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2019年民政工作总结和2020年民政工作要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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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政局2019年民政工作总结和2020年民政工作要点-推荐通用稿民政局2019年民政工作总结和2020年民政工作要点-推荐通用稿 总结是对以往工作的评价,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希望民政局2021年民政工作总结和2021年民政工作要点作为参考,帮助到您撰写总结,也希望您继续阅读我们更多的关于民政工作总结专题! XX年,我县民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具体指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切实履行改善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基本职责,继续解放思想,不断深化改革,实现了民政事业率先发展,
2、为构建文明和谐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XX年工作总结 (一)恪守为民之责,扎实推进民政业务工作全面发展 1、认真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在元旦、春节期间,在县四套班子的带领下,共走访慰问受灾户4户、特困户9户、五保孤儿3户、低保户5户、特困老年人2人、伤残军人3人、军烈属2户、老复员军人8人、军休干部23名以及县社会综合福利院和34个驻泸部队,共送去慰问金4.19万元。同时,按照上级党委、政府的具体要求,在春节期间,为3385名城市低保户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150元和春节慰问金50元,为24581名农村低保户发放一次生活补贴100元,为131名在乡老复员军人、25名三属人员、81名在乡退伍军人、3
3、84名参战人员、1名老党员、36名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和2名在乡革命伤残军人等优抚对象每人发放了一次生活补贴180元,共发放各种生活补贴和慰问金3253900元,确保困难群众和优抚对象过上欢乐、祥和、喜庆的节日。 2、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稳步开展 一是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稳定推进。为严格规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工作,根据前几年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于今年10月份新出台了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我县城市低保工作。一年来,按照“应保尽保、应保才保、分类施保”的要求,经张榜公布,纳入保障范围的城镇居民1548户3576人,累计发放保障金639.6万元。 二是农村低保工作稳步
4、开展。一年来,全县共有17815户3.62万人低保对象累计发放低保金1954.8万元,发放低保粮434.4万斤。 三是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为解决城乡医疗补助比例偏小的问题,从XX年6月1日起,进一步规范城乡医疗救助申报、审批程序,提高了城乡医疗救助比例,进一步缓解城乡特困群众就医难问题。一年来,共为1169人发放医疗救助金112.4万元,为全县特困群众90537人代缴参合资金192.97万元,切实使城乡特困群众的就医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四是敬老院改扩建及五保供养工作。根据省、州民政部门的具体要求,县社会综合福利院五保户入住率必须要达到50以上。随着五保户入住人数的增多,相关设施设备已
5、不能满足现在的实际需要。XX年11月2日,经县人民政府研究(泸政复(XX)500号),同意把鲁掌原县人大办公室等固定资产作价600万元有偿划拨给县民政局用于扩建县社会综合福利院。我局积极向上争取项目扩建资金,并争取到福利院扩建项目资金365万元,支付给县政府用于购买鲁掌原县人大办公室等固定资产,增加我县的财政收入的同时,也使国有资产没有流失。到目前为止,我县共有五保户498人,入院五保户110人(已死亡5名),其中:孤寡老人83人(已死亡5名)、孤儿27人。 五是60年代精减退职人员生活救济工作。对我县33名六十年代精减人员及时按标准兑现到他们手中。一年来,共发放定期补助资金4.2万元,为6名
6、精减人员解决实际困难7件,解决经费1.5万元,使他们的权益得到了保障,维护了社会稳定。 六是救助管理工作。一是做好流浪人员的救助工作。一年来,我局多次开展上街劝导救助活动,主动上街救助流浪人员达40余人,护送精神病人2人、危重病人3人到医院进行治疗。一年来,共支出费用达7.3万元。二是做好低保边缘户和边民的临时救助工作。今年,共为低保边缘户和边民争取到困难经费256万元,切实解决了全县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问题。三是做好集中办学点的送温暖工作。为称杆集中办学点的1200名贫困学生每人发放了一套床上用品,共支出经费30多万元。 2、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再上新水平,有力维护了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 一是着力抓
