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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业主合同编号:XXXX公司168MW锅炉炉岛建设工程程EPC项目目设计、采购和施施工总承包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合 同 协 议议 书本协议由(1) 法定定注册地址在在 ,根据中华华人民共和国国法律依法成成立的 公公司(以后简简称“业主”、“业主方”或甲方)(2) 法定定注册地址在在 ,根据中华人人民共和国法法律依法成立立的 公司司(以后简称称“承包商”或“承包商(乙方)”)和法定注册地址 ,根据据中华人民共共和国法律依依法成立的 公司(以后简简称“承包商商”或“承包商(丙方)”无特别说明本合合同中“承包包商”系指承承包商(乙方方)、承包商商(丙方)双双方。于 201 年 月 日在 签署鉴
2、于业主愿将名名称为 公司司168MWW锅炉岛建设设工程EPCC项目工程(以后简简称“工程”)的“所有有的设备、材材料、辅助工工程和配套实实施构成的锅锅炉岛(以下下称“锅炉岛岛”)的设计计、地质勘测测、采购、建建筑、安装、调调试、质量保保修、确保通通过竣工验收收备案及相关关工作”交给给承包商完成成,并已接受受了承包商递递交的关于承承担这些工程程的设计、地质勘勘测、采购、建建筑、安装、调调试、质量保保修、确保通通过竣工验收收备案及相关关工作等,即即:“设计采采购施工EPPC总承包”的的合同文件;鉴于承包商申明明合法地拥有有和或合法地地使用用于工工程建设所需需的专利、许许可、技术诀诀窍以及相关关的技
3、术等的的知识产权和和工业产权,和和有权提供上上述知识产权权和工业产权权,和有能力力为工程提供设计、地质勘勘测、采购、建建筑、安装、调调试、质量保保修、确保通通过竣工验收收备案及相关关工作,以及及执行其它所所有为建设锅锅炉岛而需要要的辅助行为为等,即:设设计采购施工工EPC总承承包”的工作作;鉴于承包商同意意以“诚实信信用”为原则则,保证遵照照合同的各项项规定,承担担上述工程的的设计、实施施、竣工、及及修补其任何何缺陷;因此,业主和承承包商协商一一致,同意按按照如下条款款和条件达成成本协议:第1条 合同文文件1.1 合同文件件业主和承包商之之间的合同由由下列文件构构成。每个文文件均是构成成完整合
4、同的的不可分割的的一部分,一一起阅读和互互为解释。1. 本合同订订后各方书面面同意签署的的补充合同(如如有);2. 合同协议议书;3. 本合同条条款和条件及及其附件;4. 本合同签签订前各方就就本合同事项项书面确认的的纪要、协议议;5. 技术规范范及要求、标标准及有关技技术资料;6. 图纸;7. 招标文件件及投标文件件1.2 优先顺序如果上述合同文文件中有任何何含义不明确确或矛盾之处处,依据上述述1.1款列列出的合同文文件顺序进行行优先解释。1.3 定义本协议书中的词词语和措辞的的含义应与下下文提到的合合同条款中分分别赋予它们们的含义相同同。第2条 工作范范围承包商应按照合合同的全部要要求,提
5、供符符合锅炉岛所所需的所有工工作及服务(详见合同相相关条款及组组成文件。第3条 合同同价格鉴于承包商保证证将履行合同同规定的责任任和义务,承承担上述工程程的“所有的的设备、材料料、辅助工程程和配套实施施构成的锅炉炉岛(以下称称“锅炉岛”)”的的设计、地质质勘测、采购、建筑、安安装、调试、质质量保修、确确保通过竣工工验收备案及及相关工作”,业主特此承诺,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承包商支付合同价款。鉴于承包商(乙方)、承包商(丙方)为联合体承包商,承包商(乙方)为联合体牵头人,因此对承包商(乙方)的付款即视为对联合体承包商整体的付款,承包商(丙方)不得另行向业主要求付款。 应承包商申请,具
