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剧毒品和易制毒品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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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剧毒品和易制毒品管理制度 实验室检测工作细则 1目的 规范剧毒品、易制毒品的采购、保管、使用和处理,确保人身安全,防止剧毒品、易制毒品因意外流失,造成不良后果和危害。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剧毒品、易制毒品的采购、保管、使用和处理。3职责 3.1总经理负责剧毒化学品购买流程的审批。 3.2综合部负责剧毒品、易制毒品的入库验收、存储、发放、日常安全管理检查和处理。 3.3实验室负责人负责剧毒品、易制毒品的领用、现场监督、复核和退库工作。4ehs要求 4.1剧毒品、易制毒品采用专库或专柜保管,人员入口处设有防毒面具(罩)柜,附近应有水龙头、急救用品及相应的消防设施。 4.2所有涉及剧毒品、易
2、制毒品的人员应掌握所保管剧毒品、易制毒品的理化特性,毒性和防护办法、应急救治措施等。 4.3使用剧毒品、易制毒品时,使用人员应预先穿戴好相应的防护器具,做好相应的应急措施,确保人身安全(其防护器具应按剧毒品、易制毒品的特性来配置)。5程序5.1采购: 5.1.1本公司因检测需要使用剧毒化学品名录中的化学品(下简称“剧毒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的化学品(下简称“易制毒品”)应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告(名称、数量、质量)至供销部。 5.1.2供销部负责向公安部门申请领取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和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并指定专门负责人,主管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和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的保管、填写、审核、签
3、批和使用等相关事项。 5.1.3供销部列出需采购的剧毒品、易制毒品名称、质量、数量、供应商等,到公安部门申报办理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和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 5.1.4供销部凭公安部门的许可证,到许可的供应商(厂)采购所需的剧毒品、易制毒品。 5.1.5剧毒品、易制毒品的运输应要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或供应商在取得运输许可证后,按规广东中环安康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实验检测作业指导书zhak-zyzd-3a-001第a版 定路线进行运输。 5.2验收: 5.2.1对采购进厂的剧毒品、易制毒品,供销部组织安排仓库、综合部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能入库保管。 5.2.2验收时供销部和综合部必须有1人以上参
4、加,并签字认可方为有效。 5.2.3供销部同时将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或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或易制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和原厂报告单复印三份,一份由供销部存档,一份交综合部备案,一份粘贴在sop-sm-021-r01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入库单背面交仓库存档。 5.2.4主要验收内容: 包装物的完好性及数量检查:供销部、仓库核对供应商名和原厂报告单,符合后再检查包装有无破损、渗漏、粘附杂质、封口是否完好;标签、标志是否相符、完整;总件数和单件数量是否符合,同时做好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收发台账和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入库单记录。到货验收合格,仓库请验单中申请免检合
5、格。如果在验收中发现问题,保管人员应拒收,报告供销部,并作退货。情况严重的报公安部门处理(如:短缺、遗失等)。 5.3保管: 5.3.1剧毒品、易制毒品的保管应做到标识明确(品名、数量、批号),互起理化反应的剧毒品、易制毒品应严格分离保管。 5.3.2剧毒品、易制毒品必须实行双人双锁保管制度,不得一人代管双锁。 5.3.3剧毒品、易制毒品保管员应每天对保管的剧毒品、易制毒品进行清查,在每次领发剧毒品、易制毒品后应进行帐、物核对,确保其品种、数量、标志准确无误。 5.4领用: 5.4.1剧毒品、易制毒品的领用,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领用。 5.4.2使用的部门根据生产工艺或试验方法要求到综合部
6、填写sop-sm-021-r03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领用审批表,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部门主要负责人或领用人到生产总监审批,批准后填写sop-sm-021-r04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领料单然后双人到专库(专柜)领料。 5.4.3领用剧毒品、易制毒品时应双人开锁、双人称量、双人登记核对。 5.4.4领用人(双人)凭领用证到库(柜)房处向保管员领取剧毒品、易制毒品,保管人应广东中环安康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实验检测作业指导书zhak-zyzd-3a-001第a版 仔细审查领用证各项无漏、误、缺后交库房负责人审签,并按双人开锁、双人称量,双方核对无误后,签字领发。保管员同时填写sop-sm-0
7、21-r02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收发台账,并关锁库房(柜)。 5.4.5领用人领到剧毒品、易制毒品后,应负监管之责,不许随意放置。 5.4.6领用证一式三份,领发双方应严格按表列填写,一式留库,一式留领用单位,一式由领用人送综合部存档。 5.4.7剧毒品、易制毒品使用时,必须双人称量、双人投料、双人收回包装袋(器皿),称量器具如接触到剧毒品、易制毒品,必须按解毒法来进行清洗,严禁随意水洗,以免造成人身沾粘或环境污染。 5.4.8剧毒品、易制毒品使用部门必须做好剧毒品、易制毒品使用记录,记录的内容为:品名、投入工序、投入数量、时间、投料人等。 5.4.9领用的剧毒品、易制毒品数量不能大于一个
8、工艺流程用量,一个工艺流程时间长于1天的,应分次领用。 5.5包装材料的处理: 5.5.1剧毒品、易制毒品使用后的包装物应退回库(柜)房保管,并实行双(人)退、双(人)收制度,建立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包装材料台账。对剧毒品包装物应有专门的库(柜)放置。 5.5.2剧毒品、易制毒品的包装物由供销部双人送实验室固废存放中心,按照sop-ev-604固废管理规程要求并填写相关记录。 5.5.3属于供应商可回收的包装物,应按环保要求妥善保管。 5.6退库: 5.6.1使用后有剩余的剧毒品、易制毒品应当日退库。 5.6.2退库的部门填写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退库单然后双人到专库(专柜)退库。 5.
