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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录摘要1一、商业银行汽车贷款理论分析2(一)汽车贷款的内涵2(二)汽车贷款的操作模式2二、我国汽车贷款消费的发展现状3(一)我国汽车贷款消费的总体概况3(二)汽车消费贷款业务的发展速度非常缓慢3资料来源:相关部门整理而得4(三)我国汽车消费信贷发展历程4三、商业银行汽车贷款存在的制约因素4(一)贷款的种类单一4(二)市场竞争不规范5(三)金融机构的服务意识跟不上时代发展5(四)个人信用意识和消费观念5(五)政策的不配套和法律的不健全5四、商业银行汽车贷款的风险防范对策6(一)转变贷款模式, 积极开办“直客式”贷款业务6(二)引入竞争机制, 积极与多家保险公司和经销商合作6(三)建立“汽车贷
2、款保证金”制度6(四)提高信贷服务水平6(五)提高消费者信用意识7(六)健全相关法律法规7结 论7参考文献:8小议我国商业银行汽车贷款的风险与防范摘要: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商业银行汽车贷款应运而生。本文以我国商业银行汽车贷款做为研究对象,对商业银行汽车贷款进行了理论分析,在分析了我国汽车贷款消费的发展现状和商业银行汽车贷款存在的制约因素后,从引入竞争机制、建立汽车贷款保险金制度、实行客户经理承诺制度等方面提出了商业银行汽车贷款的风险防范的路径选择,以期为我国商业银行汽车贷款的风险防范提供有益的借鉴与参考。关键词:商业银行;汽车贷款;风险防范;保险金制度;客户经理承诺制度 随着我国经济
3、的持续稳定发展,商业银行汽车贷款应运而生。但是,在汽车贷款的发展过程中,由于商业银行自身缺乏科学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对于汽车贷款这一特定贷款品种的内在风险规律认识不足,未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加以防范,造成汽车贷款风险集中爆发,发展受到严重阻碍。另外,按照国外经验,当人均GDP达到1000一3000美元时,该国就进入消费信贷时期,人们对汽车等高档消费品的需求会急剧增加。在我国,许多城市人均GDP己超过了4000美元,许多居民具备了购车能力。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在汽车工业,物流运输行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在商业银行追求新的利润增长点的需求下,汽车贷款应运而生。但是,在汽车贷款的发展过程中
4、,由于商业银行自身缺乏科学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对于汽车贷款这一特定贷款品种的内在风险规律认识不足,未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加以防范。加上随后国家宏观经济经济环境的变化,保险公司的退出,造成汽车运输行业的重大调整,汽车贷款风险集中爆发,发展受到严重阻碍。本文通过对汽车贷款业务的发展历史进行反思和研究,力图找到汽车贷款的风险防范对策,从而为构建新形势下汽车贷款操作模式奠定基础。一、商业银行汽车贷款理论分析(一)汽车贷款的内涵1、汽车贷款汽车贷款是指金融机构对消费者发放的、用于专门购买汽车的贷款,主要涉及到贷款人、借款人和汽车经销商、保险公司 1 。在我国,汽车消费贷款的贷款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
5、设立的、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批准经营人民币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及获准经营汽车贷款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汽车贷款的借款人为自然人,并且通常为中国公民。从各家银行的最初的汽车贷款管理办法来看,借款人主体资格均限定在中国国籍的自然人。汽车贷款业务,除了贷款人和借款人外,还涉及到销售汽车的汽车经销商,提供汽车商业险和履约险的保险公司。2、汽车贷款的特点汽车贷款的特点包括以下方面:第一,贷款利率水平高,缺乏利率弹性。由于汽车贷款最初就是作为商业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而推出的,因此利率定价水平较高。同时,作为一种新的贷款产品,为了减轻潜在的利率风险损失,商业银行通常要在个人贷款定价
