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23年考前精选题及答案 (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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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23年考前精选题及答案1.2017年11月16日,顾某接到某商城销售经理詹某 , 请他帮助发送商城的销售广告,约定一条短信0.1元。后顾 某在朋友的介绍下花1万元购买了伪基站设备,并驾驶面包 车携带该设备在市区范围内群发广告。11月20日下午,顾 某还没有拿到自己的工钱就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查,顾某已 群发短信10万条,并获取10万个手机用户信息并将该信息 出卖给了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获益1万元。关于本案,下 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8年真题A.顾某和詹某之间的约定无效B.顾某和詹某之间的约定效力待定C.顾某可以请求詹某给付自己1万元报酬D.顾某侵害了他人对其个人信息
2、享有的民事权益【答案】:A|D【解析】: c项,补贴的三个实质要件是:进口产品存在专向补贴,对 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二者具有因果关系。但根据世 界贸易组织反补贴规那么,非专向补贴不受世界贸易组织多边 贸易体制的约束。如果中国政府提供的补贴的主要接受者是 国有企业,或者接受了补贴中不成比例的大量数额,该补贴 视为专向补贴。D项,针对中国产品的过渡性保障措施,是与WTO保障措 施协议不一致的歧视性条款,它引入了市场扰乱概念,取 代了保障措施协定中的严重损害。它在实施条件上与保障措 施的要求不同。6.某商业银行对其资金管理作出了一系列安排,包括向各分 支机构拨付相关运营资金、调整流动性比例、处
3、分抵押物及 拆入资金等资金使用行为。以下哪些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A.规定本行的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 得低于35%B.为扩大经营规模,拨付给各分支行的运营资金总和为总行 资金的65%C.因行使抵押权取得的商品房,规定应当自取得之日起2年 内予以处分D.规定可以利用拆入的资金发放固定资产贷款,但不得用于投资【答案】:B|D【解析】:A项,商业银行法第39条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应当遵 守以下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 8%;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 25%;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 例不得超过百分之十;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
4、机构对资产 负债比例管理的其他规定。由此可知,法律规定商业银行流 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25%O银行 规定了更严格的比例,利于保持商业银行的稳健经营,是法 律所允许的。B项,商业银行法第19条第2款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拨付与其经营 规模相适应的营运资金额。拨付各分支机构营运资金额的总 和,不得超过总行资本金总额的60%。此题中,商业银行为 扩大经营规模,拨付给各分支行的运营资金总和为总行资金 的65%不符合法律规定。C项,商业银行法第42条第1款、第2款规定,借款人 应当按期归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借款人到期不归还担保贷 款的,商业银
5、行依法享有要求保证人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或 者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商业银行因行使抵押权、质 权而取得的不动产或者股权,应当自取得之日起2年内予以 处分。D项,根据商业银行法第46条第1款规定,同业拆借, 应当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禁止利用拆入资金发放固定 资产贷款或者用于投资。由此可知,规定可以利用拆入资金 用于发放固定资产贷款的行为是不合法的。7 .甲创作完成一部小说,将烈士陈某的英雄形象进行了歪曲, 诋毁了英雄的光辉形象。乙将该部小说内容改编为漫画,上 传至丙网站。丁未经许可根据漫画制作成了电子游戏。刘某 是烈士陈某的遗孀,要求丙网站删除相关漫画,以下有关说 法正确的有()oA.刘某
6、可起诉甲侵犯了陈某的名誉权8 .刘某可起诉乙侵犯了陈某的名誉权C. 丁侵犯了甲和乙的著作权D.如果丙网站拒不删除该漫画,对于扩大的损害刘某可追究 网站的连带责任【答案】:A|B|C|D【解析】:AB两项,民法典第185条规定,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 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当民事责 任。陈某作为烈士,就其英雄形象享有名誉权,被任何形式 的诋毁均会带来名誉权受损。陈某已经牺牲,遗孀有权就此 侵权行为起诉。C项,丁未经许可将漫画改编为电子游戏,擅自使用演绎作 品,对原作者甲和演绎作者乙均有侵权。D项,民法典第1195条第2款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接 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将该通知转送
