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税制设计与和税制改革理论论辩2460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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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中国税制设设计和税制改改革理论基础础及现实依据据的论辩 杨 斌摘要 本文文系统分析评评论西方最优优税收理论对对税制改革的的局限性,阐阐述中国税制制设计和改革革应当遵循国国情第一原则则,按照中国国实际情况选选择切实可行行的税制模式式;评论关于于入世与国内内税收关系的的种种错误认认识,分析入入世后对税收收政策和制度度选择的原则则和方法。本本文认为中国国虽然面临着着崭新的新世世纪、新世界界、新时代和和新任务,但但基本的社会会经济结构并并没有发生实实质性的变化化,中国人民民就整体而言言仍然按照其其固有的生活活规则生活在在固有的文化化氛围之中,按按照西方理论论和要求设计计税制、实行行西方模式的的税制
2、结构既既不现实也不不可行。中国国的税制设计计和税制改革革应当基于中中国社会特有有的运行规则则,在税制设设计时充分考考虑本民族的的文化特性,按按照这样的文文化特性选择择税制模式;加入世界贸贸易组织并不不意味中国税税制要全面国国际接轨,国国内税制没有有国际接轨之之必要之必然然。主题词中国国税制 税制制改革 最优优税收 我国面临着经济济全球化、加加入世界贸易易组织、建立立市场经济的的新时代,在在这样的时代代下,如何设设计税制、进进行新一轮税税制改革,理理论界众说纷纷纭。比较流流行的观点认认为,中国税税制要遵循西西方最优税收收理论,要按按照世界贸易易组织的规则则进行改革、实实现税制的国国际接轨,要要建
3、立与市场场经济相适应应的税收制度度等等。本文文系统分析评评论西方最优优税收理论对对税制改革的的局限性,阐阐述中国税制制设计和改革革应当遵循国国情第一原则则,按照中国国实际情况选选择切实可行行的税制模式式;评论关于于入世与国内内税收关系的的种种错误认认识,分析入入世后对税收收政策和制度度选择的原则则和方法。 一 关于按照西西方最优税收收理论进行税税制设计和税税制改革的论论辩(一) 我国学学术界对西方方最优税收理理论的误读和和误解最优税收理论是是公共经济学学(或财政学学)最重要的的基础理论之之一,英国经经济学家米尔尔利斯因对这这一理论以及及不对称信息息理论的杰出出贡献而获得得1996年年诺贝尔经济
4、济学奖。改革革开放以后特特别是近几年年伴随西方经经济学全面引引进到我国,西西方税收理论论包括其中最最优税收理论论在我国也得得到系统的介介绍,除了翻翻译出版的著著作(如纽伯伯里和斯特恩恩编发展中中国家的税收收理论、新新帕尔格雷夫夫经济学词典典、斯蒂格格利茨政府府经济学、阿阿特金森和斯斯蒂格利茨公公共经济学、迈迈尔斯公共共经济学等等)外,我国国不少学者对对最优税收理理论作了介绍绍,有的学者者(郭庆旺,1199511、199992;王雍君,199953;刘宇飞,2200044)对西方方最优税收理理论基本内容容作了概述;邓力平(1199755)结合米米尔利斯获得得诺贝尔奖,对对这一理论的的影响作了说说
5、明;一些学学者(许建国国,199996;王王鹏 吴慧,2200177;邓力平平,200338)阐阐述了这一理理论与信息不不对称理论的的关系和研究究进展;平新新乔(200009)主主要讨论拉姆姆塞规则与该该规则在200世纪70年年代初的推广广与引伸。一一些学者(刘刘建明 雷振振,1999910;陈松青,22003111,;吴吴俊培 张青青,2003312)试试图将这一理理论应用于指指导我国的税税制改革;刘刘玉龙(20002133,2000314)则不仅较较为系统翻译译了西方最优优税收理论的的主要经典著著作,收集整整理了这一领领域的最近进进展,对西方方最优税收理理论进行了较较为系统的评评论,指出其
6、其缺陷所在,还还通过比较研研究,就建立立以劳动价值值学说为基础础的最优税收收理论作了尝尝试。纵观文献,我国国多数学者对对西方最优税税收理论的研研究存在一些些值得注意的的现象。第一,很少从原原著把握这一一理论的基本本内容和精神神实质,大多多数学者根据据词典、教科科书进行转述述,不免在转转述过程使理理论失真。第二,仅仅从正正面接受这一一理论,没有有能了解并反反映西方学者者对这一理论论的批评性论论述,更不能能从理论的假假定前提出发发,弄清这一一理论的特殊殊性、非普遍遍性,而是简简单地将西方方最优税收理理论的结论作作为普遍原理理加以接受,急急于从中得出出“启示”,应用于我我国的税制设设计,不免误误导。
