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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劳动争议调解庭根据案情专门对争议案件进行庭前调解。庭内贴挂了“让和谐之光照耀你我”的倡议书、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程序、温馨提示等内容,以便当事人对调解工作的了解。自成立以来,调解庭共安排调解案件50余件,促成和解结案33件,其中包括一起涉及6人的集体争议。这起集体争议的调解工作在4月中下旬进行,一开始调解工作很难进行,当事人有一定的抵触情绪,通过调解员的开导、对案情的分析以及适时的沟通、做工作,终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为6名劳动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5000元人民币,于5月4日履行完毕,双方握手言和。2010年5月12日下午,这6名劳动者为了感谢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特向XX县区人力
2、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送来了一面锦旗。通过这起事件,我们对调解工作更加树立了信心,并将不断的完善。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和完善基层、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建设,对其进行指导、培训,使其规范化。 调解,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使劳动者尽快实现了自身权益,也给用人单位打了“预防针”,同时缓解了双方之间的矛盾纠纷,为实现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一年五月十三日 第二篇: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制度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 1、工作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分析、研究劳动争议情况、调解方案和劳动争议预防工作。 2、学习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委员参加劳动法律法规和调解工作技巧、艺术方面的业务培训,提高劳动
3、争议调解委员会的法律水平和工作能力。 3、案件调解制度。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在规定的期限内,依法受理和调处企业内发生的劳动争议纠纷;检查督促争议双方当事人履行职责;对职工进行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4、预防预报制度。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信息员队伍,收集整理掌握职工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预防劳动争议事件的发生。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帮助职工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5、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劳动争议调解的相关文字材料,及时将调解申请书、调解记录、调解协议书或调解意见书等文书归档。对当事人所反映的情况注意保密,不得泄露。 6、统计分析制度。定期对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4、的相关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深入研究劳动争议产生原因和规律,提出处理建议和对策。 第三篇: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纪实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纪实 “如果在以前,我们与企业发生劳资纠纷了,首先想到的是告状、上访。但是,现在我们不会打官司了,而是要通过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进行调解,人社部门的调解工作的确高效、快捷、给力。”近日,在*区*工业园区,一家企业员工*深有体会地说。 *是*工业园区一家建筑企业的技术员,今年6月份*与工友们就工资问题与企业发生纠纷,找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通过调解只用了三天时间就为他们要回了工资。*区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给力工作使*等人心中多年的观念得到了改变。*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办公
5、室主任苗建军说,劳动者与企业发生劳资纠纷,官司进入法律程序后,一件劳动争议案经过仲裁,法院一审、二审有的案子结了,但案件结果往往与职工和企业老板的心里预期还有很大差距,劳资双方的心结却没有化解。而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工作定位在“调”上,目标追求在案结、事了、人和上,这让高某等人感到满意。实践证明,双方不管分歧多大,只要坐在一起,通过情、理、谅、让,就会把分歧、矛盾梳理得泾渭分明。“近年来,我区90%以上的劳动争议案件通过调解结案。它不仅有效地维护了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也依法保证了企业的正当权益,实现了劳资双方共赢。”*区人社局局长牛玉万感慨地说。 拓展平台,率先建立基层调解组织 2009年以
6、来,为积极有效预防和及时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最大限度地把劳动争议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积极推行劳动争议“基层预防、一线调解”工作法,工作前置抓预防,关口前移抓调解,把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网络延伸到乡镇和企业,先后成立了14个乡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6个企业争议调解委员会和两个行业调解委员会,配备了专兼职调解员62人,率先在全市实现了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全覆盖。同时,积极建章立制,推进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区劳动仲裁办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的相关规定,指导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进一步明确职责,协助基层调解组织建立完善了案件登
7、记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文书和档案管理、纠纷排查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和规范的调解程序,有效提升了基层调解组织的办案质量和水平。区人社部门还通过日常学习和举办业务培训等形式,切实提高劳动争议调解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并将调解工作列入了基层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范围,积极促进工作深入开展。 调解先行,减轻困难群体维权成本 2012年年底,*区天泰煤业公司的职工牛某在井下作业时,突发急病抢救无效死亡,牛某妻子又身患残疾,孩子正上大学,家中还有年迈的父母需要抚养,经济十分拮据。牛某家属找到下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请求尽快落实工伤赔偿待遇。 下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了解到,用人单位认为劳动者
8、是因病死亡,在工伤赔偿上态度不是很积极。如果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经过工伤认定等一系列程序之后,仲裁才能受理。但要把工伤认定、劳动争议仲裁到法院一审和二审等所有程序走完,需要很长一段时间。且将直接影响到牛某家属的生活。 劳动争议调解委的调解员深入企业查明事实,对用人单位进行了批评教育,最终打消了企业拖延时间的念头。一个星期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煤矿一次性赔偿家属76万元,并帮助牛某的妻子办理了残疾证,牛某的孩子毕业后,企业还将优先录用。一起可能拖延较长时间的劳动争议案件,只用7天左右就得到了圆满解决,调解人员为牛某家属争取到的赔偿数额和各方面待遇还超出了法律规定。牛某的妻子对笔者说:“如果没有