6、中加入足够多的风险补偿额。第二,借款人来源构成复杂,特别是在业务发展初期,借款人信用记录缺位,素质良荞不齐。第三,贷款抵押物为所购买的货运车辆。车辆的流动性大,尽管在车辆管理机关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但是抵押物本身不易控制,并且折旧速度快,二手车的处理相对困难。这给汽车贷款的贷后管理以及贷款出现风险后的资产保全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 2 。(二)汽车贷款的操作模式按照操作的主体来划分,汽车贷款的操作模式可以分为以银行为主体的“直客模式”和以非银行机构(汽车经销商或者汽车金融公司等)为主体的“间客模式”。“直客模式”是由银行直接面对客户,直接开展汽车贷款业务所涉及的各项业务环节 3 。银行作为汽车贷款
7、的信用管理主体,购车人先到银行提交申请资料,办理贷款手续,获得贷款额度后再拿这个额度到汽车经销商处买车。“间客模式”银行通过第三方汽车经销商或者汽车金融公司等非银行机构(本文仅讨论汽车经销商的间客模式)与客户开展业务活动并形成借贷关系。以经销商为主体的间客模式,其特点是由经销商负责为购车者办理贷款手续,经销商需要以自身资产为客户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并代银行收缴贷款本息,而购车者可享受到经销商提供的一站式服务。以经销商为主体的间客模式,风险由经销商与保险公司共同承担。在原有的间客模式中,客户必须购买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二、我国汽车贷款消费的发展现状(一)我国汽车贷款消费的总体概况2008年在美国爆
8、发的金融危机,将全球经济拖入了严重衰退,世界各国面临经济衰退压力与企业破产和失业大量增加的严峻现实。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我国政府及时调整了宏观调控目标,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出台了总额达4 万亿元的一揽子经济刺激计划,同时积极出台多项措施促进城乡居民消费,其中汽车消费的促进是重要的一部分。据统计,2010年央行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居民户新增贷款2377亿元,分别比上月和去年同期多增801亿元和2169亿元,居民户贷款占新增贷款总量达81%,成为带动11月信贷上行的主要力量 4 。因此,在经济企稳回升的过程中,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加强汽车金融服务,有效拉长汽车价值链,不
9、仅是促进我国汽车产业发展的有效手段,同时也是活跃和扩大汽车消费进而巩固经济回升势头的重要措施。随着各项措施的逐步落实,宏观经济政策效应逐步显现,扩内需、保增长取得积极成效。但是由于汽车金融在我国发展时间并不长,但从调查数据看,其接受程度并不低。84.6%的被访者可接受贷款购车。促使被访者选择贷款购车的最大动因是分摊经济压力,占了41.9%。位列第二大动因是节省资金用于其他投资,占37.0%。因为资金不到位和提高购车档次而选择贷款购车的比例人别为6.6%和5.5%,其具体如下图所示:图 我国汽车贷款消费的现状(二)汽车消费贷款业务的发展速度非常缓慢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汽车产业发展迅猛,2010年
10、汽车产销量分别达到了934.5万辆和938. 05万辆。但汽车消费贷款业务的发展速度却非常缓慢。2010年,我国将近400万的乘用车购买者中,选择全款购买的比例高达92%,而选择信贷购车的比例不足8%。我国各类金融机构发放的汽车消费贷款余额为1583亿元,其中有318亿元来源于汽车金融公司,占业务总量的20% 5 。 一直以来,商业银行作为国内金融市场发展的主体,理所当然的成为汽车消费信贷市场的积极参与者和先行者。2004年之前所有的汽车贷款业务均是由银行办理的。由于资本金充裕,网点众多,还款便利,且当时车贷信用审核不严,使得各家银行的车贷业务很快形成了较大规模。而风险意识的缺失最终造成大量汽
11、车贷款无法收回,形成巨额坏帐损失,使得国内汽车信贷业务几近停止。2003年10月,银监会颁布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随后在04年8月,国内第一家专业汽车金融公司上海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在上海开业,标志着中国汽车消费信贷市场由银行单一化发展向由汽车金融公司主导的专业化发展的转变。以下列举了部分商业银行与汽车金融公司的汽车贷款业务。 表 部分商业银行与汽车金融公司的汽车贷款业务情况丰田汽车金融卡罗拉首付30%;较低的月供,灵活的尾款处理方式,顾客可选择一次性付清尾款获得车辆所有权或者再申请最长期限为24 个月的标准贷款福特汽车金融最低2成首付期限:1 4 年;不受户籍限制无需不动产抵押;等额本息
12、还款大众汽车金融弹性尾款12 个月二次贷款;首付30%斯柯达汽车金融最低首付30%,贷款期限13 48 个月;弹性尾款25% 通用汽车金融最低首付;全车售价的25%;贷款期限:二年三年;智慧尾款:全车售价的20%梅赛德斯奔驰最低首付:车辆价格的20%; 贷款期限:12,24,36,48 或60 个月; 尾款: 车价的20%,25%,30%东风标致0 利率,0 手续费;免担保、免户口限制、无抵押;资料全审批只需2 个工作日招商银行“直客”“间客”任选择;借款人在购车前,先向招行申请汽车贷款额度,先贷款,后买车。深圳发展银行担保可采取抵押、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额度最高可达车价款的7 成;期限最长可
