至巷道轮廓线外不小于8m。6.迎头排放孔应在巷道轴线方向留有不小于6m的超前距,控制范围至巷道轮廓线外不小于3m,应有足够的排放时间。7.抽放钻孔孔底间距一般不得大于3m,排放孔孔底间距一般不得大于2m;抽放孔、排放孔应控制煤层全厚。8.严格按设计要求布置钻孔,钻孔应均匀布置,岩面开孔间距应大于300mm,煤面开孔间距应大于400mm。9.采用压风排碴,孔口必须采取除尘设施;打钻期间孔口必须安设防喷孔设施。10.严禁超突出指标掘进。效果检验允许进尺数,必须同时保证巷道轴线方向留有不少于6m的措施孔
16、超前距、巷道前方及轮廓线外不小于2m的检验孔超前距;效果检验单必须经矿井总工审批。突出指标超过临界值时,必须采取补充防突措施。 11.严禁超挖超掘。检验参照位置必须编号并作明显标记,施工现场必须悬挂防突管理牌板,其参数值必须与效果检验单对应。 12.远距离爆破回风系统必须停电撤人,炮后30min后方可允许进入工作面进行检查。13.附近地点爆破时,突出煤层掘进工作面人员必须撤至新鲜风流中。人员集中地点必须设有直通调度室的电话,并设置有压风自救系统。14.钻孔施工前,掘进迎头必须清底交窑,打钻地点前后5m范围必须加强支护,后路必须排水、排渣畅通、行人安全。钻孔施工过程中,应采取防尘措施,及时清理碴
17、粉,杜绝煤尘堆积、巷道积水。15.钻孔或巷道遇断层、瓦斯涌出异常、煤层厚薄突变、煤层分合、产状异常,必须立即停止钻进或掘进,及时汇报矿调度室,待制定补充安全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16.突出煤层掘进工作面不得进入采动应力集中区,不得在地质构造带和应力集中区贯通。17.必须建立矿井防突动态跟踪系统:(1)编制措施前,地测部门必须绘制巷道预想地质剖面图;施工中必须及时收集资料进行分析,定期向技术负责人汇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2)掘进单位应密切注视施工中煤岩层、瓦斯等情况变化,发现异常立即停头,并及时汇报矿调度;矿调度值班人员必须及时向矿主要负责人汇报并通知相关单位;安全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必须及时深入
18、现场调查处理。(3)防突部门技术人员必须及时将巷道掘进、巷帮钻场进尺、巷帮抽放钻孔、迎头排放钻孔、效果检验孔及突出指标最大值填绘到设计平剖面图上,至少每周向矿技术负责人汇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七)本制度由公司技术部负责解释,自签发之日起执行。二、防突工作计划、总结和报表上报制度1.矿井年终必须编报当年防突工作总结和下一年防突工作计划安排,并于十二月中旬报送煤集团瓦斯治理室;2.突出矿井要编制季、月防突工作计划、总结,填制防突季、月报表和瓦斯地质交换图,于次月五日前报送xxxx集团瓦斯治理室;3.重点防突工程,抽放工程及抽放量等,应列入矿生产经营计划进行考核。4.防突抽放工作每年、每月的工
19、作计划,经审核后应及时发布到办公网上,年度的计划报送煤集团瓦斯治理室。三、瓦斯地质管理工作制度(一)矿总工程师必须把瓦斯地质工作做为防突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 (二)突出矿井煤层分类、分级管理:1.突出煤层: 根据细则第23、24、28、29、30条规定可划为:(1)突出危险区 (2)突出威胁区 (3)无突出危险区 2.非突出煤层: (1)经预测确认的非突出煤层中开采可不采取防突措施和预测预报工作,但随着开采深度的加深,应有计划地测试不同标高的瓦斯压力和含量,煤的瓦斯压力放散初速度(P)和煤的坚固性系数等进一步检验煤层的突出危险性。 (2)在高瓦斯采掘工作面,煤层瓦斯压力大于0.74MPa作业时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最新 xxxxxxxx 煤矿 矿井 管理制度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