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汇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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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汇报 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第二年,也是全力推进节能降耗工作的关键之年,为确保完成今年全县单位gdp能耗下降 3.5%的目标,今年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节能降耗决策部署,把节能降耗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作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主要抓手,不断加大推进力度,节能降耗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步入了健康发展的轨道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节能降耗工作。市委常委县委书记张小国、县长宋存汉同志多次听取节能工作汇报,并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坚决措施,攻坚克难,确保
2、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为切实加强我县节能降耗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了由县长宋存汉任组长,人大副主任于文周任副组长,发改、环保、统计、财政等部门为成员的节能降耗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发改局设节能降耗办公室,负责对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了推进节能降耗工作的协调服务机制,形成了共同推进节能降耗工作的强大合力,为完成全年节能目标任务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制定规划方案,明确任务目标 为使节能降耗工作有序顺利开展,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十二五”及年度节能降耗目标任务,我县及时出台了XX县区“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实施方案、XX县区2012年节能降耗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节能文件,明确了各部门的工
3、作职责,建立了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服务机制。制定了XX县区节能奖惩办法,每年对在上年度节能降耗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实施节能奖惩制度,县政府将节能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逐步加大节能资金投入,建立了逐年增长机制。 三、多措并举,力促节能降耗工作健康发展 为促进节能降耗工作健康有序发展,通过采取以下措施,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1、严格落实责任制 按照市政府下达的2012年单位gdp能耗比2011年下降 3.5%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6的目标任务,在四月份召开了全县节能降耗工作会议,会上县政府与各乡镇、重点用能企业签订了节能目标责任状,把节能目标及时分解、细化、落实
4、到了各乡镇和重点工业企业,要求各乡镇、重点用能企业必须按责任状要求,结合各自特点,制定方案,加强领导,采取措施,不折不扣完成任务。 2、严格市场准入。全县所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能 够执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能够按照国家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的规定开展节能审查,能够严格执行市下达的能耗增量控制指标,所有新上项目能耗锁定在增量控制指标之内,通过实施区域能耗总量控制,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对低能耗、低污染、高税收项目加快审查,对“两高”项目从严审查,以产业结构的优化,推动节能降耗工作开展。 3、强力淘汰落后产能、工艺和设备。淘汰落后产能是推进节能降耗的有效手段,无论是从解决
5、历史形成的结构性矛盾,还是从不断提升的国家产业政策标准看,我县淘汰落后产能的任务都是长期的、艰巨的。为此,我县制定了2012年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和完成淘汰的时间节点和要求,健全了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 4、抓好重点企业。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在贯彻执行节能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等方面永远承担着主体责任和义务,要求企业在目标制订、生产发展、技术投入、工艺改进、产品结构调整以及管理等各方面融入节能理念,做到“增产不增能,扩建不扩能,增能靠节能”,加强节能管理,落实节能措施。 5、严控重点领域。要严格执行新建建筑节能标准,不断提高节能标准执行率和工程质量。要加快既有建筑供热计量 及
6、节能改造,以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为重点,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要大力发展节能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严格执行汽车燃油经济性标准,组织开展好企事业单位低碳运输专项行动。要强化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搞好公共机构节能监察。要积极推广应用节能技术产品,推进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抓好公务用车节能,把节约型公共机构创建活动推向深入。 6、突出技术创新。技术创新是节能降耗的主要动力,是节能工作永恒的主题。今年要大力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工作。要积极推广节能新技术、新工艺,加大短流程铸造、电机变频改造、太阳能光热、地源热泵、工业余热及污水综合利用等关键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快化工、建材、钢铁等传统产业的节能改造升级步伐。
7、要围绕重点企业和新兴产业,立足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等政策,抓好项目发掘、储备、包装工作,确保在争取节能政策支持上取得新的突破。 第二篇: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方案关于印发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方案的 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根据中央纪委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意见精神,环境保护部负责牵头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为有序推进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我部成立了以周生贤部长为组长的环境保护部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近日,中央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了我
8、部制定的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我部将会同各成员单位组成检查组,拟于2011年9月开展本年度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XX省、江苏、浙江、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云南、陕西、甘肃、青海等14个省(区),请以上14省(区)于2011年8月31日前将自查报告报环境保护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吕春生汪涛 电话:(010)665562 43、66556244(传真) 附件: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方案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环保减排措施检查方案通知 抄送:各省、自治
9、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卫生部、审计署、人民银行。附件: 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方案 为推动各地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根据中央纪委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主题主线新要求,按照中央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总体部署,将环境保护作为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切入点和重要抓手,努力
