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理财第八章重点难点-第八章个人理财业务相关法律法规21979.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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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个人理财第八章重点难点 第八章 个人理财业务相关法律法规 1涉及个人理理财的法律、法法规从法律法法规制定的主主体来分,可可以分为哪几几个层次? 答:一是由由全国人大或或全国人大常常委会制定和和修改的法律律。 二是由国家最高高行政机关即即国务院根据据宪法和法律律制定的有关关行政管理方方面的规范性性文件,即行行政法规。行行政法规不得得与法律相抵抵触,其法律律地位和效力力低于国家法法律。 三是由国务院组组成部门及直直属机构在它它们的职权范范围内制定的的部门规章。制制定部门规章章是为了执行行法律或者国国务院的行政政法规对具体体行政事项的的规定。其法法律地位和效效力低于行政政法规。 2涉及个人理理财的
2、法律、法法规有哪些? 答:第一,和个个人理财有关关的法律主要要包括:中中华人民共和和国民法通则则、中华华人民共和国国合同法、中中华人民共和和国中国人民民银行法、中中华人民共和和国银行业监监督管理法、中中华人民共和和国商业银行行法、中中华人民共和和国证券法、中中华人民共和和国证券投资资基金法、中中华人民共和和国保险法、中中华人民共和和国信托法、中中华人民共和和国个人所得得税法、 中中华人民共和和国反洗钱法法、 中中华人民共和和国物权法等等。 第二,和个人理理财有关的行行政法规有中中华人民共和和国外资银行行管理条例、期期货交易管理理条例等。 第三,和个人理理财有关的部部门规章主要要有中华人人民共和
3、国外外资银行管理理条例实施细细则、个个人外汇管理理办法实施细细则、商商业银行个人人理财业务管管理暂行办法法、商业业银行个人理理财业务风险险管理指引、商商业银行开办办代客境外理理财业务管理理暂行办法、商商业银行外部部营销业务指指导意见、商商业银行代客客境外理财业业务外汇管理理操作规程、证证券投资基金金销售管理办办法等。 3什么是民事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行为遵循哪些些原则? 答:民事法律行行为是指公民民或者法人设设立、变更、终终止民事权利利和民事义务务的合法行为为。平等的民民事法律主体体之间进行的的民事法律活活动,应当遵遵循民事法律律的自愿、公公平、等价有有偿、诚实信信用的原则。 4什么是诚实实
4、信用原则? 答:诚实信用原原则是指民事事活动中,民民事主体应该该诚实、守信信用,正当行行使权利和义义务。诚实信信用原则是民民事活动中最最核心、最基基本的原则。诚诚实信用原则则和公平原则则一样,是市市场活动中重重要的道德规规范,也是道道德规范在法法律上的表现现。当法律规规定不足时,应应当依据诚实实信用原则进进行弥补。开开展个人理财财业务必须遵遵守民事法律律的基本原则则。 5民法通则则对自然人人的民事权利利能力和民事事行为能力作作了什么样的的规定? 答:自然人的的民事权利能能力。自然人人是基于出生生而取得民事事主体资格的的人,包括本本国公民、外外国公民和无无国籍人。自自然人的民事事权利能力,是是指
5、法律赋予予自然人参加加民事法律关关系、享有民民事权利、承承担民事义务务的资格,具具有平等性、不不可转让性等等特征,始于于出生终于死死亡。 自然人的民事事行为能力。自自然人有了民民事权利能力力,还必须具具有相应的民民事行为能力力,才能以自自己的行为享享有民事权利利、承担民事事义务。自然然人的民事行行为能力是指指自然人能够够以自己的行行为独立参加加民事法律关关系、行使民民事权利和设设定民事义务务的资格。我我国民法通通则对自然然人的民事行行为能力根据据自然人的年年龄和智力状状况作了如下下分类: 第一,完全民事事行为能力人人:十八周岁岁以上的公民民是成年人,具具有完全民事事行为能力,可可以独立进行行民
