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规划]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培训材料--税务稽查管理-税务稽查和相关法律32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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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章 税税务稽查和相相关法律本章主要阐述税税务稽查相关关法律的分类类、法律适用用、税务稽查查与相关法律律法规的关系系、税收违法法行为以及税税收法律责任任等内容。通通过本章的学学习,有助于于税务稽查人人员正确理解解和掌握税务务稽查相关的的法律知识,增增强法律观念念。第一节 税务务稽查相关法法律概述税务稽查相关法法律是指税务务稽查活动涉涉及的全部法法律规范的总总和,是开展展税务稽查工工作的基本依依据。一、税务稽查相相关法律的分分类税务稽查相关法法律可按照不不同的标准进进行分类。(一)税收法律律和其他相关关法律这是按照法律所所调整的对象象不同进行的的分类。税收收法律是直接接调整税收法法律关系的各各
2、种法律规范范的总称,如如中华人民民共和国税收收征管法(以以下简称税税收征管法)、中中华人民共和和国增值税暂暂行条例(以以下简称增增值税暂行条条例)等税税收法律。其其他相关法律律是指调整行行政法律关系系、刑事法律律关系及其他他法律关系的的同时,也调调整税收法律律关系的法律律。如中华华人民共和国国行政处罚法法(以下简简称行政处处罚法)、中中华人民共和和国刑法(以以下简称刑刑法)等。(二)实体法和和程序法这是按照法律内内容的不同进进行的分类。实实体法是规定定税收法律关关系主体的权权利和义务的的法律,如增增值税暂行条条例、中中华人民共和和国营业税暂暂行条例(以以下简称营营业税暂行条条例)等;程序法是规
3、规定实现实体体法确定的权权利和义务所所需程序的法法律,如中中华人民共和和国行政诉讼讼法(以下下简称行政政诉讼法)。实实际上,许多多法律既有实实体内容,又又有程序内容容。如税收收征管法、行行政处罚法。(三)普通法和和特别法这是按照法律适适用范围的不不同进行的分分类。普通法法是对全国范范围内的一般般人、一般事事,在一般情情况下普遍有有效的法律,如如刑法等等。特别法是是对特定人、特特定事,或在在特定地区、特特定时期有效效的法律,如如中华人民民共和国个人人所得税法(以以下简称个个人所得税法法)。(四)宪法、法法律、行政法法规、地方性性法规、规章章、规范性文文件这是按照法的效效力来源和效效力等级不同同进
4、行的分类类。税收法律律可分为宪法法、税收法律律、税收行政政法规、地方方性税收法规规、税收规章章、其他税收收规范性文件件。宪法是一个国家家的根本大法法,具有最高高法律权威和和最高法律效效力,是制定定法律法规的的依据。我国国宪法第五十十六条规定,中中华人民共和和国公民有依依照法律纳税税的义务。税收法律是享有有立法权的国国家最高权力力机关依照法法定程序制定定的。我国税税收法律是由由全国人民代代表大会及其其常务委员会会制定的,其其法律地位和和法律效力次次于宪法,我我国现行税法法体系中,个个人所得税法法、企业业所得税法和和税收征管管法等属于于税收法律。税收行政法规是是国务院依据据宪法和法律律的授权所制制
5、定的,由总总理签署国务务院令公布,主主要形式有“条例”或“暂行条例”。税收行政政法规的效力力低于宪法、税税收法律。目目前,税收行行政法规有增增值税暂行条条例、中中华人民共和和国消费税暂暂行条例(以以下简称消消费税暂行条条例)、营营业税暂行条条例、中中华人民共和和国烟叶税暂暂行条例、中中华人民共和和国车辆购置置税暂行条例例、中华华人民共和国国进出口关税税条例、中中华人民共和和国企业所得得税法实施条条例(以下下简称企业业所得税法实实施条例)、中中华人民共和和国个人所得得税法实施条条例(以下下简称个人人所得税法实实施条例)、中中华人民共和和国土地增值值税暂行条例例等。地方性税收法规规是省、自治治区、
6、直辖市市以及省级人人民政府所在在地的市和国国务院批准的的较大的市人人民代表大会会及其常务委委员会,依据据宪法、税收收法律和税收收行政法规,结结合本地区的的实际情况制制定的。另外外,自治地方方的人民代表表大会有权依依照当地民族族的政治、经经济和文化的的特点,制定定税收单行条条例。地方性性税收法规仅仅在制定地范范围内适用。税收规章分为税税收部门规章章和地方税收收规章。税收收部门规章是是国务院税收收主管部门(财财政部和国家家税务总局)依依据税收法律律法规,在本本部门权限内内按照规定程程序制定的,如如税务行政政复议规则、税税务代理试行行办法等。地地方税收规章章是省、自治治区、直辖市市以及较大的的市人民