6、体付款方式为:由业主统一支付给承包商(乙方),承包商(丙方)应得款项根据承包商乙、丙间内部协议,由承包商(乙方)支付。发票开具、预付款保函提供、履约保函提供主体为承包商(乙方),本合同或补充协议另有约定除外。合同价格含税总总计为: 万元(其中含锅锅炉采购款 万,经承包商(乙方方)要求和同意,该款由业主主根据承包商商(乙方)、业主、锅炉炉生产厂家签签订的三方协议,由由业主直接付付款给锅炉生生产厂家,而而不是由业主主向承包商(乙乙方)付款,发票由锅炉厂家直接开给业主。对该锅炉厂家的付款即为对承包商的付款。 承包商(乙方)、承包商(丙方方)、锅炉生产厂厂家、及其他他工程参与者者之间的纠纷纷,属于承包
7、包商内部纠纷纷,如因上述述原因给业主主造成损失,承承包商愿承担担赔偿责任。除本合同特别说说明之处外,业业主方支付预预付款、进度度款,承包商提供供、履约保函、质质量保证金的的留取、违约金的支付以扣除锅锅炉采购款后后的合同价格格 万 元为基数。人民币: 元元(大写: )其中:设计费: 元元 (大写: )设备及材料费: 元(大写: )建安工程费: 元(大大写: )总承包服务费: 元(大写: )上述价格为固定定总价,除合合同条款第八八章变更令所所规定的原因因外不因任何何原因而调整整。合同详细分项价价格详见附件十一价价格明细(若附件十一有遗遗漏,则视为为已包含在合合同总价内,承承包商无权要要求增加合同同
8、价格及费用用,本合同另另有约定的除除外)。第4条 合同生生效本合同在各方法法定代表人签签署并加盖业业主和承包商商公章或合同专专用章后正式生效。第5条 合同适适用法律和语语言本合同适用法律律为中华人民民共和国法律律,合同适用用语言为汉语语。各方见证,本协协议由业主和和承包商的法法定代表人在在本文开始时时写的年月日日和地点共同同签署,并在在签署之日起起开始实施和和执行,特立立此据。业主: 公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字或盖章: 承包商(乙方):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字或盖章:承包商(丙方):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字或盖章: EPC总承包包合同条款和和条件目 录录第一章 总则8第二章 合同各各方10第三章 工
9、程设设计、建设和和规模14第四章 风险分分担15第五章 工程建建设管理16第六章 工程建建设计划与图图纸26第七章 培训和和调试30第八章 变更令令31第十章 锅炉岛岛工程总承包包合同价格和和付款41第十一章 损失失及责任44第十二章 保险险46第十三章 不可可抗力47第十四章 中止止和提前终止止48第十五章 违约约责任50第十七章 通知知53第十八章 知识识产权54第十九章 文件件优先适用及及解释顺序56第二十章 合同同生效及期限限57第二十一章 定定义和解释58附件一 技术规规范及要求(另另附)62附件二 项目进进度计划63附件三 付款方方式64附件四 业主方方批文66附件五 保险67附件
10、六 付款证证明书格式71附件七 实际完完工证明书格格式73附件八 锅炉岛岛竣工证明书书格式77附件九 主要设设备供应商和和分包商名单单82附件十 锅炉岛岛性能担保值值86附件十一 价格格明细表87附件十二 分包包合同条款和和条件最低要要求88附件十三 启动动调试物品用用量表89附件十四 履约约保函90第一章 总则第1条 公司 一一家依据中华华人民共和国国法律成立的的中外合资企企业(“业业主方”),和和 公司司、中 公公司 依依据中华人民民共和国法律律成立的有限限责任公司,根根据招投标结结果被业主方方选为总承包包商(“承承包商”),就就本项目的设设备、材料、辅辅助工程和配配套实施构成成的锅炉岛(
