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事管理学复习资料(共32页).doc
《药事管理学复习资料(共32页).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药事管理学复习资料(共32页).doc(32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药事管理学第一章 绪论1、药事是指与药品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价格、广告、信息、监督等活动有关的事。(与药品有关的事) 2、药事管理指药事行政,即药事的治理、管理和执行事务。3、药事管理包括药事公共行政和药事私部门行政。药事私部门行政即药事单位的管理,主要包括医药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医疗机构药房管理。4、药事管理学科是应用社会学、法学、经济学、管理与行为科学等多学科理论与方法,研究“药事”的管理活动及其规律的学科体系,它是一个学科整合的交叉学科群,是以解决公众用药问题为导向的应用学科。(二级学科、具有社会科学的性质) 5、药事管理学由药学概论、药事法规、药事部门管
2、理三部分构成。第二章 国家药物政策与药品监督管理1、药品: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与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2、现代药:一般是指通过化学合成、生物发酵、分离提取以及生 物或基因工程等现代科学技术手段获得的药品。3、传统药:是指按照传统医学理论指导用于预防和治疗疾病的物质。其主要来源为天然药物及其加工品,包括植物药、动物药、矿物药。4、处方药(prescription drugs)是指“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方可购买、调配和
3、使用的药品。5、非处方药(over-the-counter drugs, OTC drugs)是指“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不需要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消费者可以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根据药品的安全性,非处方药分为甲(红色)、乙(绿色)两类。6、新药(new drugs)“是指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已上市药品改变剂型、改变给药途径的,按照新药管理。)7、医疗机构制剂是指“医疗机构根据本单位临床需要经批准而配制、自用的固定处方制剂。”医疗机构制剂不得上市销售。8、国家基本药物:WHO对基本药物的定义是:“基本药物就是那些能够满足大部分人口卫生保健需求的药物。因
4、此,在任何时候都应当能够以充足的数量和合适的剂型提供应用。”9、纳入药品目录的药品是有国家药品标准的品种和进口药品,并符合“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市场能保证供应”的原则。药品目录分为“甲类目录”和“乙类目录”。纳入“甲类目录”的药品是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好,同类药品中价格低的药品。纳入“乙类目录”的药品是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好,同类药品中比“甲类目录”药品价格略高的药品。“甲类目录”由国家统一制定,各地不得调整。“乙类目录”由国家制定,各地(省级)可适当调整。10、药品的质量特性:有效性;安全性;稳定性;均一性。11、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特征):生命关联性(基本
5、商品特征)、高质量性、公共福利性、高度的专业性、品种多、种类有限12、国家药物政策是各国政府根据其政治路线,为实现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目标,达到人们能公平地获得安全、有效和价格可承受的药品,并合理使用的目的,所制定的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价格等方面的行动准则。13、国家药物政策的目标是?(1)基本药物的可供应性、可获得性和费用可承受性(2)保证向公众提供安全、有效的优质药品(3)促进合理用药14、基本药物是指能满足人们卫生保健需求优先选择的药物,是按照一定的遴选原则,经过认真筛选确定的、数量有限的药物。15、药品监督管理是指国家授权的行政机关,依法对药品、药事组织、药事活动、药品信息进行管理
6、和监督;另一方面也包括司法、检察机关和药事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然人对管理药品的行政机关和公务员的监督。16、药品监督管理的作用 ?(1)保证药品质量 (2)促进新药研究开发 (3)提高制药工业竞争力 (4)规范药品市场 (5)为合理用药提供保证17、药品监督管理的性质:公正性、权威性、仲裁性18、药品监督管理的类型:抽查性检验 、评价性检验、仲裁性检验 、国家检定 19、药品标准(drug standard)是国家对药品质量规格及检验方法所作的技术规定,是药品生产、供应、使用、检验和管理部门共同遵循的法定依据。20、国家药品标准是指国家为保证药品质量所制定的质量指标、检验方法以及生产工艺等的技
7、术要求,包括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药品注册标准和其他药品标准。21、药品注册标准是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给申请人特定药品的标准,生产该药品的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执行该注册标准。”国家药品标准是法定的、强制性标准。第三章 药学、药师和药学职业道德药学的社会任务1、药学(pharmacy)含义包括有: 药学科学、 药学职业、 药房、药店、 制药、配药等2、药学的社会任务是:研制新药;生产供应药品 ;保证合理用药 ;培养药师、药学科学家和企业家;组织药学力量 。3、执业药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
8、。4、参加考试必须具备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学历和从事药学、中药工作的时间应符合以下要求:取得药学、中药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者;硕士需从事药学或中药专业工作满1年者,学士需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者;大专毕业需从事专业工作满5年者;中专毕业需从事专业工作满7年者。5、考试科目: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4个科目。6、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者发给执业药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7、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为本辖区执业药师注册机构。8、执业药师注册申请注册的4个条件: 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9、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经执业单位同意。9、再次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须到原注册机构申请办理再次注册。再次注册必须提交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证明。继续教育项目分为必修、选修和自修等3类。10、药师的宗旨:关爱人民健康,药师在您身边第四章 药事组织1、药事组织:为了实现药学社会任务所提出的目标,经由人为的分工形成的各种形式的组织机构的总称2、药事组织类型:药品生产、经营组织 ;医疗机构药房组织 ;药学教育组织 ;药品管理行政组织 ;药事社团组织 3、我国药事监督管理系统: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机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省、自