7、政府府根据法律法法规及地方性性法规制定的的。税收规章章是税收征管管活动的重要要依据,但其其法律效力较较低。一般情情况下,税收收规章不作为为税收司法的的直接依据,但但具有参照性性的效力。司司法机关在参参照规章时,应应当对规章的的规定是否合合法有效进行行判断,对合合法有效的规规章应当适用用。规章制定定机关作出的的与规章具有有同等效力的的规章解释,人人民法院审理理行政案件时时参照适用。税收规范性文件件是行政机关关依据法律、行行政法规、规规章的规定制制定的,是对对税收法律、行行政法规、规规章的具体化化和必要补充充。它在税收收工作领域中中数量最多、法法律效力最低低。(五)国内法和和国际法这是按照法的创创
8、制主体和适适用主体的不不同进行的分分类。国内法法是指一个主主权国家制定定的实施于本本国的法律。国国际法是国际际法律关系主主体参与制定定或公认的适适用于各个主主体之间的法法律。在税收领域涉及及国际法的,主主要是国际税税收条约、协协定。国际税税收条约、协协定是国家之之间根据国际际法的规定,为为确立其税收收方面的相互互权利和义务务而缔结的书书面协议。国国际税收条约约包括一般性性的税收条约约和特别税收收条约。一般般性的税收条条约通常是多多数国家参加加的,主题事事项涉及世界界性税收问题题,起着创立立一般适用的的国际法原则则和规则的作作用;如WTTO协定。特特别税收条约约,一般由两两个或几个国国家为特定事
9、事项缔结的;如中美之间间的税收互惠惠规定。当国际法与国内内法的规定不不一致时,按按国际法大于于国内法的原原则,应当执执行国际法,但但涉及税收优优惠的应当按按最优惠的规规定执行。二、税务稽查相相关法律的适适用原则为确保税务稽查查作出的具体体行政行为合合法有效,在在税务稽查实实施时,运用用相关法律应应遵循以下原原则:(一)法律优位位原则法律优位原则在在税法中的作作用主要体现现在处理不同同等级税法的的关系上,位位阶高的法律律其效力高于于位阶低的法法律。法律优优位原则表明明法律、行政政法规、地方方性法规、规规章及规范性性文件的效力力是依次递减减的。如效力力低的与效力力高的相抵触触,效力低的的应当服从效
10、效力高的。值值得注意的是是,当地方性性法规与部门门规章之间对对同一事项的的规定不一致致,不能确定定如何适用时时,由国务院院提出意见,国国务院认为应应当适用地方方性法规的,应应当决定在该该地方适用地地方性法规的的规定;认为为应当适用部部门规章的,应应当提请全国国人民代表大大会常务委员员会裁决。部部门规章之间间、部门规章章与地方政府府规章之间对对同一事项的的规定不一致致时,由国务务院裁决。(二)法律不溯溯及既往原则则法律不溯及既往往原则是绝大大多数国家所所遵循的法律律适用原则。其其基本含义为为:一部新法法实施后,对对新法实施前前人们的行为为不得适用新新法,而只能能沿用旧法。在在税法领域内内坚持这一
11、原原则,目的在在于维护税法法的稳定性和和可预测性,使使纳税人能在在知道纳税结结果的前提下下作出相应的的经济决策。如如原税收征征管法(11993年颁颁布)第四十十七条规定:“扣缴义务人人应扣未扣、应应收未收税款款的,由扣缴缴义务人缴纳纳应扣未扣、应应收未收税款款。但是,扣扣缴义务人已已将纳税人拒拒绝代扣、代代收的情况及及时报告税务务机关的除外外。”此条没有规规定对应扣未未扣、应收未未收税款的扣扣缴义务人处处以罚款。而而新税收征征管法(22001年颁颁布)第六十十九条规定,对对应扣未扣、应应收未收税款款的扣缴义务务人处应扣未未扣、应收未未收税款百分分之五十以上上三倍以下的的罚款。按照照法律不溯及及
12、既往原则,扣扣缴义务人发发生在20001年5月11日之前的应应扣未扣、应应收未收税款款的行为,税税务机关不得得处以罚款。(三)新法优于于旧法原则新法优于旧法原原则也称后法法优于先法原原则,其基本本含义为:新新法、旧法对对同一事项有有不同规定时时,新法的效效力优于旧法法。其作用在在于避免因法法律修订带来来新法、旧法法对同一事项项有不同的规规定而给法律律适用带来的的混乱,为法法律的更新与与完善提供法法律适用上的的保障。新法法优于旧法原原则的适用,以以新法生效实实施为标志,新新法生效实施施以后用新法法,新法实施施以前包括新新法公布以后后尚未实施这这段时间,仍仍沿用旧法,新新法不发生效效力。(四)特别
