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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药品流通使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推荐通用稿药品流通使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推荐通用稿 药品流通使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近日,我市某乡镇发生一起零售药店从业人员私自勾结流窜药贩非法倒卖人用狂犬疫苗事件,现该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立案调查。为了进一步加强药品流通使用环节监管,认真贯彻落实药品GSp相关要求,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认真排查类似安全隐患,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药品流通监管应严格执行药品GpS要求的紧急通知*和关于明确药品流通使用专项监督抽查重点的通知*文件要求,制定我区药品流通使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检查对象 零售药店、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个体诊所
2、和高校医务室。 二、任务安排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各市场监管所负责对辖区内的监管对象进行检查并填写药品流通使用专项监督检查记录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科负责对专项检查工作督促指导、检查结果的汇总、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以及专项工作的总结、上报工作。 三、检查内容 (一)各监管对象有无采购、销售或使用疫苗的行为。 (二)执业药师或药学技术人员,必须做到在职在岗不得挂名;处方药必须凭处方销售,不得违规销售终止妊娠药品、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蛋白同化制剂及肽类激素等药品。 (三)严厉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应按照药品GSp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严格审核供应商资质,索取、查验、留存
3、供货企业和购进药品的有关证件和销售凭证,并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质量验收记录。 (四)严厉查处出租转让柜台和过票走账的违法违规行为。药品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进驻零售药店或者代销产品。非零售药店的正式销售员,不得在药店内销售药品并从事药品宣传或推销活动。 (五)严厉查处超范围经营和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的违法违规行为。不得违法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广告,不得参与销售虚假广告产品。 四、工作要求 各市场监管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科应高度重视此项监督检查工作,立即着手进行检查,排除类似隐患。在检查过程中一旦发现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销售假劣药品,欺骗消费者等违法违规行为,应严格依法查
4、处。对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应当立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检查结束后应及时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总结并上报市局。 我推荐 2021年x市药品流通监管重点工作方案 e5590i0ijijcgc5c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创新监管思路,完善监管工作机制,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基本药物流通环节的质量监管,加大违法、违规药品广告的监管力度,继续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和农村药品“两网”建设,进一步规范我市药品流通秩序,提高全市药品流通使用环节药品质量,结合我市实际,安排部署我市xx年药品流通使用环节监管重点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
5、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为以据,以确保全市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为目的,强化以法监管,切实保证公众用药用械安全。 二、重点工作 (一)大力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是国务院部署开展的着力解决影响药品安全深层次问题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国家6部委的工作部署,我市制定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整体目标、整治任务、整治措施和工作要求,并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原则,明确地方政府、监管部门、监管相对人各自应承担的药品安全责任,各县区局药监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清药品
6、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这次专项整治的主要任务,按照市局的工作部署,在xx的关键一年,扎扎实实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1、以规范药品购销中的票据管理为突破口,开展药品流通环节中“挂靠经营”、“走票”等违规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随着药品流通市场的不断壮大和发育,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一些不法分子为牟取暴利,采取挂靠、走票等违法犯罪活动,可能导致假劣药品乘机进入合法渠道,药品质量管理得不到落实,假劣药品查处难以追踪溯源,严重扰乱了药品市场秩序,给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带来极大隐患,为此,我们要以规范药品购销票据为突破口,对所属药品批发企业进行一次全面认真检查,重点抓好对药品购销渠道的整治和监管,按照
7、国家局的工作部署,大力推行电子监管码,真正做到药品流向清楚,可追溯,彻底清除挂靠经营,走票等违规违法行为;同时要加强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物药品的监管,将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经营纳入专项整治过程中,防止流弊发生。检查采用“审计式”检查法,不仅要检查各种实物和表格,还要检查来往账目和票据,顺藤摸瓜,查找违规线索,每年检查不少于4次;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销售人员的动态管理,完善销售人员备案报告制度,建立药品经营企业销售人员动态档案库,随时跟踪查询药品经营企业销售人员动向,确保我市药品销售合法有序。 2、以规范药品零售企业购销渠道为重点,开展对零售连锁企业不统一配送,零售药店出租出借柜台,超方
