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QC-015-108ROHS测试样品拆分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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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our short words sum up what has lifted most successful individuals above the crowd: a little bit more.-author-dateQC-015-108ROHS测试样品拆分规程质量1、 目的:按标准要求进行样品的拆分,确保ROHS测试仪测试结果的有效性和准确性。2、范围:适用于本厂所使用的ROHS测试仪以及送第三方检测的样品。3、定义:3.1、有害物质: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对健康和环境可能造成危害的化学物质。如: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联苯醚等3.2、机械拆分:指运用机械手段进行有效的划
2、分和获取检测单元的过程,包括旋开、切割、刮削、挤压、研磨等。3.3、均质材料:指不能通过机械手段进一步拆分为不同材料的材料,均质材料各部分的组成均相同。如:各种陶瓷、玻璃、金属、合金、塑胶等。3.4、检测单元:经过拆分和取样,可直接提交检测的材料。根据材质的均匀性,检测单元可分为均质检测单元和非均质检测单元。3.5、均质检测单元:由一种或者一种以上的物质均匀组成的检测单元,且不能通过机械手段拆分的材料。3.6、非均质检测单元:由若干种材料不均匀组成的、不需或很难进一步机械拆分的材料。3.7、豁免单元: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豁免清单中的部件、元件或检测单元,获得完全豁免而无需提交检测。4、拆分原则
3、:4.1、拆分的目标是通过适当的拆分手段来获得构成电子电气产品的均质材料。需采取适当的拆分手段来获得均质材料,以确保拆分结果用于后续测试时,不会因为拆分不当而产生错误判断。4.2、同一生产厂生产的相同功能、规格(参数)的多个模块、部件或元器件可以归为一类,从中选取代表性的样品进行拆分,使用相同的材料(包括基材和添加剂)生产的不同部件可视为一个检测单元。4.3、颜色不同的材料应拆分为不同的检测单元。4.4、对于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豁免清单中的项目或材料,在拆分中应予以识别。4.5、当拆分对象难以进一步拆分且重量10mg时,不必拆分,作为非均质检测单元,直接提交检测。4.6、当拆分对象难以进一步拆
4、分,粒径小于2mm,或体积4mm时,不必拆分,可以整体制样,作为非均质检测单元,直接提交检测。4.7、金属测试样品的厚度至少要达到3mm,若单一样品厚度不足,可堆叠数个样品至适当厚度。其他合金必须至少1mm厚。4.8、样品的平坦部位要达到5*5mm,若有需要,则要对样品进行前处理(如:削平等)4.9、油墨或其他液体需用样品杯进行量测,深度达到15mm;体积小的颗粒也应置于样品杯压紧,且容积应达到样品杯的2/3 。表面处理层应尽量与本体分离(如涂层):对于确实无法分离的(如镀层),可对表面处理层进行初筛(如使用XRF光谱仪等手段),筛选合格则不拆分;筛选不合格,可使用机械或非机械方法分离(如使用
5、能溶解表面处理层而不能溶解本体材料的溶液溶解提取)。4.10、在满足检测结果有效的前提下,对于经拆分后样品无法满足检测需求量时,可采取适当归类,一同制样,直接提交检测。5、取样 5.1、获得均质检测单元提交检测时,应选择远离连接部位取样,并尽可能选取本体较大的检测单元样品取样。 5.2、对于质量大于100g而面积大于100*100mm的检测单元,需在多个不同位置进行取样,至少应包括几何中心点和两个对角边缘点。 5.3、获得非均质检测单元提交检测时,尽可能全部取样。6、拆分步骤及方法 6.1、整机的拆分 对于具有能单独实现某些功能的整机的电子电气产品,首先将其拆分为模块、部件等,再按照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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