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1)1320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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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营市城市市房屋拆迁迁管理办法法第一章总则则第一条为了了加强城市市房屋拆迁迁管理,维维护拆迁当当事人的合合法权益,保保障建设项项目顺利进进行,根据据国务院城城市房屋拆拆迁管理条条例、山山东省城市市房屋拆迁迁管理条例例及有关关规定,结结合本市实实际,制定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本市城市规规划区内国国有土地上上实施房屋屋拆迁,并并需要对被被拆迁人补补偿、安置置的,适用用本办法。第三条城市市房屋拆迁迁必须符合合城市规划划,有利于于城市旧区区改造和生生态环境改改善,保护护文物古迹迹。第四条拆迁迁人应当依依照本办法法对被拆迁迁人给予补补偿、安置置;被拆迁迁人应当在在搬迁期限限内完成搬搬迁。本办法所称称拆迁人
2、,是是指依法取取得房屋拆拆迁许可证证的单位。本办法所称称被拆迁人人,是指被被拆迁房屋屋的所有人人。第五条市房房产行政主主管部门是是全市城市市房屋拆迁迁工作的主主管部门,并并具体负责责市区城市市房屋拆迁迁的监督管管理工作。县房产行政政主管部门门对本行政政区域内的的城市房屋屋拆迁工作作实施监督督管理。国土资源、建建设、规划划、物价、城城管行政执执法、公安安等部门应应当按照各各自职责,共共同做好城城市房屋拆拆迁管理工工作。第六条市、县县人民政府府根据经济济社会发展展实际,合合理确定拆拆迁规模,编编制房屋拆拆迁中长期期规划和年年度计划,并并按照规定定程序上报报和备案。第二章拆迁迁管理第七条拆迁迁房屋的
3、单单位取得房房屋拆迁许许可证后,方方可实施拆拆迁。第八条申请请领取房屋屋拆迁许可可证的,应应当向房屋屋所在地的的房屋拆迁迁管理部门门提交下列列资料:(一)建设设用地规划划许可证;(二)国有有土地使用用权批准文文件;(三)拆迁迁计划和拆拆迁方案;(四)办理理存款业务务的金融机机构出具的的拆迁补偿偿安置资金金证明。政府投资建建设项目和和应予核准准的建设项项目需要拆拆迁房屋的的,申请人人除提交第第一款规定定的资料外外,还应当当提交建设设项目批准准文件。政府实施土土地储备需需要拆迁房房屋的,申申请人除应应当提交本本条第一款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的资料外,还还应当提交交国土资源源部门会同同有关部
4、门门共同制定定的土地储储备计划或或者土地储储备协议及及政府批准准文件、规规划部门出出具的意见见、规划设设计条件或或者详细规规划及附图图。本条第一款款第(四)项规定的的存款金额额不得低于于补偿安置置资金总额额的50%,存款金金额与补偿偿安置资金金的差额应应当有金融融机构出具具的承兑汇汇票或者保保函。第九条房屋屋拆迁管理理部门应当当自收到申申请之日起起30日内,对对申请事项项进行审查查,对符合合条件的,颁颁发房屋拆拆迁许可证证,同时将将拆迁人、拆拆迁范围、拆拆迁期限等等事项,以以房屋拆迁迁公告的形形式予以公公布;对不不符合条件件的,应当当作出不予予许可的书书面决定,并并说明理由由。第十条拆迁迁人应
5、当按按照房屋拆拆迁许可证证规定的拆拆迁范围和和拆迁期限限实施拆迁迁,不得擅擅自改变拆拆迁范围和和延长拆迁迁期限。需要延长拆拆迁期限的的,拆迁人人应当在拆拆迁期限届届满15日前,向向房屋拆迁迁管理部门门提出申请请;房屋拆拆迁管理部部门应当自自收到申请请之日起110日内给给予书面答答复。第十一条拆拆迁人可以以自行拆迁迁,也可以以委托具有有拆迁资格格的单位实实施拆迁。房屋拆迁管管理部门不不得作为拆拆迁人,不不得接受拆拆迁委托。第十二条拆拆迁人委托托拆迁的,应应当向被委委托的拆迁迁单位出具具委托书,并并订立拆迁迁委托合同同。拆迁人人应当自拆拆迁委托合合同订立之之日起155日内,将将拆迁委托托合同报房房
6、屋拆迁管管理部门备备案。被委托的拆拆迁单位不不得转让拆拆迁业务。第十三条拆拆迁范围确确定后,任任何单位和和个人不得得在拆迁范范围内从事事下列活动动:(一)新建建、扩建、改改建房屋;(二)改变变房屋和土土地用途;(三)租赁赁房屋。房屋拆迁管管理部门应应当就前款款所列事项项,书面通通知有关部部门暂停办办理相关手手续。暂停停办理的书书面通知应应当载明暂暂停期限。暂暂停期限不不得超过11年;拆迁迁人需要延延长暂停期期限的,必必须经房屋屋拆迁管理理部门批准准,延长暂暂停期限不不得超过11年。第十四条拆拆迁人与被被拆迁人应应当订立拆拆迁补偿安安置协议。协协议应当载载明补偿方方式、补偿偿金额、安安置用房面面
