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民法视域下的人工智能机器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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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摘 要人工智能机器人时代的钟声已经敲响,一代又一代的人工智能机器人的问世对人类的世界观、价值观发起挑战,特别是当其参与到法律活动中时,各类民事法律问题尤为突出。人工智能机器人,是由机器属性向人的属性推进,具备自主学习、思考、逻辑判断、决策等能力。由于人工智能机器人工作原理等特殊性,对其过错、行为属性、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都是认定难题。就人工智能机器人民事主体资格、著作权保护、侵权责任等问题已是当今社会热点话题,引起了国内外诸多学者的研究。人工智能机器人产生侵权行为不能简单归咎其本身责任,应当考虑设计者、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所有者及机器人各自的责任承担。人工智能机器人所承担的责任应当以补充性为
2、原则。首先需承认其限制民事法律主体资格并享有生命权、肢体完整权、荣誉权、名誉权、财产权等权利,进而设立强制保险基金制度等,以保障损害能得到充分救济。同时需要明确不同主体之间的归责原则,考虑设计者、生产者、销售者的义务,进而要求其承担过错推定责任。对于使用者、所有者及机器人而言,应当参照特殊侵权进行定性。旨在维护社会和谐发展、造福人类。关键词: 人工智能,机器人,侵权责任ABSTRACT: The bell of the era of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robots has been ringing, and the advent of generations of
3、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robots has challenged the world view and values of human beings. Especially when they are involved in legal activities, various types of civil legal issues are particularly prominent.The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robot advances from the attributes of the machine to the attribu
4、tes of the human, and has the capabilities of autonomous learning, thinking, logical judgment, and decision-making. Due to the special characteristics of the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robot, the causal relationship between its fault, behavioral attributes, and damage are all difficult to identify. The
5、 subject of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robot civil subject qualification, copyright protection, tort liability, etc. has become a hot topic in todays society, and has aroused the research of many scholars at home and abroad.The infringement of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robots cannot simply be attributed
6、to their own responsibilities, and the respective responsibilities of designers, producers, sellers, users, owners and robots should be considered. The responsibility of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robots should be based on the principle of complementarity. First of all, it is necessary to recognize its
7、 restrictions on the qualifications of civil legal subjects and enjoy the rights of life, physical integrity, honor, reputation, and property rights, and then establish a compulsory insurance fund system to ensure that damage can be fully remedied. At the same time, it is necessary to clarify the pr
8、inciple of imputation between different subjects, consider the obligations of designers, producers, and sellers, and then require them to assume the liability for presumption of fault. For users, owners and robots, characterization should be made with reference to special infringements. It aims to m