10、提升环境保护工作水平,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促进各地环境质量改善,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重点行业环境污染是否得到有效治理。主要检查稀土、铅蓄电池、钢铁、制革、柠檬酸、味精、酿酒、淀粉、淀粉糖等重污染行业企业环保核查开展情况,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工作开展情况,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实施情况。 (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主要检查“两高一资”、产能过剩重点行业及涉及重金属污染的有色金属行业等建设项目环评执行情况,重点区域、流域和重点行业的规划环评执行情况。 (三)重金属污染防治是否符合规划要求。主要检查规划任务目标分解落实、工程措施和资金投向情况,年度实施
11、、检查和考核组织情况,重点行业污染治理、环境安全保障和应急处置情况。 (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是否符合规划要求。主要检查海河、淮河、辽河、松花江、黄河中上游、太湖、巢湖、滇池、三峡库区及上游、长江中下游水污染防治规划落实情况。 (五)饮用水安全保障。主要检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管理、水源水质状况和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落实情况。 (六)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主要检查规划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保障措施落实和规划项目建设情况。 (七)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主要检查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及后续监管情况,pops规划编制、报批和实施情况,重点行业的二恶英污染防治情况,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
12、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环境安全保障情况。 (八)危险废物处置。主要检查各项法律法规落实情况,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情况,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理处置及配套设施建设情况等。 (九)污染减排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政府污染减排“十二五”规划编制和目标责任制是否落实、措施是否完善,资金投入是否到位,重点区域、行业和企业的污染减排措施是否到位,污染减排目标是否完成,产业结构调整和淘汰落后产能是否符合国家要求。 三、检查组成员单位 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卫生部、审计署、人民银行。 四、责任分
13、工 环境保护部负责对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总体协调和组织。 (一)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重点行业环境污染是否得到有效治理。环境保护部负责,发展改革委、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商务部、审计署、人民银行配合。 2.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环境保护部负责,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配合。 3.重金属污染防治是否符合规划要求。环境保护部负责,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商务部、卫生部、人民银行配合。 4.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是否符合规划要求。环境保护部负责,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
14、部、审计署、人民银行配合。 5.饮用水安全保障。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卫生部负责,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配合。 6.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环境保护部负责,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配合。 7.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环境保护部负责,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卫生部配合。 8.危险废物处置。环境保护部负责,公安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卫生部配合。 (二)污染减排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政府污染减排“十二五”规划编制和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环境保护部负责,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
15、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审计署配合。 2.污染减排政策措施完善情况。环境保护部负责,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审计署配合。 3.污染减排资金投入到位情况。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负责。 4.重点区域、行业和企业的污染减排措施到位情况。环境保护部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审计署配合。 5.污染减排目标是否完成。环境保护部负责,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住房城乡建设部配合。 6.产业结构调整和淘汰落后产能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负责,环境保护部、监察部配合。 五、监督检查的组织方式(主要措施和方法步骤)
16、监督检查采取日常专项检查和综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日常专项检查,包括各成员单位现已组织开展的、与“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内容密切相关的专项检查,包括污染物减排总量核查、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专项执法检查、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检查、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考核、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情况考核、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重污染行业企业环保核查工作开展情况等。 (二)综合检查,每年组织开展一次,由环境保护部统一组织,会同各成员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通过听取情况介绍、现场检查、查阅档案资料三种方式,分期分批对各省(
17、区、市)的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1.环境保护部或有关部门领导担任检查组长,每个组设专家组。 2.每年拟检查的省(区、市)根据年度检查计划确定;原则上“十二五”期间对每个省(区、市)至少进行2次综合检查。 3.接受检查的省(区、市)首先进行自查,并于综合检查启动前1个月提交自查报告。 4.检查以抽查为主,每次检查中各地抽查的地级以上城市(州、盟)不少于2个;每个省(区、市)检查时间为7天左右。 5.每个省(区、市)检查完成后,检查组向地方党委、政府反馈意见。 6.综合检查后由环境保护部汇总检查情况,形成年度综合检查报告。 六、检查结果报告 根据中央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领导小
18、组第一次会议的要求,每次检查后要向中央领导小组提交报告,每半年集中汇报检查工作进展情况。 各专项检查组织部门负责起草专项检查的有关报告、半年工作进展报告,报中央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监察部)和环境保护部。 环境保护部负责汇总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并起草半年工作进展报告,负责汇总综合检查情况并起草综合检查报告。 七、协调机制 建立完善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协调机制,成立监督检查部际协调小组,环境保护部领导任组长,各成员单位相关司局负责同志为成员。部际协调小组负责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有关工作安排的部门间协调。 八、2011-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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