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资料(2021-2022年)保险学知识点(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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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页保险学知识点保险学知识点第一篇第一篇 保险基础保险基础1.风险的三个特性:客观性、损失性、不确定性2.风险的要素:风险因素、风险事故、损失。风险三要素的联系:构成风险因素的条件月底,发书损失的可能性越大,损失就会越严重。风险事故是损失的直接原因。风险因素风险事故损失3.风险的分类:1)按风险的损害对象:人身风险、财产风险、责任风险2)按风险的起源和影响:基本风险、特定风险3)按风险所导致的后果:纯粹风险、投机风险4.风险管理的基本方法:1)风险回避:人们设法排除风险并将损失发生的可能性将至零。比如:可以利用水上运输,但禁止水上运动,这就是回避由此产生的被淹死的风险,从而缩小了遭受风险的范
2、围。2)损失控制:主要包括防损(采取措施防止风险)和减损(减损发生损失的可能性)。比如,尽管人们努力防止火灾的发生,但这种事情仍有可能发生,因此,这就有必要安装自动灭火系统以减轻火灾损失的严重程度。3)风险自留:企业或个人自己来承担风险。4)风险转移:通过一定的方式,将风险从一个主体转移到另一个主体。比如:公司组织、合同安排、委托保管、担保合同、套期保值、购买保险。第三、第四种合称损失融资。5.从不同角度解释保险1)保险是以经济合同方式建立保险关系,集合多数单位或个人的风险,合理计收分摊金,由此对特定的灾害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或人事伤亡提供资金保障的一种经济形式。2)保险是以集中起来的保险费建立
3、保险基金,用于补偿被保险人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或对个人因死亡、伤残而给付保险金的一种方法。3)保险是一种经济保障制度。4)保险是一种社会工具。5)保险是一种复杂的和精巧的机制。6)保险是一种法律制度。第2页7)保险是一种以经济保障为基础的金融制度安排。6.可保风险的理想条件:1)经济上具有可行性 2)独立、同分布的大量风险标的 3)损失的概率分布是可以被确定的 4)损失是可以确定和计量的 5)损失的发生具有偶然性 6)特大灾难一般不会发生7.保险业的产生:从保险发展的历史来看:财产保险先于人身保险,海上保险早于陆上保险。近代保险制度的发展是从海上保险开始的。继海上保险制度之后所
4、形成的是火灾保险制度。现代人寿保险的出现较火灾保险要晚。8.保险的基本分类:1)根据保险标的的不同:财产保险、人身保险、责任保险2)根据被保险人的不同:个人保险、商务保险3)根据保险实施形式的不同:强制保险、自愿保险4)根据业务承保方式的不同:原保险、再保险5)根据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商业保险、社会保险9.保险合同的特性:双务性、射幸性(有机会性)、补偿性、条件性、附和性、个人性10.保险合同的主体:当事人(保险人、投保人)关系人(被投保人、保单所有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的客体:保险利益11.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指投保人对于被保险人的寿命和身体所具有的厉害关系。保险利益存在情况:1)投保人对自己的
5、生命、身体和健康投保具有保险利益。2)投保人对有婚姻、血缘关系的亲属具有保险利益。3)债权人对债务人有保险利益。4)本人对为本人管理财产或具有其他利益关系的人具有保险利益。12.保险合同的内容:当事人、关系人13.保险合同的形式:投保人、暂保单、保费收据、保险单14.要约:又称“提议”。一个有效的要约应具备三个条件:1)要约须明确表示定约愿望;2)要约须具备合同的主要内容;3)要约在其有效期内对要约人具有约束力。(例如广告)15.承诺:指当事人另一方就要约方的提议而做出的意思表示。合同当事人一方一经做出承诺,合同即告成立。需要注意的是,承诺须由受约人本人或其合法代理人做出;承诺须在要约的有效期
6、内做出。16.投保人的义务:缴纳保费的义务、通知义务、避免损失扩大的义务17.保险人的义务:确定损失赔偿责任、履行赔偿给付义务第3页18.影响保险合同效力的主要因素:告知、保证、隐瞒、弃权和禁止翻供19.保险合同的无效:1)合同系代理他人订立而不作申明2)恶意的重复保险3)人身保险中未经被保险人同意的死亡保险4)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已超过保险人所规定的年龄限额5)善意的超额保险,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保险价值的部分无效,当在保险价值限额以内的部分仍然有效6)被保险人的年龄欲保单所填写的不符。部分无效7)被保险人因对保险标的失去保险利益20.保险合同的复效:时间 60 天。保险合同的效力在中止