7、第三,不少文献献将最优税收收理论翻译成成优化税收理理论或优化税税制理论,并并且不顾其固固有的研究对对象和严格的的内容和体系系,望文生义义,人为地将将其外延扩大大,不仅将“Optimmal”名下的最优优所得税和最最优商品税作作为最优税收收理论,而且且将有关效率率和公平原则则的权衡与协协调、征税成成本的确定、关关于防范和打打击偷漏税和和避税的研究究成果作为所所谓“现代优化税税制理论”纳入其中。实实际上这是将将对经典最优优税收理论的的批评性成果果也纳入该理理论本身。从从后面的分析析中,我们将将要看到不少少西方学者正正是从管理、税税收成本、偷偷漏税、寻租租、信息短缺缺等角度阐明明最优税收理理论的局限性
8、性。有的学者者还将与西方方税制改革(特特别是美国)有有关的指导思思想人为地加加入到最优税税收理论(有有称之为优化化税收理论的的)中,给下下近期西方税税制改革是在在最优税收理理论指导之下下的结论,从从而认为在全全球化背景下下,我国税制制改革也要从从中汲取养分分。西方最优税收理理论就是在寻寻求权衡公平平和效率的思思路和方法,提提供让税收扭扭曲性效应最最小化的途径径,这是一个个范围严格界界定的理论体体系,并不是是任何以提高高治税的效率率和公平程度度为目标的理理论研究成果果(包括如何何实现征收费费用最低、税税收征管效率率最高的研究究)都属于最最优税收理论论,并不是任任何为实现社社会福利最大大化而设计的
9、的税收制度和和政策的主张张(如降低税税率的主张、简简化税制的主主张、优化税税制结构的主主张等)都属属于最优税收收理论,而只只有在一定假假定下,以减减少税收抑制制性效应的分分析体系(包包括最优商品品税、最优所所得税)才属属于最优税收收理论体系。所所谓最优商品品税、最优所所得税也并不不是意味着人人们已经设计计出了此类税税收,而仅仅仅提供了并且且在非常严格格假定下描述述最优税制特特征的理论和和方法。因此此,不能说现现在研究了最最优商品税、所所得税,将来来还要搞出个个最优财产税税等等。从方方法论角度讲讲,最优税收收理论是数学学中最优化方方法应用于经经济问题的结结果,是在一一定假定下求求极值而得出出的规
10、则。从从这个意义上上讲,最优税税收理论不能能翻译成“优化税制理理论”或“最适税收理理论”,“优化”、“最适”都无法与数数学中“最优”相对应,也也就无法反映映这一理论是是寻求方程最最优解的数学学特征。此外外也容易造成成误解,例如如有的学者将将“Optimmal Taaxatioon”说成“优化税制”,那么“Best Taxattion”才是最优税税制,显然偏偏离了原创理理论的含义,造造成概念混乱乱。第四,误读、误误解、误导现现象时有发生生。例如有的的学者认为拉拉姆塞法则所所说的等比例例规则,体现现在商品税税税率设计就应应该“在商品之间间有替代性、商商品和闲暇之之间无替代性性的情况下,应应该采取全
11、面面的,相等税税率的从价税税,使其价格格上升的百分分率相等”,“商品和闲暇暇之间有替代代性,但商品品之间无替代代性的情况下下,税率的高高低应与商品品的需求弹性性成反比”,“在商品之间间、商品和闲闲暇之间都有有替代性的情情况下,设计计税率就必须须同时考虑两两种替代性”,并且认为为从这些论点点对我国目前前的税制改革革具有直接的的指导意义,而而所谓直接指指导意义又体体现在“1,降低增增值税税率。22,对出口商商品实行零税税率。3,对对关税税率进进行结构调整整。4,取消消农业税。55,开征燃油油税。”15在在下面分析中中笔者将要指指出,上述论论调不是拉姆姆塞的原意,拉拉姆塞最优商商品税的规则则是要求征
12、税税后商品的生生产数量成等等比例减少,而而不是按同一一比例税率征征税,因为在在一般情况下下按同一比例例税率征收,并并不能做到使使生产数量或或消费数量等等比例减少。此此外,在最优优商品税体系系中,逆弹性性规则成立的的前提并不是是商品和闲暇暇之间有替代代性、商品之之间无替代性性,当商品和和闲暇之间具具有替代性时时,逆弹性规规则就不能成成立。即使没没有误解理论论原意,也无无法从中直接接导出5点政政策主张,这这些政策主张张与最优商品品税理论有何何关系?第五,高估了西西方最优税收收理论的应用用价值和指导导意义。有的的学者认为,从从西方最优税税收理论中,我我们可以得到到税制改革的的指导意见。不不可否认西方