8、式,超范围经营行为的专项整治。几年来通过对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连而不锁专项整治,大部分连锁企业连而不锁、私自外购的行为得到了规范,零售药店的违规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但是我们必须看到,由于我市药店比较多,基础条件又差,通过市局查处和各县区局报表显示,个别连锁门店连而不锁私自外购,单体药店出租出借柜台,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非药品冒充药品,超方式,超范围经营现象还时有发生,为此,各县区局、稽查部门要按照gsp对零售企业日常监督检查,改变重案件、轻规范的思想,有力促进我市药品零售企业再上新台阶。 3、以规范药品流通环节冷链管理为重点,开展疫苗流通环节专项整治。开展疫苗流通使用环节的专项整治,疫苗、生物
9、制品通常是蛋白基生物制品,其质量和疗效依赖于一定的温度范围,超出了规定的温度范围,其质量就会产生质的变化,山西疫苗事件对我们应该有所警醒,我市虽没有疫苗经营企业,但疫苗供应的主渠道各级疾控中心却在转运疫苗,这次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我们仍要对疫苗,生物制品等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整治,今年要在对甲型h1n1流感疫苗专项检查的基础上,按照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条例和国家局疫苗经营监督管理意见。遵循“渠道规范,冷链购进,产品追踪”的原则,对疫苗的购进、储存、运输、销售、使用以及冷链管理、温度监测等环节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进货渠道是否合法,运输、储存、分发冷链是否完整,设备是否完好,运转是否正常、是否符合
10、疫苗流通环节质量保证的要求。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各负其责,每年检查不少于2次,确保疫苗流通环节的安全。 4、加大对中药饮片的监管力度,开展对中药材,中药饮片购销行为的专项整治。近几年来,中药饮片的专项整治使我市的中药饮片从购进渠道理、质量有很大改观,但是,今年我们仍把中药材、中药饮片的专项整治作为重点,要求中药饮片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要从合法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中药饮片经营企业购进中药饮片,中药饮片经营企业必须按gsp规定,如实准确填写中药饮片购销记录,对经营中药材、中药饮片的企业,药抓源头,规范进货渠道,对医疗机构购进中药饮片要重点查处毒性中药材、罂粟壳、濒危动植物中药材的来源,认真审查供货企
11、业资质是否有此类经营范围,确保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质量安全。 (二)大力加强基本药物流通环节的质量监管 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保障基本药物质量安全,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国家建立基本药物制度的有关精神和省局关于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强基本药物流通环节的质量监管,一要充分利用监管手段,鼓励和支持药品批发企业进行战略性重组,我市的药品批发企业目前的状况是小、散、差,全市14家批发企业11家集中在市区,大部分营业额只1千多万,力致康和中西药的条件好一点,也就是七、八千万,远远达不到2亿元的入门底线,只能做二配,将来基本药物品种肯定会越来越多,怎么发展,这是我们眼
12、前必须解决的问题;二是要加强监管,各县区在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加大对基本药物二配企业、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的监管力度,对实行基本药物配送企业,要逐一建立信用档案,落实严密的监管措施,增加监督检查频次,按照gsp的要求,切实加强配送企业基本药物购进、验收、储存、养护、销售等环节的监管,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要监督其建立基本药物管理制度,加强对基本药物供货单位的审核,索取相关合法票据,做到帐、票、货相符,对基本药物配送企业每季度监督检查1次,对城市社区和村级诊所、零售药店基本药物质量的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建立经营环节基本药物质量追溯体系,对药品配送企业、医疗机构所经营、使用的基本药物
13、实行全覆盖抽验,确保基本药物在流通使用环节的安全。 (三)加大违法、违规药品广告的查处力度。 广告检查工作是今年流通监管工作的重点之一,今年必须下大力气很抓药品广告的治理,各县区局要明确1名主管领导和1名广告检查员负责广告检查工作,每季度至少向当地工商部门移送5例违法药品广告,各县区局在10月底前移交不少于20例,检查的重点是:广告主发布的药品广告是否经过审批和备案,有无广告批文,是否有处方药在媒体发布广告,发布的药品广告是否违规、违法,是否篡改了广告批准内容,是否有利用国家机关、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或者专家、学者、医师、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要充分利用药品监管手段,对多次发布违法药品广告
14、的品种,要作为重点抽查品种;对违法发布药品广告有联系方式和销售地址的,要及时组织查处;要充分利用现有监测手段和监测结果,会同有关部门制止严重违法广告,对检测到的违法广告要及时上报、移送、记入诚信档案,对违法发布药品广告情节严重的,坚决上报省局采取停售措施,各县区局要加大执行力度,监督经营企业暂停销售发布严重违法广告涉及的产品,市局将不定期进行暗访,其结果全市通报。 (四)加强许可证管理,严格市场准入。 大部分到期的药品零售企业许可证焕发工作年前已经结束,但按照正常换证要求,我市仍有37家零售企业陆续到期换证,以后的换证进入常态化,按省局xx150号河南省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工作实施意见文件要求进
15、行换发,各县区局一定要做好初审工作,要承担起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核发和变更要严格按照省局(xx)200号文的规定和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严格条件,严格标准、严格审批,并提供优质服务,从源头上加强准入管理,重点发展农村药品供应网建设,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变更的管理,对私自变更法人、负责人、经营地址行为的要从严查处,各县区局要严格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的管理,一经发现私自变更法人、负责人、经营地址行为的,将扣目标管理该项得分;如发现工作人员包庇、坦护的将移交市局纪检监察部门给予处理。 (五)继续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充分发挥“两员”作用。 农村药品的流通监管是我们工作的一
16、个薄弱环节,虽然药品监管网都建起来了,但从效果看,大多流于形式,我们要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在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下,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两员”的积极性,进一步发挥“两网”作用,构建扎实的农村药品监管体系,各县区局1-10月“两员”举报案件不低于30例,立案查处率60%以上,完善供应保障体系,保障农村药品质量安全,今年对按“两网”示范县标准已达标的县,要尽快实行药品电子监管,建立监管档案和经营企业数据库,通过计算机平台,实施有效的实时监控,省局适时对已达标的县进行复查,市局将于8月份对各县区推进情况进行督导,督导情况进行通报。 (六)推进企业诚信建设 企业诚信程度是社会发展水平和市场经济成熟程