7、好双拥、优抚工作。在春节期间,按照上级党委、政府的具体要求,慰问了34个驻泸部队。通过这种方式为他们送温暖、办实事、解难题。增进军地双方的了解,密切了军政军民的关系。认真落实优抚政策,为优抚对象办实事办好事,为17户老复员军人新建住房,21户维修住房,投入资金达10.5万元。同时,大力推进优抚对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积极完善优抚对象数据库管理系统,及时采集复员退军人管理信息系统数据。 二是积极做好退伍军人安置工作。XX年全县共接收退役士兵32人,其中符合城镇安置条件的有14人。通过实绩考核和文化考试后,按成绩实行从高到低选择岗位,已全部安置。 三是认真做好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障工作。结合实际
8、,对优抚对象患病在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通过合医或医保、城乡医疗救助及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等3条渠道予以报销。一年来,共支付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达11.8万元。 3、切实抓好救灾工作,确保社会社会稳定 今年,全县各乡(镇)都不同程度遭受了旱灾、洪涝灾、风灾、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据统计:全县农作物受灾131835亩,成灾98595亩,绝收16363亩;受灾农户达15910户7.16万人,直接经济损失达2935万元,其中:农业直接经济损失2576万元。灾情发生后,在县委、县政府直接领导下,我局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投入到受灾第一线,解救被困人员,认真组织灾民生产自救,重建家园,妥善安置灾民和滞留人员,统
9、计灾情,及时调运救灾款物,灾民的吃、穿、住等方面得到了保障。灾情发生后,我局根据各乡(镇)的受灾情况,及时下拨救灾款160万元,发放救灾粮60吨,发放棉被1200张,衣服340袋,受损民房全部得到恢复重建,为XX多户特困户和受灾户解决了石棉瓦2.6万片,水泥210吨,确保灾民人心稳定,没有出现非正常现象。现灾后生产和恢复重建工作正在有条不絮展开。 4、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跃上新台阶,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是圆满完成第三届社区换届选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统一安排部署下,我县第三届城市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于5月19日圆满结束。本次依法换届选举的4个城市社区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组
10、织严密、依法推进、平稳有序、成效明显,是历届选举最好的一次。选举产生居委会干部19名,平均年龄28岁,党员比例为32,妇女占79,大专以上学历占47,少数民族占68。同时,对新任社区干部进行了业务培训,以便提高他们为民办实事的能力。 二是大力推进村民民主政治建设。一年来,我局不断深化村民自治,继续完善村务公开、民主议事制度,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村民自治模范单位、民主法制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加强村委会阵地建设,促进村委会健康有序发展。现子竹村和色仲村两个村委会的服务站的立项、批复和相关报告都已经按程序上报,已动工修建。 5、加强社会专项事务管理,推进专项事务规范化 一是殡葬改革工作:以
11、修建六库地区殡仪馆为重点,现正在加紧附属工程建设,在年底竣工。同时,加强对殡葬改革的宣传力度,针对我县殡葬改革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具体问题和上级有关殡葬改革的具体要求,在清明节期间,充分利用六库街子天进行了广泛宣传,为我县的殡葬改革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适应赖茂新城区建设的总体规划,积极抓好排路坝公墓搬迁工作。现已从公墓区内迁出的坟墓有160冢,兑现搬迁补助资金40万元。 二是婚姻登记工作:XX年,依法办理结婚登记1107对,初婚2021人,再婚161人,复婚19对,离婚194对。无群众投诉、无违法登记事件发生,登记工作合格率达100。 三是民间组织工作:认真做好行业性、公益性民间组织的培育发展