7、以后重新开始。21.保险合同的中止:人身保险中投保人未能按时缴纳保险费,保险合同的效力由此中断。在此期间,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不负字符保险金的责任。担保险合同效力的中止并非终止。22.保险合同的终止:时间 2 年。1)合同因期限届满而终止。2)合同因解除而终止。3)合同因违约失效而终止。4)合同因履行而终止。23.文义解释原则:按合同条款通常的文字含义并结合上下文来解释,既不超出不缩小合同用语的含义。意图解释原则:在无法运用文字解释方式时,通过其他背景材料进行逻辑分析来判断合同当事人定约时的真实意图,由此解释保险合同条款内容。24.保险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协商、调解、仲裁、诉讼25.保险的
8、四大原则:保险利益原则、最大诚信原则、近因原则、损失补偿原则第二篇第二篇 保险市场保险市场1.保险市场的特征:直接交易风险、交易具有承诺性、信息不对称程度高、具有较高的交易成本第4页2.保险公司的分类:1)按所承担风险的类型:人寿与健康保险公司、财产与责任保险公司2)按被保险人的不同:原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3.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或个人。4.保险经纪人: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从保险人那里收取佣金的人。5.保险公估人:是站在第三者的立场上,依法为保险合同当事人办理保险标的查
9、勘、鉴定、估损及理赔款项清算业务给予证明的人。6.保险中介人之间的差别:1)法律地位不同。保险代理人是保险人的代理人,其行为代表着保险人的利益;保险经纪人是投保人的代理人,其行为代表投保人的利益;保险公估人是站在第三者的地位进行公证。2)名义不同。保险代理人从事保险业务必须从保险人的名义;保险经纪人从事保险业务,若为投保人代理投保或代被保险人索赔,则以委托人的名义,若从事居间活动或咨询活动,则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保险公估人从事保险公证活动时,只能以自己的名义。3)业务要求不同。保险代理人熟悉保险业务;对保险寂静岭的业务要求比保险代理人要高;对保险公估人的业务员要求则更高,保险公估人必须是某方面的
10、专家。4)行为后果的承担方不同。保险代理人根据保险人的授权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由此给被保险人造成损失的,其行为后果一般由保险人承担,而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因其过错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失则通常由自己承担赔偿责任。7.保险监管模式:弱势监管:代表国家英国、荷兰强势监管:代表国家美国8.保险监管的主要内容:市场准入监管、偿付能力监管(最重要)、对由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问题的监管第三篇第三篇 人身保险人身保险1.人身保险的类型:人寿保险、年金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第5页2.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的区别:1)保险标的不同。人身保险以人的生命、身体和健康作为保险标的;财产保险以有形或无形财产及其有关的利益和损害
11、赔偿责任为财产标的。2)保险金额的确定方式不同。人身保险无法用金钱衡量,所以承包人在承保时,是以投保人自报的金额为基础,参照投保人的经济状况、工作性质等因素来确定保险金额。财产保险是补偿性保险,保险金额依照投保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3)保险期限不同。人身保险多数是长期性保险而财产保险多为短期。4)保险事故不同。一般来说,财产保险事故的发生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而人身保险中寿险事故的发生是确定的:一个人非生即死具有必然性。5)保险产品需求弹性不同。人身保险产品要比财产保险产品需求弹性大。6)是否具有储蓄性。人身保险具有储蓄性,一般财产保险不具有。3.意外伤害保险三个特定:非本意的、外来的、突然的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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