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商业银行小额抵债资产处置制度的建议9802.docx
《完善商业银行小额抵债资产处置制度的建议9802.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完善商业银行小额抵债资产处置制度的建议9802.docx(17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完善商业银行小小额抵债资产产处置制度的的若干建议摘要:零星、小小额抵债资产产目前在商业业银行资产处处置过程中处处于非常重要要的地位,也是矛盾最最多领域文章章针对这一现现实,提出了符合合实际操作的的一系列制度度安排和完善善措施关键词:商业银银行;小额抵债资资产;处置制度商业银行日常经经营中抵债资资产的处置效效率是一个非非常现实的问问题抵债资产产处置效率的的高低,影响着整个个银行体系的的活力,因而完善现现有抵债资产产处置的制度环境就显得得尤为重要一、中资商业银银行抵债资产产处置的制度度安排与主要要缺陷当前,中资商业业银行处置不不良资产,除其中大额额的、特定的的交由专业的的资产管理公公司处理外,其余
2、零星的的、小额的抵抵债资产由于于成本的不经经济仍由银行行自行处理,其中又以以以物抵债方式式获得的抵债债资产为多这这类抵债资产产,在目前银行行资产处置过过程中处于非非常重要的地地位,也是矛盾最最多的领域对对这类抵债资资产处置主要要有两种形式式,一种是通过过银行与相关关方面达成协协议变现处置置或折价抵债债,另一种是通通过诉讼方式式经过一系列列的司法程序序变现或折价价抵债实践中中,许多抵债资资产的获得本本身就是通过一系列列司法手段(如查封、扣扣押、冻结等)获得,因此,目前银行抵抵债资产处置置制度环境的的主要内容就就是诉讼方式式下的处置制制度下面的分分析也将以此此为线索展开开1.流质契约的的禁止提高了
3、了抵债资产的的处置成本根据我国担保保法的规定定,“债务履行期期届满抵押权权人未受清偿偿的,可以与抵押押人协议以抵抵押物折价或或者以拍卖、变变卖该抵押物物所得的价款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可以向人民法法院提起诉讼讼”由于上述对流质质契约问题的的禁止性规定定,银行需要行行使抵质押权权时,借贷双方无无法就抵押物物处置的价值值达成一致,因此,目前银行处处置抵押物的的手段一般只限于通过司司法途径,法院一般会会通过公开拍拍卖的方式处处置禁止流质契约的的规定在市场场经济很不完完善的情况下下是必要的,但在银行实实践中,担保物权中中的评估、拍拍卖、处置等等程序需要不不少费用,显然比“不还钱就以以物折抵”的
4、流质契约约的实现成本本要高因此,对流质契约约的禁止性规规定有必要进进一步完善2.抵债资产通通过司法拍卖卖程序的市场场化程度不够够目前抵债资产的的司法拍卖依依据的是2004年最高人人民法院关于于人民法院民民事执行中拍拍卖、变卖财财产的规定(法释2004116号)该规定曾多多次修改,在某些方面面有所改进,但其中一些些规定的市场场化程度仍然然不高一是在评估、拍拍卖机构的选选择方面尽管管最高人民民法院关于人人民法院民事事执行中拍卖卖、变卖财产产的规定对对是否评估、评评估机构的选选择上给双方方当事人较大大的选择空间,但在实践中中更多的是由由法院在指定定的名册中随随机确定因此此,银行在这一一过程中的自自主
5、权利受到到极大限制特特别要指出的的是,由于收费按按拍卖成交价价的一定比例例确定,因此评估、拍拍卖机构往往往存在高估抵抵债资产价值值的倾向在这这种情况下,银行的权益益就会缺乏应应有的保障二是在拍卖保留留价的确定方方面按照现行行规定,拍卖应当确确定保留价,拍卖保留价价由人民法院院参照评估价价或市价(未作评估时)确定法院在确定保留价时,第一次拍卖卖的保留价不不得低于评估估价或者市价价的80%;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低的数额不得得超过前次保保留价的20%这种做法往往往导致拍卖卖底价过高,限制了拍卖卖的市场化程程度需要指出出的是,在最终流拍拍的情况下,银行往往被被迫以
6、不能实实现拍卖的该该保留价作价价接受抵债资资产三是拍卖次数的的规定方面现现行规定要求求,对于第二次次拍卖仍然流流拍的不动产产或其他财产产、对于第三三次拍卖仍然然流拍的不动动产或其他财财产,法院可以依依照规定将相相关资产作价价交申请执行行人或其他先先执行债权人人抵债;否则,法院将解除除查封、扣押押、冻结,并将该动产产退还被执行行人这种要么么以保留价抵抵债、要么丧丧失相关权益益的两难选择择,虽然有利于于提高案件的的执行率,但不利于维维护商业银行行的正当权益益3.多次过户、繁繁杂税费使得得抵债资产处处置成本过高高双重过户制度降降低了处置效效率在取得抵抵债资产后,银行对房地地产、车辆等等需办理过户户手
7、续转入;在最终转让让该抵债资产产时,银行又要办办理过户手续续转出这种双双重过户制度度使银行面临临着“过户难”的突出矛盾,影响了抵债债资产的处置置效率,也给银行资资产安全带来来了很大隐患患在银行的抵抵债资产中,无法办理过过户的占很大大比例,其中有的是是因为抵债资资产的权属不不明或产权证书不全;有的是因为为银行经营范范围的限制;更多的是由由于费用繁多多,手续繁琐,造成抵债资资产过户举步步维艰以房地地产为例,抵债资产从从企业过户到到银行,再由银行过过户到买方的的过程产生了了两次过户费费用,银行因急于于处置资产而而处于被动地地位,有时被迫承承担两次费用用实践中,银行为规避避两次过户而而造成的巨额额费用
