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民政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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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年民政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一、2021年民政工作实施情况(一)以人为本,为民解困,构建多层次社会救助保障体系1.着力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根据2021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意见要求,联合县财政、县扶贫办出台了关于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和救助水平及特困人员救助标准的通知(会民发20217号),从2021年7月1日起,将我县城市低保指导标准由430元/月提高到500元/月,即城市低保一类对象由430元/月提高到500元/月,城市低保二类对象由360元/月提高到430元/月,城市低保三类对象由310元/月提高到380元/月;从2021年1月1日起,农村低保指导标准由3480元/
2、年提高到3960元/年,即农村低保一类对象(全额兜底对象)由290元/月提高到330元/月,农村低保二类对象(含差额兜底二类)由210元/月提高到220元/月,农村低保三类对象(含差额兜底三类)由150元/月提高到160元/月;城乡低保月人均救助水平分别不低于360元/月和210元/月,均已实现按月发放。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县有城市低保对象461户687人,已发放城市低保资金318.8万元(含5-11月价格临时补贴资金7.3万元);农村低保对象3638户6039人,已发放农村低保资金1703.18万元(含5-11月价格临时补贴资金63.95万元)。城市低保累计月人均救助水平达到363
3、.5元,农村低保累计月人均救助水平达到225.9元,超额完成全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任务。2.上半年医疗救助工作成效显著。为我县城乡居民发放1-6月医疗救助资金763人次116.8474万元。3.积极落实临时性生活救助制度。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残困难人员参加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通过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的方式进行了全额资助,共计资助1571万余元;于5月份、12月份分别下拨乡镇临时救助资金460万元、610万元,大力缓解了全县贫困群众因突发性、临时性等各种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暂时性的家庭困难。4.特困供养保障有力。为加强对我县12所乡镇敬老院的安全管理,我局联合县消防大队、县
4、应急管理局对敬老院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了两轮检查,民政部门每月进行不定期抽查,将安全生产检查纳入常态化。自2021年1月1日起,将特困分散供养对象供养标准由4420元/年提高至7200元/年,特困集中供养对象供养标准由6708元/年提高至9600元/年,全县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特困照料护理费用分别提高到2000元/年、3000元/年、5000元/年。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县共有特困供养人员928人(含城市特困供养10人;农村集中供养174人,农村分散供养744人)。全年发放特困供养对象资金792.6万元(含5-11月价格临时补贴9.6万元)。为特困供养对象购买了住院期间的照料护理保险,
5、有效地解决了特困供养对象后顾之忧。(二)加强基层政权组织建设1.地名普查工作。已基本完成地名录典志的编纂工作。目前正抓紧数据合拢和收集,预计2021年完成市级编纂任务和本级编纂工作。2.大力推进对县城扩容提质后的道路、桥梁、广场命名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局班子会研究、向领导汇报、公示等形式,形成了会同县城市道路、桥梁、广场命名方案(送审稿),经7月3日县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上审议通过,于9月12日经县人民政府批复,全县新命名道路25条、广场6个、桥梁6座。3.深入开展平安边界创建工作。根据湖南省民政厅印发的关于2021年平安建设考评细则精神和市民政局的统一部署,我县圆满完成了与洪江市边界联
6、检工作。一是出台了会同县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明确界线管理机构,落实边界管理人员,把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任务列入边界联防联治和边界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内容容,做到管理队伍健全,工作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管理处处到位;二是制定了会同县民政局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详细明确了工作内容、措施、时间安排和保障落实等;三是健全机制,确保边界地区社会的长期和谐和稳定。建立了走访对话制度、纠纷排查制度、纠纷应急处理机制、边界联防机制、文体联谊制度、界线管理信息通报制度,为我县平安边界创建活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4.积极推进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工作。为提升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和文明程度,维护农村社会和
7、谐稳定,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树立文明向上的村风民风,一是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制定了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实施方案。二是以人为本,积极参与,联合相关部门出台了关于开展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工作的通知。5.深化村(居)民自治工作。深入开展城乡居民依法自治工作,大力提升居民民主监督、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的民主自治意识。通过建立健全社区自治章程、居规民约、依法治社区规划、民主评议制度、居务公开和财务公开等制度,形成社区党支部领导下,依法建制、以制治居、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良好工作格局,实现了全县社区综合服务站和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全面覆盖。于9月新成立了连山工业园社
8、区居民委员会。(三)着力解困,严格管理,推进民政各项工作协调发展1.加强婚姻登记管理工作。一是努力创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窗口单位,严格程序,持证上岗,亮证服务,大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二是提高信息化建设保障水平。8月底,按照省市要求,完成了湖南省统一电子印章印模采集工作。扎实开展婚姻登记历史档案数据补录,于9月5日出台了会同县关于做好婚姻登记历史档案数据补录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现存婚姻登记历史档案数据补录入数据库,有效预防重婚、骗婚等违法行为。9月起,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婚姻登记个人信用风险告知书的通知要求,在办理婚姻登记时,当面向所有婚姻登记当事人进行信用风险提示,
9、请当事人签名确认并按指纹,登记完成后,依照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将告知书与其他婚姻登记材料一并归档保存。全年共办理结婚登记1676对,离婚登记908对,补领证件342对,出具证明、查档519人次,婚检1514对,办证合格率达100%。2.积极主动救助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全年共救助来自全国各地的流浪乞讨人员1025人次,救助资金14.1万元,遣送流浪救助对象25例。3.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按月足额发放。自1月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标准由660元/年分别提高到720元/年。全年共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574.19万元。4.着力提高孤儿保障标准,加强弃婴收养管理工作。
10、现有孤儿80人(散居孤儿),孤儿供养标准(散居孤儿)由800元/月/人提高至950元/月/人;集中供养孤儿由1200元/月/人提高至1350元/月/人,全年累计发放孤儿生活费95万元。全年共计办理弃婴收养手续21例;5.建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制。对县城未成年人保护对象实行建档建册,跟踪回访。在全县设立了2个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关爱中心,有2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试点村儿童之家,分别为连山乡连山村、大坪村;各村设有主任一名,辅导员一名,专门对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心理进行全方位的梳理帮助。6.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积极组织全县离退休干部开展“重阳节”等相关老年活动,扎实开展敬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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