11、以下下称“锅炉岛岛”)的设计计、地质勘测测、采购、建建筑、安装、调调试、质量保保修、确保通通过竣工验收收备案及相关关工作签订本本合同。第2条 根据本合同规定定,承包商应应依照总承包包原则负责进进行设计、地地质勘测、采采购、土建、安安装、调试、质质量保修、确确保通过竣工工验收备案(其其具体内容及及含义见本合合同技术规范范及要求)以以及本合同规规定的或者从从本合同中能能够合理推测测包含在合同同中的其他工工作。承包商商应进行所有有必要的工作作,以保证锅锅炉岛在201 年 月 日之前完成“锅炉岛岛”的72+224小时试运运行(其含义义见本合同附附件一技术规规范)。承包包商应根据本本合同规定,在在质量保
12、修期期满前,承包包商应确保锅锅炉岛能够通通过竣工验收收备案工作。承包商的工作范范围不局限于于本合同所明明确规定的事事项,但至少少应包括:1. 根据业主方的要要求,负责协协调及管理业业主方与第三三方签订的有有关协议或合合同(如有),为为第三方开展展相关工作提提供必要的条条件和协助;2. 负责工程从初步步设计开始的的全部设计工工作,包括但但不限于初步步设计、施工工图设计、竣竣工图设计。3. 负责协调及管理理锅炉岛的施工工设计(包括括现场设计服服务等);4. 负责建成锅炉岛岛所需的一切切材料、设备备(包括承包包商设备)、物物资的采购和和服务(包括括但不限于材材料、设备、物物资的运输、交交付、保管和和
13、监造);5. 负责锅炉岛的地地质资料的详详勘、地基处处理、土建、设设备安装等所所有工程的建建设和服务,包包括所有必需需的临时设施施、服务及获获得完成本工工程所需的所所有必要的批批文、执照和和许可(第227 条所规规定的批文除除外,该等批批文将由业主主方负责获得得);6. 负责按国家标准准完成锅炉岛岛的调试、启启动及测试和和进行锅炉岛岛商业运行所所有必须的准准备工作;7. 负责在锅炉岛获获得实际完工工证明书时将将锅炉岛移交给给业主方,并并完成所有与与锅炉岛移交有有关的属于本本合同下承包包商工作范围围内的工作和和服务;8. 负责锅炉岛移交交前的环境保保护和安全、保保卫、卫生等等工作;9. 完成工程
14、最终竣竣工验收,并并根据本合同同第71 条的规定承担担质量保修责责任;10. 确保本工程通过过竣工验收备备案,并配合合业主办理相相关政府职能能部门的竣工工验收备案证证书。承包商在本合同同项下的义务务和工作统称称为“EPCC总承包工作作”。意图第3条 根据各方的意图图,承包商将将负责锅炉岛岛的设计、地质质勘测、采购购、施工、 安装、质量量保修等工作作。承包商应应根据技术规规范及要求、以以及本合同的的条件条款和和业主方的其其他要求,完完成本合同中中明确或可从从合同中合理理推测的所有有工作。锅炉炉岛即使必须须涉及的每一一工程项目未未必在可研设设计或技术规规范及要求中中具体提及,承承包商根据合合同及报
15、价所所履行的工作作应包括完成成整个工程必必要和必须的的全部工作。若若在技术规范范及要求中未未提及的具体体细节或有任任何遗漏,但但根据业主要要求、技术规规范及要求、合合同以及本工工程的意图其其对锅炉岛的建设设和完成合同同的整体工作作是必要的,则则承包商应在在不增加总承承包合同价格格的前提下加加以实施。合合同各方了解并同同意,业主方方无需为工程程的完成聘用用任何劳动力力,或提供任任何服务,或或提供任何设设备和材料。但但,本合同中中明确注明的的由业主方提提供的劳动力力、服务或材材料除外。第4条 业主方负责的事事项:1. 负责提供可研设设计、现场资资料;(受本本合同第六条条约束)2. 按照本合同附件件
16、一技术规范范的内容完成成属于业主方方责任的生产产准备工作;3. 按时支付合同款款,包括预付付款;第二章 合同各各方第5条 本合同各方均为为独立企业法法人:(1) 业主方方(甲方): 公司司法定代表人: 地址:哈(2)承包商(乙乙方): 公司司法定代表人:地址:承包商(丙方):、 公公司法定代表人:地址: 第6条 承包商保证已经经检查、完全全理解并考虑虑到了业主提提供的所有文文件和资料的的内容,包括括但不限于可可研设计、现场资料。承承包商应当核核实这些资料料。业主对这这些资料的准准确性、充分分性和完整性性不承担责任任。承包商应应被视为己对对现场(包括括其气候、地地质和整体条条件)及其周周围环境、
