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版)bgrk.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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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亳政办220100644号亳州市人人民政府府办公室室关于印发发亳州市市城市规规划管理理技术规规定(试行)的的通知各县、区区人民政政府,市市政府各各部门、各各直属机机构:亳州市市城市规规划管理理技术规规定(试试行)(以以下简称称技术术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意见认真贯彻执行。 一、要进一步加强对该技术规定的学习培训工作。该技术规定是指导我市城市规划和建设的重要规范,是城市项目工程建设和土地开发利用的重要依据。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该技术规定的实施工作,认真组织学习,切实掌握精神实质,特别是建设、规划、国土、城管执法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职工和从业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
2、高贯彻落实本技术规定的能力,确保各项技术规定落实到城市规划和建设工作中。二、要切切实做好好该技技术规定定宣传传推广工工作。要要通过广广播、报报纸、电电视、政政府门户户网站等等新闻媒媒体,集集中开展展宣传活活动,广广泛宣传传该技技术规定定的内内容、实施的的重要意意义,切切实提高高广大人人民群众众遵守规规划意识识和依法法监督实实施规划划的意识识。三、要进进一步加加强对该该技术术规定实实施工作作的监督督管理。谯谯城区人人民政府府和市住住房城乡乡建委、市市城管执执法局、市市国土资资源局等等有关部部门要结结合城市市规划管管理工作作,加强强对本技技术规定定实施施工作的的监督,建建立和完完善查处处违反规划案
3、案件工作作协调机机制和规规划执法法动态巡巡查机制制,严厉厉查处各各类违反反规划的的行为,进进一步提提高城市市规划编编制和实实施管理理工作的的质量和和水平。 四、在该技术规定实施过程中,要进一步做好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工作,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市住房城乡建委反馈,以便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本技术规定。二一年八月月二十七七日亳州市规规划管理理技术规规定(试试行)第一章 总则则第一条 为加加强城乡乡建设规规划管理理,保证证城乡规规划的实实施,根根据中中华人民民共和国国城乡规规划法以以及国家家、省有有关规划划的规范范、标准准,结合合我市
4、城城市发展展的目标标和实际际,制定定本技术术规定。第二条 在本本市中心心城区制制定和实实施城乡乡规划以以及从事事与城乡乡规划有有关的活活动,应应当遵守守本技术术规定。第二章 城市市用地分分类与标标准第三条 城市市用地分分类(一)城城市用地地分类适适用于各各阶段的的城市规规划和城城市用地地统计工工作。(二)城城市用地地分类以以土地的的使用功功能为主主导因素素,兼顾顾其它相相关因素素。(三)城城市用地地分类和和代号按按照城城市用地地分类与与规划建建设用地地标准(GGBJ1137-900)执行行。(四)使使用城市市用地分分类时,应应根据工工作性质质、工作作内容及及工作深深度的不不同要求求,按照照住建