13、方最优税收理理论在考察选选择税收制度度要素以便使使税收造成的的额外负担最最小化或抑制制性效应最小小化,从而使使社会福利最最大化方面提提供了思路。但但正如所有的的理论创新一一样,西方最最优税收理论论的结论均存存在严格假定定条件,它们们是在严格假假定条件下的的推论,离开开了假定的条条件,结论就就不成立。这这一理论具有有重要的学术术价值,但不不能直接应用用于一个国家家具体的税制制改革,在西西方发达国家家如此,在我我国这样不发发达市场经济济的国家更是是如此。为了消除误解,准准确把握这一一理论体系的的内涵,避免免以讹传讹,造造成理论误导导和实践误用用,有必要尽尽可能多地根根据原著对西西方最优税收收理论进
14、行一一番评论和分分析,而不仅仅仅停留在介介绍。西方最最优税收理论论中最具经典典的成果为拉拉姆塞关于最最优商品税的的论述,斯特特恩、米尔利利斯关于最优优所得税的论论述。以下先先对这两个理理论体系分别别作一番评论论。(二) 最优商商品税理论正正义1927年拉姆姆塞(Rammsey,11927)在在其论文对对税收理论的的贡献中提提出最优商品品税。拉姆塞塞的目标是如如何设置商品品税税率使“效用减少最最小”即额外负担担最小。他假假定货币的边边际效用是常常数(忽略分分配问题),经经济体系为没没有对外贸易易时的完全竞竞争状态并且且生产总是等等于消费,私私人和社会纯纯产品总是相相等(即不存存在外部性问问题,不
15、考虑虑国家干预),税税收只是取得得一定的财政政收入而不考考虑用税收进进行财政支出出而产生的影影响。在这些些假定前提下下,拉姆塞经经过数学推导导,得出如下下结论:“整个税制应当当使应税商品品的生产按照照相同的比例例减少。要通过对既定的的商品征收比比例税来获得得无穷小的税税收收入,那那么,税收应应当使每一种种应税商品的的生产等比例例地减少。筹措税收收入最最合理的办法法是对某些商商品予以补贴贴,而对另一一些则予以征征税。糖和诸诸如西洋李子子之类的酸果果之间类似这这种情况。如如果征税使后后者减少的比比例超过前者者减少的比例例,那么就要要求对后者予予以补贴。如果应税商品在在需求方面有有替代性,如如葡萄酒
16、、啤啤酒和烈酒;或者具有互互补性,如茶茶叶和糖,那那么,应当遵遵循的原则是是:征税应当当使它们的消消费比例保持持不变。在汽车税的情形形中,我们必必须将用于补补偿汽车对公公路所造成的的损害的那部部分税收分离离出来。这部部分税收的限限度应当尽可可能等于对公公路的损害。剩剩余部分是真真正的税,是是可以按照我我们的理论进进行分配的。即即是说,应当当将一部分归归属于汽油,而而将另一部分分归属于汽车车,以保持两两种消费之间间比例不变,而而且应当在福福特车和莫瑞瑞斯车之间进进行分配,以以使它们的产产出以相同的的比例下降。”16后来的学者将上上述结论概述述为所谓等比比例减少规则则,指出要使使税收的额外外负担最
17、小,税税率的设置应应当使各种商商品的生产数数量以相等的的百分比减少少。而要达到到这样的局面面,就必须将将税收课于预预期需求不受受价格变动影影响的商品,因因此拉姆塞认认为: “在有两种商品品的情况下,应应当对需求弹弹性小的商品品征税;如果果劳动供给绝绝对无弹性,那那么就应对所所以商品平等等征税。如果果某一商品是是采用几种不不同的方法生生产的,或者者是在几个不不同的地方生生产的,而这这些地方的资资源不具有流流动性,这说说明在它们之之间予以差别别对待是有益益的。税收应应当主要来源源于供给弹性性小的商品。如如果我们要使使商品间的生生产比例保持持不变,那么么这种做法是是必要的。 如果某某几种商品是是相互
18、独立的的,对于需求求,要求它们们的生产是同同一来源的。税税收应当课征征于需求弹性性最小的商品品。”17后来的学者将上上述结论命名名为逆弹性规规则。鲍莫尔尔和布莱德福福德(Bauumol aand Brradforrd, 19970188)在拉姆姆塞成果的基基础上对逆弹弹性规则作了了更加明确的的研究,说明明在最优商品品税体系中,对对各种商品征征税的税率应应与应税商品品的需求弹性性成反比,即即应对需求弹弹性大的商品品征低税,而而对需求弹性性小的商品征征高税。可以以进一步推论论,完全需求求无弹性的商商品应当承当当无穷大的税税收。上述两个规则的的结论是建立立在非常严格格的假定前提提下的。这些些假定包括