7、积和安置置地点、搬搬迁期限、过过渡方式和和过渡期限限等事项。拆迁租赁房房屋的,拆拆迁人应当当与被拆迁迁人、房屋屋承租人订订立拆迁补补偿安置协协议。第十五条房房屋拆迁管管理部门代代管的房屋屋需要拆迁迁的,拆迁迁补偿安置置协议须经经公证机关关公证,并并办理证据据保全。第十六条拆拆迁补偿安安置协议签签订后,被被拆迁人或或者房屋承承租人在协协议约定的的期限内拒拒绝搬迁的的,拆迁人人可以依法法向仲裁委委员会申请请仲裁,也也可以依法法向人民法法院起诉。诉诉讼期间,拆拆迁人可以以依法申请请人民法院院先予执行行。第十七条拆拆迁中涉及及军事设施施、教堂、寺寺庙、文物物古迹的,依依照有关法法律、法规规的规定办办理
8、。第十八条拆拆迁人负责责处理因拆拆迁造成建建(构)筑物残缺缺的修复及及其环境卫卫生。第十九条尚尚未完成拆拆迁补偿安安置的建设设项目转让让的,应当当经房屋拆拆迁管理部部门同意,原原拆迁补偿偿安置协议议中有关权权利、义务务随之转移移给受让人人。项目转转让人和受受让人应当当书面通知知被拆迁人人,并自转转让合同签签订之日起起30日内予予以公告。第二十条拆拆迁人实施施房屋拆迁迁的补偿安安置资金应应当全部用用于房屋拆拆迁的补偿偿安置,不不得挪作他他用。房屋拆迁管管理部门应应当加强对对拆迁补偿偿安置资金金使用的监监督。第二十一条条房屋拆迁迁管理部门门应当建立立、健全拆拆迁档案管管理制度,加加强对拆迁迁档案资
9、料料的管理。第三章拆迁迁补偿与安安置第二十二条条拆迁人应应当对被拆拆迁人给予予补偿。补补偿方式以以货币补偿偿为主,也也可以实行行房屋产权权调换。第二十三条条拆除违章章建筑和超超过批准期期限的临时时建筑,不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超过批准期期限的临时时建筑,应应当按照剩剩余批准期期限结合房房屋成新给给予补偿。第二十四条条拆迁房屋屋实行货币币补偿的,其其补偿金额额根据房屋屋的区位、用用途、建筑筑面积、建建筑结构、成成新、楼层层、朝向、土土地使用权权性质及剩剩余使用年年限等因素素,以房地地产市场评评估价格确确定。该价价格包括对对土地使用用权的补偿偿。第二十五条条实行房屋屋产权调换换的,拆迁迁人与被拆拆迁人
10、应当当按照本办办法第二十十四条的规规定,计算被拆拆迁房屋的的补偿金额额和所调换换房屋的价价格,结清清产权调换换的差价。拆迁非公益益事业房屋屋的附属物物,不作产产权调换,由由拆迁人给给予货币补补偿。第二十六条条拆迁公益益事业用房房的,拆迁迁人应当依依照有关法法律、法规规的规定和和城市规划划的要求予予以重建,或或者给予货货币补偿。第二十七条条拆迁租赁赁房屋,被被拆迁人与与房屋承租租人解除租租赁关系的的,或者被被拆迁人对对房屋承租租人进行安安置的,拆拆迁人对被被拆迁人给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与房屋承租租人对解除除租赁关系系达不成协协议的,拆拆迁人应当当对被拆迁迁人实行房房屋产权调调换。产权权调换的房房
11、屋由原房房屋承租人人承租,被被拆迁人应应当与原房房屋承租人人重新订立立房屋租赁赁合同。第二十八条条拆迁人应应当提供符符合国家质质量安全标标准和产权权清晰、无无权利负担担的房屋,用用于拆迁安安置。第二十九条条被拆迁房房屋产权不不明或者产产权人下落落不明的,拆拆迁人应当当提出补偿偿安置方案案,报房屋屋拆迁管理理部门审核核同意后实实施拆迁。拆拆迁前,拆拆迁人应当当就被拆迁迁房屋的有有关事项向向公证机关关办理证据据保全,并并提存补偿偿安置资金金。第三十条拆拆迁设有抵抵押权的房房屋,债务务人自拆迁迁补偿协议议订立之日日起30日内不不能清偿债债务或者抵抵押人不能能变更抵押押财产的,拆拆迁人应当当依法将相相
12、当于债权权担保部分分的货币补补偿金额向向公证机关关提存。第三十一条条拆迁人应应当对被拆拆迁人或者者房屋承租租人支付搬搬迁补助费费。在过渡期限限内,被拆拆迁人或者者房屋承租租人自行安安排住处的的,拆迁人人应当支付付临时安置置补助费;被拆迁人人或者房屋屋承租人使使用拆迁人人提供的周周转房的,拆拆迁人不支支付临时安安置补助费费。天下房房地产法律律服务网因拆迁非住住宅房屋造造成停产、停停业的,拆拆迁人应当当给予适当当补偿。具具体补偿金金额由拆迁迁当事人协协商确定或或者委托评评估机构评评估。搬迁补助费费、临时安安置补助费费的标准,由由市人民政政府制定。第三十二条条拆迁人不不得擅自延延长过渡期期限,周转转
13、房的使用用人应当按按时腾退周周转房。因因拆迁人的的责任延长长过渡期限限的,对自自行安排住住处的被拆拆迁人或者者房屋承租租人,应当当自逾期之之月起增加加临时安置置补助费;对周转房房的使用人人,应当自自逾期之月月起付给临临时安置补补助费。第四章拆迁迁估价第三十三条条城市房屋屋拆迁估价价(以下简称称拆迁估价价)由具有房房地产价格格评估资格格的估价机机构(以下简称称估价机构构)承担,估估价报告必必须由专职职注册房地地产估价师师签字。房屋拆迁管管理部门应应当向社会会公布估价价机构,供供拆迁当事事人选择。第三十四条条估价机构构通过被拆拆迁人投票票或者拆迁迁当事人协协商、抽签签的方式确确定。协商商不成或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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