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暂行办法20656.docx
《物业管理暂行办法20656.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物业管理暂行办法20656.docx(32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定襄县物业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居民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山西省物业管理实施细则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本办法所所称物业业,是指指房屋及及配套的的设施设设备和相相关场地地。本办法所称称物业管管理,是是指业主主通过选选聘物业业服务企企业,由由业主和和物业服服务企业业按照物物业服务务合同约约定,对对房屋及及配套的的设施设设备和相相关场地地进行维维修、养养护、管管理,维维护相关关区域内内的环境境卫生和和秩序的的活动。第三条国国家提倡倡业主通通过公开开、公平平、公正正的市场场竞争
2、机机制选择择物业服服务企业业。第四条国国家鼓励励采用新新技术、新新方法,依依靠科技技进步提提高物业业管理和和服务水水平。第五条县县人民政政府房地地产行政政主管部部门负责责本行政政区域内内物业管管理活动动的监督督管理工工作。其其它有关关部门应应当在各各自的职职责范围围内,依依法做好好物业管管理活动动的有关关工作第二章业业主及业业主大会会第六条业业主委员员会的成成立(一)业主主委员会会由业主主大会会会议选举举产生。(二)业主主委员会会产生程程序如下下:1、由住宅宅区开发发建设单单位或物物业服务务企业向向物业所所在地的的县房地地产行政政主管部部门和居居民办事事处、乡乡镇人民民政府申申请成立立业主委委
3、员会,并并提交本本物业区区域业主主清册、物物业清册册。2、成立筹筹备组。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代表、居民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代表组成。筹备组成员人数应为单数,其中业主代表人数不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一半,筹备组组长由居民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担任。以后的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由上届业主委员会负责组织。第七条筹备组组应当做做好以下下筹备工工作:(一一)确认认并公示示业主身身份、业业主人数数以及所所拥有的的专有部部分面积积;(二)确定定首次业业主大会会会议召召开的时时间、地地点、形形式和内内容;(三)草拟拟管理规规约、业业主大会会议事规规则;(四)依依法确定
4、定首次业业主大会会会议表表决规则则;(五五)制定定业主委委员会委委员候选选人产生生办法,确确定业主主委员会会委员候候选人名名单;(六六)制定定业主委委员会选选举办法法,业主主委员会会选举,应应采取差差额选举举办法。(七)完成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第八条筹备组组成立后后,组织织召开首首次业主主大会。业主人数较较多的区区域,可可以幢或或单元为为单位建建立业主主小组,业业主小组组应协商商推荐小小组长11人,业业主小组组长是本本幢或单单元房屋屋业主的的代表,参参加本区区域业主主(代表表)大会会。第九条业主大大会决定定以下事事项:(一一)制定定和修改改业主大大会议事事规则;(二二)制定定和
5、修改改管理规规约;(三三)选举举业主委委员会或或者更换换业主委委员会委委员;(四四)制定物物业服务务内容、标标准以及及物业服服务收费费方案;(五五)选聘聘和解聘聘物业服服务企业业;(六)筹筹集和使使用专项项维修资资金;(七)改改建、重重建建筑筑物及其其附属设设施;(八)改变变共有部部分的用用途;(九)利用用共有部部分进行行经营以以及所得得收益的的分配与与使用;(十)法律律法规或或者管理理规约确确定应由由业主共共同决定定的事项项。第十条当选的的业主委委员会,115日内内报请物物业所在在地的县县房地产产行政主主管部门门和居民民办事处处、乡镇镇人民政政府登记记备案。第十一条业主主委员会会的职责责和义
6、务务(一)职责责1、执行业业主大会会的决定定和决议议;2、召召集业主主大会会会议,报报告物业业管理实实施情况况;3、与与业主大大会选聘聘的物业业服务企企业签订订物业服服务合同同;4、及及时了解解业主、物物业使用用人的意意见和建建议,监监督和协协助物业业服务企企业履行行物业服服务合同同;5、监监督管理理规约的的实施;66、督促促业主交交纳物业业服务费费及其他他相关费费用;7、组组织和监监督专项项维修资资金的筹筹集和使使用;8、调调解业主主之间因因物业使使用、维维护和管管理产生生的纠纷纷;9、业业主大会会赋予的的其他职职责(二)义务务1、宣传、贯贯彻及执执行国家家和省、市市、县有有关物业业管理的法
7、律法法规和方方针政策策;2、执行业业主(代代表)大大会的各各项决定定;3、接受物物业所在在地的县县房地产产行政主主管部门门和居民民办事处处、乡镇镇人民政政府和各各有关部部门的指指导和监监督;4、履行经经业主(代表)大会批批准的物物业管理理委托合合同;5、协助物物业服务务企业落落实各项项管理措措施,业业主委员员会不得得从事各各种投资资和经营营活动。第十二条凡是是实施物物业管理理的住宅宅小区,均均应成立立业主委委员会,实实行业主主自治管管理,物物业所在在地的县县房地产产行政主主管部门门和居民民办事处处、乡镇镇人民政政府负责责全县业业主委员员会的指指导、监监督工作作。第十三条业主主委员会会委员有有下
8、列情情况之一一的,业业主委员员会委员员资格自自行终止止:(一)因因物业转转让、灭灭失等原原因不再再是业主主的;(二二)丧失失民事行行为能力力的;(三三)依法法被限制制人身自自由的;(四四)法律律、法规规以及管管理规约约规定的的其他情情形。第十十四条业主主委员会会委员有有下列情情况之一一的,由由业主委委员会三三分之一一以上委委员或者者持有220%以以上投票票权数的的业主提提议,业业主大会会或者业业主委员员会根据据业主大大会的授授权,可可以决定定是否终终止其委委员资格格:(一)以以书面方方式提出出辞职请请求的;(二二)不履履行委员员职责的的;(三)利利用委员员资格谋谋取私利利的;(四四)拒不不履行
9、业业主义务务的;(五五)侵害害他人合合法权益益的;(六六)因其其他原因因不宜担担任业主主委员会会委员的的。第十五五条业主委委员会委委员资格格终止的的,应当当自终止止之日起起3日内内将其保保管的档档案资料料、印章章及其他他属于全全体业主主所有的的财物移移交业主主委员会会。第十六条对业业主委员员会的监监督。(一)召开开业主大大会会议议,物业业所在地地的县房房地产行行政主管管部门和和居民办办事处、乡乡镇人民民政府应应当给予予指导和和协助。(二)业主委员会未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定期会议,或者发生应当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情况,业主委员会不履行组织召开会议职责的,物业所在地的县房地产
