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在法庭辩论的技巧-法庭辩论的技巧.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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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律师在法庭辩论的技巧:法庭辩论的技巧律师在法庭辩论的技巧1)不离准绳。律师在法庭上的全部演讲,须严格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那么。语言要准确,既不能模棱两可,也不能不着边际。衡量法庭上演讲口才的上下,往往不是“滔滔不绝”,而是“一针见血”。2)讲究分寸。律师在法庭上的演讲要按照事物的本来面目进展客观的表述,讲事实不言过其实,讲法律不言过其辞,忠实于法律和事实真象。律师在法庭上所讲的话要符合自己的身份,既要仗义执言,又要有理、有利、有节。3)注意辞令。律师既要擅长使用词汇、又要防止成心卖弄词藻。质朴的语言是最美的语言,华而不实的演讲往往令人生厌,这里关键是遣词造句必须严格服从表达内
2、容的需要。律师在法庭上的演讲要出口成章,语言必须精练、紧凑、鲜明、生动,要尽量使每一个词句都成为辩护辞整体不可缺少的组成局部。此外还要注意吐词明晰、声音和谐、快慢适度。必要的地方可作重述,但需防止罗嗦。4)灵敏变通。即在演讲时不要机械死板地拿着辩护辞或上诉状“照本宣科”。法庭上的诉讼活动是由多方面当事人参加的活动,而且案件往往是复杂的,律师要在有限的时间内或范围内做好演讲准备,对案情的认识可能有一定的局限性,通过法庭调查和质证,律师对案情产生新的理解和认识,甚至在双方辩论中,也可能形成新的观点和意见。因此,律师必须当机立断,在演讲中改变或修正原来的观点,假如缺乏必要的灵敏变通,演讲是不会成功的
3、。5)烂熟于心。律师在法庭演讲之前必须对与案件有关的事实和法律条文了如指掌,假如是辩护演讲,就要对起诉书进展悉心研究。律师在法庭上所作的辩护演讲是针对公诉人提出的起诉书所作的控告演讲,是代表原告向被告人提出揭发。不管何种演说,一般都可能遭到对方的反驳,所以法庭演讲常常是唇枪舌剑的争辩,要经过反复争辩才见分晓。在辩论中牢牢掌握主动权、不仅使对方无懈可击,而且能“寻机破敌”。假如律师对案情掌握不准,那么在法庭辩护或控告中就会被对方打出破绽,甚至被驳得理屈词穷,张口结舌。6)抓住重点。律师在法庭上的演讲不可能面面俱到,必须选择演讲的“主攻方向”。假如是进展刑事辩护演讲,可根据案件的详细情况确定下述某
4、一方面作为辩护的重点:第一,从认定事实方面进展演讲。假如起诉书对被告提出的根据与事实全部不符,可以作无罪辩护;假如局部不符,可以作减轻罪责的辩护,或要求法庭延期审理,补充调查。第二,从适用法律方面辩护。假如起诉书所认定的罪名与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不符(例如:过失杀人起诉为成心杀人)均可提出辩护。第三,从适用刑罚方面进展辩护,根据法律和被告犯罪的事实,考虑在适用刑罚和量刑上是否恰当,假如法庭对被告判处的刑罚过重,可以作减轻刑罚的辩护,或者根据被告人具有犯罪中止、自首、悔改等表现和情节,作出要求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刑事处分的辩护。律师怎样进展刑事案件辩护的谋略运筹呢?我们认为:(一)认真做好出庭的准
5、备工作为进步辩护质量和效果,认真做好出庭前的准备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出庭前的准备工作,主要有四个方面:1、掌握案件的根本情况。律师要通过认真查阅起诉书。查阅案卷材料。会见或被告人和进展必要的调查,全面理解。掌握案件的情况,做到知彼。心中有数, 为辩护意见的形成和谋略的运筹打下根底。2、形成辩护意见。辩护意见的形成,是律师对案件情况加以综合。分析p 归纳的过程。也就是“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谋略运作设计。这就是要求律师,不仅对案件情况非常熟悉,对各种情况融汇贯穿。而且对重要情节了如指掌,对所涉及的专门知识和枝术性问题完全弄懂。在这个根底上,再分门别类研究各种材料,抓住事实和法律
6、两大问题,形成辩护的意见和方案。假如或被告人的行为与所指的犯罪事实无关或局部有关,可作无罪或罪轻的辩护;假如事实存在,但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可做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辩护。还可以根据或被告人犯罪的动机。目的。手段以及过失。初犯、年幼、未遂、中止、自首等法定从轻情节和认罪态度好诸多方面,进展从轻、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的辩护。详细辩护论点终究怎么样确定,要因案而异,从案件的实际情况出发,但律师在运筹中要有主见,不能心中无数。3、撰写辩护词。辩护词是辩护人对一个案件的结论性意见,其内容根据辩护意见而来。就其阐述的观点而言,可分为无罪辩护、有罪减轻辩护、免除刑事责任辩护和不应追究刑事责任辩护的表态辩护。对辩
7、护词的要求是:除事实清楚,列举证据客观可靠,说理充分,引用法律得当。还要根据辩护内容决定篇幅长短,切忌冗长空洞。遣词造句力求确切,合理、合法、不言过其实、哗众取宠。有一些律师出庭辩护时不写辩护词,拿个便笺或在笔记本上划几条所胃“提钢”轻率地发言辩护,既不庄重,又不严肃,其往往也有过失。殊不知,撰写辩护词的过程。往往是在头脑中形成或完善辩护方案的思维过程。辩护词,既是律师对案件总的评价和发表意见的重要法律文书,也是衡量律师业务程度和理论程度的标志。4、写发问提纲和辩论提纲。写辩护词时,对案件尚未解决的疑难问题或者有争议需要在法庭调查阶段质证搞清的问题,需要向或被告人、证人、鉴定人发问,应先写出提
8、钢,以便在法庭调查时发问。对发表辩护词后,公诉人辩论中可能提出问题,可能涉及到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等方面的问题,律师也要列出提纲,事先充分准备,防止辩护时出现被动。这是律师谋略运筹中的一个技巧。从辩护理论看,律师在辩论中出现失误较多,究其原因,主要是庭审前准备工作较差、随机应变才能弱,临场乱说一通,言不在理,语不合法,难免“走火”。总之,出庭前的准备,对法庭上进展辩护与辩论至关重要,应当认真做好,这是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谋略运筹的根本功。(二)要根据事实和法律大胆认真地进展辩护法庭开庭审讯,是刑事诉讼的重要一关。律师担任刑事案件辩护人的全部工作,只有在这个阶段才有真正发挥作用。这也是律师辩护谋略施
9、行的重要阶段。1、进一步端正辩护态度,明确辩护职责。律师承办任何刑事案件的辩护,都要认真履行辩护职责,在于搞清案件事实和正确适用法律上下功夫态度是否端正,敢不敢辩护,善不擅长辩护,是真的辩还是假的辩。这是律师谋略支运用的大前提。有的律师为了所谓“配合”在辩护中“走过场”有的存在有各种私心杂念,不认真辩护;有的因业务素质差和自身条件所限,不擅长辩护。正是由于这些情况的存在,严重影响了辩护质量的进步和辩护职责的履行。作为辩护律师,不管什么案件,在尊重事实与法律的前提下,不但要敢于辩护,而且要擅长辩护,要真辩而不是假辩。只有这样,才能完成法律规定的辩护任务,防冤假错案的发生。2、积极参与法庭调查法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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