9、调解,我们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领到这笔赔偿款,调解可真是降低了百姓的维权成本,真是太感谢了他们了”。 开拓创新,调解工作结硕果 左小腿脚踝致伤,到底该赔多少元。*区犁川镇崔河村的村民崔科科和南村铸造工业园区的某企业老板贺某,僵持不下。为了能早点解决工伤赔偿问题,崔科科找到了南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调解员对照着相关法律,给老板算账。“你的精力应用于企业生产,跟职工扯皮划不来。按照劳动合同法,你赔钱是一定的,赖是赖不掉的”同时,调解员也给崔科科做工作,“赊三不如现二,你的赔偿金要求能不能低点” 经过调解员的多番努力,双方达成了和解,贺某最终同意给6.8万元补偿金。“虽比之前的期望少了一些,但不用
10、再打官司了,基层调解给力。”崔科科如是说。 同时,南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还通过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将达成的调解协议书及时置换成了仲裁调解书,增强了调解协议书的法律效力。今年以来,为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区劳动仲裁委积极探索建立法律文书置换制度,通过文书置换,将在基层达成的调解协议的劳动争议案件文书及时置换成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的仲裁调解文书,提高了基层调解文书的法律效力。 在工作中,*区劳动仲裁委逐步形成了审前先调、边审边调、审后再调的“三调原则”和乡镇、行业、仲裁委“三位一体”的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新机制。在处理案件过程中,本着“自愿、合法、高效”的原则,灵活运用矛盾冷却法、利益分析法、“背对背”
11、调解法、“面对面”调解法等多种调解方法,全力化解劳资矛盾,取得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满意效果。 20XX年以来,*区劳动争议仲裁委成功调解劳动争议案件318件,为劳动者争取到25581652元各类补偿金,90%以上的劳动争议案件最终以调解结案,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全区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第四篇:劳动争议调解协议劳动争议和解协议书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因与乙方劳动人事争议纠纷一案,现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达成如下和解协议: 一、对于xxxx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书(xxx仲字【20xx】 xx号)裁决的事项不再履行。 二、双方确认乙方与
12、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三、甲方在签订本协议后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所有款项,合计人民币-元,大写-万元整。前款约定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所规定的甲方承担的工伤待遇、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甲方应承担的各项社保费用,乙方工资及其他各项费用。 四、乙方承诺。本协议为甲、乙双方解决双方劳动人事争议纠纷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的一次性终局处理协议。双方之间基于劳动关系产生的权利义务消灭,乙方不得再以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申请劳动仲裁、诉讼等方式),双方的劳动争议纠纷一次性了结,再无任何争议。 五、双方在签订本协调协议后,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调解协议的内容,否则由责任方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
13、切损失。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篇: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 十一、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或用人单位名称)性别: 地址:职务(岗位):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代理人: 被申请人:姓名(或用人单位名称)性别: 地址:职务(岗位):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代理人: 事由。因(事由)产生争议,申请调解。 调解请求: 事实与理由: 为此,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请依法调解。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说明 上述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是当事人向劳动争议
14、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调解填写的文书格式。企业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应经过如下程序: (1)申请。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愿意调解的,可以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并填写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 (2)受理。调解委员会接到调解申请后,应征询对方当事人的意见,对方当事人不愿调解的,应作好记录,在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对方当事人表示愿意调解的,调解委员会应在4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作出受理决定的,应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双方当事人,办理受案手续;作出不受理决定的,应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并告知应向何部门申诉。对调解委员会无法决定是否受理的案件,可由调解委员会主任决定是否受理。 (3)调解
15、。调解委员会受理调解后,应当按下列程序进行调解:及时指派调解委员对争议事项进行全面调查核实,调查应作笔录,并由调查人签名或盖章;调解委员会主任主持召开有争议双方当事人参加的调解会议,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参加调解会议协助调解;简单的争议,可由调解委员会指定l2名调解委员进行调解;调解委员会应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争议事实和理由的陈述,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依照有关劳动法律、法规,以及依照法律、法规制定的企业规章和劳动合同,公正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应自觉履行。协议书应写明争议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法定代表人)、职务、争议事项、调解结果及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由调解委员会主任(简单争议由调解委员)以及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调解委员会印章,调解协议书一式三份(争议双方1 当事人、调解委员会各1份);调解不成的,应作记录,并在调解意见书上说明情况,由调解委员会主任签名、盖章,并加盖调解委员会印章;调解意见书一式三份(争议双方当事人、调解委员会各1份)。 第10页 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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