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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意见 为进一步推动农村文化繁荣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文化建设的要求,结合*实际,现就加强我市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至2010年底,基本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结构合理、服务优质、覆盖农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各项主要发展指标均在全省中等偏上。 全市60%的县(区)达到全国文化先进县(区)标准;80%的县(区)达到省级文化先进县(区)标准;80%以上乡镇达到省级“东海文化明珠”工程标准,100%乡镇建立乡镇综合文化站。 文体活动场所覆盖全市所有行政村。力争50个村、20个社区达到省级文化示范村(社区)标准,培育200个市级文化示
2、范村、30个市级文化示范社区,创建29个省级文化示范村、12个省级文化示范社区。 加强群众文体骨干培训,培养农村文化建设带头人800名,培育农村文艺体育团队100个、社会体育指导员2000名及一批农村文化经纪人。每个乡镇(街道)有2支以上业余文体团队。 送文艺演出、电影、图书下农村、进社区;每个乡镇(街道)每年至少演出4场,每村每月至少放映电影1场,每年市级文化示范村图书流通站(点)的图书流通2次以上。 二、主要任务 至2010年底前,完成实施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十大工程的各项任务。 (一)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工程。围绕县(区)有“两馆”(文化馆、图书馆)、乡(镇)有一站(文化站)、村有一室(
3、文化室)的目标,加快文化设施阵地建设。 1、XX县区按不低于国家一级馆(县级)的标准,完成文化馆建设,XX县区按不低于国家一级馆(县级)的标准,完成文化馆、图书馆建设;各县文化馆、图书馆在国家一级馆标准基础上有较快的发展和提高。 2、每个乡镇都建立综合文化站,并有经常性开展群众活动的多功能、综合性文化场所。其中,中心集镇文化站文化活动场所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一般乡镇不少于1000平方米,经济相对薄弱且集镇人口在1000人以下的乡镇不少于500平方米。乡镇公益性文化阵地建设使用国有行政划拨土地。 3、村村建立文体活动室。结合新农村小康示范村建设,20%的行政村建好融读书读报、文艺表演、电视
4、播放和体育健身等室内活动为一体的文化活动室,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图书藏书量不少于1500册,年订报刊杂志10种以上;40%的行政村建好可开展文体活动的文化活动室,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图书藏书量不少于800册,年订报刊杂志5种以上;40%的村建有可供图书阅览并有一定数量的书籍和报刊杂志的固定文化活动场所。新农村建设小康示范村都要建立有专人负责管理的阅报栏。村级公益文化阵地建设使用集体建设用地。 (二)农村文化示范户创建工程。培育农村文化示范户800户。乡镇、行政村要选择拥有彩电、书橱、图书等必需的硬件,文化素质较高、能经常开展活动的家庭为文化示范户,并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使之成为公益
5、性文化传播场所。 (三)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全市实现农村广播电视有线、无线综合覆盖率两个100%。建立完善运行发展长效机制,确保全市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长期通。 (四)送戏送书工程。市、县(区)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要围绕打造“欢乐*”文化活动品牌,积极开展以“欢乐*文化服务基层行”为主题的“送文化”活动,以“文化大蓬车”和文艺小分队的形式,下乡进村开展经常性文艺演出活动。开展图书配送活动,市、县级图书馆设立图书配送中心,乡镇设立图书配送分中心,通过分中心向村级流通点配送图书,实现城乡图书信息资源的流通和共享。 (五)农村文化活动繁荣工程。坚持“送文化”和“种文化”相结合,积极开展“欢乐*文
6、明和谐种文化”活动,坚持市、县区、乡镇三级联动,以县区为主,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通过文艺培训、文化扶贫和政策扶持等途径,引导农民自办文化。积极鼓励农民参与各类文艺汇演和文艺活动。 (六)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加强全市图书馆自动化、网络化建设,建成由市、县图书馆为重点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和市、县两级地方特色文化信息数据库,提高市、县两级支中心服务和管理水平。 (七)农村电影“2131”工程。建立覆盖全市的农村数字电影发行放映网络,确保每村每月放映一场电影。 (八)农村文化遗产保护工程。今年全市完成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资料数据库。结合传统民间节日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7、开发具有民族传统和地域特色的民间工艺、民间表演、民俗活动、民俗旅游项目等。 (九)农村文化队伍素质提升工程。每个乡镇有专职文化干部,其中常驻人口5万人以上的乡镇有干部35名;常驻人口5万人以下的乡镇有干部23名。每个行政村要有一名兼(专)职文化管理员,要积极选拔有网络技术专长和组织才能的年轻人、农村中小学(退休)文体教师兼任(担任)村级文化管理员(社会体育指导员)。 (十)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把体育设施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在新建小区时,按人均1.2平方米的标准规划、布局和建设体育场用地。农村小康体育村建设实现全覆盖,每个乡镇群众体育组织不少于5个,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每万人10名。乡镇每年组织
8、开展的体育活动不少于6次,每23年举办一次综合性运动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建立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和相应的目标责任制,把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预算、新农村建设和领导干部考评体系,列入创建文化先进县(区)、乡镇和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等相关评价体系。建立健全基层文化单位的评价机制,将服务农村、服务农民情况作为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 (二)加大投入。建立农村文化建设投入的增长机制,对属于纯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乡镇综合文化站,要配备文化专职干部,足额保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和公用经费。县(区)财政按人均每年2元的标准把文化活动经
9、费列入预算;各乡镇按不低于人均每年2元的标准把文化活动经费列入乡镇财政预算;经济薄弱乡镇,乡镇文化经费由县(区)财政统筹。从今年起,市政府设立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各县(区)应设立相应的专项资金,专项资金要随经济增长相应提高。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参与文化设施建设的,经税务主管部门批准后,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 (三)规范管理。根据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527号)要求,乡镇综合文化站是集图书阅读、广播影视、宣传教育、科技推广、科普培训、体育和青少年校外活动等于一体的综合性公共文化机构,要进一步加强服务功能,创新运作机制,提高为农民群众服务的能力。乡镇综合文化站业务由县(区)文化部门指导、考核,日常工作由乡镇管理。 (四)整合资源。各级党委、政府要统筹规划和合理利用文化、教育、科技、体育、卫生以及工、青、妇等不同行业和部门的文化资源,通过鼓励学校、企业等单位内部的文体设施免费向农民有序开放。 第6页 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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