9、aintain the harmonious development of society and benefit humanity.Keywords: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robot,tort liability目 录摘 要1目 录3引 言4第1章 人工智能机器人民事法律主体资格61.1 赋予人工智能机器人民事法律主体资格之争61.1.1 赋予人工智能机器人民事法律主体资格61.1.2 不赋予人工智能机器人民事法律主体资格71.1.3 限制性人工智能机器人民事法律主体资格81.2 赋予人工智能机器人民事法律主体资格之必要性及可行性91.2.1 人工智能机器人发展
10、的自身需要91.2.2 责任划分即违法行为遏制需要101.2.3 人工智能机器人能够具备民事行为能力101.2.4 人工智能机器人能够享有民事权利111.2.5 人工智能机器人能够承担民事责任111.3 人工智能机器人民事法律主体资格的制度构建11第2章 人工智能机器人的著作权保护132.1 人工智能机器人创作作品著作权的归属132.1.1 人工智能机器人能够享有创作主体资格132.1.2 人工智能机器人创作物属著作权法保护客体142.1.3 人工智能机器人创作作品归属权的制度构建142.2 人工智能机器人创作作品著作权的侵权15第3章 人工智能机器人的侵权责任163.1 人工智能机器人侵权责
11、任认定之挑战163.1.1 过错与行为性质的认定难题163.1.2 因果关系的判断难题163.2 人工智能机器人侵权责任的形态173.2.1人工智能机器人存在缺陷的侵权责任173.2.2人工智能机器人不存在缺陷的侵权责任173.2.3人工智能机器人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183.3 人工智能机器人侵权责任的制度完善183.3.1 建立健全注册和监管监督机制193.3.2 建立强制保险基金制度193.3.3 设计归责原则20结 语22参考文献23致 谢25引 言人工智能,是由“人工智能之父”约翰麦卡锡(John McCarthy)等学者最早在Dartmouth学会上提出的Artificial Inte
12、lligence,简称“AI”。 Stuart J. ussell、Peter Norving.人工智能,一种现代的方法( 第 3 版) M. 殷建平,祝恩,刘越,等译 清华大学出版社,2013本文中人工智能机器人与人工智能和机器人既有交叉重叠部分又有不同之处,亦不是人工智能和机器人的简单相加而得。人工智能机器人既需要人工智能技术的支撑同时也需要机器人这一载体。人工智能机器人是人工智能与机器人通过一定技术的产物,是由机器属性向人的属性推进,具备独立学习、思考、逻辑判断、决策等能力。 孙富春.智能机器人的认识与学习J.机器人,2019(5).人工智能机器人时代已经到来,且已有投入到军工、医疗、服
13、务等领域。在此同时,5G时代已正式启动,于2019年我国实现了首例AI+5G心脏手术。 张双莹.中国完成首例AI+5G心脏手术.Z.新京报网,http:/www.bjnews. htm,(2019-04-04).随着第五代移动通信(5G)技术和物联网的注入也将扩大人工智能的应用范围,推动着人工智能机器人往上一个台阶发展。相继AlphaGo(阿尔法狗)和Master(AlphaGo的升级版)的问世之后,美女机器人、腾讯的Dreamwriter写作机器人、全自动无人驾驶汽车、AI+5G心脏手术等等的出现更进一步的将人工智能机器人时代推上新高点。强烈冲击着人类眼球。有学者认为,再经过5-10年,人工
14、智能机器人将会给人类带来不可思议的变化,必然成为人类不可或缺的伴侣。 5G浪潮下的机器人:技术迭代和产业演进加速自主化J.智能机器人,2019:24-25.随着人工智能机器人的普及,摩西瓦迪教授认为人类将面临大规模失业,预计到2045年人类失业率将超50%。 李北辰.机器将导致2045年人类失业率超过50%Z. =zm5151-001.0.0.1.W0GbZn(2016-02-19).戴维莱维提出预计2050年人类可以与机器人结婚。 图兰朵.英国研宄者称2050年人类将与机器人结婚Z.腾讯科技,也有一些科学家预测到2050年,将无法辨认人类和机器人。“我将毁灭人类”,这句话出自2017年汉森机
15、器人公司(HansonRobotics)研发的机器人索菲娅(Sophia)之口。英国理论物理学家斯蒂芬霍金预言:“人工智能的全面发展可能导致人类的灭亡”。 王武斌.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的伦理问题研究D.成都:成都理工大学,2019.14随着而来的法律问题也掀起了诸多学者的研究。现今对人工智能机器人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研究,严格意义上,已并非是未雨绸缪。我国现行法律对人工智能机器人没有明确的定义,更没有专门的法律规定。法律的滞后性决定了人工智能机器人民事法律问题的争论不休。依据人工智能机器人发展趋势为线索,就人工智能机器人民事法律主体资格、著作权保护、侵权责任等问题进行思考并提出制度构建。第1章 人工智
16、能机器人民事法律主体资格1.1 赋予人工智能机器人民事法律主体资格之争法律主体资格是否具备将决定着在特定法律活动中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由此可见,是否具备法律主体资格以及资格范围,对于在法律活动中显得尤为重要。随着人工智能机器人技术的更新换代,未来人工智能机器人将拥有人一样的思维甚至自我创造的存在。 刘宪权,胡荷佳.论人工智能时代智能机器人的刑事责任能力J.法学,2018(1):12-12.人工智能机器人已进入人们的日常生活,参与到各类法律活动中,不可避免的由此引发各种争议,为使人类之间、人与机器人之间、机器人与机器人之间更好的和谐相处,是否赋予人工智能机器人相应的民事法律主体资格值得探讨。在当