10、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居民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可以责令业主委员会限期召开;逾期仍不召开的,可以由物业所在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在居民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召开。(三)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告知相关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并听取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建议。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积极配合相关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支持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四)违反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者未经业主大会会议和业主委员会会议的决定,擅自使用业主大会印章、业主委员会印章的,物业所在地的居民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并通告全体业主;造成经济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应当
11、依法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五)业主委员会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换届选举的,物业所在地的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居民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其限期组织换届选举;逾期仍不组织的,可以由物业所在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在居民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六)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所在地的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居民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七)业主不得擅自以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名义从事活动。业主以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名义,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
12、安管理处罚。(八)物业管理区域内,可以召开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由居民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召集,由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派出所、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等方面的代表参加,共同协调解决物业管理中遇到的问题。(九)社区区居委会会每半年年对所属属小区的的业主委委员会进进行一次次满意度度测评,对对测评不不达标的的,物业业所在地地的县房房地产行行政主管管部门、居居民办事事处、乡乡镇人民民政府责责令其限限期整改改,拒不不整改的的坚决撤撤换。(十)业主主委员会会的活动动经费来来源及经经费的使使用情况况要定期期向业主主公布。第三章物物业服务务企业第十七条物业业服务企企业,是
13、是指依法法设立、具具有独立立法人资资格,从从事物业业管理服服务活动动的企业业。物业业服务企企业应当当依法取取得物业业服务企企业资质质,并在在资质等等级许可可的范围围内从事事物业管管理活动动。从事事物业服服务的人人员,应应当依法法取得职职业资格格证书。物业服务企企业应当当在经营营服务场场所公示示营业执执照、资资质证书书和从业业人员的的职业资资格证书书。第十八八条物业服服务企业业资质等等级分为为一、二二、三级级。各资资质等级级物业服服务企业业的条件件如下:(一一)一级级资质:11.注册册资本人人民币5500万万元以上上;2.物物业管理理专业人人员以及及工程、管管理、经经济等相相关专业业类的专专职管
14、理理和技术术人员不不少于330人。其其中,具具有中级级以上职职称的人人员不少少于200人,工工程、财财务等业业务负责责人具有有相应专专业中级级以上职职称;3.物业管管理专业业人员按按照国家家有关规规定取得得职业资资格证书书;4.管管理两种种类型以以上物业业,并且且管理各各类物业业的房屋屋建筑面面积分别别占下列列相应计计算基数数的百分分比之和和不低于于1000:(11)多层层住宅2200万万平方米米;(2)高高层住宅宅1000万平方方米;(33)独立立式住宅宅(别墅墅)155万平方方米;(44)办公公楼、工工业厂房房及其它它物业550万平平方米。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
15、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有优良的经营管理业绩。(二)二级资质:1.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以上;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4.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物业,并且管理各类物业的房屋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1)多层住宅100万平方米;(2)高层住宅50万平方米;(3)独立式住宅(别墅)8万平方米;(4)办公楼、工业厂房及其它物业20万平方米。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
16、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有良好的经营管理业绩。(三)三级资质:1.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4.有委托的物业管理项目;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第十九条新设立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资质:(一