6、事活动,是是完全民事行行为能力人。十十六周岁以上上不满十八周周岁的公民,以以自己的劳动动收入为主要要生活来源的的,视为完全全民事行为能能力人。 第二,限制民事事行为能力人人:十周岁以以上的未成年年人是限制民民事行为能力力人,可以进进行与他的年年龄、智力相相适应的民事事活动;其他他民事活动由由他的法定代代理人代理,或或者征得他的的法定代理人人的同意。不不能完全辨认认自己行为的的精神病人是是限制民事行行为能力人,可可以进行与他他的精神健康康状况相适应应的民事活动动;其他民事事活动由他的的法定代理人人代理,或者者征得他的法法定代理人的的同意。 第三,无民事行行为能力人:不满十周岁岁的未成年人人是无民
7、事行行为能力人,由由他的法定代代理人代理民民事活动。不不能辨认自己己行为的精神神病人是无民民事行为能力力人,由他的的法定代理人人代理民事活活动。无民事事行为能力人人、限制民事事行为能力人人的监护人是是他的法定代代理人。个人人理财业务的的客户应当是是完全民事行行为能力的自自然人,以及及无民事行为为能力人、限限制民事行为为能力人的法法定代理人。 6什么是代理理?代理有何何特征? 答:民法通则则第六十三三条规定:公公民、法人可可以通过代理理人实施民事事法律行为。代代理人在代理理权限内,以以被代理人的的名义实施民民事法律行为为。被代理人人对代理人的的代理行为,承承担民事责任任。依照法律律规定或者按按照
8、双方当事事人约定,应应当由本人实实施的民事法法律行为,不不得代理。 代理的特征:第第一,代理人人须在代理权权限内实施代代理行为;第第二,代理人人须以被代理理人的名义实实施代理行为为;第三,代代理行为必须须是具有法律律效力的行为为;第四,代代理行为须直直接对被代理理人发生效力力;第五,代代理人在代理理活动中具有有独立的法律律地位。 7代理的种类类有哪些? 答:根据代理权权产生的根据据不同,可以以将代理分为为委托代理、法法定代理和指指定代理。民民法通则第第六十四条规规定:“代理包括委委托代理、法法定代理和指指定代理。委委托代理人按按照被代理人人的委托行使使代理权,法法定代理人依依照法律的规规定行使
9、代理理权,指定代代理人按照人人民法院或者者指定单位的的指定行使代代理权。” 8什么是委托托代理? 答:委托代理的的基础法律关关系一般是委委托合同关系系。民事法律律行为的委托托代理,可以以用书面形式式,也可以用用口头形式。法法律规定用书书面形式的,应应当用书面形形式。书面委委托代理的授授权委托书应应当载明代理理人的姓名或或者名称、代代理事项、权权限和期间,并并由委托人签签名或者盖章章。委托书授授权不明的,被被代理人应当当向第三人承承担民事责任任,代理人负负连带责任。 委托代理人为被被代理人的利利益需要转托托他人代理的的,应当事先先取得被代理理人的同意。事事先没有取得得被代理人同同意的,应当当在事
10、后及时时告诉被代理理人,如果被被代理人不同同意,由代理理人对自己所所转托的人的的行为负民事事责任,但在在紧急情况下下,为了保护护被代理人的的利益而转托托他人的除外外。 9代理的法律律责任是什么么? 答:第一,没有有代理权、超超越代理权或或者代理权终终止后的行为为,只有经过过被代理人的的追认,被代代理人才承担担民事责任。未未经追认的行行为,由行为为人承担民事事责任。本人人知道他人以以本人名义实实施民事行为为而不作否认认表示的,视视为同意。 第二,代理人不不履行职责而而给被代理人人造成损害的的,应当承担担民事责任。 第三,代理人和和第三人串通通,损害被代代理人的利益益的,由代理理人和第三人人负连带
11、责任任。 第四,第三人知知道行为人没没有代理权、超超越代理权或或者代理权已已终止还与行行为人实施民民事行为给他他人造成损害害的,由第三三人和行为人人负连带责任任。 第五,代理人知知道被委托代代理的事项违违法仍然进行行代理活动的的,或者被代代理人知道代代理人的代理理行为违法不不表示反对的的,由被代理理人和代理人人负连带责任任。 10. 什么么情形下代理理会终止? 答:有下列情形形之一的,委委托代理终止止: 第一,代理期间间届满或者代代理事务完成成; 第二,被代理人人取消委托或或者代理人辞辞去委托; 第三,代理人死死亡; 第四,代理人丧丧失民事行为为能力; 第五,作为被代代理人或者代代理人的法人人
12、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一的,法定代代理或者指定定代理终止: 第一,被代理人人取得或者恢恢复民事行为为能力; 第二,被代理人人或者代理人人死亡; 第三,代理人丧丧失民事行为为能力。 第四,指定代理理的人民法院院或者指定单单位取消指定定; 第五,由其他原原因引起的被被代理人和代代理人之间的的监护关系消消灭。 11. 什么么是合同? 答:合同是当事事人之间权利利义务关系的的协议。合合同法第二二条第一款规规定:“本法所称合合同是平等主主体的自然人人、法人、其其他组织之间间设立、变更更、终止民事事权利义务关关系的协议。” 12. 什么么是格式条款款? 答:格式条款是是当事人为了了重复使用而而预先拟定,并