19、一一个没有对外外贸易的完全全竞争的封闭闭型经济体系系,不存在外外部性问题,仅仅考虑单一消消费者或者把把所有消费者者看成是同一一的情况,即即单人经济情情况;货币的的边际效用对对所有消费者者都是相同的的,也就是说说,不考虑分分配状况和收收入状况,从从而可以仅仅仅关注效率问问题。同时假假定只有两种种商品,课税税商品之间并并不存在交叉叉价格效应,从从而每种商品品的需求只取取决于自身的的价格和消费费者工资率的的高低。显然然这样的假定定条件过于理理想化了,与与现实生活距距离太远。首先,社会中的的消费者并不不具有同一性性,个人的消消费偏好很不不相同。正是是由于个人的的消费偏好多多种多样,无无法进行一一一测定
20、,因此此也就无法找找出一个征税税成本合适的的可行办法,在在征收商品税税后,使原来来已经达到帕帕雷托状态的的生产者或消消费者的选择择不会改变。其次,原有的经经济由于存在在外部性、垄垄断等市场失失灵现象不是是最优的。拉拉姆塞着眼于于税收不改变变原来的经济济状态,认为为不改变原来来经济状态的的税收就是额额外负担最小小的税收,这这显然不现实实。既然原来来的经济状态态不是最优的的,通过税收收的作用或许许能够优化之之,因此商品品税不一定要要着眼于生产产数量或消费费数量的等比比例减少。再次,即使等比比例规则是正正确,但实际际上难以安排排一套税率制制度实现生产产或消费数量量的等比例减减少。拉姆塞塞的逻辑是经经
21、济状况已经经最优税收作为为“楔子”在取得收入入的同时不改改变这种状态态要达到此此目的税收只只能使需求等等比例减少(等等比例规则)或或需求不因税税收而发生变变化(逆弹性性规则)要做到需求求等比例减少少或仅对弹性性无穷大的商商品课税,只只能以获得无无穷小的税收收为前提,就就是说最优税税收要接近无无税的状况才才能实现。正正如拉姆塞自自己所说的“对少量的税税收收入来说说,我们的理理论大致上是是正确的,而而且当税收收收入趋于0时时,这种近似似的方法是很很完美的。”而税收几乎乎没有了,研研究最优税收收就没有意义义。而要获得得足够数量的的税收,就不不能做到生产产或消费等比比例减少,因因此就达不到到最优税收状
22、状态。因为总总有人要保持持生产或消费费水平不变,让让生产或消费费等比例减少少的制度设计计无法实现。单单一比例税率率不一定导致致消费的等比比例减少,而而要做到等比比例减少需要要测定消费者者每时每刻的的消费心理和和生产者的意意愿,这存在在信息获取的的困难,如果果回到无数多多的消费者和和生产者的现现实社会,获获取足够的信信息就更不可可能。同样在在必须获得足足够多的税收收收入的前提提下,只对无无弹性或弹性性低的少数商商品课税就不不可能。如果果进一步考虑虑更现实的情情况即生产总总是不等于消消费(生产等等于消费只是是偶然的),那那么即使能让让生产等比例例减少,却未未能同时让消消费也同比例例减少,经济济总是
23、会因税税收而产生额额外负担。拉拉姆塞规则出出现两难局面面,要么几乎乎不要税收,其其结论成立,但但没有意义;要么需要足足够多的税收收,其结论就就不可行。尽尽管他在论文文中试图证明明“税收应当使使所有商品的的生产等比例例的减少,这这一结论不仅仅适合税收收收入无穷小的的情况,对于于任何要筹措措的税收收入入而言都具有有可行性。”但没有多少少说服力。后来的学者对假假定进行了放放宽,放弃了了单一消费者者经济和商品品间不存在交交叉效应的假假定。但一旦旦放宽条件,结结论就难以成成立甚至自相相矛盾。例如如科利特和黑黑格(Corrlett and HHague,1953)19沿着着拉姆塞的思思路研究了包包括闲暇在
24、内内的三种商品品的情况,指指出在不能对对闲暇直接征征税的情况下下,可以对另另外两种中与与闲暇存在替替代关系的那那种商品(如如工作服等劳劳动的互补品品)征收较低低税率的税收收,对与闲暇暇存在互补关关系的那种商商品(如游艇艇)征收较高高税率的税收收,同样能让让超额负担最最小化。这样样的结论并不不能严格遵守守逆弹性命题题,变成了要要对消费弹性性高的奢侈品品征高税,而而对弹性低的的必需品征低低税。拉姆塞在研究最最优商品税时时还有一个重重要假定即货货币的边际效效用对所有个个人都是一样样的,就是不不考虑现实社社会中由于存存在收入差别别,货币的边边际效用对不不同收入水平平的人是不同同的这样的情情况。这就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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