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水资源管理条例16782.docx
《山西省水资源管理条例16782.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山西省水资源管理条例16782.docx(18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山西省水资源管理条例(1982年10月29日山西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根据1994年9月29日山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山西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的决定修正,2007年12月20日山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修订,2008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章 总则 第第一条 为了了合理开开发、利利用、节节约和保保护水资资源,加加强水资资源管理理,发挥挥水资源源的综合合效益,促促进经济济和社会会的可持持续发展展,根据据中华华人民共共和国水水法及及有关法法律、行行政法规规,结合合本省实实际,制制定本条条例。第二条条
2、在在本省行行政区域域内开发发、利用用、节约约、保护护、管理理水资源源,适用用本条例例。本条例例所称水水资源,包包括地表表水和地地下水。水资源源属于国国家所有有,对水水资源依依法实行行取水许许可制度度和有偿偿使用制制度。第三条条 省省人民政政府水行行政主管管部门负负责全省省水资源源的统一一管理和和监督工工作。设设区的市市、县(市市、区)人人民政府府水行政政主管部部门按照照规定的的权限,负负责本行行政区域域内水资资源的统统一管理理和监督督工作。省人民民政府水水行政主主管部门门在本省省重要的的流域、泉泉域设立立的管理理机构在在所管辖辖的范围围内依法法行使水水资源管管理和监监督职责责。县级以以上人民民
3、政府有有关部门门按照职职责分工工,负责责本行政政区域内内水资源源开发、利利用、节节约和保保护的有有关工作作。第四条条县级级以上人人民政府府水资源源管理委委员会负负责协调调本行政政区域内内有关水水资源的的重大事事宜,其其办事机机构设在在同级水水行政主主管部门门,负责责处理日日常工作作。第五条条开发发、利用用、节约约、保护护水资源源应当全全面规划划、统筹筹兼顾、标标本兼治治、综合合利用、讲讲求效益益,合理理配置生生活、生生产经营营和生态态环境用用水。第六条条鼓励励单位和和个人以以多种形形式参与与水资源源的开发发、利用用,其合合法权益益受法律律保护。 任何单单位和个个人都有有依法保保护水资资源和节节
4、约用水水的义务务。 第二章水水资源规规划 第七条条 开开发、利利用、节节约、保保护水资资源,应应当在综综合科学学考察和和调查评评价的基基础上,制制定流域域、泉域域、区域域水资源源综合规规划和专专业规划划。第八条条 区区域水资资源综合合规划由由县级以以上人民民政府水水行政主主管部门门会同同同级发展展和改革革、国土土资源、建建设、环环境保护护等行政政主管部部门和有有关人民民政府依依法编制制,报本本级人民民政府批批准,并并报上一一级人民民政府水水行政主主管部门门备案。专业规规划由县县级以上上人民政政府有关关部门依依法编制制,征求求同级其其他有关关部门意意见后,报报本级人人民政府府批准。第九条条 流流