9、6.3退库手续相同于领发手续,实行报批、双人退收办法。 5.6.4保管员应查对领用单据及退库品种、数量,确保进出相符,如有不符应拒绝退库,如有短缺应报公司综合部直至报公安部门追查。 5.7检查及处置: 5.7.1供销部应每周组织两人以上对剧毒品、易制毒品进行安全管理检查。 5.7.2综合部应把剧毒品、易制毒品的保管、使用、销毁等作为安全、环保的重要的内容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广东中环安康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实验检测作业指导书zhak-zyzd-3a-001第a版 5.7.3剧毒品、易制毒品的保管、使用中出现渗漏、破损,应立即报综合部。综合部组织相关的技术人员进行处理、更换、修补等,并按sop
10、-qm-008偏差处理程序执行。难以处理的报环保、公安部门处理。 5.7.4发现丢失剧毒品、易制毒品,对生物、环保有很大危害的,应及时上报公安、环保、主管部门。6支持文件 6.1剧毒化学品名录 6.2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6.3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入库单 6.4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收发台账6.5剧毒品、易制毒品使用记录, 6.6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包装材料台账6.7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退库单 第二篇: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1.目的 建立易制毒品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储存规定。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易制毒品安全管理。 3.责任者 安环部、保卫科、制造部、储
11、运部、销售部及其他使用单位。 4.程序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和XX省禁毒条例的有关规定,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4.1生产、经营、运输、储存易制毒化学品,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成立易制毒化学品使用管理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并确定1-2名专兼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人员。 4.2定期对易制毒化学品联络员、仓管员、使用人员进行政审,定期对上述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 4.3每次购买易制毒化学品,均由联络员携带XX县区易制毒化学品购用申请表以及上次办理的购用证明、实际购买情况,到市公
12、安局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公室办理购用证明。购用证明有效期为一个月,每证仅限购买一次。在购用证明办理后未能按时购买,应在有效期满后7日内将已过期的购用证明交回原发证机关,由原发证机关注销作废。 4.4购买易制毒化学品时必须严格按照购用证明上的数量购买,不得超过购买证明上所限定的数额。 4.5购用证明仅限证明上所注明的购用单位使用,应由购用单位派员前往销售单位购买,不得将购买证明以任何形式交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或请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为购买。 4.6所购买的易制毒化学品必须是本单位使用,不得以转让,转借等形式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不得为其他单位代为办理购用证明。 4.7易制毒化学品运抵单位后,必须由
13、联络员在场监视卸货、入库,数量核对无误后,有送货人、仓管员、监督员分别在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登记证明簿上签名。 4.8易制毒化学品须有单独的仓库存放,实行双人双锁,出入库台帐登记清楚、全面、准确。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易制毒化学品仓库。仓管员和联络员应每月盘点当月的使用数量和库存数量,核对无误后,在每月5日前将盘点情况寄交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公室。如在盘点中发现存在数量不对应,应立即报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公室,由管理办公室和使用企业共同复核。如发现被盗的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4.9使用部门(车间)须开具易制毒化学品领用单,由使用部门(车间)负责人签字后,向仓库领用易制毒化学品。出库时联络员须到现场监督
14、,领用人、仓管员、监督员核对数量后分别在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登记簿上签名。出库后由联络员陪同领用人将易制毒化学品送到使用部门(车间)。易制毒化学品领用单位应建立登记台帐,单独装订成册备查。用槽罐储存易制毒化学品的,从槽罐抽到高位槽(即抽离槽罐)即视为出库,做出库登记。 4.10使用部门(车间)应按当天使用计划,合理领用易制毒化学品。原则上谁使用由谁领用,负责领用人下班,易制毒化学品还有剩余即视为不能使用完。使用部门(车间)负责人应安排二个人将多余的易制毒化学品送回仓库,由仓库管理人员应对送回的易制毒化学品进行称量后作为入库原料进行登记,送回人、仓管员分别在登记簿上签名。不得将领用原料暂存在仓库中
15、,使用部门(车间)不得私自存放易制毒化学品在本部门(车间)。使用部门(车间)再次领用已送回的易制毒化学品应按第九条规定重新办理领用手续。 4.11使用易制毒化学品,应注意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后残液的回收和处理,不得将含有易制毒化学品成份的残液直接排放出厂外,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4.12制定易制毒化学品操作规程。 第三篇: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XX县区人民医院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实行许可制度,禁止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储存、提供、持有、使用易制毒化学品。为了加强我院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