13、为3 年。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最高贷款额度为汽车价值的70%,且单笔最高贷款额不超过50 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5 年。资料来源:相关部门整理而得 (三)我国汽车消费信贷发展历程在我国,汽车消费贷款还属于新兴事物。中国人民银行于1998年发布了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我国工、农、中、建、交五大国有银行首先设立了汽车贷款业务。之后,各商业银行陆续开展了该项业务。2003年10月3日我国出台了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并在同年底,首批3家汽车金融公司进行筹建,分别为上海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大众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丰田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2004 年 8 月 17 日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联
14、合发布了汽车贷款管理办法,取代了 1998 年的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至此,国内汽车消费贷款市场从无到有,从单一的国有银行参与到专业的外资汽车金融机构加入,国内汽车贷款市场迅猛发展。据统计,2002 年全国汽车消费贷款的年增长额比2001年的年增长额翻了三倍,截至2004 年12月末,我国金融机构汽车消费贷款余额已达到1833亿元,占金融机构全部个人消费性贷款余额的10.2%。逐渐形成以商业银行为主,专业汽车金融机构为辅,其他金融机构参与其中的格局 6 。三、商业银行汽车贷款存在的制约因素汽车金融贷款业务裹足不前的现状不容乐观,还远没有达到人们所预期的繁荣局面。这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受
15、到以下几大因素的制约。(一)贷款的种类单一在国外,专业的汽车金融公司提供丰富的车贷品种。以 GMAC(通用汽车财务公司)为例,其提供的汽车消费信贷品种有:标准贷款即客户与金融机构之间签订一个分期付款协议,承诺未来按期支付贷款。弹性贷款即客户每月返还少量的车贷,在合同期的最后有两种选择,一是购买该车、在合同截止期一次付清所剩欠款;二是交纳一定的手续费、超过限制公里数的相关费用后,交还该车。弹性租赁,这种方式适用于不愿购车,但在一定时期内需要用车的客户 7 。具体方法是:客户可以根据使用情况的预期,设定需要的年数、预计公里数,距此交纳不同的租赁费。此外,GMAC 公司还推出学生购车计划等专门针对学
16、生群体的信贷品种,以培养其对品种的忠诚度。由此,国外汽车财务公司业务的细化程度可见一斑。在中国,商业银 行只为客户提供一种偿付品种,即在一定首付后,分期偿付。即使是专业的汽车金融公司,如在中国发展最好的大众汽车金融公司,也只提供标准信贷和弹性信贷两个业务品种。僵化的业务种类无法满足客户多元化的需求。(二)市场竞争不规范银行是汽车消费信贷市场的重要关系人,在消费贷款业务中扮演十分重要的角色,但是面对汽车信贷市场诱人的预期收益,银行常常会选择违规操作,放宽贷款条件、简化贷款程序甚至忽略对借款人真实情况的调查,以扩大市场份额。而率先做出违规行为抢占市场的银行必然会引发同行的不满,导致其他银行被迫采取
17、同样手段降低带宽要求以获取市场份额,致使风险增加 8 。而由于银行放松对借款人的管制,又引发了作为担保人的保险公司的无序竞争,从而导致市场运行更为混乱。(三)金融机构的服务意识跟不上时代发展商业银行是我国现阶段汽车贷款业务的主角,其长期以来的信贷业务面向企业,传统的信贷模式已经形成一种定向思维,认为汽车消费贷款本小利薄、直接收益小、手续复杂、管理成本高,从而不予重视。对于汽车金融公司,由于没有银行雄厚的经济根基和社会关系,导致贷款利率高、审批时间长、办理手续复杂、后期服务跟不上等现象,引发了贷款客户的不满。(四)个人信用意识和消费观念消费信贷的发展是以社会个人信用机制的完善为前提的。但我国信用
18、机制还不够完善,国内大多数城市和商业银行刚开始建立个人资信管理体系。现在可查到的信用情况只有信用卡还款记录、房贷还款记录等通过银行发生的贷款纪录,个人名下的各种惩奖信息、处罚信息、以及司法信息均无法查询。这无疑给银行和专业汽车金融机构控制信贷风险带来了挑战。曾有媒体对北京市首批发放的汽车信贷还贷情况进行了跟踪调查报道,结果发现到期赖账的不在少数;而在广州也集中发生过投保人、销售商以及保险代理人相互串通,虚假贷款购车诈骗保险赔偿金的案件 9 。所有这些,不得不让金融机构在发放汽车贷款时谨慎再三。同时,我国传统的消费习惯使得人们不愿意贷款消费,也不原意去了解个人贷款产品,并认为贷款会增加心理压力。