17、度的标志,也是市场经济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根本,更以保障公众利益、社会整体利益和质量管理的基础,是企业从事一切药品经营活动的核心,建立良好的诚信体系,强化药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是提高监管效能,降低监管成本,实现科学监管的一项重要工作。近年来,我局在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方面也积累了一些经验和做法,但这是一项系统工程,今年要进一步推进药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要建立涉药单位的诚信档案,按照守信、基本守信、和失信三个等级实行分类监管,对诚实守信的企业采取宣传鼓励的政策,树立好的典型,对那些不遵纪守法、违法经营的失信企业要坚决予以警示、曝光、惩罚等措施以促规范,二是积极支持企业通过自身的管理建立
18、自我约束机制,加强职工培训、开展内部技术竞赛、比武活动,不断提高企业经营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质量意识,进而强化企业的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通过诚信建设的不断深入完善,使企业取得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双丰收。 (七)强化医疗机构监管,规范医疗机构药房 对全市医疗机构使用药品质量管理的规范化进行检查。检查的重点是:采购渠道是否合法,索证索票是否齐全,购进验收记录是否完整,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储存条件是否符合使用药品对储存条件的要求,建立乡级以上药品使用单位药剂人员动态管理档案,确保医疗机构药剂从业人员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医疗机构药房达标要向乡村卫生所推进,各县区局要主动与当地卫生部门配合,借助新农
19、合建设,把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开展好,农村卫生所达标率要在70%以上;同时市局还要组织对已达标医疗机构药房的复查工作,对达不到验收标准的医疗机构药房,取消达标资格,收回达标牌。11月上旬市局将组织抽查,不合格者,同样取消达标资格,收回达标牌,扣除该项目标管理年度得分。 (八)做好gsp认证和企业gsp认证后的跟踪检查、专项检查工作。 今年有68家药品零售企业需进行gsp认证,174家零售企业需进行gsp 跟踪检查,工作非常繁重,今年精心组织gsp认证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认证员参加gsp跟踪检查工作,对于未通过跟踪检查的企业要采取整改、停业、吊销许可证等措施,以促市场规范,各县区局要切实负起责
20、任,要举办各种规模的培训班以提高药品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到现场进行指导,做到检查与指导相结合,予指导与检查之中,提高gsp跟踪检查一次性通过率,今年市局要对各县区局gsp跟踪检查通过情况进行评比。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要认清我市流通监管工作面临的形式和全省流通监管工作竟争的程度,用科学监管的理念来统领工作全局,要创新工作思路,不要墨守成规,要善于吸取外地的先进管理经验,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并认真贯彻落实,力争xx年流通监管工作再上一个台阶。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药品流通监管部分工作涉及到很多部门和单位,所有涉及到的部门和单位,一定要按照职责分工
21、,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流通监管工作扎实推进,取得成效。 (三)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流通监管工作任务重,涉及面广,要做到重点突出,对那些关系到民生的工作要有所倾斜,对那些涉及到用药安全的工作要有所侧重,要抓住重点,以点带面,全面完成今年的流通监管工作。 (四)落实责任,务求实效。按照市局流通监管职责划分,各县区局、流通、稽查部门要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狠抓落实,对监督检查工作不落实,监管不到位而出现问题,造成严重后果,要追究责任。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而不及时上报,发现被监管单位有违规违法行为应予查处而不查处、殉私舞弊,甚至有商业贿赂行为发生的,轻者批评教育,重者将追究主要
22、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篇一: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加强我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维护全省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xx49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对象 重点检查游泳场所。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增加重点工作场所。 二、检查依据 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浙江省游泳场所管理办法、游泳场所卫生标准、游泳场所卫生规范和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检验方法等。 三、检查范围及内容 1. 检查各市、县(市、区)管辖区内
23、全部营业性游泳场所,要求监督执法检查覆盖率100%。检查持卫生许可、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卫生制度和消毒设施等卫生管理执行情况。检查内容及汇总表见附表1、2。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相关卫生标准。 2. 游泳池水和浸脚池水水质抽检。监测率100%。指标:游泳池水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尿素、浑浊度、余氯;浸脚池水余氯。水质监测结果内容按附表3汇总,行政处罚汇总按附表4。 依据: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9667xx)及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检验方法(gb/t18204.9、10、2920xx)、参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4、1120xx)。游泳池水样监测采样要求按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
24、范(gb/t17220-xx)执行。 3. 积极做好游泳场所信息公示制度。所有游泳场所应在泳池入口明显处放置水质公示牌并将泳池水质自测结果(水温、ph、池水余氯等)即时公示,至少每天1次。各级卫生部门应在电视、电台、报纸、网站等媒体及时发布游泳卫生消费预警信息并将监督监测过程中发现游泳场所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及时向公众通报或者公示。汇总表见附表6。 四、时间安排: 120xx年5月,各地制定下达公共场所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220xx年5-6月,各地进行日常性监督工作及抽检准备,游泳场所开放前对从业人员进行游泳场所卫生管理与消毒知识培训。 320xx年8月10日前,各市完成游泳场所卫生监
