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农村商业银行安全保卫管理办法.docx
《4农村商业银行安全保卫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4农村商业银行安全保卫管理办法.docx(12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农村商业银行安全保卫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员工人身和资产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行安全保卫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预防为主,群防群治、综合治理,人员防范与技术防范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本行安全保卫工作的基本任务是。防盗窃、防抢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指导检查安全生产情况,防范安全事故,保障员工人身和资产安全。 第四条本行按规定建立安全保卫机构,配备安全保卫人员,为安全保卫工作开展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五条各支行安全保卫工作在行长领导下工作,接受本行
2、安全保卫部门及监管部门、公安机关指导,对行长负责。 第二章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 第六条本行及各支行应当逐级建立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 本行与各支行签定“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书”,实行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第七条本行行长及各支行行长为本行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行安全保卫工作负全面责任。具体职责是: (一)组织制定安全保卫工作目标,对完成本目标负责; (二)定期听取本行安全保卫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保卫工作 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三)督促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四)组织对员工进行安全防范、职业道德和法制纪律教育,对要害岗位工作人员加强管理; 第八条本行分管安全保卫工作的行领导是本行安全保
3、卫工作的直接领导者,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制定、落实安全保卫工作规章制度,督促检查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二)领导安全保卫部门贯彻、落实本行和当地政府、公安机关对安全保卫工作的要求和部署; (三)领导安全保卫部门建立健全盗抢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安全生产事故防范体系,确保本行安全运营; (四)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综合性的安全检查,推动安全保卫工作的开展; (五)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保卫工作中 3 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六)随时掌握安全保卫人员的思想动态,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第九条安全保卫部是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职责是: (一)编制安
4、全保卫工作计划,对全行安全保卫工作进行考核, 并进行安全等级评估; (二)做好盗窃、抢劫、破坏等案件的防范工作,力保本行资金安全; (三)做好火灾、爆炸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防范工作,力保本行人员和资产安全; (四)负责治安灾害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管理,依法组织或参与案件侦破和事故调查工作; (五)指导本行和所辖分支机构的安全保卫工作,对所辖分支机构防范盗抢案件、治安灾害事故以及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指导和经常性监督检查; (六)负责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和技术防范设备的选用、管理及安全防范工程审查、验收; (七)负责经济民警、安全保卫人员的管理、训练工作; (八)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防范教育,组织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5、的制定和演练; 4 (九)负责制定落实安全保卫工作的规章、制度、工作办法及操作规程; (十)负责警用器材、设备的管理; (十一)依据有关规定,对违反安全保卫工作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提出经济处罚及行政处分的建议。对发生重大责任性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单位,提出“一票否决”的意见。 第十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具体职责是: (一)落实本部门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对本部门的安全负责; (二)抓好安全防范教育,掌握员工思想动态,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 (三)对本部门安全保卫工作实施经常性检查。 第十一条各岗位工作人员对本岗位安全负责。工作人员应当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认真执行规章制度
6、和操作规程,确保本岗位工作安全。 第三章安全防范工作及防范设施管理 第十二条各营业机构均应实行现金寄库和委托运送现金。 第十三条安全保卫部应按国家规定,审定要害部位,建立要害部位档案,对要害部位的安全情况经常进行检查,及时消除 5 隐患。 第十四条本行及各支行应建立健全值班及午间库值班守库制度,节假日须有行级领导带班。 第十五条各营业网点应与相邻单位建立治安(消防)联防,签订联防协议,适时进行演习。 第十六条安全防范设施是保证本行员工人身和资产不受侵害的物质设施和技术装备。主要包括: (一)午间金库、营业室、计算机房。围墙等建筑防范设施及其 相关的配套防护设施、设备,防弹玻璃、防尾随联动门等;
7、 (二)报警系统,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无线通讯系统,gps卫星定位系统和防卫防护器材等技术防范设施。 第十七条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应以防盗窃、防抢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为目的。配置的原则是:因地制宜、布局合理、安全可靠、方便经营、美观实用。 第十八条各营业网点应当依据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和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ga382004)的标准,以及其他有关规定,设计、建造、配置安全防范设施。 第十九条营业场所、金库的安全防范设施,按照行业标准设计施工,严格履行审批程序,验收合格后方可营业或启用。 第二十条安全保卫部负责全行营业
8、网点安全许可证、消防 6 证的申办、换发、年检及相关管理的协调工作。 第二十一条本行安全保卫档案管理分为综合文书类、事故案件类、护卫人员类、安全设施类四类档案。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安全保卫部应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工作重点放在易发生案件、事故的基层营业单位。安全保卫部对所辖各支行检查每年不少于12次;各支行应坚持经常性的自查。 第二十三条检查方式:安全保卫检查以普查与抽查、自查与互 查、白天查与晚上查、实地查与电话查、定期查与不定期查相结合,采取听(汇报)、看(现状)、问(情况)、查(实况)、评(反馈意见)等检查方法。 第二十四条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贯彻落实安全保卫工作制度情况;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农村 商业银行 安全保卫 管理办法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