13、法优优于普通法的的原则此原则的含义为为对同一事项项两部法律分分别订有一般般和特别规定定时,特别规规定的效力高高于一般规定定的效力。凡凡是特别法中中作出规定的的,即排斥普普通法的适用用。如在行政政复议领域,税收征管法相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而言,是特别法。按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当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税务处理决定存在异议时,可以直接申请复议。但是税收征管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按照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此时纳税人就应当按
14、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先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三、税务稽查法法律的时效时效是指法律规规定的某种事事实状态经过过法定时间而而产生一定法法律后果的法法律制度。在在税务稽查活活动中,是指指税务机关在在法定的期间间内不行使权权力,当期间间届满后,即即丧失了要求求纳税人、扣扣缴义务人等等履行义务之之权力的制度度。税务稽查查活动主要涉涉及到两个时时效问题,即即税款的追征征期限和税务务行政处罚的的追罚期限。(一)税款的追追征期限1.税收征管管法第五十十二条规定,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15、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税务机关的责任任是指税务机机关适用税收收法律法规不不当或者执法法行为违法。所所谓使用税收收法律法规不不当,是指税税务机关在应应用税收法律律法规时,对对应该用此项项规定的却应应用了彼项规规定,但是在在使用时发生生错误,导致致纳税人少缴缴税款;所谓谓执法行为违违法是指税务务机关在执法法程序上、执执法权限上、执执法主体上发发生了错误。2.因纳税人、扣扣缴义务人计计算错误等失失误,在三年年内可以追征征税款、滞纳纳金;有特殊殊情况的,追追征期可以延延长到五年。所所谓特殊情况况,税收征征管法实施细细则第八十十二条规定,是是指纳税人或或者扣缴义务务人因计算错错误等失误,未未缴或
16、者少缴缴、未扣或者者少扣、未收收或者少收税税款,累计数数额在十万元元以上的情况况。3.对偷税、抗抗税、骗税的的,税务机关关追征其未缴缴或者少缴的的税款、滞纳纳金或者所骗骗取的税款,不不受上述规定定期限的限制制,税务机关关可以无限期期追征。(二)税务行政政处罚的追罚罚期限税收征管法第第八十六条规规定,违反税税收法律、行行政法规应当当给予行政处处罚的行为,在在五年内未被被发现的,不不再给予行政政处罚。在适适用此规定时时,应注意以以下几点:1.在违法行为为发生后的五五年内,对该该违法行为有有管辖权的税税务机关未发发现这一违法法行为,在五五年后,无论论何时发现了了这一违法行行为,对行为为人不能再给给予
17、行政处罚罚。2.五年的期限限从行为发生生之日起计算算,行为发生生之日是指违违法行为结束束日或停止日日。3.违法行为有有连续或继续续状态的,自自行为终了之之日起计算。所所谓连续行为为,是指行为为人在一定时时间内连续数数次实施了同同一性质完全全相同的违法法行为,如某某纳税人多次次采取使用假假发票、不计计收入等手段段偷税。所谓谓继续行为,是是指一个违法法行为发生后后,该行为以以及由此造成成的不法状态态一直处于持持续状态,如如逃避追缴欠欠税行为。有有连续或继续续状态的违法法行为,自最最后一次违法法行为实施完完毕之日起计计算期限。第二节 相关关法律及运用用一、税收法律的的运用(一)税收实体体法由于税收实
18、体法法律内容非常常广泛(详见见表2-1),本本章不逐一讲讲述,仅简述述各实体税法法的基本构成成要素。1.纳税义务人人纳税义务人简称称纳税人,也也称“纳税主体”,是指税法法规定的直接接负有纳税义义务的单位和和个人。任何何一个税种,首首先规定纳税税人,解决国国家对谁征税税的问题。不不同的税种,规规定的纳税人人也不尽相同同,但往往存存在重复、交交叉现象,同同一纳税人依依法可能要承承担多个税种种的纳税义务务。2.征税对象征税对象又称课课税对象,是是税法中规定定的征税目的的物,是国家家据以征税的的依据。通过过规定征税对对象,解决对对什么征税问问题。凡是列列为征税对象象的,就属于于该税种的征征收范围;凡凡