19、我国截至2008年底,所有购车者中,只有不足10%的人通过贷款购车,而这些贷款者中,提前还款的人群占到了30%,从而使金融机构的利润大幅下降。即使在申请贷款购车的客户中,有一大部分人觉得贷款是件丢脸的事情,不愿意让别人知道自己贷款,对金融公司人员的调查和访问也存在戒备心理,提供过期的、无意义的材料用来申请,从而使信贷人员很难真实掌握借款人的真实经济情况。(五)政策的不配套和法律的不健全汽车消费贷款业务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唯一的法规来自于2004 年的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如今该办法已实施过去5年时间,从未进行过修改和补充,而贷款通则、担保法则均未有针对消费信贷的条款,更没有与汽车消费贷款相关
20、的立法、司法、执法的成套法规。这样不仅使各金融机构在开展汽车消费贷款业务时法律依据模糊,而且一旦借款人违约,各部门互相推拖责任、抵押物变现困难、法律判决执行难的局面。而汽车消费贷款不只是金融机构一家之事,它涉及到社会各个部门,包括厂商、经销商、车管所、公证部门、保险公司、司法部门等等,由于各部门各有规定,缺乏相互的理解和支持,再加上某些部门工作效率低下、服务意识低劣,收费不合理,给消费者带来诸多不便,导致原来有即期购买欲望的客户望而止步 10 。四、商业银行汽车贷款的风险防范对策(一)转变贷款模式, 积极开办“直客式”贷款业务“直客式”汽车贷款业务, 具有购车方式灵活, 担保方式多样的显著特点
21、, 各行要逐步由汽车经销商介绍客户到银行办理贷款的“间客式”被动操作方式, 转向“客户购车先找银行”的“直客式”主动操作方式。通过“直客式”营销方式, 进一步扩大贷款对象的范围, 降低客户购车成本, 提高办贷效率, 提升银行汽车贷款品牌的知名度, 增强同业竞争力。通过采取住房抵押、新车抵押、第三方保证等多种担保方式, 逐步改变单纯依靠保险公司履约保证保险办理业务的状况, 分散汽车贷款风险, 并有侧重点的将贷款车型逐步由大型货车向出租车、客运车和家用轿车转变, 不断降低汽车贷款风险 11 。(二)引入竞争机制, 积极与多家保险公司和经销商合作银行在汽车贷款业务开展初期, 贷款客户绝大部分来自于保
22、险公司和汽车经销商的联合推介, 出于对保险公司和经销商的信任, 有的银行一度忽视了对贷款客户的直接调查。又由于汽车经销商资信状况参差不齐, 在汽车贷款业务合作各环节中, 无任何连带责任, 因此给经销商无原则向农行推介客户造成了可乘之机, 把一些不具备经济实力的客户推介到了银行, 给银行汽车贷款的按期收回埋下了隐患。银行在与保险公司的合作中,“ 银保合作”对象单一, 所做的汽车贷款业务绝大部分是与当地“ 人保”合作, 这种业务合作的几乎“ 唯一”性, 导致了银行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及贷款收回上对保险公司产生了过分的依赖, 若保险公司理赔不及时, 就会直接造成银行不良贷款的增加, 这也是银行不良贷款形
23、成的基本原因之一 12 。因此, 只有通过引入竞争机制, 坚持与多家保险公司合作, 并根据资信状况, 对合作汽车经销商进行精心选择和清理, 才能为汽车贷款业务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业务合作环境, 彻底改变银行在业务合作中的被动局面, 掌握工作的主动权。(三)建立“汽车贷款保证金”制度银行在与保险公司和经销商签订“三方”合作协议时, 必须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通过实行“汽车贷款保证金”制度, 来维护银行的利益。作为贷款银行, 必须认真做好对客户的贷前调查工作, 为信贷资金的安全奠定基础。对于出现的不良贷款, 要积极进行催收, 这既是进行保险索赔的需要, 也是银行自身的责任。保险公司除参与对借款人
24、的资信调查, 还必须承诺对借款人超过三期以上的未偿还贷款承担违约赔偿责任。为保证不良贷款的及时赔付, 各行必须要求保险公司在银行开立“ 汽车贷款违约赔偿保证金”专户, 保持一定额度的保证金,对于超过三期的未偿还贷款, 及时从账户中扣收。若保险公司未及时全额补齐专户余额, 则待其补齐后, 再继续进行业务合作。汽车经销商作为车辆的供应者, 必须对客户信用承担一定责任, 对车辆质量负完全责任。为保证业务的顺利开展, 必须要求经销商在银行开立“汽车贷款车辆质量保证金”专户, 根据经销车辆数量按一定比例交存保证金, 用于问题车辆回购和因汽车质量问题造成的不良贷款的扣收 13 。(四)提高信贷服务水平现今