17、上上述现场基础础资料及其他他现有资料进进行了检查与与审核,并且且已考虑了费费用和工期。承承包商应被视视为已取得了了可能对工作作有影响的、有有关风险、意意外事故及其其他各种情况况的全部必要要的资料。因因此,承包商商无权因场地地条件、场地地的进入或任任何其他任何何风险、意外外事故要求提提高总承包合合同价格或延延长建设期。业主方代表第7条 业主方可在任何何时候将其在在本合同条款款下的全部或或部分权力授授予任何人(“业业主方代表”),并并可随时收回回该权力。为为避免授权不不确定导致工工程进度被延延误,这种授授权或收权应应以清楚及协协调的方式,书书面通知承包包商,并由业业主方签字,规规定授予或收收回的权
18、利。业业主或业主方方代表根据本本合同做出的的任何同意、批批准、审批、审审核、默认或或类似行为均均不能解除、减减低、改变承承包商的任何何义务、责任任和/或职责责。第8条 业主方代表应根根据其授权范范围,在合同同有效期内代代表业主方行行事。任何业业主方代表均均无权作出其其权力范围以以外的决定或或将导致改变变或免除承包包商在合同项项下任何权利利或义务的决决定,这类决决定如果做出出不能约束业业主。除非另另有规定,业业主方与承包包商之间的所所有通知、指指示、资料和和其它信息均均应通过业主主方代表传送送。第9条 业主方代表或其其他经业主方方正式授权的的人士应有权权在现场监察察,了解并查查询情况,翻翻阅及要
19、求提提供有关的资资料、说明和和数据,参加加有关的承包包商会议,及及召集承包商商和有关方的的会议。在业业主方代表履履行其本合同同条款下的权权力和义务时时,承包商应应提供各种必必要的方便和和配合。第10条 业主方聘请的监监理单位应被被视为业主方方的特殊代表表,根据其与与业主方签署署的监理合合同及授权权委托书的约约定,对本工工程实行安全全、质量及进进度监理(具具体监理内容容及权限参见见业主与该单单位签署的监监理合同)。承承包商已对监监理合同内内容及权限具具有全面及清清晰的理解。除除非监理合合同及授权权委托书另有有明确规定,监监理单位及其其委派的监理理工程师并不不享有本合同同约定的业主主方代表的职职权
20、。监理单单位及其委派派的监理工程程师在行使任任何涉及总承承包合同价格格变更或确认认、暂停施工工或计划完工工日顺延等重重大事项,均均需业主方事事先书面批准准。承包商理理解并同意,除除非合同有明明确约定或经经业主方书面面同意,监理理单位及其委委派的监理工工程师无权对对任何涉及合合同履行的重重大事项(如如工程设计修修改变更、总总承包合同价价格调整、工工期的顺延、工工期延误及延延误责任、分分包商选择等等)进行证明明和/或评价,这这些证明和/或评价一旦旦做出亦不能能约束业主。监监理单位根据据本合同做出出的任何同意意、批准、审审批、审核、默默认或类似行行为均不能解解除、减低、改改变承包商的的任何义务、责责
21、任和/或职职责。转让/分包第11条 除非另有约定,业业主方及承包包商任何一方方均不得将其其在本合同项项下的全部或或部分、或任任何义务转让让给第三方;但业主方可可以将本合同同或本合同的的利益抵押/质押/转让给其所所有或任何债债权人或关联联方而无需征征得承包商的的同意(但应应通知承包商商),经业主主方要求,承承包商应按照照业主方提供供的格式向业业主方或其指指定的债权人人提供抵押/质押/转让同意书书。业主方的的该等抵押/质押/转让不应导导致承包商承承担额外的义义务和风险,亦亦不得免除业业主方在本合合同下的付款款义务。第12条 承包商应提供设设计相关资质质给业主方,由由业主方确认认。第13条 承包商在
22、获得业业主批准的情情况下可就锅锅炉岛的辅助助设备采购、土土建工程、安安装工程、单单项工程和启启动调试等专专项工作和服服务,订立分分包合同或采采购合同,所所有分包商或或供应商的选选择和分包合合同或供应合合同均应经业业主方事先批批准,相关的的分包合同或或供应合同应应由业主方和和承包商共同同拟定并最终终经业主方批批准后方可签签署,包括但但不限于锅炉炉、一二次风风机、引风机机、除尘器、换换热机组、及及水泵等。所所有分包合同同或供应合同同均应满足本本合同附件十十二“分包合合同条款和条条件最低要求求”的规定。在在业主设置或或要求设置短短名单的分包包或采购项目目中,承包商商应当按照业业主设置或批批准的短名单