19、是未列为征征税对象的,就就不属于该税税种的征收范范围。例如,我我国增值税的的征税对象是是货物和应税税劳务在生产产、流通过程程中的增值额额;所得税的的征税对象是是企业利润和和个人工资、薪薪金等项所得得。3.税率税率是应纳税额额与征税对象象之间的关系系或比例,是是计算税额的的尺度,体现现征税的深度度,关系着国国家的收入多多少和纳税人人的负担程度度,因而它是是体现税收政政策的中心环环节。税率包包括比例税率率、累进税率率和定额税率率等三种基本本形式。4.纳税环节纳税环节是指税税法规定的征征税对象在从从生产到消费费的流转过程程中应当缴纳纳税款的环节节。如流转税税在生产和流流通环节纳税税;所得税在在分配环
20、节纳纳税等。纳税环节解决的的是在商品流流转和财产持持有过程中征征几道税以及及在哪个环节节征税的问题题。纳税环节节有广义和狭狭义之分,广广义的纳税环环节指全部课课税对象在再再生产中的分分布情况。例例如,资源税税分布在生产产环节,流转转税分布在生生产流通环节节,所得税分分布在分配环环节等。狭义义的纳税环节节是指应税商商品在流转过过程中应纳税税的环节,具具体指每一种种税的纳税环环节,是商品品课税中的特特殊概念。按按照纳税环节节的多少,可可将税收课征征制度划分为为一次课征制制和多次课征征制两类。5.纳税期限纳税期限是税法法规定的纳税税主体向税务务机关缴纳税税款的具体时时间。纳税期期限是衡量征征纳双方是
21、否否按时行使征征税权力和履履行纳税义务务的尺度。纳纳税期限一般般有按次纳税税、按期纳税税和按年计征征、分期预缴缴三种。采取取哪种形式的的纳税期限缴缴纳税款,同同课税对象的的性质有着密密切关系,各各单行税法也也有详细规定定。6.纳税地点纳税地点是指缴缴纳税款的地地点。纳税地地点一般为纳纳税人的住所所地,也有规规定在营业地地、财产所在在地或特定行行为发生地的的,这关系到到税收管辖权权的问题。如如住所地在甲甲地的某建筑筑企业到乙地地提供建筑劳劳务,按照营营业税暂行条条例的规定定,其营业税税应由乙地主主管税务机关关管辖;如果果该建筑企业业未在乙地申申报缴纳营业业税,则应由由其住所地,即即甲地税务机机关
22、补征。也也就是说,对对建筑劳务而而言,住所地地和应税劳务务发生地的主主管税务机关关都有权管辖辖。再如,住住所地在甲地地的某房地产产企业到乙地地进行房地产产开发,其销销售不动产营营业税应由乙乙地主管税务务机关管辖;如果该开发发企业未在乙乙地申报缴纳纳营业税,按按照现有规定定,甲地税务务机关无权对对转让不动产产营业税补征征,如果甲地地税务机关发发现该企业未未按规定在乙乙地申报缴纳纳税款,应通通知乙地主管管税务机关实实施管辖权。7税收优惠税收优惠是指税税法对某些特特定的纳税人人或征税对象象给予免除或或部分免除纳纳税义务的规规定,包括减减税、免税、税税收抵免等多多种形式。税收程序法律法法规见表2-1。
23、表2-1 税收实体体法律法规一一览表类 别法律法规名称颁布时间及文号号备 注货物和劳务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增值税暂行行条例国务院令19993第134号自1994年1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增值税暂行行条例实施细细则财法字19993第38号从条例施行之日日起实施增值税若干具体体问题的规定定国税发19993154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费税暂行行条例国务院令19993第135号自1994年1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费税暂行行条例实施细细则财法字19993第3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营业税暂行行条例国务院令19993第13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营业税暂行行条例实施细细则财法字19993第40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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