5、域、泉泉域水资资源综合合规划按按照下列列规定编编制:(一)汾河、沁沁河、漳漳河、桑桑干河、滹滹沱河流流域,晋晋祠、兰兰村、娘娘子关、辛辛安、神神头、郭郭庄泉域域综合规规划,由由省人民民政府水水行政主主管部门门会同省省有关部部门和有有关设区区的市、县县(市、区区)人民民政府编编制,报报省人民民政府批批准,并并报国务务院水行行政主管管部门备备案。专专业规划划由省人人民政府府有关部部门编制制,征求求相关部部门意见见后,报报省人民民政府批批准。(二)涑水河河、昕水水河、三三川河流流域,古古堆、柳柳林、延延河、三三姑、坪坪上、马马圈、天天桥、洪洪山、龙龙子祠、霍霍泉、水水神堂、城城头会、雷雷鸣寺泉泉域综
6、合合规划,由由所在地地设区的的市人民民政府水水行政主主管部门门会同有有关部门门和有关关县(市市、区)人人民政府府编制,报报本级人人民政府府批准,并并报省人人民政府府水行政政主管部部门备案案。专业业规划由由所在地地设区的的市人民民政府有有关部门门编制,征征求相关关部门意意见后,报报本级人人民政府府批准。(三)其他流流域、泉泉域综合合规划由由所在地地县级人人民政府府水行政政主管部部门会同同有关部部门编制制,报同同级人民民政府批批准,并并报设区区的市人人民政府府水行政政主管部部门备案案。专业业规划由由所在地地县级人人民政府府有关部部门编制制,征求求相关部部门意见见后,报报县级人人民政府府批准。其其他
7、跨两两个或者者两个以以上县(市市、区)流流域、泉泉域综合合规划或或者专业业规划,应应当由共共同的上上一级人人民政府府水行政政主管部部门或者者有关主主管部门门组织编编制,报报同级人人民政府府批准。 第十条条 经经批准的的规划是是开发、利利用、节节约、保保护水资资源的基基本依据据。规划划的修改改,必须须按照规规划编制制程序经经原批准准机关批批准。第三章 水资资源开发发利用和和保护 第十一一条 开发、利利用水资资源应当当统筹兼兼顾地表表水和地地下水,优优先开发发、利用用地表水水,合理理配置水水资源。开发、利利用地表表水,应应当维持持河流的的合理流流量和湖湖泊、水水库的合合理水位位,维持持水体的的自然
8、净净化能力力,防止止对生态态环境造造成破坏坏。开发、利利用地下下水,应应当优先先开采浅浅层水或或者松散散层孔隙隙水、控控制开采采深层岩岩溶水,合合理确定定井深、井井距和开开采量,防防止水源源枯竭、地地面沉降降、地面面塌陷和和地下水水体污染染等灾害害的发生生。第十二二条 县级以以上人民民政府应应当拓宽宽水利建建设融资资渠道,鼓鼓励和吸吸引社会会资金建建设新水水源工程程,合理理开发、高高效利用用水资源源。第十三三条 对煤炭炭、火电电、冶金金、化工工、焦化化等建设设项目的的布局,应应当与当当地水资资源条件件相适应应,并进进行科学学论证。在水资资源紧缺缺地区,应应当严格格限制高高耗水工工业和服服务业项
9、项目。第十四四条 鼓励对对空中水水、小泉泉、小水水和浅层层地下微微咸水资资源的开开发利用用。各级人人民政府府应当多多渠道筹筹措资金金,支持持对雨水水的收集集和利用用;水资资源紧缺缺地区应应当发展展旱井、水水窖等雨雨水集蓄蓄工程。第十五五条 县级以以上人民民政府水水行政主主管部门门应当会会同环境境保护行行政主管管部门和和其他有有关部门门拟定重重要河流流、湖泊泊、水库库的水功功能区划划,报同同级人民民政府批批准后,向向社会公公告。第十六六条县县级以上上人民政政府水行行政主管管部门应应当会同同国土资资源、环环境保护护、建设设、卫生生等有关关部门,建建立地下下水观测测网络,开开展地下下水动态态观测和和
10、水质监监测工作作。取水单单位或者者个人有有责任保保护地下下水监测测设施,配配合有关关部门开开展监测测工作。第十七七条 省人民民政府水水行政主主管部门门应当会会同有关关部门根根据地下下水分布布及开采采状况,划划定地下下水超采采地区和和严重超超采地区区。在地下下水超采采地区,一一般不得得开凿新新井,确确需开凿凿的,须须经省人人民政府府水行政政主管部部门批准准。在地下下水严重重超采地地区不得得开凿新新井。经经省人民民政府批批准,在在地下水水严重超超采地区区,可以以划定地地下水禁禁止开采采区和限限制开采采区。在在地下水水禁止开开采区已已建成的的水井应应当限期期封闭;在地下下水限制制开采区区已建成成的水