17、)营业执照;(二)企业章程;(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四)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第二十条新设立的物业服务企业,其资质等级按照最低等级核定,并设一年的暂定期。第二十一条一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承接各种物业管理项目。二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承接30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项目和8万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项目的物业管理业务。三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承接20万平方米以下住宅项目和5万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项目的物业管理业务。第二十二条条物业业服务企企业在物物业管理理活动中中享有下下列权利利:(一)根据据法律、法法规的规规定和物物业服务务合同的的约定,制
18、制定物业业管理工工作制度度;(二)根据据物业服服务合同同实施物物业管理理,收取取物业服服务费用用;(三)选择择专业性性服务企企业承担担专项服服务业务务;(四)制止止损害物物业或者者其他侵侵害业主主公共利利益的行行为;(五)法律律、法规规规定的的其他权权利。物业管理工工作制度度涉及约约束业主主行为的的,应当当经业主主大会审审议通过过,或者者经持有有二分之之一以上上投票权权的业主主书面同同意后执执行。第二十三条条物业业服务企企业在物物业管理理活动中中应当履履行下列列义务:(一)履行行物业服服务合同同;(二)接受受业主、业业主大会会和业主主委员会会的监督督;(三)执行行物业管管理行业业规范、服服务标
19、准准;(四)妥善善保管物物业有关关资料;(五)接受受有关行行政管理理部门的的监督管管理;(六)法律律、法规规规定的的其他义义务。第二十四条条物业业服务企企业被解解聘的,应应当自收收到解聘聘通知之之日起110日内内与建设设单位或或者业主主委员会会办理物物业的交交接验收收手续,并并退出该该物业管管理区域域。第第四章物业业服务等等级收费费管理第二二十五条条物业业服务收收费管理理实行分分级负责责,定襄襄城区按按照城市市建设管管理权限限划分,分分别由当当地价格格主管部部门、房房地产主主管部门门负责。价格主管部门牵头,房地产主管部门等配合,负责物业服务收费等级标准的制定,对物业服务价格进行监管,依法查处物
20、业服务中的违规收费、乱收费行为。房地产主管部门牵头,价格主管部门等配合,负责物业服务行业的管理,指导物业企业自主定价,协调解决物业服务管理中的矛盾和问题,加强对物业企业的监督和管理。第二十六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服务内容、服务质量与服务费用相适应的原则。第二十七条物业服务收费管理,业主委员会或产权单位应根据物业实际情况和业主消费水平,选定相应级别的服务内容标准,确定服务收费价格。第二十八条物业综合服务费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利润。其中,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一)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二)物业共用部
21、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不包括电梯运行、供热供水二次加压和专项维修资金分摊费用);(三)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四)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五)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六)办公费用;(七)物业服务机构固定资产折旧;(八)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九)IC卡工本费及经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同意的其它费用。第二十九条物业服务收费包括物业综合服务费、电梯等共用设备运行费、车辆停放服务费、装饰装修管理费、装修垃圾清运费、卫生费和代收代办服务费、特约服务等费用。根据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物业服务收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住宅小区前期物业和保障性小
22、区物业综合服务费、装饰装修管理费、装修垃圾清运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电梯等共用设备运行费据实结算,按住户面积分摊。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非保障性住宅小区的物业综合服务费、非住宅物业和别墅服务收费以及车辆停放服务费、物业企业接受委托开展的特约服务、代收代办等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第三十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住宅小区物业综合服务收费实行分等级定价。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主管部门根据住宅小区的硬件设施、环境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制定出台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控制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由建设单位或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在控制收费标准内选择等级以物业服务合同的形式约定执行。第三十一条前期物业服务(房屋
23、竣工交付使用、业主大会未成立前)。开发建设单位应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对照有关服务内容标准,拟定服务价格后,进行前期物业服务招投标,选择物业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报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作为房屋买卖合同附件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物业综合服务费的计费方式、计费起始时间,经买受人签字确认后执行。第三十二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后,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物业服务企业可参照定襄县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标准,结合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的意见确定本小区物业服务等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业主、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执行。第三十三条电梯运行费、消防维护费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物业管理 暂行办法 20656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