25、督检查和水质抽检工作并将市直管及县(市、区)游泳场所监督执法检查表、监测结果数据汇总后及总结材料(含表1、表2、表3、表4、表5、表6)上报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同时上报电子版)。 五、工作要求 1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重点公共场所检查的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协调本辖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并在监督检查基础上,全面掌握辖区内游泳场所等本底资料。 2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依据相关卫生法规和标准规范,认真组织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特别要针对20xx年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并督促落实整改意见,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依法严肃查处。 3各级卫生部门应认真做好工作质量控制工作。样
26、品采集时要严格按照相应标准和规范要求,保证样品代表性。现场监督检查时应制作现场检查笔录、采样记录等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会同检验报告留存备查。检查数据汇总时要注意数据的逻辑关系及合理性,做到数据准确、合理、统一。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认真做好样品检测及质量控制工作。 4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强化新闻宣传意识,积极开展新闻宣传工作。检查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进行法规宣传,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本地区公共场所卫生重点监督检查情况。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典型、重大案件,要及时上报省卫生厅。 5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按照实施方案,按计划要求按时完成监督检查工作。省卫生厅将适时组织对各地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联
27、系人:环境卫生监督科 沈菲菲 陈建国;联系电话:0571-87838241;传真:87838243;电子邮箱:xxx 篇二: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xx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湘财监20xx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xx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并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进间、重点和内容 此项检查工作自本方案下达之日开始,至20xx年9月30日结束,检查的重点和内容: 对能源行业、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等重点行业,着重关注财务会计核算、成本盈利水平、执行国家财税政策、财政补贴资金使用情况。 对行政事业单位,重点检查其是否严格执行财政预算管理和财务
28、会计制度规定,是否存在挪用专项资金,虚报预算支出及单据使用及非税收入解缴是否规范等情况。同时,结合部门预决算审核,采取重点抽查形式,开展绩效评价监督工作。 二、检查的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4、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5、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 6、相关税法及法规政策 三、检查对象 长沙新奥燃气有限公司、长沙市麓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长沙市科技局、长沙市第十一中学、长沙市第六中学 四、检查工作步骤及人员安排 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由财政监督检查局牵头组织,针对不同检查对象,由相关业务处室选调业务骨
29、干组成检查组。实施检查时,在3个工作日前,向被检查单位送达财政检查通知书,检查工作结束前,检查组就检查工作的基本情况、被检查单位存在的问题等事项书面征求被检查单位的意见,并取得现场鉴证,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组应及时完成财政检查报告。 篇三: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中央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意见和省关于开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工作监督检查的意见精神,经市委研究决定,今明两年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为确保工作落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十二五时期发展的主线,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目标和战略举措。落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各项
30、任务,既要靠各地各部门的自觉行动和扎实工作,也要靠加强监督检查来推动和保障。要通过全方位加强监督检查,把好政策落实关、资金管理关和项目实施关,确保中央、省、市各项政策落实到位、资金管理规范、项目实施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确保率先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州各项工作任务得以顺利落实。 二、监督检查任务分工 监督检查按照 谁主管、谁组织监督检查的原则,采取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分工分别负责、各司其责工作方式,围绕中央部署的7项监督检查任务和省部署的6项监督检查任务,紧密结合率先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州的核心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一)围绕中央、省和市
31、的重大决策部署总体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一是由市监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科信局、市经贸委牵头负责加强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继续加强对扩大内需项目建设进展、地方配套资金落实、工程质量和竣工验收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保证在建和收尾项目顺利实施;要围绕省关于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的决定,加强对财政补贴资金管理的监督检查,重点是申领和审核发放程序是否规范透明,是否存在冒领财政补贴等行为;综合运用信息技术和明查暗访等手段,切实加强对20xx年以来规模以上投资项目的全面排查监管。 二是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加强对中央、省、市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