13、并在订立合同同时未与对方方协商的条款款。对格式条条款的理解发发生争议的,应应当按照通常常理解予以解解释。对格式式条款有两种种以上解释的的,应当作出出不利于提供供格式条款一一方的解释。格格式条款和非非格式条款不不一致的,应应当采用非格格式条款。 13. 合同同的形式有哪哪些? 答:书面、口头头、其他形式式。书面形式式包括:合同同书、信件、数数据电文(电电报、电传、传传真、电子数数据交换、电电子邮件)。 14. 什么么情形导致合合同无效? 答:有下列情形形之一的,合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欺诈、胁迫的的手段订立合合同,损害国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通,损害国家家、集体或者者第三人利益益; (3
14、)以合法形形式掩盖非法法目的; (4)损害社会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律、行政法规规的强制性规规定。 15. 什么么情形导致合合同的免责条条款无效? 答:合同法第第五十三条规规定,合同中中的下列免责责条款无效: (1)造成对方方人身伤害的的; (2)因故意或或者重大过失失造成对方财财产损失的 16. 如何何处理合同中中的争议? 答:按照通常的的理解予以解解释。有两种种以上解释的的,应当作出出不利于提供供格式条款一一方的解释。格格式条款与非非格式条款不不一致的,应应当采用非格格式条款。 17. 什么么是可撤销合合同? 答:签订的合同同有下列情形形时,当事人人一方有权请请求人民法院院或者仲裁机
15、机构变更或者者撤销: (1)因重大误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合同时显失公公平的。一方方以欺诈、胁胁迫的手段或或者乘人之危危,使对方在在违背真实意意思的情况下下订立的合同同,受损害方方有权请求人人民法院或者者仲裁机构变变更或者撤销销。 18. 合同同履行的抗辩辩权有哪些? 答:第一,同时时履行抗辩权权:当事人互互负债务,没没有先后履行行顺序的,应应当同时履行行。一方在对对方履行之前前有权拒绝其其履行要求。一一方在对方履履行债务不符符合约定时,有有权拒绝其相相应的履行要要求。 第二,先履行抗抗辩权:当事事人互负债务务,有先后履履行顺序,先先履行一方未未履行的,后后履行一方有有权拒绝其履履行要求
16、。先先履行一方履履行债务不符符合约定的,后后履行一方有有权拒绝其相相应的履行要要求。 第三,不安抗辩辩权:应当先先履行债务的的当事人,有有确切证据证证明对方有下下列情形之一一的,可以中中止履行:经营状况严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抽逃资金,以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信誉;有丧失或者者可能丧失履履行债务能力力的其他情形形。 当当事人没有确确切证据中止止履行的,应应当承担违约约责任。 19. 商业业银行的组织织形式有哪些些? 答:商业银行的的组织形式有有两种:第一一种是银行有有限责任公司司,股东以其其出资额为限限对银行的债债务承担责任任,该银行以以其全部资产产对外承担责责任;第二种种是银行股份份有限公司
17、,银银行的全部资资本划分为等等额股份,股股东以其所持持股份为限对对银行承担责责任,银行以以其全部资产产对外承担责责任。 为了适应竞争的的需要,商业业银行可以在在我国境内外外设立分支机机构,商业银银行设立分支支机构须有一一定的资本,商商业银行总行行应当按照商商业银行法和和银行章程的的规定向分行行拨付营运资资金,拨付给给分支机构的的营运资金额额的总和,不不得超过商业业银行总行资资本金总额的的60;商商业银行的分分支机构不具具有独立的法法人资格,总总行对其分支支机构实行全全行统一核算算,统一调度度资金,分级级管理的财务务制度。各分分支机构在总总行的授权范范围内开展业业务,对外先先以自己经营营管理的财
