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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学院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方法(试行)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教学是高等学校的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高等 学校的教学研究工作及教学成果的科学管理,对深化高等教 育改革,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确立教学工作在全 校的中心地位具有重要意义。第二条为表彰在教育教学中做出突出成果的集体和个 人,鼓励我校教师、教学管理干部、教学辅助人员从事教学 研究工作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发挥教学成果的引领激励作 用,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和河南省高等教育 教学成果奖励方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法。第二章评选范围和申报条件第三条本方法所指的优秀教学成果,是指反映高等教 育教学规律,在教学基本建设、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中具
2、有 科学性、创造性、实效性和示范性,对提高我校教学水平和 教育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 和教学改革研究成果,具体包括:1 .针对教育对象的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在转变教育思 想和教育观念,调整专业结构,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 系、教学内容及其相关的教材,改进教学方法和教育技术,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学 生综合素质、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等方面的突出成果。2 .根据教育目的、教育环境和教育教学规律,在组织教 学工作,推动教学管理改革,加强实验实训基地建设、教师 队伍建设、教育信息化建设、产学研合作、优质资源共享等 教学基本建设,开展教学质量保
3、证与评估工作,建立自我约 束、自我开展的机制,实现教学管理科学化等方面完成的显 著成果。3 .结合自身特点,推广、应用已有的教学成果,并在实 践中进一步创新和开展,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显著 效果的成果。第四条优秀教学成果奖主要授予在我校教育教学工作 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果的集体或个人,凡我校在职 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和教学辅助人员均可依照本方法的规 定,申请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第五条优秀教学成果的形式包括反映以上教育教学研 究成果的著作、论文、教材、课件、研究报告及各种实施方 案等。第六条申请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的个人或集体的主要 成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 .坚持四项基本原那么,热爱
4、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 品德和业务水平,为人师表。2 .近两年内,第一完成人无一般及以上教学事故,其余 人员无重大教学事故。3 .申请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的主要成员(一般不得超过 5人),必须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及实施的全过程, 并做出主要贡献。4 .同届成果奖申报中,每位教师作为第一完成人限报1 项,作为主要完成人不得超过2项,工程主要完成人的同一 成果支撑材料不得重复使用。5 .曾经获得过各级教学成果奖的工程,必须要有新的发 展和突破,方可再次申报,否那么不予申报。第七条申报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工程必须符合以下 基本要求:1 .原那么上在校级以上(含校级)教育教学研究立项工程 研究
5、实践中产生,所依托的工程应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完成 工程结题验收、成果鉴定(有相关结题验收或鉴定材料)。2 .必须经过1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 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 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 为推荐教学成果奖的时间。3 .有反映本项教育教学成果水平的科学总结或研究报 告,有反映成果价值的论文或证明材料。第三章奖励等级和评审标准第八条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根据其独创性、新颖性、适用性及可推广性水平和实际效果分设特等奖、一等奖和二 等奖,各奖励等级的评审标准为:1 .特等奖标准:在理论上有重大突破,并在教育教学 实践应用中取得较大
6、的人才培养效益,到达国内先进水平。2 .一等奖标准:理论上有重大创新和明显突破,实践上 取得显著效果,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 有特殊贡献,在省内处于领先水平。3 .二等奖标准:理论上有较大创新,实践上取得明显效 果、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较大作用,在校内处于领 先水平。第九条在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长期从事公共课、基 础课教学工作的教师取得的教学成果。第十条对不符合各奖励等级评审标准的教学成果,遵 循宁缺毋滥的原那么,允许出现该等级奖项空缺。第四章评审组织第十一条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在主管院长领 导下成立专门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第十二条评审委员会的
7、主要职责是:L负责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的审核、评议。4 .推荐省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的候选名单。5 .讨论并决定评审工作中的其他事项。第十三条 评审办公室负责处理评审工作中的日常事务,其主要职责是:1 .具体组织校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工作。2 .核查教学成果奖申报单位和个人的申报材料和申报 资格。3 .根据评审工作的需要,组织专家对申报成果进行现场 考察。4 .向评审委员会报告有关评审工作的其他事项。第十四条参加评审工作的有关人员应对评审工作内容 严格保密,在审议本人或与本人有关的成果时应回避。第五章评选程序第十五条申请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由各单位在初评 的基础上择优集中向评审委员会推荐,评审委员
8、会不受理个 人申请。各教学单位、部门在推荐中要统筹兼顾不同层次、 不同类型的成果。具体申报、推荐、评审程序如下:1 .由教学成果主要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XX学院优秀 教学成果奖申报书(见附件1),并附相关支撑材料(反映 该成果的科学总结,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教材,有关教 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及教书育人等方面的物化成果, 使用情况及效益等)。2 .由教学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组织初评,并填写推 荐意见,择优向评审委员会推荐。3 .由评审办公室对推荐成果和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和核查。4 .由评审办公室组织专家,按照XX学院优秀教学成果 奖评分标准(见附件2),对各单位推荐的教学成果进行评
9、 审,形成评审意见和奖励等级,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后,报 学校审定。5 .对评审通过的拟获奖成果及其主要完成人名单予以 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如有异议,可自公布之日起7日内 以书面形式向评审办公室提出,由评审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 单位和评审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评审办公 室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保密。6 .学校审定后以正式文件公布本届获得校级教学成果 奖的集体和个人名单。第六章奖励和推广第十六条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每两年评选一次,学校 向获奖人员颁发荣誉证书,按照相关规定和等级颁发奖金, 并择优推荐申报上级教学成果奖。教学成果奖的奖金,归获 奖者所有,由成果主持人分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第十七条获奖成果记入主要完成人的考绩档案,作为 年度考核、评定职称、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第十八条学校及各学院应采取积极措施,加强成果转 化,加强获奖成果在人才培养实践中应用。同时,采用多种 方式大力宣传获奖成果内容和应用情况,积极向校内或校外 推广,充分发挥获奖成果的示范作用,扩大成果影响,提高 成果社会效益。第七章附那么第十九条获奖的优秀教学成果工程,一经发现、调查 核实有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等违背学术规范的行为,将 撤销奖励,收回证书和奖金,并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或处分。第二十条 本方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由教务处负责解 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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