32、总体思路和重大举措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是各区、县级市和市直各部门在确定发展思路、制定和实施本地区十二五规划、明确政策导向等方面是否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五个坚持的基本要求,在分解细化经济发展指标时是否与国家、省、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的发展目标紧密衔接、协调一致,是否找准了影响和制约本地区科学发展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并实施有效的对策措施,在执行财政、投资、产业、区域等政策方面是否符合国家、省、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的要求。 三是由市监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信局、市经贸委牵头负责加强对省现代产业500强项目的监管。按照关于开展我省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
33、要求,切实抓好存在问题整改,进一步加强对省现代产业500强项目和自主创新100强企业的组织实施、推进落实情况的监管。 (二)围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科信局、市经贸委牵头负责对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由市科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牵头负责对国家、省、市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市科信局、市财政局牵头负责加强对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是各区、县级市和市直各有关部门项目安排是否符合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及产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目录支持方向,国家、省、市的资金是否按时、足额
34、下达,项目建设和运营是否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组织实施,项目执行是否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国家、省、市科技重大专项、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是否符合有关政策要求,各级财政资金和其他渠道来源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经费管理是否合规有效。 (三)围绕改善民生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一是由市物价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局、市经贸委牵头负责加强对稳定物价有关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是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是否落实,主要农产品、基本生活必需品、重要生产资料的生产和供应是否充分保障,农副产品流通渠道是否畅通、收费是否规范,价格临时补贴发放是否及时、合规,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是否落
35、实,恶意炒作、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不法行为是否得到严肃查处; 二是由市水务局、市监察局牵头负责对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是水利项目建设是否优质、高效,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是否落实,水利资金管理使用是否合法合规,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是否得到实行,水利发展体制机制是否不断完善创新; 三是由市国土房管局、市城乡建设委牵头负责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是否符合本地实际,任务是否分解落实,项目是否按时开工建设,政府资金是否及时到位,建设项目用地是否优先保障供应,税费政策是否全面落实,建设主体、套型标准、配套设施、工程质量
36、是否符合规定和强制性标准,住房保障工作年度目标任务是否完成,保障性住户分配的准入、退出机制和保障性住房运行管理机制是否建立健全。 (四)围绕资源保护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一是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牵头负责加强对节能减排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是政府节能减排规划编制和目标责任制是否落实,节能减排政策措施是否完善,资金投入是否到位,重点区域、行业和企业的节能减排措施是否到位,节能减排目标是否完成,产业结构调整和淘汰落后产能是否符合国家要求,新上项目是否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与审查制度; 二是由市环保局牵头负责加强对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是重点行业环境
37、污染是否得到有效治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是否符合规划要求,饮用水安全保障、大气污染联防控、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危险废物处置等方面是否有效; 三是由市国土房管局牵头负责加强对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是国家土地调控政策和耕地保护、节约用地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执行,是否存在违反国家政策为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和盲目扩张、重复建设项目批地供地行为,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违法用地问题严重地区的有关人员是否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 (五)围绕推进社会建设工作各项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牵头负责各区(县级市)、各部门贯彻
