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云南省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doc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05.gif)
《最新《云南省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最新《云南省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doc(36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Four short words sum up what has lifted most successful individuals above the crowd: a little bit more.-author-date云南省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云南省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云南省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来源:作者:云南省建设厅日期:01-08-07 第二章招标第十条建筑项目的设计招标依法可以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设计单位或个人参加投标。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和要求的设计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2、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符合条件的设计单位参加投标。第十一条招标人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自行组织招标:(一)有与招标项目工程规模及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工程造价、财务和工程管理人员,具备组织编写招标文件的能力;(二)有组织评标的能力。招标人不具备以上规定条件的,可委托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具有相应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第十二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设计招标代理机构)是指依法成立的,从事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第十三条实行设计招标的建筑项目,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经过审批机关批复的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
3、告;(二)具有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项目建设地点规划控制条件、设计要点和用地红线图;(三)有符合要求的地形图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初勘资料,有原料、燃料、供水、供电、供热、道路、通讯等基础资料;(四)有设计要求说明书和其它资料;(五)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条件。第十四条依法必须招标的建筑工程项目,招标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招标邀请书15日前,持有关材料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填写招标投标备案表(附件一);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在委托合问签订后15日内,持有关材料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填写招标投标备案表。备案机关应当
4、在接受备案之日起5日内进行审核,发现招标人不具备自行招标条件、代理机构无相应资格、招标前期条件不具备、招标公告或者招标邀请书有重大暇疵的,可以责令招标人停止招标活动。备案机关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招标人可以实施招标活动。第十五条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向三个以上设计单位发出招标邀请书。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招标人名称、地址、招标项目的基本要求、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以及获取招标文件办法等事项。第十六条设计招标代理机构或具有自行组织设计招标能力的招标人及投标人,按下列工作程序进行设计招标:(一)填写设计招标备案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本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对该招标
5、项目进行审核;(二)编制招标文件,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三)发布招标信息(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书);(四)向合格的投标单位分发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五)招标人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并对招标文件书面答疑;(六)投标人编制投标书;(七)投标人按规定时间、地点送达投标书;(八)招标人成立评标委员会,制定评标、定标办法,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九)招标人组织开标、评标、定标;(十)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十一)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工程设计合同,并按勘察设计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合同备案和鉴证。(十二)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十日内按标书要求对承诺的未中标的投标人进行补偿;(十三)招标人向
6、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经审核符合备案条件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设计招标投标备案表上盖章。第十七条设计招标投标备案表应包括:设计招标工程概况及已具备的条件。对参加投标设计单位的要求、拟采用的招标方式、招标工作机构及上作成员的基本情况。设计招标投标备案表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进行设计招标。第十八条设计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一)工程综合说明,包括工程名称、地址、占地范围、使用功能及要求、建设规模、投资估算、建筑面积、招标方式等;(二)招标须知(包括对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及评标原则);(三)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印件;(四)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项目建设地点、规
7、划控制条件、设计要点和用地红线图;(五)项目说明书:1、工程内容、设计范围、设计周期、设计进度等要求;2、工程经济、技术要求;3、可供参考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工程测量等建设场地勘察成果报告;4、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市政道路等方面的基础资料。(六)提交设计所依据的基础资料的内容、方式和期限;(七)组织现场踏勘和招标文件答疑时间、地点;(八)投标文件送达的截止时间、地点、数量(一般不少于五套)及开标、评标等活动的日程安排;(九)拟签定合同的主要条款要求;(十)其它应说明的事项,包括对中标人提供的配合条件和对未中标方案的补偿办法;(十一)其它规定需提交的内容。第十九条招标文件一经发出,不
8、得随意变更。确需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需将更改和澄清内容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期15日前,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变更或者补充部分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第二十条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限为:特级、一级或大型建筑工程不少于45日;二级或中型以下建筑工程不少于30日;进行概念设计招标的,不少于20日。第三章投标第二十一条凡持有国家统一印制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的设计单位均可参加其资质证书副本规定业务范围的建设工程设计投标。省外入滇参加设计投标的设计单位,应到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第二十二条参加设计投标的设计单位可以独立
9、投标,也可以联合投标。两个或两个以上设计单位联合投标的,应签订协作承包合同,明确哪一方为主,并由为主的一方代表合作单位参加投标。第二十三条在领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或其委托的设计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投标资格。(一)单位名称、法人代表、地址、单位所有制性质和隶属关系;(二)工程勘察证书、工程设计证书、营业执照、法人证明文件或授权证明文件;(三)单位成立时问、简历、技术力量、专业情况及主要技术装备情况;(四)近年来承担的主要工程业绩及勘察、设计质量情况。第二十四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建筑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附件二)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非建筑工程的投标文件按其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云南省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最新 云南省 建筑工程 设计 招标 投标 管理 实施细则 试行
![提示](https://www.taowenge.com/images/bang_tan.gif)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