7、相关网络用户,并根据构 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时采取必 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局部与该网络用户承当连带责任。 所以丙网站接到权利人通知时,应立即删除侵权作品,拒不 删除的,对于扩大的损害承当连带责任。8.董男与曾女于2018年依法离婚。离婚之后,5岁的儿子由 曾女抚养,董男每月支付抚养费。由于带着一个孩子,曾女 再婚、找工作都有一定的困难。而董男有稳定的工作,收入 也不错。于是,曾女向董男提出:提高孩子每月的抚养费;董男每月给自己一定的生活费。关于曾女提出董男每月给自 己一定的生活费的要求,有不同的意见。以下说法中正确的 是()。A.曾女无权要求董男每月给自己一定的生活费
8、B.曾女抚养共同的儿子,当然有权要求董男每月给自己一定 的生活费C.因为董男的收入不错,所以曾女有权要求董男每月给自己 一定的生活费D.因为曾女没有工作,所以其有权要求董男每月给自己一定 的生活费【答案】:A【解析】:婚姻法第36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 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 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 利和义务。由此可见,夫妻双方离婚后,无论子女由谁抚养, 另一方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但是,双方离婚后, 夫妻关系已经解除,不再承当第20条规定的夫妻互相扶养 的义务,曾女无权要求董男给予自己生活费。9.关于劳动争议的处
9、理机构,以下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群众性组织B.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仲裁的专门机构C.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D.人民法院是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司法机构【答案】:C【解析】:A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依法成立的调解本单位发生的 劳动争议的群众性组织。B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国家授权、依法独立地对劳动 争议案件进行仲裁的专门机构。C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D项,人民法院是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司法机构。我国尚未 设立劳动法院或劳动法庭,由各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庭审 理劳动争议案件。10.2010年8月1日,某公司申请破产。8月
10、10日,法院受 理并指定了管理人。该公司出现的以下哪一行为属于破产 法中的欺诈破产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法院予以撤销?() 2011年真题2009年7月5日,将市场价格100万元的仓库以30万元 出售给母公司A. 2009年10月15日,将公司一辆价值30万元的汽车赠与 甲2010年5月5日,向乙银行归还欠款50万元及利息4万 元B. 2010年6月10日,以协议方式与债务人丙相互抵销20 万元债务【答案】:B【解析】:欺诈破产行为是基于破产预期而以交易或者其他方式处分 财产而使债务人财产受到损害的行为。破产法将欺诈破产行 为分为两类:一是可撤销的行为;二是无效行为。A项,企业破产法第33条规定
11、,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以下 行为无效: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虚构债务 或者成认不真实的债务的。此题中,公司的行为属于典型的 关联交易,应当认定为“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 无效行为,且不受1年的时间限制。公司的行为自始无效, 因此无需请求法院撤销。B项,企业破产法第3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 前1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以下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 民法院予以撤销:无偿转让财产的;以明显不合理的价 格进行交易的;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放弃债权的。此题中,2009 年10月15日进行的行为在可撤销的时间范围内,“将公司 一辆价值30万元的汽车