17、今理论界中亦存在着许多不同的观点,简单来说,有完全支持的观点,完全否定的观点,也有保留限制的折衷观点。1.1.1 赋予人工智能机器人民事法律主体资格人工智能机器人是否得以被赋予主体资格得利于能否回答“人工智能机器人是不是人”这个问题,即是人工智能机器人能否成为权利主体,拥有“权利”和“人权”特征。“权利”和“人权”是法理上赋予人相应的权利。部分学者认为赋予人工智能机器人民事法律主体资格既是对机器人尊重的伦理需要,也是现实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不论从法理上还是实体法立法技术都能客观实现,赋予其民事法律主体资格亦是更好的维护社会和平、更好的保障各方当事人利益。该类主张的学者称之为肯定理论学派,或称为
18、主张主体说、肯定说,即赋予人工智能机器人与自然人一样的主体资格。该理论学派的代表人物索勒姆(Solum)。索勒姆在发表的人工智能的法律人格文章中通过科学技术的运用进行科学假设人类智能本质问题,将人类心灵看成一种算法并通过计算机技术将其模拟并运用到人工智能机器人中,加之技术的发展足以实现拥有人类的外表,运用强人工智能科学技术能使其在生存环境中不断自主互动,从而使其行为表现同人类一样的能力。 SOLUM L B.Legal Personhood for Artificial IntelligencesJ.North Carolina Law Review,1992(4):1231-1287.索勒姆
19、认为“人”的含义不仅指人类,例如法人在法律意义上也是“人”,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人”的本质是能够享有法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组合,在法律技术上对人工智能机器人赋予“人”格是完全没有问题的。当人工智能机器人通过了图灵测试 图灵测试是由艾伦麦席森图灵发明,指测试者(人)与被测试者(机器)隔开并通过一些装置向被测试者进行多次的随机提问测试,若超过30%的测试者不能确定出被测试者是人或机器,则认为其具有人类智能。,即拥有人类所有的共同属性,即可成为宪法意义上的人。代表人物索勒姆(Solum)的观点在一定程度上为人工智能机器人赋予民事法律主体资格提供了理论依据和操作思路。但是需要完全承认机器人等同于人类
20、,至少在目前哲学理论上难以被接受。该理论忽视了人所特有的情感因素,喜怒哀乐。即使赋予其与自然人一样的主体资格,归根结底其尚为一部机器,与拟制的法人一样,在刑事责任中对其执行徒刑毫无意义。由此可见,肯定说在当下甚至未来许多年尚且是不可取的。1.1.2 不赋予人工智能机器人民事法律主体资格否定理论学派是相对于肯定理论学派而言,该学派主张不应赋予人工智能机器人法律主体资格,主张在现有法律框架下,通过法律解释或者类比推理等方法来解决问题。贝克(Beck)通过法律责任归责为出发点,就现有法律体系进行分析,站在人类利益角度反对法律主体资格的赋予。 BECK S.The Problem of Ascribi
21、ng Legal Responsibility in the Case of RoticsJ. AI amp; Society,2016(4):473-481.人工智能机器人究其本质应属产品或工具论。因生产或销售存在产品质量问题,根据民法总则、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换言之,需要解决的问题则是举证责任分配的问题。针对机器人智能化程度的提高,功能越来越自主性,生产者和销售者则需承担生产销售过程中产品符合标准和法律规定的基础性法律关系的举证责任,受害者承担产品缺陷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人工智能机器人终究是服务人类,给人类生活带来效益的产品、工具,无法改
22、变机器人的程序性特征,先天不具备赋予主体资格的条件,更不应当享有宪法意义上的人格权利。人工智能技术是通过计算机技术对人类智能的模拟,人工智能机器人一切行为都只不过是由数据支撑着的人工智能。 李晟.略论人工智能语境下的法律转型J.法学评论,2018(1)客体说,持这种学说主张的学者认为,人工智能机器人是人类控制下的产物,其属于自然人、法人等民事主体享有所有权的物,不具备享有民事主体资格的条件。有些学者认为人工智能机器人更应以一类特殊动物看待,与动物相比,人工智能机器人是具备自我意思的机器动物,自然不应当享有主体资格,不足以承担独立责任,在法律行为造成的法律责任应根据归责原则最终落在自然人身上。刘
23、洪华则将人工智能机器人定性为特殊物,因其不具备人的“理性”特性,不可取得人的法律主体资格,若以拟制人格存在对解决社会问题并无实质意义。 刘洪华.人工智能法律主体资格的否定及其法律规制构想.北方法学,2019(4).杨立新认为其所具备的“人工类人格”是经人类制造出来的,其本质仍属于物的属性,受人类支配,其属于民法客体而不得成为民法主体。 杨立新.人工类人格:智能机器人的民法地位兼论智能机器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求是学刊,2018(4).其提出了伦理物格、特殊物格、普通物格三种基本类型的物格概念对“物”进行划分,进而根据不同类型的物定位其法律地位、权利等,人工智能机器人区别于普通产品和任何物,是属
24、于最高类别的伦理物格的物。否定理论学派认为不应当赋予同自然人或拟制人格的主体资格,更应当定义为民法客体。从理论上来说将人工智能机器人定义为民法客体具有一定的依据,但随着科技的成熟,人工智能机器人作为民法客体将无法满足人类的对其的现实需求,甚至将无法解决所引发的伦理道德、权益、责任等问题。因此,笔者认为否定理论是不符合社会现实发展需要的。1.1.3 限制性人工智能机器人民事法律主体资格限制性的赋予人工智能机器人民事法律主体资格也即是折衷理论学派的主张。首先需要肯定人工智能机器人给人类日常生活方式、社会观念、伦理道德等诸多方面带来的改变,不得不站在人工智能机器人角度对其主体资格的本体性问题进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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