38、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中有关工作要求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是加强对各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办,并围绕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清理和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加强政务公开、加强企业诚信建设、建立健全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制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府透明化改革、推进大部门体制改革、明确各级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事权和支出责任等与率先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州密切相关的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此外,市委、市政府还将根据中央、省、市部署的重点工作情况,确定新的专项监督检查任务。通过全方位加强监督检查,把好政策落实关、资金管理关和项目实施关,确保中央
39、、省、市各项政策落实到位,资金管理规范,项目实施符合科学发展要求。 三、监督检查的组织领导 (一)成立广州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经市委同意,成立广州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解决监督检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苏志佳同志任组长,副市长陈国同志、市监察局长杨建城同志、市政府副秘书长林道平同志任副组长,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等20个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纪委监察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40、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及相关区(县级市)和市直部门召开联席会议,通报交流我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上级有关工作指示精神,组织部署我市开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情况联合检查工作及有关重点专项任务落实情况的检查、抽查工作。 (三)建立情况交流和通报制度。各区(县级市)、市直各牵头部门要指定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整理本部门开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相关情况资料,于每月30日前上报监督检查工作的情况,并于每年6月中旬和11月中旬前向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阶段性工作情况专题报告
41、;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以简报形式通报各有关部门推进工作的情况,总结宣传好的经验做法,通报批评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 (四)建立问题移送和责任追究制度。各级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根据问题的性质,分别向纪检监察机关及有关业务监管机关或司法机关移送;要加大对各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力度,对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力,以及在项目审批、项目建设、资金管理等关键环节把关不严、弄虚作假、贪污腐败等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监督检查工作的要求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既涉及经济社会工作的方方面面,又涉及中央、省、市等多个层级的工
42、作任务,既要抓好对本市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又要做好接受上级检查组监督检查的准备,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具体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如下: (一)健全机制,落实责任。各区(县级市)党委、政府和市直各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建立科学有效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协作配合机制,把监督检查工作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党政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检查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牵头部门及各区(县级市)要成立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地区、本系统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指导;各牵头部门要根据各自担负的监督检查任务,完善内部业务检查工作职责,切实履行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职责;各参与部门和配合部门要积极主动
43、配合牵头部门做好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的统筹协调,并加强对有关牵头负责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查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二)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既要保证监督检查能够覆盖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要方面,又要紧盯突出问题、抓住关键环节,选准着力点,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中,要把保证中央、省、市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作为监督检查的首要任务,把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实施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严把政策落实关、严把资金管理关、严把项目实施关,确保中央、省、市各项政策落实到位,资金投向正确、管理规范,项目符合科学发展要求,项目审批依法合规,项目建设安全优质高效。 (三)通盘谋划,分类实施。既要从全局出发考虑和处理问题,又要把握好区域协调发展、行业科学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实事求是地确定检查内容、工作节奏,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要统筹和整合已有的扩大内需、建设现代产业体系、财政监管、专项审计等各项专项检查工作的有关监管资源,将监督检查工作与各业务部门日常开展的检查、考评结合起来,切实提高监管效能。 (四)查纠结合,务求实效。突出抓好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建立问题整改工作责任制,明确整改目标、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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