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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镇村级财务管理集中整治行动方案为严格执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行为,提高村级财务管理水平,按照市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办法要求,特制定此集中整治行动方案。一、整治重点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此次村级财务管理集中整治行动将以四个方面问题作为重点进行整治:(一)制度不健全,或未执行相关制度;会计核算不规范;报账管理不到位,报账手续不健全;银行管理不规范;工程项目决策程序不到位,流于形式;全镇将成立村级财务管理集中整治行动小组,积极主动查找村级财务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及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并重点对20_-2021年村级财务管理情况全面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以促使全镇村级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
2、完善和加强。二、整改步骤(一)问题排查阶段(9月28日前完成)。各村针对以下内容开展自查自纠:一是村级财务管理机构是否健全,村级财务管理人员是否合理配置;二是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包括:现金管理制度、银行存款管理制度、印鉴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财务审批制度、财务报账制度、财务人员移接交管理制度;三是是否严格落实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四是财会业务培训是否有所加强。各村自查自纠后列出问题清单,建立问题台账。整治方案和问题清单(见附件)于8月28日前报送镇财政经济办。(二)集中检查阶段(9月5日前完成)。镇行动小组根据各村报送的问题清单对整改进度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各村有无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对
3、发现的问题有无出台具体的整改措施,整改措施是否结合实际并有实效。(三)整改提升阶段(9月10日前完成)。镇行动小组根据检查情况形成文字报告,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并根据上级要求,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完善村级管理制度。三、工作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级财务集中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刘何庚同志为组长,胡广同志为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财政经济办,由梁芳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要充分认识这次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做到整治不留死角,边查边改、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到位。(二)明确工作责任,确保真实准确。各村对自查整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严禁瞒报、漏报和弄虚作假。对在
4、排查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及排查措施不力、组织不严、排查不彻底而产生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对于自查自纠零问题,整改走过场的村,工作小组将进行重点检查并上报检查结果。(三)认真抓好整改,建立长效机制。各村应根据自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将整治工作和建章立制结合起来,堵塞漏洞,完善措施,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提高村级财务管理质量和水平。很厉害。农村村级财务管理规定一、村账镇管的程序:为做到财务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实行村级财务电算化后,每月26日进行报帐,如遇节假日,报账时间顺延。报帐前村民主理财一次,并加盖村民主理财小组章,报帐时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明确专人审核一次,对审核
5、后的发票加盖“同意入账”印戳,不符合规定的加盖“不予入账”印戳。月末不报帐,下月一律不予入账,后果由责任人自负。二、账款分开,管账不管钱。非出纳人员不得管理现金,如确需其他村干部上门收款的,必须在三日内与报账员结清,收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现金。三、村所有收支都要入帐管理。上级拔款和收取的各种款项,主要包括:财政转移支付、“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筹集的资金、集体资产发包收入、集体统一经营收入、投资收益、国家征用土地的补偿、扶贫款、救灾款、上级部门拨款及其他收入等,要在收到收入5日内上缴到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专户储存,严禁截留、坐支。根据吉林省农村审计条例的规定,三个月不入帐视为挪用,六个月不入帐