12、和登记工作,一年来,全县共登记社会团体9个,依法对40个社团和民办非企业进行了年检。 四是地名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民政部、省民政厅的有关文件精神,全面完成了5条县级界线、三个三交点、10条乡(镇)级界线等的勘界资料数据库信息录入工作。 五是老龄工作:在春节、重阳节等重大节日,对特困老人、百岁老人进行走访慰问,送去慰问金4.3万元,助医金1.5万元,为老年人解决实际困难经费5.8万元。XX年共为我县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办理新优待证91本。根据省、州政府及民政部门的有关要求,今年对高龄老年人发放生活补贴。全县8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共有1712人,每月每人发放保健补助10元;百岁老人13人,每月每
13、人发放长寿补助100元,XX年全县共发放高龄补助资金22万多元,所需资金全部由省财政承担,并在敬老节前全部兑现到了高龄老年人手中。 (二)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完成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 1、抓好信访工作。一年来,共接待各类民政对象来访人员514人次,来信9件,都得到了妥善处理。同时,自觉接受县人大、政协的监督。一是自觉将工作置于法律规范之内和人大、政协的民主监督之下,认真贯彻执行县人大、县政协的决议、决定,不定期地向县人大、县政协的领导汇报民政工作情况;民政部门的大型活动和会议邀请县人大、县政协领导出席;一些重点、难点工作主动邀请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对县人大、县政协领导批转的信访认真调查核
14、实,并进行了妥善处理,维护了社会稳定。二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议案和建议。今年共受现人大代表建议9件,政协委员提案2件,全部都作了回复。 2、做好敏感时期的维稳工作。我们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指示和要求,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一是思想上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维稳工作目标责任制。二是加强与信访、公安等部门的联系,及时互通信息,把握工作主动权。三是及时掌握重点布控对象的动态,做好劝导工作,积极化解矛盾。四是及时解决优抚对象中反映的热点问题、主动采取预防措施。五是及时请示汇报,认真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确保了建国60周岁等敏感时期全县优抚群体均未发生上省上京或集体上访事件,维护了社会安定
15、稳定。 工作总结我推荐 2021年民政工作总结 一、强力实施民政民生工程 (一)贯彻落实新的省农村低保实施办法。 一是规范低保申报程序。新的省农村低保实施办法规定,困难群众在申请农村低保时改过去向所在村(居)委会书面申请为向所在地的乡(镇)政府申请,并实行村、乡干部亲属申请低保备案制。为认真贯彻落实该办法,民政局商财政局共同研究制定下发了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金民低保20xx48号文),指导全县各乡镇认真开展农村低保申请、审核、审批等工作,进一步规范了低保申报程序。二是按照县委、县政府“十二五”居民收入倍增规划的要求,我们及时调整了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即从20xx年元月1日起,我县城镇
16、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290元提高到335元,农村低保标准从每人每年1320 元提高到1452元,均增长10%以上。农村低保一类对象月补差标准从110元提高到120元,二类对象月补差标准从75元提高到80元,三类对象月补差标准从55元提高到60元。截止6月底,全县享受农村低保对象34270人,覆盖面达到6%,1-6月份发放农村低保金2219.4万元;享受城镇低保对象7519人,覆盖面达到8.8%,1-6月份发放低保金1146.1万元。并开展了动态管理工作,通过动态管理,全县共取消城镇低保对象205户、 495人;取消农村低保对象5520户、12220人,新增6715户、13777人,基本实现应保尽
17、保、应退尽退。三是建立了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今年,我们针对物价上涨因素,在提高低保标准的同时,又为每一位享受城乡低保对象发放了物价补贴,1-6月份,我们给每位农村低保对象发放物价补贴300元,共发放655万元,给每位城镇低保对象发放物价补贴600元,共发放448万元,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四是开展了城乡低保政策落实情况督查工作。为确保城乡低保政策的认真贯彻落实,查找和解决当前低保工作不规范现象,促进城乡低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城乡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5月22日,县民政局、监察局、财政局联合发文,决定在全县开展城乡低保政策落实情况督查工作,目前,这项工作正