23、单选择分包商商或供应商,承承包商可对业业主设置的短短名单进行建建议和提出修修改,业主具具有对短名单单的最终批准准和决定权。承承包商应促使使其各分包商商和供应商遵遵守本合同中中与其分包的的工程或提供供的物资和材材料有关的条条款。本合同同各方同意所有有分包合同或或供应合同和和法律法规规规定必须招投投标的合同均均应按照有关关招标投标法法律的规定执执行。承包商商应指导、协协调并控制所所有分包商及及供应商的工工作。所有或或任何由承包包商分包的工工程或采购的的设备材料不不应解除承包包商在本合同同中的任何义义务或责任。承承包商仍应向向业主就每一一分包商或供供应商及直接接为分包商或或供应商行事事的所有主体体负
24、全部责任任,包括但不不限于其行为为及疏忽、该该供应商或分分包商负责的的工程的质量量、性能、数数量以及该工工程对工期的的影响等,如如同承包商自自己完成该分分包或材料设设备供应。在在业主方的要要求下,承包包商应向其提提供任何分包包合同的副本本和/或分包合同同履行的情况况汇报,以使使业主方因合合同有关条款款得到实现而而感到满意。承承包商应对其其任何分包商商、供应商及及其代理、劳劳务人员、雇雇员和工人的的行为、过失失和疏忽向业业主方负责。承承包商不得在在上述分包合合同的招投标标和履行过程程中转嫁已经经列入本合同同项下固定的的总承包管理理费中的任何何费用。第14条 承包商理解并认认可业主将有有权参与全部
25、部招标、谈判判过程(技术术),承包商商与业主应当当在业主确定定的短名单范范围内选择中中标人,对各各项条件业主主具有最终确确认权,该确确认不应影响响、减损、免免除任何承包包商在本合同同项下应当承承担的职责、责责任与义务。承包商从本合同同签订日期即即应按照其提提交的进度计计划对上述设设备的招标、合合同签订、履履行进度符合合业主的工期期要求负责,由由此造成的延延误承包商将将按照本合同同的规定承担担责任。上述设备为承包包商自行签订订合同并采购购的设备,因因此承包商应应对设备供应应商及直接为为设备供应商商行事的所有有人员的行为为及疏忽、设设备材料的质质量、性能、数数量、以及上上述设备采购购对工期的影影响
26、对业主方方负责。由上述方式采购购所产生的任任何费用、各各种风险(包包括但不限于于设备的各种种风险)已包包含在了合同同价格中,承承包商不能因因此向业主方方要求任何合合同价格的调调整。若业主方、承包包商、供应商商签订三方合合同或协议,业业主方作为付付款方及接收收发票一方,在该合同同或协议上签签字盖章。不不得视为减轻轻或免除承包包商的总承包包合同义务。承包方方应对供应商商所有人员的行行为及疏忽、设设备材料的质质量、性能、数数量、以及签签订三方合同同或协议对工工期的影响对对业主方负责责,各种风险险由承包商承承担(因业主主方未及时向向供应商付款款除外)。第三章 工程设设计、建设和和规模第15条 承包商将
27、对锅炉炉岛进行详勘勘布点图、设设计、地质勘勘测、采购、土土建、安装及及启动调试,以以使其合乎下下列要求更为为严格的一项项:(i) 本合同同附件一技术术规范所列明明的要求;(ii) 适用用规定;(iii)锅炉炉岛设计,包包括初步设计计和所有施工工详图。所有设计必须符符合GB500041锅锅炉房设计规范等等国家和行业业标准。承包包商应保证使使业主方能有有机会对所有有施工图进行行了解,并提提出建议。锅锅炉岛的所有有设备和材料料及工程建设设施工质量和和验收必须符符合国家和电电力行业主管管部门颁发的的电力建设设竣工及验收收技术规范及及火电施工工质量验收评评定标准。对对因设计、工工艺和施工缺缺陷引起的工工
28、程的修正,承承包商应负全全责。承包商商承诺将按照照适用规定所所定义的优良良工程的质量量标准(如果果适用)建设设锅炉岛。第16条 本合同生效后,若若政府有关部部门根据适用用规定要求改改动或建设额额外的工作,承承包商应进行行相应的工程程改动或增加加额外的工程程建设以满足足适用规定的的要求,除符符合第18.1条业主承承担的风险外外,承包商无权权就相应的工工程的改动要要求增加总承承包合同价格格,但因增加加额外的工程程建设而导致致的总承包合合同价格增加加应根据本合合同第八章的的规定处理(合合同签订时国国家规定或相相关规范、环环保要求已经经发布但未到到实行时间,承承包方在设计计时应满足其其相关要求,不不得