11、井井应当逐逐步封闭闭。县级以以上人民民政府应应当采取取措施,建建设替代代水源,保保证本区区域的生生活、生生产和生生态环境境用水。第十八八条 在地地下水超超采地区区和严重重超采地地区以外外的地区区,除临临时应急急取水外外,有下下列情形形之一的的,水行行政主管管部门不不得批准准新增地地下水取取水指标标或者开开凿新井井:(一)公公共供水水管网覆覆盖范围围内,并并且供水水能力和和水质能能够满足足需要的的;(二)可可以利用用地表水水或者再再生水供供水的;(三)无无防止地地下水资资源污染染措施和和设备的的。第十九九条县县级以上上人民政政府应当当加强水水源地和和河源源源区保护护,加快快生态公公益林建建设,保
12、保护自然然植被和和湿地,防防治水土土流失,改改善生态态环境。第二十十条 在重要要水源地地和泉域域开采矿矿藏或者者建设地地下工程程,应当当进行水水环境影影响的评评价。造造成水位位下降、水水源枯竭竭的,应应当采取取补救措措施;造造成严重重后果的的,经省省人民政政府批准准,可以以采取限限采、封封堵或者者停止工工程建设设等措施施;对他他人生活活和生产产造成损损失的,依依法给予予补偿。第二十十一条省人民民政府应应当划定定饮用水水水源保保护区,并并予以公公告。饮饮用水水水源保护护区划定定后,省省人民政政府水行行政主管管部门应应当设置置明显标标志。县级以以上人民民政府应应当采取取措施,加加强有饮饮用水供供水
13、功能能的水源源地和水水库库区区的保护护和管理理,保证证城乡居居民饮用用水安全全。第二十十二条 禁止止在饮用用水水源源保护区区新建、改改建、扩扩建与供供水设施施和保护护水源无无关的建建设项目目。禁止在在饮用水水水源保保护区内内设置排排污口。已已设置的的,必须须拆除。报废水水井应当当由原使使用者及及时封闭闭;拒不不封闭的的,由有有管辖权权的水行行政主管管部门组组织封闭闭,所需需费用由由原使用用者承担担。第二十十三条在河道道、湖泊泊、沼泽泽或者水水工程管管理范围围内不得得倾倒、堆堆放工业业废渣、生生活垃圾圾和其他他废弃物物。第二十十四条利用水水域从事事旅游开开发的,应应当符合合水功能能区划和和水环境
14、境保护功功能区划划的要求求,不得得污染水水体和影影响行洪洪安全。第四章 水资源源配置和和取水管管理 第二十十五条 县级级以上人人民政府府水行政政主管部部门应当当会同有有关部门门依据上上一级水水中长期期供求规规划和本本地区的的实际情情况,制制订水中中长期供供求规划划,经本本级人民民政府发发展和改改革行政政主管部部门审查查批准后后执行。第二十十六条县级以以上人民民政府水水行政主主管部门门应当依依据流域域、泉域域、区域域综合规规划和水水中长期期供求规规划,制制定径流流调蓄计计划和水水量分配配方案,并并结合年年度预测测来水量量,制定定调度计计划,实实施水量量统一调调度。县级以以上人民民政府发发展和改改
15、革行政政主管部部门会同同同级人人民政府府水行政政主管部部门,根根据水量量分配方方案,确确定各行行业、各各区域的的用水量量,实行行用水总总量控制制。跨行政政区域的的水量分分配方案案和旱情情紧急情情况下的的水量调调度预案案,由共共同的上上一级人人民政府府水行政政主管部部门商有有关人民民政府制制订,报报本级人人民政府府批准后后执行。第二十十七条直接从从河流、湖湖泊或者者地下取取用水资资源的单单位和个个人,应应当按照照法律、行行政法规规的规定定,向县县级以上上人民政政府水行行政主管管部门申申请领取取取水许许可证,并并缴纳水水资源费费。下列情情形不需需要申请请领取取取水许可可证:(一)农农村集体体经济组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山西省 水资源 管理条例 16782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