10、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县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技术机构4、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是国家药品和生物制品最高检验和仲裁机构。5、药品生产企业: 生产药品的专营企业或者兼营企业。 6、药品经营企业: 经营药品的专营企业和兼营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分为药品经营批发企业和药品经营零售企业,前者习惯称为医药公司或中药材公司,后者习惯称为零售药房(药店)。零售药店又分为连锁药房和独立药房,以及定点零售药店。7、定点零售药店:指通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资格审定,并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确定,为参保人员提供处方外配和处方药零售服务的药店。第五章 药品管理立法1、加强药品监督管理的制度和手段:许可证制度
11、;国家药品标准;质量管理规范制度;药品注册制度;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监测制度;药品监督执法的行为规范;法律责任追究制度。2、国发展药品的方针?(1) 国家发展现代药和传统药;(2) 国家保护野生药材资源,鼓励培育中药材(3) 鼓励研制新药,保护新药研究开发者合法权益。3、开办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人员条件,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应的技术工人;(2)厂房、设施和卫生环境条件,具有与其药品生产相适应的厂房、设施和卫生环境;(3)质量控制条件,具有能对所生产药品进行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的机构、人员以及必要的仪器设备;(4)规章制度条件,具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12、。 4、办药品生产企业的审批规定和程序:开办药品生产企业,申办人须向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发给药品生产许可证;持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GMP认证。5、对生产药品原料、辅料的要求:生产药品所需原料、辅料,必须符合药用要求6、委托生产药品指拥有药品批准文号的企业,委托其他药品生产企业进行药品代加工,其批准文号不变。7、禁止委托生产的药品:疫苗、血液制品;SFDA(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药品8、药品批发经营企业审批主体是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药品零售经营企业审批主体是市级药品监督机构。9、开
13、办药品经营企业应具备的4个条件是?(1)人员条件: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2)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条件:其条件要与经营企业所经营的药品相适应; (3)质量控制条件:要求企业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4)规章制度条件:要建立健全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10、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行为的规定 (1)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验收制度(2)必须有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3)销售药品必须准确无误,销售中药材必须标明产地(4)必须制定与执行药品保管制度11、建立检查验收制度 :验明药品合格证明:许可证、营业执照、 检验合 格报告、药品批准文号。 验明其他标识:包装、
14、标签、说明书12、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经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置的县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组织考核合格的业务人员。13、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审批规定与程序:医疗机构配制制剂,须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发给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无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不得配制制剂。 14、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后,应在有效期满前6个月,申请再注册或换
15、发新的。15、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应当是本单位临床需要而市场上没有供应的品种16、个人设置的门诊部、诊所等医疗机构不得配备常用药品和急救药品以外的其他药品。17、新药是指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18、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必须执行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必须执行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19、生产新药或者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的,须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批准文号;但是,生产没有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除外。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中药饮片品种目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中医药管理部门制定。20、国务院药品监督
16、管理部门根据保护公众健康的要求,可以对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新药品种设立不超过5年的监测期21、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医药产品注册证的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生产或者进口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申请再注册。 22、列入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名称为药品通用名称。已经作为药品通用名称的,该名称不得作为药品商标使用。23、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下列药品在销售前或者进口时,指定药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销售或者进口: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生物制品;首次在中国销售的药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药品。24、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假药。有下列