12、赠与甲”为无偿转让财产,因此管 理人有权请求法院予以撤销。CD两项,企业破产法第32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 请前6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2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仍 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 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企业破产 法第2条第1款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 资产缺乏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 法规定清理债务。此题中,CD两项的个别清偿行为虽然发生 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6个月内,但是题干中并未给出该公 司已经到达企业破产法第2条第1款规定的破产标准这 一条件。因此不能撤销。11 .中国甲公司与欧洲乙公司签订货物进
13、口合同,付款方式为 即期信用证,开证行为中国某银行。欧洲乙公司向信用证的 指定行提交了单据,于是指定行善意支付了信用证项下的款 项。中国甲公司以欧洲乙公司提交的单据中存在伪造为由, 向中国某法院申请禁止中国某开证行支付信用证项下的款 项。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假设干问题的 规定,下述说法中正确的选项是哪几项?()A.中国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支付B.即使有证据证明单据确系欧洲乙公司伪造的也不应终止 支付C.尽管指定行善意付款,中国法院仍可以欺诈为由禁止开证 行对外支付D.中国法院不应中止或终止开证行对外付款【答案】:B|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假设干问题的规定 第
14、10条规定,人民法院认定存在信用证欺诈的,应当裁定 中止支付或判决终止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但有以下情形之 一的除外:开证行的指定人、授权人已按照开证行的指令 善意地进行了付款;开证行或者其指定人、授权人已对信 用证项下票据善意地作出了承兑;保兑行善意地履行了付 款义务;议付行善意地进行了议付。因此,在此题中,中 国法院不应中止或终止开证行对外付款。12 .甲、乙两公司签订协议,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采购面包券。 双方交割完毕,面包券上载明“不记名、不挂失,凭券提货”。 甲公司将面包券转让给张某,后张某因未付款等原因被判处 合同诈骗罪。面包券全部流入市场。关于协议和面包券的法 律性质,以下哪一表述是
15、正确的? ()2015年真题A.面包券是一种物权凭证B.甲公司有权解除与乙公司的协议C.如甲公司通知乙公司停止兑付面包券,乙公司应停止兑付 D.如某顾客以合理价格从张某处受让面包券,该顾客有权请 求乙公司兑付ABC三项,民法总那么第153条第1款规定,违反法律、行 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 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民法总那么第154 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 事法律行为无效。本案中,双方在对所发送的电子信息的性 质(垃圾短信)充分知情的情况下,无视手机用户群体是否 同意接收商业广告信息的主观意愿,强行向不特定公众发送 商业广告,
16、违反网络信息保护规定、侵害不特定公众的利益, 约定应属无效。因二者约定无效,顾某当然不可以请求詹某 给付违法所得的1万元,该1万元法院应依法予以收缴。D项,民法总那么第111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 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 取得并确保信息平安,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 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公开他人个人信息。本 题中,顾某出卖10万个手机用户的个人信息,依法应承当 民事责任。2.2018年5月,甲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张某持有公司80%的 股权,并担任公司董事长;李某持有公司7%的股权。公司 章程规定,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提前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全
17、 体股东。为了扩大公司规模,张某认为甲公司应当与乙公司 合并,遂提议召开公司股东会会议,但因准备匆忙,在会议【答案】:D【解析】:A项,此题中,持有面包券并不等于对特定的面包享有支配 权,只是享有请求义务人乙依面包券给付面包的权利,所以 面包券不是物权凭证,而是债权凭证。BCD三项,甲公司将面包券转让给张某的行为实质是债权转 让,在甲公司将面包券转让给张某后,甲公司已经退出原甲 乙之间的法律关系,张某成为乙公司的债权人;在张某将面 包券进一步流入市场后,取得面包券的新的受让人成为乙公 司的债权人,有权要求乙公司依面包券兑付。因此,甲既不 能以张某未付款而解除与乙公司的协议,也不能要求乙公司 停