29、适用本合合同第八章规规定要求变更更及增加合同同价格)。第17条 承包商应负责清清理和平整场场地,并负责责现场的安全全和施工组织织。承包商确确认已完全视视察场地,并并将承担任何何因地下情况况产生的风险险。承包商无无权因场地地地下情况或施施工组织实施施中的错误而而增加总承包包合同价格。第四章 风险分分担第18条 本合同为EPCC交钥匙模式式合同,风险分担如如下: 188.1 业主主承担风险 1发生战争争、军事政变变。 2.合同签订订后法律或规规范发生变更更(合同签订订时已颁布但但未到实施日日期,风险由承包商商承担)。 188.2 承承包商承担风险 1. 经济济风险(如物物价上涨,汇汇率波动等);
30、2.自然风险(尚尚未达到不可可抗力的自然然灾害,例如如雨、雪,大大风等) 3. 与本合同项目本本身相关并直直接影响项目目执行的风险险,包括项目目本身可行性性风险、项目目财务风险、项项目设计风险险、项目采购购风险、项目目施工风险和和项目试运行行与验收风险险。 4除18.11条列明业主主风险以外的的风险。第五章 工程建建设管理标准及要求第19条 锅炉岛应根据适适用于同类型型锅炉岛的、中中国国家、电电力行业主管管部门颁布的的标准和规范范、有关技术术管理制度设设计和建造实实施。承包商商应向业主方方提供中国电电力行业主管管部门和项目目所在地的标标准和规范所所要求的所有有测试和检查查的副本,并并应于实际完
31、完工证明书签签发后四十五五(45)日内内,向业主方方提供满足GB/T503282001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及项目所在地的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验收及报送规定要求的验收文件。竣工图纸、资料、报告、说明书等按卷册装订成册,统一交业主方。承包商代表第20条 承包商应以有资资格和经验实实施相似规模模、范围和复复杂程度的工工程的承包商商所应具有的的技能、谨慎慎和勤奋态度度,履行其在在本合同项下下的责任。承包商拟任的本本工程项目经经理(“承包包商代表”),在在经业主方按按照既定标准准对其评价合合格后确定。如如业主方认为为承包商拟任任的项目经理理并不符合工工程管理的要要求,在向承承包商提出更更换的情况下
32、下,承包商应应在七(7)日内向业业主方报送可可供挑选的人人员,并按上上述程序确定定。承包商项项目经理按业业主方代表批批准的项目进进度计划、详详细施工计划划、项目实施施方案和依据据合同发出指指令、要求组组织施工。承承包商的要求求、请求和通通知,以书面面形式由承包包商项目经理理签字后送交交业主方,业业主方代表或或其指定的管管理人员在回回执上签署姓姓名和收到时时间后生效。业业主方已确定定的承包商项项目经理原则则上不能更换换,否则业主主有权处以200,0000元/人次的罚款款。如承包商商有充分的理理由更换时,应应提前七(77)日书面通通知业主方,并并向业主方提提出可供替换换的项目经理理名单和相应应履历
33、,在业业主方面试确确认后方可替替换(但业主主的此类同意意将不会增加加业主的任何何义务)。其其后继任者应应继续承担前前任应负的责责任,其所有有的管理行为为都与前任一一样由承包商商承担全部责责任。承包商商项目经理任任命的项目管管理人员,根根据项目经理理的授权行使使部分项目经经理职权。本本合同签署后后七(7)日内,承承包商应将项项目经理部管管理人员名单单及其授权范范围以书面形形式通知业主主方,并提供供相关履历和和资格证明文文件以便业主主审核。保证第21条 承包商向业主方方作出如下陈陈述和保证:1. 工程将应用现代代专业工程原原理和方法,并并依照可研设设计、技术规规范和适用规规定进行设计计和建造;2.