17、情形之一的,为假药:(1)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2)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1)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2)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3)变质的; (4)被污染的; (5)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6)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25、禁止生产、销售劣药 劣药: 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 (1)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 (2)不注明或者更
18、改生产批号的; (3)超过有效期的; (4)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5)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 (6)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26、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27、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必须符合药用要求,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安全的标准,并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审批药品时一并审批。 药品生产企业不得使用未经批准的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 对不合格的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使用。28、医疗机构配制制剂所使用的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制剂的标签和说明书
19、应当符合药品管理法第六章和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29、标签或者说明书上必须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成份、规格、生产企业、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外用药品和非处方药的标签,必须印有规定的标志。中药饮片的标签必须注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必须注明药品批准文号。30、国家对药品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或者市场调节价。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以及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以外
20、具有垄断性生产、经营的药品,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对其他药品,实行市场调节价。 31、方药可以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同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介绍,但不得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以公众为对象的广告宣传。药品广告的内容必须真实、合法,以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为准。32、没有许可证生产、销售或配制制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 药品管理法第73条依法予以取缔:1.没收药品、没收违法所得 2.罚款:药品货值金额2-5倍。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33、生产、销售假药的企业、医疗机构 药品管理法第74条1.没收假药和
21、违法所得2.并处罚款:药品货值金额2-5倍3.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4.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5.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4、生产、销售劣药的企业、医疗机构 药品管理法第75条1.没收劣药和违法所得2.并处罚款:为药品货值金额1-3倍。3.情节严重,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撤消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许可证 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5、在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处罚幅度内从重处罚 1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冒充其他药品,或者以其他药品冒充上述药品的; 2生产、销售以孕产妇、婴幼儿及儿童为主要使用对象的假药、劣药的; 3生产、
22、销售的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属于假药、劣药的; 4生产、销售、使用假药、劣药,造成人员伤害后果的; 5生产、销售、使用假药、劣药,经处理后重犯的; 6拒绝、逃避监督检查,或者伪造、销毁、隐匿有关证据材料的,或者擅自动用查封、扣押物品的。 第六章 药品注册管理1、药品注册:是指SFDA根据药品注册申请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拟上市销售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等进行系统评价,并决定是否同意其申请的审批过程。2、药品注册申请包括:新药申请、制药申请、进口药品申请、补充申请和再注册申请。3、“两报两批”药物临床研究的申报与审批、药品生产上市的申报与审批 4、中药、天然药物注册分为9类、化学药品注
23、册分为6类、生物制品注册分为15类 5、临床前研究内容:1文献研究 2药学研究 3药理毒理研究 6、临床试验分为、期。 期临床试验:初步的临床药理学及人体安全性评价试验。病例数:20-30例 期临床试验:治疗作用初步评价阶段。病例数: 100例期临床试验:治疗作用确证阶段。病例数:300例期临床试验: 新药上市后由申请人进行的应用研究阶段。病例数:2000例7、生物等效性试验:用生物利用度研究的方法,以药代动力学参数为指标,比较同一种药物的相同或者不同剂型的制剂,在相同的试验条件下,其活性成分吸收程度和速度有无统计学差异的人体试验。病例数:18-24例 8、非临床研究:为评价药品安全性,在实验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管理学 复习资料 32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