25、,汽车产品在质量、功能和价格上的差异越来越小,而服务则成为现代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高水平的服务需要高素质的人员去完成,这也决定了营销终端产品的竞争力。从事汽车信贷服务的公司应注重对业务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内容包括产品知识、技术知识、营销知识、法律知识、沟通技巧、客户开发与管理、客户投诉处理、营业推广技巧、时间管理、心态等实战性知识与技能,全面提高销售人员专业知识和驾驭市场能力。要通过创造以客户为中心的公司文化、提高员工忠诚度、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通过“一对一”的个性服务、建立标准化的服务流程;针对同一客户使用多种服务渠道,正确处理顾客投诉等一系列措施来提高服务水平与质量,进而提高公司竞争
26、力。(五)提高消费者信用意识消费者的信用意识体现了一国的信用文化,如果不能形成良好的信用意识,就无法让一国的信用制度发挥有效作用。面对我国目前消费者信用意识普遍不高的情况,国家应当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宣传,为国民树立良好的信用观念。政府要加强全社会的信用教育,从基础教育开始,让诚信教育贯穿始终。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观念。同时,政府要通过有关部门、相关金融机构、媒体(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进行大力宣传,实现对消费者的系统引导。(六)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成熟的法律体系是汽车消费信贷发展的关键,政府应出台中国消费信贷法和汽车消费信贷相关的其它法律法规,使政府主管部门(信用管理局)
27、能对汽车消费信贷过程依法管理和依法行政,并规范汽车信贷参与主体经营行为。央行、银监会、公安部、工信部、保监会等相关部门应加强沟通与协调,在汽车消费信贷管理方面形成合力。研究并尽快出台相关的配套政策,健全汽车消费信贷保障体系。同时,也包括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进行规范的法律,以及对汽车消费贷款的借款人的不诚信行为进行行政、经济甚至刑事处罚的法律等,还可以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如美国在净化消费信贷环境通过的信贷机会平等法、诚实信贷法、公平信贷法、社会再投资法等法律建立完善的消费金融的法律体系。结 论商业银行贷款风险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可以通过有效的手段加以防范,减少风险带来的损失。这是一项长期并且
28、艰难的系统工程,需要商业银行、人民银行、银监会、各类企事业单位等的多方努力,更需要全社会建立健全良好的信用环境。 汽车消费贷款把我国的汽车工业和我国巨大的消费市场紧紧地联系在了一起, 为两者的高速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动力, 它的出现对于刺激消费, 扩大内需, 推动国民经济增长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因此, 研究我国商业银行开展汽车消费贷款的现状, 分析制约因素, 预测未来的发展前景, 寻找推动汽车消费贷款业务发展的有效措施, 是十分必要的。 参考文献:1 王再祥, 汽车消费信贷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6- 01,2 周炜, 商业银行汽车消费信贷利率风险研究D, 哈尔滨工程大学, 2010 .3
29、罗曼姿, 我国银行汽车消费信贷业务发展的一些建议J, 商场现代化, 2009,(11)4 宋芳秀, 我国汽车消费信贷的发展前景与对策建议J, 浙江金融, 2009,(10) .5 刘丽,张祥,简晓彬, 汽车消费信贷中的风险分析J, 现代营销(学苑版), 2011,(01) .6 李博, 商业银行汽车消费信贷现状与对策J, 武汉商业服务学院学报, 2010,(01) .7 王再祥,贾永轩,汽车消费信贷M,机械工业出版社,2006-18 张晓萌,郝蕴, 我国汽车消费信贷发展面临问题及对策J, 中国商贸, 2010,(14) .9 王茜,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汽车消费贷款的法律风险与防范D, 中国政法大学, 2010 .10 苏磊, 我国汽车消费信贷发展面临的问题及对策J, 科技信息, 2010,(32) .11 陈浪南,谢晓璐,我国汽车消费贷款的风险防范机制,广西金融研究,2001-1212 宁静,薛畅,李一维, 我国消费金融公司现状及发展研究J, 财经问题研究, 2011,(07) .13 尚胜岚, 我国汽车消费信贷发展的现状与建议J, 经营管理者, 2010,(01)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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