34、 工程将只采用业业主方可接受受的新型和实实用的材料和和物资;且所所有材料、工工程质量、制制作和装配均均应符合本合合同提及的标标准,并以锅锅炉岛有三十十(30)年应应用寿命为基基础;3. 承包商对场地、相相邻场地及进进入场地的道道路进行了彻彻底的调查,并并完全了解场场地当前的地地表和地下状状况,不因场场地及与场地地相关的任何何原因向业主主方要求索赔赔;4. 承包商是根据中中华人民共和和国法律正式式成立、有效效存续的有限限责任公司(具具有独立法人人资格),并并具有良好的的信誉;其具具有履行总承承包工作所应应具有的所有有资格、资质质、经验;并并且具有执行行本合同及履履行本合同的的条款、条件件和规定的
35、所所有必要的权权力和授权;5. 承包商并不享有有在任何中国国法院的诉讼讼、扣押和判判决执行的主主权豁免权,并并不可撤销地地放弃在任何何司法管辖区区内认可的该该等豁免权(而而无论其是否否已经提起豁豁免要求);6. 本合同对承包商商构成合法、有有效和有约束束力的义务,并并可根据其条条款强制执行行;7. 在本合同签定时时,不存在向向法院或行政政机关或仲裁裁庭提出的待待决的或(据据其了解)即即将提出的针针对其或其任任何分包商的的行动、诉讼讼或起诉,而而该等行动、诉诉讼或起诉将将对其自身或或其任何分包包商履行本合合同项下的义义务产生不利利影响;8. 在本合同签定时时,不存在会会对其履行其其在本合同项项下
36、的义务的的能力产生重重大不利影响响的未向业主主方披露的其其他情况;9. 其拥有所有国家家、省级、地地方及其它政政府的许可、同同意、执照或或其它授权,以以允许其当前前能够按照合合同的意向经经营或从事其其商业活动;包括在锅炉炉岛所在地的的司法范围内内为履行设计计服务所需的的所有执照、许许可;10. 其已确定工程的的性质及位置置、场地的特特性及道路情情况、存在的的施工障碍、设设施和公用设设施的可使用用性、现有的的或相邻的工工程或建筑的的位置和特性性、地表和地地下情况、及及其它可能影影响其对工程程或合同履行行的一般的和和当地的情况况,包括劳动动力、安全、环环境、气候、地地质、供水和和水质等,并并已将相
37、应的的风险考虑在在了合同价格格中。承包商的设计和和操作手册第22条 承包商应严格按按照技术规范范及要求和适适用规定,负负责锅炉岛和其它它工程的从初初步设计开始始的全部设计计工作,包括括但不限于初初步设计、施施工图设计、竣竣工图、操作作和维修手册册等。承包商商将确保该等等技术规范和和适用规定符符合DL50000-20000和GB50004994(如有更更新,按最新新版本)对工工程设计、图图纸、采购的的要求。本合同签订后发发布或者生效效的新的标准准和规范,或或者标准和规规范被修订,无无论业主方是否提议,承承包商应当检检查是否适用用这些新标准准、规范或修修订的标准、规规范。 如果果承包商认为为适用这
38、些新新标准、规范范或修订的标标准、规范,那那么承包商应应当书面向业业主请示是否否使用这些新新标准、规范范或修订的标标准和规范。如如果业主书面面确认使用这这些新标准、规规范或修订的的标准规范,承承包商应当采采用这些新标标准、规范或或修订的标准准、规范。业业主有权要求求承包商适用用新标准、规规范或修订的的标准、规范范。第23条 承包商应对锅炉炉岛的全部设设计负责,且且承包商同意意在建设期和和质量保证期期承担业主方方同修改和批批准后的初初步设计的的所有责任。承包商在开始初初步设计前应应当仔细研究究、检查和复复核业主提供供的文件,包包括但不限于于图纸、数据据表、计算、说说明、标准规规范等相关资资料。业
39、主对对提交给承包包商的可研设设计文件和所所有相关资料料文件中的错错误、不准确确或遗漏不承承担责任。业业主不应对包包括在合同内内的技术文件件中的任何错错误、不准确确、或遗漏负负责,并不应应被认为对任任何数据或资资料给出了任任何准确性或或完整性的表表示。承包商商承认,在投投标截止日期期前已仔细审审查了招标文文件(包括设设计标准和计计算,如果有有)。承包商商应负责工程程的设计,对对合同中的规规定(包括设设计标准和计计算)的正确确性负责。承承包商从业主主或业主指定定的第三方收收到的任何资资料或数据,不不应解除承包包商所承担的的责任。如果在承包商文文件中存在错错误、遗漏、含含糊、不一致致、不适当或或任何
40、其它缺缺陷,尽管业业主已经做出出了同意或批批准及其它任任何建议,承承包商均应对对承包商文件件负责,且应应自费对因上上述缺陷带来来的工程问题题进行改正。第24条 业主有权根据自自己需要随时时审查或检查查或委托第三三方随时审查查或检查承包包商设计工作作内容和设计计工作进度。承承包商应当给给予便利和合合作。业主的的审查检查或或审核不影响响、减少或免免除任何承包包人应当承担担的职责、义义务和责任。若设计文件须获获得行政主管管部门的审批批由业主负责责并承担费用用,承包商有有义务提供任任何业主要求求的配合工作作。但由于承承包商图纸质质量问题使设设计未能获得得批准,其责责任和费用由由承包商负责责。承包商在投
