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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萍乡矿业集团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萍乡矿业集团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办法办法萍乡矿业集团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办法一、为夯实煤矿安全基础,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的通知和关于印发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的通知(煤安监办字200424 号)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二、标准的学习和贯彻 认真学习、掌握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和考核评级办法。严格按标准规范各项工作。做到人人学标准、懂标准、用标准。三、组织领导和机构 集团公司和下属各矿成立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集团公司总经理、各矿矿长任安全质
2、量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生产、安全副职、总工程师任副组长,由生产副职具体负责。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机电、运输、通风、采掘、材料(供应)、调度、工资、财务等单位行政一把手和纪委、工会、团委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下设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四、检查周期和人员安排 1、检查周期 集团公司每季组织一次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矿每月组织一次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和地测防治水各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评定达标等级。年底综2合评定六大专业和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等级。2、集团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由集团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副职带队,组织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处室人员参加。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由矿
3、长主持,组织矿有关部门、科室人员参加。五、资金投入 建立煤矿强制性的安全投入制度,将安全整治与安全质量标准化有机地结合起来,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资金投入,从安全技措资金中列支。必须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质量标准化专项资金,自提自用、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六、建立健全约束和激励机制 制订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业绩考核办法和奖罚规定,将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好坏与职工收入挂钩,实行安全质量结构工资制,同时与领导年薪挂钩,与干部政绩和任用挂钩。经常开展达标竞赛,树典型,选样板。对于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对于不能达标的单位和领导给予批评和必要的罚款。七、考核奖罚(一)资金来源 安全质量标准化奖
4、励基金,按原煤实际产量提取,吨煤提取费用 0.4 元,计入原煤生产成本。主要用于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奖励。安全质量标准化罚款纳入安全质量标准化奖励基金中。(二)单位罚款 单位奖罚只与矿井达标情况挂钩。凡经集团公司验收,安全质量标准化达不到集团公司年初制定的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等级目标的。给予单位 210 万元罚款,其中:高坑煤业 6 万元、安源矿 10 万元、青山矿 8 万元、巨源煤业 6 万元、杨3桥矿 6 万元、白源矿 7 万元、黄冲矿 2 万元。(三)个人罚款 个人奖罚分别与矿井达标、专业达标和采、掘工作面质量情况挂钩。凡经集团公司验收,矿井和专业达标等级达不到集团公司年初制定的达标等级目标的
5、,给予以下罚款。1、矿井达标分别与矿长、党委书记、生产副矿长和安全副矿长挂钩。分别给予矿长和党委书记罚款 8000元、生产副矿长和安全副矿长罚款 6000 元。2、专业达标等级达不到要求的,分别给予分管各专业的领导进行以下罚款:采煤专业与生产副矿长挂钩,罚款 5000 元。掘进专业与掘进副矿长(或分管掘进副总)挂钩,罚款 5000 元。通风专业与总工程师和通风副总挂钩,分别罚款 5000 元和 4000 元。机电、运输专业与机电副总挂钩,两专业各罚款 3000 元。地测防治水专业与总工程师和采掘副总挂钩,分别罚款 5000 元和 4000 元。3、采掘工作面质量不合格的,每一个掘进垱头和每一个回采工作面分别给予罚款 10000 元,罚款对象为各矿采掘区区干(含技术员)。4、对既与矿井达标,又与专业达标挂钩考核的领导(仅生产副矿长),当出现双重处罚时,不重复罚款,以罚款数额大的一项为准。涉及与多个专业挂钩考核的,则可多项专业罚款并行执行。(四)凡经集团公司验收,达到公司年初制定的安全质量标准化等级目标的单位,给予单位和个人对等奖励,但采掘工作面质量不予以奖励。八、各矿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九、本4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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