16、,规范行为,在保证我院医疗科研需要的同时,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宣传教育 1、由医务部举办培训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条例及我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等有关规章制度,参加人员包括全体医药技人员及有关行政职能部门。 2、科室业务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掌握有关规章制度及相关知识。 3、科室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禁毒教育工作,作为经常性的工作来抓。 4、将禁毒工作纳入职工岗位培训的重要内容。 二、采购 1、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采购。 2、易制毒化学品的采购由我院采购部门指派专人持
17、证统一购买,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擅自购买。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由药剂科药库购买,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由设备科购买。 3、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买印鉴卡购买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申请购买第一类中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需向XX省公安厅提出申请,办理购买许可证。 4、购买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在购买前将所需购买的品种、数量,向XX县区公安局备案。 5、对易制毒化学品的供货方要查验供货方资质,并向供货方出具我院购买证明。 6、禁止使用现金或实物进行易制毒化学品的购买结算。 7、相关的易制毒化学品的采购证明材料复印件要保存两年备查。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由药剂科药库保存,非药品类易
18、制毒化学品由设备科保存。 8、各采购部门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许可或者备案的公安机关以及市卫生局报告本部门上年度易制毒化学品的购买情况;有条件可以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建立计算机联网,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9、要求供货方送货到我院指定验收场所。 10、采购人员应全面掌握易制毒化学品的有关知识; 三、保管 1、储存、保管易制毒化学品的场所,应当有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仓储设施。 2、保管员要全面掌握易制毒化学品的有关知识,了解易制毒化学品的物理性质和化学性质及安全保管要求。 3、要随时了解易制毒化学品库的库存、实物的情况;物品摆放要符合规定,做到分类安全合理、摆放整齐,并配备消防器材。 4、要建立专门的
19、易制毒化学品进出登记台账,如实记录日常进出的品种、数量、日期、领用人、保管人等情况,并保存2年备查。 5、人员进出仓库必须严格,禁止领用人单独进入易制毒化学品库,库门要随开随锁。 6、发现易制毒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或者其他流入非法渠道的情形,要立即向上级和保卫科汇报,采取必要的控制措制,由保卫科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同时由院办向XX县区药监局和XX县区卫生局报告。 四、领用 1、领用人须熟知易制毒化学品的有关知识。 2、领用人进出库房须在保管人员带领下领取,不得私自进出易制毒化学品库。 3、易制毒化学品的领用量应尽量满足教学科研单次使用量,不应大批量领取积压。 4、领用人应按照保管人员的要
20、求在相关的领用凭证上签字。 5、领用人在易制毒化学品的领用、运输过程中要注意使用安全盛器盛放运输,确保安全。 五、使用 1、使用部门及个人应认真学习关于易制毒化学品的知识,掌握危险物品的安全防护知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2、应根据需要,规定危险品的存放的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性质相抵触的生产备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隔离清楚。 3、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性类物品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4、使用剧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个人防护措施有: a、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具和器
21、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b、严禁直接接触剧毒物品,不准在使用剧毒物品的场所饮食。c、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5、盛装易制毒化学品的容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检查,消险隐患,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 6、化学危险物品的包装与标志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包装必须坚固、完整、严密不漏,外表面清洁,不粘附有害的危险品。危险品的标志清晰。 7、因治疗疾病需要,患者、患者近亲属或者患者委托的人凭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书和本人的身份证明,可以随身携带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品制剂,但是不得超过医用单张处方的最大剂量。医用单张处方最大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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