18、止兑付面包券;而受让面包券的顾客成为新的债权人,有 权要求乙公司兑付。【说明】原那么上,债权转让需要通知债务人才可产生债权转 让的效力。但是,证券化的债权转让,不经通知,依旧产生 债权转让的效力。13 .在同一诉讼程序中,甲对乙提起两个诉。以下哪些说法是 正确的?()A.受诉法院对这两个诉均应有管辖权,才能构成诉的客观合 并B.这两个必须适用相同的诉讼程序,才能构成诉的客观合并C.这两个诉即使没有法律上的牵连关系,也可以合并审理D.法院认为诉的合并不利于诉讼程序顺畅进行的,可将已合 并之诉予以别离,以各自的程序分别审判【答案】:A|B|C|D【解析】:诉的客观合并除了必须具备通常的起诉要件之外
19、,还必须具 备其他特殊要件,主要有:合并的数个诉讼标的或数个诉 须由同一原告(包括反诉原告)向同一被告(包括反诉被告) 在同一诉讼程序中提出。合并的数个诉讼标的或数个诉须 适用相同的诉讼程序。受诉法院对合并的数个诉均有管辖 权。被合并的数个诉之间,可能不存在牵连关系,也可能具 有牵连关系。14 .张某与李某共有一台机器,各占50%份额。双方共同将机 器转卖获得10万元,约定张某和李某分别享有6万元和4 万元。同时约定该10万元暂存李某账户,由其在3个月后 返还给张某6万元。后该账户全部款项均被李某债权人王某申请法院查封并执行,致李某不能按期返还张某款项。以下 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李某构成
20、违约,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5万元B.李某构成违约,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6万元C.李某构成侵权,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5万元D.李某构成侵权,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6万元【答案】:B【解析】:AB两项,张某和李某之间就10万元暂存在李某处以及到期 返还6万元存在约定,因此构成合同关系。合同法第107 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 合约定的,应当承当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 等违约责任。李某未按期归还的行为构成违约。根据合同约 定,张某享有将机器转卖获得的6万元,张某可请求李某返 还6万元。CD两项,侵权行为是指民事主体违反法定义务,侵害他人民 事权益,依法应当承当民事责任的
21、行为。李某并未违反法定 义务,而是违反了合同义务,因此其行为不构成侵权。15.甲国人罗得向希姆借了一笔款。罗得在乙国给希姆开具一 张五万美元的支票,其记载的付款人是罗得开立账户的丙国 银行。后丙国银行拒绝向持有支票的希姆付款。因甲国战乱, 希姆和罗得移居中国经商并有了住所,希姆遂在中国某法院 起诉罗得,要求其支付五万美元。关于此案的法律适用,下 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9年真题A.该支票的追索应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B.该支票追索权的行使期限应适用甲国法律C.该支票的记载事项适用乙国法律D.该支票记载的付款人是丙国银行,罗得的行为能力应适用 丙国法【答案】:C【解析】:AB两项,票据法第
22、99条规定,票据追索权的行使期限, 适用出票地法律。故此题中支票的追索应适用乙国法。C项,票据法第97条第2款规定,支票出票时的记载事 项,适用出票地法律,经当事人协议,也可以适用付款地法 律。在此题中,支票的出票地是乙国,因此,支票的记载事 项适用乙国法律。D项,票据法第96条第1款规定,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 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律。故出票人罗得的行为能力应适用 甲国法。16.2015年7月1日,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并签 订抵押合同,约定甲以其某进口大型机器设备为乙银行设定 抵押权,但未办理抵押登记。8月1日,甲公司又向善意的 丙银行贷款60万元,并签订质押合同,约定甲公司以该进 大
23、型机器设备为丙银行设定质押,同时约定甲公司可继续 使用该设备,但须每月向丙银行支付租金1万元。9月1日, 甲公司以90万元的市场价格将该设备出售于善意的丁公司, 但并未交付。以下说法正确的选项是()oA.7月1日,甲、乙签订的抵押合同生效,抵押权设立 B.8月1日,甲、丙签订的质押合同生效,质押权设立 C.甲无偿债能力时,乙银行就该设备的抵押权可对抗丁公司 与丙银行的租金债权D.丙银行的质权应当优先于甲公司的抵押权【答案】:A|C【解析】:A项,物权法规定,以机器设备等动产设定抵押权的,抵 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 人。此题中,甲、乙签订抵押合同,抵押权有效设立。B
24、项,物权法第212条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 时设立。该交付可以为现实交付,也可以为简易交付或者指 示交付,但不得以占有改定设立。此题中,当事人签订了有 效的质押合同,但交付方式为占有改定,不发生质权设立的 后果。C项,乙银行的抵押权已经有效设立,虽未登记,原那么上仍 可优先于一般债权人受清偿。D项,由于丙银行的质权未有效设立,无法优先于甲公司的 抵押权。17.湘星公司成立于2012年,甲、乙、丙三人是其股东,出 资比例为7: 2: 1,公司经营状况良好。2017年初,为拓展 业务,甲提议公司注册资本增资1000万元。关于该增资程 序的有效完成,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三位股东不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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