6、视为贪污。挪用公款的从挪用之日起除按银行最高利息收取资金占用费外,并处挪用总金额1020的罚款。贪污公款的从贪污之日起除按银行最高利息收取资金占用费外,并处贪污总金额2030的罚款。如村书记、村主任发现社里收入不按规定入账,社长截留、坐支,除按上述规定处理社长外,村书记、村主任负连带责任,同样接受处罚。四、杜绝用白条及不规范票据入帐,如发生白条及不规范票据入帐的,按总金额的5-10处罚村财务主管人员及报账员。五、收取款项必须使用吉林省集体经济组织标准结算凭证票据,并实行领用登记制度,不得同时使用多本票据或跳号使用,“作废联”和“存根联”妥善保管,以便备查,所有收入全部入账。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
7、截留收入,不得设“账外账”和设“小金库”。凡个人截留收入的时间超过三个月以上的按本村借债最高利息计算到责任人;凡超过半年的以贪污、侵占集体资产论处;凡以集体形式截留收入设置账外账的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对私分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并视情节移交纪检和监察部门处理。六、要积极化解村社的债务,坚决制止新的债务发生。严格控制村级借债,特别是支付利息的债务,如因生产或公益事业确需借债,必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并说明借债用途、数额、时限、利率、偿还方法等,村级如发生借款,必须由村书面申请,附村民讨论意见,经农经部门审核和镇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借款,借款利息标准按同期信用部门贷款利率执行,对未按以上要求擅自借债的谁借
8、谁还,谁付利息,对借债而未入账的,村社两级一律不予承担,谁承担谁付款。严禁借贷或垫支完成上缴和有关单位的收费、村日常费用、非生产性开支等。社级一律无权借款,谁借谁负责。七、村级库存现金不得超过500元,其超过部分要及时交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代管,实行专户存储,村不得以收抵支,不得白条抵库,现金做到日清月结。八、村报账员要严格把好付款关。做到未经审批或越权审批的支出不付款;白条不付款;内容不完整、手续不齐备、章戳不全的票据不付款;购货单位、品名、数量、单价、金额不符的票据不付款;单据涂改的不付款;用途不明或未经验收登记的物品不付款,否则后果由村报账员自负。九、村报账员为村级财务公开的责任人,未
9、按规定进行财务公开或财务公开的内容发生重大错误的,追究村报账员的责任。农村帐务公开,一年公开两次:8月1日至10日公开上半年收支情况;次年的3月1日至10日公开上年度收支情况。十、明确审批权限。各村财务审批人员必须以镇明确的专人一支笔审批。社级财务由村包片负责人把关证明,仍由村审批人审批。村所有票据必须经村主管财经的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镇农村财务管理办公室入帐。500元以下的由村主管财经领导审批;5003000元的支出要经过村班子讨论;3000元以上的大额支出除要经过村民代表会议通过。还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向村财务管理提出申请,经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入帐,并将会议记录复印件订入传票。村社级对外承包项
10、目支出需附承包合同复印件。审批人员做到“七不批”。即不符合开支范围及标准的不批;原始凭证不规范不批;没有证明人、经办人不批;所购物料用途不明或应入库登记而保管人员未签字的不批;数量、单价、金额不符的不批;大额票据未经同意先用后报的不批;隔季度的发票不批(三个月以内)。十一、村级不允许发生招待费,取消村伙食点,严格禁止账外截留收入开支招待费或变相报支招待费。十二、转移支付支出要严格按照镇政府规定列支额度和项目使用,如串项使用需事先请示但不能突破总额,超出部分以书面形式请示镇政府主管财经领导批准后,与批复一同入账。十三、财务管理责任。支部书记责任:支部书记为村级财务管理主要责任人,必须全面掌握村级
11、财务收支运行情况。每年初编好全年收支计划,尤其是要把工作重点放在村级集体经济创收上。支部书记对审批发票有监督权,对财务人员有管理权,对实施计划有检查权。支部书记对经济创收负主要责任。支部书记以村级资产、资发包及租赁,必须实行公开招标。审批人(村书记或村主任)责任:审批人必须按照规定使用资金,按资金来,实行专款专用。审批人要坚持原则,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发现乱批、越权审批、不按规定审批等造成财务混乱的,不仅取消批核权,而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审批人原则上坚持不经办、不证明,便于财务规范管理。报账员责任:报账员为财务管理直接责任人,必须带头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热爱本职工作,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切实规范财务操作程序。报账员有权不接收违反财务制度的收支票据,对违反财务制度的收支行为有权制止和纠正。报账员负责村级现金出纳、农民负担方案的分解、村社有关往来账户登记、有关报表的统计及经济收支、有关资料整理归档等具体工作。报账员造成财务混乱,报帐不及时,负主要责任,发现私设小金库及贪污挪用现象,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本规定由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议论的表达比较成功。第 5 页 共 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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