18、产产承担民事责责任,不足部部分由总行承承担。 20. 商业业银行的经营营原则是什么么? 答:商业银行实实行自主经营营,自担风险险,自负盈亏亏,自我约束束,在经营活活动中要坚持持以下原则: (1)“三性”原则,即安安全性原则、流流动性原则和和效益性原则则。商业银银行法第四四条规定,商商业银行以安安全性、流动动性、效益性性为经营原则则,实行自主主经营,自担担风险,自负负盈亏,自我我约束。 第一,安全性原原则:安全性性原则是指商商业银行所作作的任何资产产业务须以安安全为第一要要旨,其主要要业务放款业务务必须有效关关注借款人的的还款能力,要要求其提供有有效担保,非非有十分把握握,不得发放放信用贷款,以
19、以保障贷款资资产安全。商商业银行法规规定商业银行行的资金只能能投资国债资资产,而不能能投资公司债债券,以保证证银行资产在在投资上的绝绝对安全。 第二,流动性原原则:流动性性原则是指商商业银行的资资产应保持一一定的流动性性,以适应银银行的支付能能力。银行的的放款应当对对长期贷款、中中期贷款和短短缺贷款保持持适当的比例例,其中还应应特别注重银银行保持一定定的流动资产产,以应付支支付还债的需需要。流动性性资产是指在在1个月内能能够变现(收收回来)的放放款和国债资资产,流动性性负债是指在在1个月内要要偿还的负债债。 第三,效益性原原则:效益性性原则是指商商业银行在开开展放款业务务和投资业务务时须仔细核
20、核算银行利润润,利高的资资产项目多做做快做,利薄薄或者无利的的项目少做或或者不做,以以保证银行资资产收益和市市场竞争能力力。 (2)业务往来来遵循平等、自自愿、公平和和诚实信用原原则。商业业银行法第第五条规定:“商业银行与与客户的业务务往来,应当当遵循平等、自自愿、公平和和诚实信用的的原则。商商业银行和其其客户以平等等的身份参与与到金融活动动中,遵循平平等民事主体体的基本行为为准则。 (3)保障存款款人的合法权权益不受侵犯犯的原则。 (4)公平竞争争原则。 (5)依法经营营,不得损害害社会公益的的原则。 (6)严格贷款款的资信担保保、依法按期期收回贷款本本息原则。 21. 商商业银行法规规定的
21、商业银银行的主要业业务是什么? 答:商业银行行法第三条条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可可以经营下列列部分或者全全部业务: (一)吸收公众众存款; (二)发放短期期、中期和长长期贷款; (三)办理国内内外结算; (四)办理票据据承兑与贴现现; (五)发行金融融债券; (六)代理发行行、代理兑付付、承销政府府债券; (七)买卖政府府债券、金融融债券; (八)从事同业业拆借; (九)买卖、代代理买卖外汇汇; (十)从事银行行卡业务; (十一)提供信信用证服务及及担保; (十二)代理收收付款项及代代理保险业务务; (十三)提供保保管箱服务; (十四)经国务务院银行业监监督管理机构构批准的其他他业务。” 22.
22、 商业业银行业务的的分类有哪些些? 答:(1)负债债业务,即商商业银行通过过一定的形式式组织资金来来源的业务。主主要包括吸收收公众存款、发发放金融债券券、从事同业业拆借等,其其中吸收公众众存款是最主主要的负债业业务。商业银银行办理个人人储蓄存款业业务,应当遵遵循存款自愿愿、取款自由由、存款有息息、为存款人人保密的原则则。对个人储储蓄存款,商商业银行有权权拒绝任何单单位或者个人人查询、冻结结,但法律另另有规定的除除外。商业银银行应当按照照中国人民银银行规定的存存款利率的上上下限,确定定存款利率,并并予以公告。商商业银行应当当按照中国人人民银行的规规定,向中国国人民银行交交存存款准备备金,留足备备
23、付金。商业业银行应当保保证存款本金金和利息的支支付,不得拖拖延、拒绝支支付存款本金金和利息。 (2)资产业务务,即商业银银行运用其积积聚的货币资资金从事各种种信用活动的的业务。主要要包括发放短短期、中期和和长期贷款、办办理票据承兑兑与贴现、买买卖,其中最最主要的业务务是发放贷款款。 (3)中间业务务,即商业银银行并不运用用自己的资金金,而代理客客户承办支付付和其他委托托事项并从中中收取手续费费的业务。主主要包括办理理国内外结算算、代理发行行、代理兑付付、承销政府府债券、代理理买卖外汇、提提供信用证服服务及担保、代代理收付款项项及代理保险险业务等。银银行开展个人人理财业务就就是经国务院院银行业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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