41、标时时已经充分考考虑了业主对对承包商工程程设计工作的的要求以及业业主要求审查查、审批承包包商工程设计计工作的规定定,因此,承承包商执行这这些要求和规规定不应构成成承包商主张张增加合同价价格和或延长长工期的理由由和依据。第25条 承包商应及时向向业主方提供供各种设计资资料和供应商商设备资料,提供资料的时间和数量等要求按本合同技术规范及要求的规定执行。承包商应于业主方签发工程竣工证明书前向业主方提供正式出版的经业主方审查确认的设备运行及维护手册和本工程的竣工图(其数量和格式见本合同附件一技术规范的规定),否则工程不能被视为竣工,承包商不能获颁工程竣工证明书。通知和批准第26条 承包商应遵守并并发出
42、所有必必需的通知,取取得全部所需需执照、许可可、同意和批批准(包括但但不限于初步步设计、工程程设计、图纸纸审查、开工工许可、工程程验证批准,以以及进行调试试、启动、测测试、完工及及将锅炉岛所需的的设备送往场场地所需的执执照、许可、同同意和批准),支付与本合同和本合同下的工程有关的费用(但办理开工许可须缴纳规费的承担主体按法律规定执行)。 承包商(丙方)将其承包商代表所有的权利委托给承包商(乙方)代表行使,并自愿承担承包商(乙方)代表行使权力产生的相关责任。业主合同范围内的所有通知、指示、同意、批准、证书、决定及其他通讯联络到达承包商(乙方)代表视为已经到达了承包商(丙方)。承包商(乙方)代表所
43、发合同范围内的所有通知、指示、同意、批准、证书、决定及其他通讯联络等视为承包商(丙方)已同意并了解。 承包商(乙方)应对因未能提供以上的通知、获得所有执照、许可、同意和批准而引起的所有惩罚、索赔、成本、判决、赔偿及工期延误承担全部责任。对承包商在履行本条款时可能提出的要求,业主方应提供全部的合理的协助。第27条 业主方应取得附附件四“业主主方批文”中中列明的执照照、许可、同同意和批准,除除此之外,业业主方不对未未获得与本工工程有关的任任何执照、许许可、同意和和批准给工程程造成的影响响负责。对业业主方在履行行本条款时可可能提出的要要求,承包商商应提供所有有合理的协助助。对隐蔽工程的检检查第28条
44、 承包商应提供合合理机会让业业主方检查在在本合同附件件一技术规范范中的“ 需需检查工程”中中所列即将覆覆盖、掩蔽的的或其他将来来无法检查的的工程(“需需检查工程”)。当当需检查工程程可供或即将将可供检查时时,承包商应应至少在进行行检查前三(3)个工作作日以书面形形式通知业主主方及其指定定的监理单位位。业主方代代表或其授权权人和业主方方指定的监理理单位有权到到场检查该工工程并进行测测量。业主方方及监理单位位的该等检查查和验收并不不在任何方面面解除承包商商对合同规定定的工程的完完成、准确性性、稳定性、质质量与性能的的任何责任。如如果业主方代代表或其授权权人或监理单单位未能到场场检查需检查查工程,承
45、包包商可自行进进行检查,并并将检查记录录提交给业主主方,该等检检查记录将被被视为是真实实的。如果业业主方代表或或其授权人和和监理单位未未能到场检查查这些工程,但但他们在以后后要求展露或或敞开相关的的需检查工程程,承包商应应遵从该等要要求。如果检检查结果与技技术规范不符符,所有相关关费用由承包包商承担;反反之,所有相相关费用由业业主方承担。业业主方同意如如果展露或敞敞开后的检查查结果与技术术规范符合,则则承包商有权权因为该等展展露或敞开而而要求工期顺顺延,但条件件是该等顺延延必须有合理理的理由,并并不附带任何何额外的费用用索赔,且顺顺延时间已由由各方达成一致致。第29条 如果需检查工程程被覆盖或掩掩蔽之前,承承包商未按照照第28条要要求提前通知知业主方和监监理单位,而而业主方有理理由在其认为为该工程质量量有疑问,则则业主方可在在其认为任何何适当的时候候要求承包商商展露或敞开开该需检查工工程。无论检检查是否合格格,由此而产产生的一切费费用应由承包包商负责。对不合格工程的的重新实施第30条 工程进行期间,业业主方代表有有权要求重新新实施在材料料或工作质量量方面不符合合合同的规定定的任何工程程。若该工作作未能按设计计要求进行及及/或未能在发发出要求后的的合理时间内内(如业主方方未明确要求求的,该合理理时间为五个个工作日)完完成,业主方方可聘请他人人重新实施该该不合格工程程。业主方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