5、部部门颁布布实施的的建设用用地分类类标准,采采用用地地分类的的全部或或部分类类别。第四条 城市市建设用用地标准准(一)城城市建设设用地应应包括居居住用地地(R)、公公共设施施用地(CC)、工工业用地地(M)、仓仓储用地地(W)、对对外交通通用地(TT)、道道路广场场用地(SS)、市市政公用用设施用用地(UU)、绿绿地(GG)和特特殊用地地(D)99大类用用地,不不包括水水域和其其它非城城市建设设用地。全全市城市市建设用用地的人人均指标标应符合合城市市用地分分类与规规划建设设用地标标准(GGBJ1137-900)中的的相关规规定。(二)在在编制和和修订城城市总体体规划时时,各类类主要城城市建设设
6、用地的的比例和和人均单单项指标标应符合合国家的的有关规规定。第五条 城市市各类建建设用地地适建表表(一)各各类建设设用地的的划分应应遵循土土地使用用兼容性性的原则则,并按按批准的的详细规规划执行行;尚无无详细规规划的,应应按总体体规划、分分区规划划(或开发发区总体体规划)和本规规定表11各类类建设用用地适建建范围表表的规规定执行行。(二)凡凡表1中中未列入入的建设设项目,应应由市城城乡规划划主管部部门根据据对周围围环境的的影响和和基础设设施的条条件,具具体核定定适建范范围。(三)凡凡需改变变规划用用地性质质、超出出表1规规定范围围的,应应先提出出调整规规划,按按规定程程序和审审批权限限,经报报
7、批后执执行。(四)不不宜在底底层为大大型商业业、农贸贸市场的的建筑上上建设居居住建筑筑。各类建设设用地适适建范围围表表1序号用地类别别建设项目目居住用地地公共设施施用地工业用地地仓储用地地市政公用用设施UU绿地第一类R1第二类R2第三类R3商贸办公C1C22教科文卫C3C55第一类M1第二类M2第三类M3普通W1危险品W2G1G21低层住宅宅建筑2多层居住住建筑3高层居住住建筑4集体宿舍舍5教育设施施(中小学学、幼托托机构)6商业服务务设施7文化设施施8体育设施施9医疗卫生生设施10市政公用用设施11行政管理理设施12农贸市场场13高等院校校、中等等专业学学校14职业学校校、技工工学校、成成人
8、学校校和业余余学校15科研机构构16对环境基基本无干干扰、污污染的工工厂17对环境有有轻度干干扰污染的工工厂18对环境有有严重干干扰污染的工工厂19普通仓库库20危险品仓仓库21批发市场场22社会停车车场、库库23加油站24客、货运运公司站站场注:允允许设置置;不允许许设置;有条件件允许设设置第三章 居住住用地第六条 布局局准则(一)居居住用地地应相对对集中布布局,形形成相应应规模的的居住区区、居住住小区或或居住组组团,规规模标准准应符合合表2的的规定。居住用地地分级规规模表2居 住 区小 区组 团户数(户户)1000001160000300005000030010000人口(人人)35000
9、0552500011500011750001050035500注:每户户按照33.5人人计算。(二)居居住用地地的建筑筑布置,应应综合考考虑日照照、采光光、通风风、防灾灾以及管管线埋设设、视觉觉卫生等等因素,避避免烟、气气(味)、尘尘和噪声声等造成成的污染染和干扰扰。对特特殊地段段要先进进行环境境影响评评价和交交通影响响评价;居住建建筑的间间距应符符合本技技术规定定第九章的规规定。 第七条 规划标标准(一)居居住用地地的配套套设施标标准按照照本技术术规定第第四章的规规定执行行。 (二)编编制居住住小区和和组团规规划时,居居住用地地人均用用地指标标、居住住用地规规划主要要技术经经济指标标应符合合
10、城市市居住区区规划设设计规范范(GGB5001800-993,220022年版)的的规定。第八条 零星建建设开发发控制(一)零零星建设设是指面面积小于于50000平方方米、用用于住宅宅开发时时难以达达到组团团规模且且独立进进行设施施配套的的城市用用地。 (二)零零星建设设不宜单单独用于于居住用用地开发发,宜作作为公共共服务设设施和市市政公用用设施用用地进行行建设。 (三)零零星居住住用地应应依照相相关的规规划和技技术规定定,并结结合周围围地区的的设施配配套情况况确定容容积率和和建筑密密度。 第四章 公共共服务设设施第九条公公共服务务设施的的分类分分级标准准公共服务务设施按按照使用用功能分分为七