8、,往往在取得得抵债资产后后并不过户,而是等找到到买家后再将将财产直接过过户给买家但但未过户的财财产在法律意意义上还不完完全属于银行行,一旦发生纠纠纷银行将处处于十分被动动的局面繁杂的税费使得得抵债资产的的处置成本相相当高目前的的税费环节主主要情况如下下:一是在收取取抵贷资产时,向资产评估估机构支付评评估费,向法院支付付诉讼费和执执行费;二是在办理理产权变更过过户时要交纳纳契约税、印印花税以及过过户费、交易易综合服务费费等;三是在抵债债资产处置变变现时,还需交纳营营业税、车船船使用税、房房产税、土地地增值税以及及土地出让金金等等以划拨拨方式取得国国有土地使用用权的,转让房地产产时,应当由受让让方
9、办理土地地使用权出让让手续,并依照规定定缴纳土地使使用权出让金金后才可受偿偿其余变现所所得,集体使用权权的土地,在获得土管管部门同意办办理征用、出出让手续后,除上述土地地出让金外,还需支付给给乡镇集体一一笔征地补偿偿安置费尤其其是土地出让让金,往往占用了了不小一笔银银行资金从银行实实践来看,所有这些税税费(还包括持有有抵债资产期期间可能支出出的各种管理理费用,以及垫付的的各种费用)合计可达抵抵债资产价值值的15-200%事实上,银行取得并转转让抵债资产产不是出于普普通的商业原原则,不是为了利利用该抵债资资产开展经营营或取得盈利利因此,上述双重过过户手续显得得繁琐,处置成本也也显得过高实践中,银
10、行以以物抵债时往往往还要承担担并非自己义义务的一些成成本在资产存存在欠缴税费费(如土地出让让金、过户税税费、物业管管理费等)的情况,银行如果同同意接受其作作为抵债资产产,在办理相关关手续时事实实上必须代为为缴纳所欠税税费,否则就无法法办理过户手手续这些税费费虽然最终应当从从抵债资产处处置中予以抵抵扣(并不直接从从抵债资产价价值中扣除,而只是作为相相关的费用),但对银行来来讲(尤其是土地地出让金)显然加大了了处置成本此此外,对一些暂时无无法变现或变变现价格过低低的抵债房地地产,银行只得采采取租赁的方方式以尽量减减少损失但根根据有关规定定,对这部分租租金收入还要要征收房产税税、营业税、城城市维护建
11、设设税和教育费费附加税等,税费比例极极高相比之下下,最初如以货货币资金形式式回收利息的的话,则只需要缴缴纳营业税可可以说,各种税费大大大影响了银银行资产的保保全4.银行作为抵抵债资产的所所有权人权利利行使受到较较大制约根据商业银行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在在中华人民共共和国境内不不得从事信托托投资和证券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用不动产投资资或者向非银银行金融机构构和企业投资资”对商业银行行因行使抵押押权、质权而而取得的不动动产或者股权权,更是规定了了二年的处分分期限事实上上,对于银行受受让的不动产产,多为建设中中或正在营业业的商务楼或或商品房,银行并无具具有经营、管管理此类楼宇宇的专业管理理人才及
12、资源源;对于受让的的公司股权,虽然根据最最高人民法院院关于审理理与企业改制制相关民事纠纠纷案件若干干问题的规定定关于债权权转股权问题题的规定和公公司法关于于人民法院可可以依照法律律规定的强制制执行程序转转让股东股权权的规定等,银行可因受让股股权而掌握公公司的经营权权力,但从目前实实际来看,法院基本不不支持此类做做法,银行人员并并不能真正进进入董事会,这就使银行行的应有权利利仅限于一张张法律文书,而在实践中得得不到应有的的保障此外,在个人住住房按揭贷款款中,银行的抵押押权利事实上上可能悬空或或受极大限制制2005年底最高人人民法院出台台的关于人人民法院执行行设定抵押的的房屋的规定定,虽然较此前前
13、相关规定对对银行处置所所抵押房屋的的权利有所放放宽,但仍然规定定如被执行人人无法自行解解决居住问题题且申请执行行人无法为其其提供临时住住房的,即使抵押的的房屋被拍卖卖、变卖或者者抵债的,法院也不应应强制被执行人迁出这这实际上要求求作为债权人人的银行而言,肩负起了为为债务人寻找找临时住房的的社会责任,继而带来一一系列诸如解解决租金的问问题等,又为银行实实现抵押权利利徒增许多的的前置程序二、关于完善银银行抵债资产产处置制度的的若干建议完善银行抵债资资产的处置制制度,首要问题就就是调整抵债债资产处置制制度安排的指指导思想,将银行抵债债资产的处置置区别于一般般市场主体的的正常商业交交易行为,按照特殊的
14、的办法进行管管理,使之与银行行抵债资产的的内在性质相相符然后,根据这一指指导思想或思思路,对现有涉及及银行处置抵抵债资产的法法规、政策予予以调整(一)按照以物物抵债的特有性质调整相相应的制度安安排在市场经济下,针对各类物物品的交易、转转让、过户等等环节征收相相应税、费是是必要的但是,商业银行处处置抵债资产产与一般的商商业交易行为为有着明显的的特殊性这主主要体现在两两个方面:1.银行抵债资资产的处置行行为不同于纯纯粹的商业交交易行为目前的各种资产产交易、转让让、过户制度度针对的是普普通的商业交交易行为,其出发点是是一般的商业业原则虽然银银行处置抵债债资产表面上上也是一种商商业行为,但这是一种种被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完善 商业银行 小额 抵债 资产 处置 制度 建议 9802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