18、紧张进行。 (二)加强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按照县委、县政府倍增规划妹,提高了五保对象的供养标准,使集中供养标准年人均达到2650元,分散供养标准年人均达到 2021元。现有五保对象7712人,其中集中供养的2288人,分散供养的5424人,截止目前,已打卡发放五保供养资金999.8万元(其中含春节慰问金154.24万元)。二是继续规范五保户就医秩序。要求各乡镇敬老院负责人要认真负责,严以律己,将五保户送到规范的医院看病就医,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局共同下文,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户医疗保障暂行办法(金民福20xx30号),真正提高五保户的医疗保障水平。三是扎实推进农村敬老院建设。20x
19、x年,市下达我县新增400张供养床位建设任务,为尽快按质按量完成建设任务,3月份,我局商财政局共同制定了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金民福20xx33号文),将400张床位分别分解到汤家汇镇、南溪镇、双河镇、桃岭乡、铁冲乡、古碑镇6个乡镇,由他们承担建设任务,目前,这6个乡镇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正有序施工,古碑镇、铁冲乡敬老院一层封顶,南溪镇、桃岭乡、汤家汇镇进行基础建设,双河镇正在施工。同时,我们还加强敬老院管理,细化量化了敬老院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努力使全县各乡镇敬老院达到文明、卫生、安全的老人居住休闲场所。四是努力完成社会和社区办养老服务机构 300张床位建设任务。今年,市局下达我
20、县社会办和社区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床位分别为200张和100张,根据实际情况,我们将任务分解到滨友老年综合服务中心200张床位、梅山镇青山社区60张床位和红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40张床位,目前,该项目建设正在有序进行。五是社会福利中心(老年公寓)正式启用。县社会福利中心位于梅山镇老城区史河岸边,由县老年公寓和儿童福利院共同构成,占地面积611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151平方米,总投资700万元。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局成立了项目建设工作领导组,抽调专人,进驻工地,制定方案,倒排工期,全力以赴抓该工程质量和建设进度,于6月16 日全面完成了主体工程、附属工程和绿化工程建设任务,并采取“公
21、建民营”的模式,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了市爱心老年公寓为县社会福利中心租赁经营主体,目前,该主体已配备了内部设施和生活用品,聘请了管理、护理和服务人员,6月26日正式启用了县社会福利中心(老年公寓)。 (三)加强生活无着人员的生活救助工作。 一是对全县范围内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常态化救助,1-6月份,全县已救助生活无着人员95人次,其中:医疗救助 5人,生活救助32人,返乡救助53人,安葬无名尸体5具,共计支出救助资金17.6万元。二是实施县级救助管理站建设项目,经多次调查论证,在我县白塔畈镇桥店村规划3.2亩,新建30张床位、建筑面积902平方米的一栋三层框架结构的县救助站,现已完成
22、了土地平整和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6月29日施工方进驻现场,并动工兴建。三是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对符合条件的散居孤儿及时予以申报、审核,纳入保障范围,按季度发放基本生活费,第一季度救助孤儿77人,发放生活费13.86万元,第二季度救助孤儿79人,发放生活费14.22万元。 (四)继续做好城乡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工作。 为了让更多的城乡困难群众大病患者尽可能得到最大的救助,今年3月,我们商人社局、财政局、卫生局共同修改完善医疗救助实施办法(金民医救20xx47号文),将救助比例提高到50%左右,同时将困难群众的救助起付线从1.5万元降到1万元,使参合参保的困难群众患病得到了更及时、更有效的救
23、助。1-6月份,全县共救助城乡患病困难群众15879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656.4万元(其中:资助参合参保 10728人,资助金66.3万元)。 二、积极做好双拥创建和优抚安置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优抚政策,认真审批和及时发放抚恤定补金。年初,局优抚股严格把关,共审批了7781人享受抚恤定补,年款3414.1万元,确保按时按标准打卡发放到户。今年,各乡镇共评定上报1779人优待对象享受优待,共需优待金681万元,目前,已为437名城乡义务兵家属发放优待金279万元。二是积极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20xx年底,我们共接收退役军人338人,其中农村退役士兵217人,城镇退役士兵113人,伤残军人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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