11、类类:1. 教育育设施;2. 医疗卫卫生设施施;3. 文化化娱乐设设施;44. 体育育设施;5. 社会福福利与保保障设施施;6. 行政政管理与与社区服服务设施施;7. 商业业服务设设施。第十条 居住区区、居住住小区和和居住组组团级公公共设施施的设置置准则居住区、居居住小区区和居住住组团级级公共设设施的设设置水平平,必须须与居住住人口规规模相适适应,按按照千人人指标设设置。(一)中中小学的的配套应应根据教教育设施施规划统统一选址址,配套套建设。(二)除除专项规规划规定定外,超超过10000户户的居住住小区,按按30平平方米/百户,不不低于3300平平方米的的标准配配置社区区机构用用房(不不足10
12、000户户的小区区,其社社区卫生生服务站站可设置置在内)。(三)除除专项规规划规定定外,超超过30000人人50000人人的小区区应设社社区卫生生服务站站,其面面积不低低于1550平方方米;550000人以上上的居住住小区,社社区卫生生服务站站面积不不低于2200平平方米。(四)除除专项规规划规定定外,按按照建筑筑面积不不低于1166平平方米/千人;用地面面积不低低于2880平方方米/千千人的标标准配置置幼儿园园(托儿儿所),按按千人指指标核算算规模小小于3个个班的幼幼儿园不不单独设设置,宜宜结合周周边小区区统一考考虑。(五)除除专项规规划规定定外,千千人以上上的居住住组团,按按2000平方米
13、米/千人人、建筑筑面积不不低于2200平平方米标标准配置置室内文文体活动动中心;按4000平方方米/千千人标准准配置室室外文体体活动场场地;按按20平平方米/千人标标准配置置老年活活动站,老老年活动动站宜布布置在社社区机构构用房内内。(六)除除专项规规划规定定外,按按照不低低于房屋屋总建筑筑面积千千分之二二的标准准配置物物业服务务用房。房房屋总建建筑面积积不足55万平方方米时,按按不低于于1000平方米米的标准准配置。(七)除除专项规规划规定定外,按按不大于于70米米服务半半径标准准配置垃垃圾分类类投放站站。(八)按按照建筑筑面积不不低于110平方方米/千千人、面面积不低低于500平方米米的标
14、准准配置公公厕,每每一公厕厕的服务务半径不不超过5500米米。公厕厕宜布置置于其他他建筑内内,且必必须有独独立的出出入口。第十一条条 居住住区、居居住小区区和居住住组团级级公共设设施的实实施规定定(一)所所有公共共配套设设施应与与住宅同同步规划划、同步步建设、同同时交付付使用。(二)配配套公用用设施的的使用性性质不得得随意改改变。第五章 工业业用地第十二条条 工工业用地地规划标标准 (一)工工业用地地宜集中中成片布布局,以以利于形形成各具具特色的的工业集集中区。 (二)老老城区的的零星工工业用地地应结合合城市规规划逐步步调整。(三)工工业区开开发强度度应符合合国土资资源部工工业项目目建设用用地
15、控制制指标的的相关规规定。(四)工工业区内内生活配配套设施施需统一一布局,严严格控制制园区内内企业各各自分设设生活配配套设施施。工业业项目所所需行政政办公及及生活服服务用地地面积不不得超过过总用地地面积的的7%,严严禁在工工业用地地范围内内建设成成套住宅宅、专家家楼、宾宾馆、招招待所和和培训中中心等非非生产性性配套设设施。第十三条条 工业业项目规规划标准准(一)工工业项目目宜按各各自的产产业分类类进入相相应的工工业集中中区。(二)工工业项目目停车场场的设置置应符合合本技术术规定第第十三章章的有关关规定。第六章 城市市绿地第十四条条 公共共绿地 (一)公公共绿地地包括公公园和街街头绿地地。 (二
16、)公公园的内内部用地地比例应应根据公公园类型型和陆地地面积确确定,并并符合公公园设计计规范(CCJJ448)的的相关要要求,应应严格控控制管理理用房的的建设规规模。 (三)街街头绿地地中的绿绿化面积积不宜小小于占地地面积的的65%。 第十五条条附属绿绿地(一)种种植乔木木的分车车绿带宽宽度不应应小于11.5米米;主干干路上的的分车绿绿带宽度度不宜小小于2.5米;行道树树绿带宽宽度不应应小于11.5米米;当路路侧或路路中绿带带宽度大大于8米米时,应应计入城城市公共共绿地。(二)公公共活动动广场宜宜选择种种植具有有亳州地地方特色色的树种种,宜设设计成开开放式绿绿地,植植物配置置宜疏朗朗通透,绿绿化
17、覆盖盖率不宜宜小于440%。第十六条条 居居住用地地绿地(一)新新建居住住区的公公共绿地地,采用用分级设设置的原原则。1. 组组团级公公共绿地地面积应应不小于于总用地地面积的的4%,且且应不小小于0.5平方方米/人人;小区区级(含含组团级级)公共共绿地面面积应不不小于总总用地面面积的77%,且且应不小小于1平平方米/人;居居住区级级(含组组团级和和小区级级)公共共绿地面面积应不不小于总总用地面面积的110%,且且应不小小于1.5平方方米/人人。2. 绿绿化面积积(含水水面)不不宜小于于总绿地地面积的的70%;旧区区改建可可酌情降降低,但但不宜低低于相应应指标的的70%。3. 鼓鼓励居住住区公共
18、共绿地向向公众开开放。4. 沿沿城市道道路两侧侧的公共共绿地或或绿化隔隔离带,不不在建筑筑基地范范围内的的,不应应作为小小区集中中绿地计计算。(二)停停车泊位位下有植植草砖铺铺装且泊泊位之间间栽植不不碍停车车的乔木木,可按按绿地计计算。(三)屋屋顶绿化化面积计计算 屋顶高度度距室外外地坪2.44米,且且能方便到到达的,全全部计入入绿地面面积。第七章 公共共开放空空间第十七条条 公公共开放放空间(一)公公共开放放空间包包括城市市公共开开放空间间和用地地单位在在建设用用地范围围内开辟辟的公共共开放空空间。 (二)城城市公共共开放空空间包括括公共绿绿地、城城市水体体、停车车场地和和城市广广场等。城城
19、市公共共开放空空间的分分布与规规模应结结合相应应层次的的城市规规划协调调确定。 第十八条条 城城市广场场 (一)城城市广场场应考虑虑无障碍碍设计。(二)城城市广场场的设计计应结合合广场功功能及周周边环境境,满足足人的活活动和空空间景观观氛围的的要求;广场内内应设置置电话亭亭、饮水水器、标标志牌、垃垃圾箱、座座椅(凳凳)和灯灯光照明明等设施施;规模模较大的的广场(面面积超过过100000平平方米)应应设置公公厕。(三)以以休憩功功能为主主的城市市广场绿绿化覆盖盖率不小小于455%,绿绿化宜种种植乔木木。第十九条条 城城市水体体 (一)应应保护岸岸线的自自然形态态和生态态特点,岸岸线设计计应充分分
20、考虑水水体的警警戒水位位、防洪洪、排涝涝、景观观、安全全、环保保和绿化化等要求求。 (二)水水体沿岸岸用地应应具有开开放性、公公共性和和可达性性,应控控制沿岸岸用地的的开发强强度和机机动车道道路的建建设,保保持水体体和陆地地间良好好的景观观通透性性。 (三)充充分利用用市域内内水体,努努力控制制水体的的污染,并并在此基基础上形形成城市市生态湿湿地或公公园。(四)针针对不同同水体的的特点,划划定核心心保护区区和建设设控制地地带。第八章 建筑筑容量及及建筑物物退让控控制第二十条条 建建筑基地地的建筑筑容量控控制指标标,应按按照本章章有关规规定执行行(具体体指标见见表3)。所所有建设设工程项项目,必
21、必须编制制详细规规划,并并经批准准后实施施。建筑密度度和建筑筑容积率率控制指指标表表3旧城改造造区新城区DFARDFAR低层独立立式住宅宅-低层拼接接式住宅宅30%1.230%1.2居住建筑筑(含酒酒店式公公寓)多层20%1.628%1.5高层28%4.025%3.0商贸、办办公(含含旅馆、公公寓式办办公)多层45%2.840%2.5高层40%5.535%5.0大型超市市-50%3.545%3.0工业建筑筑(一般般通用厂厂房)仓仓储建筑筑参照工工业项目目建设用用地控制制指标的的规定执执行公共绿地地参照公公园内部部用地比比例的的规定执执行注:1. D建筑密密度,FFAR建筑容容积率,两两者不宜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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