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在线模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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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在线模拟1.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一药店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后接举报称, 该药店存在大量非法出售处方药的行为,该局在调查中发现药店的药 品经营许可证系提供虚假材料欺骗所得。关于对许可证的处理,该局 以下哪一做法是正确的?()A.撤回B.撤销C.撤消D.待有效期限届满后注销【答案】:B【解析】:行政许可法第69条第1、2款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作出行 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 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 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 可决定的;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对不
2、具备申C项,依法治国要求树立司法权威,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要切实做到 公正、高效、廉洁司法,提高司法的公信力;全社会要依照宪法的规 定,尊重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尊重司法机关作出 的生效裁决。D项,依法治国需要强化监督制约,要从法律上构建起“以权力制约 权力、以权利制约权力、以道德制约权力”的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与机 制,以保证执政党的权力和立法、执法、司法等各种权力的设置和行 使始终不偏离我国民主政治的正确轨道。8 .公证制度是司法制度重要组成局部,设立公证机构、担任公证员具 有严格的条件及程序。关于公证机构和公证员,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 的?()A.公证机构可接受易某申请为其保管遗嘱
3、及遗产并出具相应公证书 B.设立公证机构应由省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司法部依规批准后,颁发公 证机构执业证书C.贾教授在高校讲授法学11年,离职并经考核合格,可以担任公证 员D.甄某交通肇事受过刑事处分,因此不具备申请担任公证员的条件【答案】:C【解析】:A项,根据公证法第12条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以下事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 证机构登记的事务;提存;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 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 提供公证法律咨询。此题题干是设立公证机构和担任公证员的条件 及程序,而不是公证事务。B项,根据公证法第9条规定,设
4、立公证机构,由所在地的司法 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程序 批准后,颁发公证机构执业证书。C项,根据公证法第19条规定,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工作,具 有高级职称的人员,或者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审判、检察、法制 工作、法律服务满10年的公务员、律师,已经离开原工作岗位,经 考核合格的,可以担任公证员。D项,根据公证法第20条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 公证员: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因故意犯罪 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分的;被开除公职的;被撤消公证 员、律师执业证书的。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但不属于职务过失犯 罪,因而具备申请担任公证员的条件。
5、9 .农民甲醉酒在道路上驾驶拖拉机,其认为拖拉机不属于刑法第 133条之一规定的机动车。关于本案的分析,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未能正确评价自身的行为,存在事实认识错误B.甲欠缺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其行为不构成犯罪C.甲对危险驾驶事实有认识,具有危险驾驶的故意D.甲受认识水平所限,不能要求其对自身行为负责【答案】:C【解析】:A项,刑法上的认识错误分为事实认识错误和法律认识错误。甲未能 正确评价自身行为,构成法律认识错误而非事实认识错误。BC两项,根据刑法通说,违法性认识并不要求行为人准确认识到其 行为触犯了刑法哪一个具体罪名。对于醉酒驾驶拖拉机的行为,甲具 有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其可以认
6、识到这种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与违法 性,只是未认识到触犯哪一罪名而已,故甲具有危险驾驶的犯罪故意。 甲误以为其行为不构成危险驾驶罪,并不影响追究其危险驾驶罪的刑 事责任。D项,甲认识水平的局限性并不影响要求其对自身行为负责。10 .关于诈骗犯罪的论述,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不考虑数额)?A.与银行工作人员相勾结,使用伪造的银行存单,骗取银行巨额存款 的,只能构成票据诈骗罪,不构成金融凭证诈骗罪B.单位以非法占有目的骗取银行贷款的,不能以贷款诈骗罪追究单位 的刑事责任,但可以该罪追究筹划人员的刑事责任C.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制造自己意外受重伤假象,骗取保险公司巨额 保险金的,仅构成保险诈骗罪,不构成合
7、同诈骗罪D.签订合同时并无非法占有目的,履行合同过程中才产生非法占有目 的,后收受被害人货款逃匿的,不构成合同诈骗罪【答案】:B【解析】:A项,票据诈骗罪中利用的金融票据主要包括银行的汇票、本票和支 票,不包括银行存单。使用伪造的银行存单实施贷款诈骗的行为应成 立金融凭证诈骗罪。B项,刑法没有将单位规定为贷款诈骗罪的主体,对于为了单位利益 的贷款诈骗行为,虽然不能直接处分单位,但对于负有责任的自然人 应以贷款诈骗罪论处。C项,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后,制造自己意外受伤的假象骗取巨额保险 金的行为,同时构成了保险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应依照数罪并罚的 规定处分。D项,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
8、订、履行合同的过程 中,骗取对方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其非法占有的目的既可以产生 于签订合同时,也可以产生于履行合同的过程中。1L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假设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应当 改革司法管理体制,推动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建 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别离的司法管辖制度。关于上述改革措施,以下哪 些理解是正确的?()A.有助于检察权独立行使B.有助于检察权统一行使C.有助于检务公开D.有助于强化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作用【答案】:A|B|D【解析】:A项,检察权独立行使原那么是指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只服 从法律,不受其他机关、团体和个人的非法干涉。B项,检察权统一行使原那么,即
9、检察一体原那么,是指各级检察机关、 检察官依法构成统一的整体,各级检察机关、检察官在履行职权、职 务中,应当根据上级检察机关、上级检察官的批示和命令进行工作和 活动。C项,检务公开制度是指检察机关依法向社会和诉讼参与人公开与检 察职权相关的不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等有关的活动和事项的制 度。该制度与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别离的司法管辖制并无较大关联。 D项,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原那么,是指检察机关依法对 各种诉讼的进行,以及诉讼中国家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活动 的合法性进行监督,重点是对诉讼活动中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为 和事项的合法性进行监督。12.关于诬告陷害罪的认定,以下哪一选
10、项是正确的(不考虑情节)? ()A.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向司法机关诬告他人介绍卖淫的,不仅触 犯诬告陷害罪,而且触犯侮辱罪B.法官明知被告人系被诬告,仍判决被告人有罪的,法官不仅触犯徇 私枉法罪,而且触犯诬告陷害罪C.诬告陷害罪虽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但诬告企业犯逃税罪 的,也能追究其诬告陷害罪的刑事责任D. 15周岁的人不对盗窃负刑事责任,故诬告15周岁的人犯盗窃罪的,不能追究行为人诬告陷害罪的刑事责任【答案】:C【解析】:诬告陷害罪,是指故意向公安、司法机关或有关国家机关告发捏造的 犯罪事实,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A项,诬告他人介绍卖淫的,并非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不成
11、立侮辱 罪。B项,法官明知被告人系被诬告,仍判决被告人有罪的,法官仅触犯 徇私枉法罪。C项,形式上虽然是诬告单位犯罪,但所捏造的事实实质上可能导致 对企业的负责人进行刑事追究,也成立诬告陷害罪。D项,诬告没有到达刑事责任年龄的人犯罪的,虽然司法机关查明真 相后不会对被害人科处刑罚,但仍会使他们卷入刑事诉讼,仍然成立 诬告陷害罪。13 .根据监督法的规定,关于监督程序,以下哪一选项是不正确 的?()A.政府可委托有关部门负责人向本级人大常委会作专项工作报告B.以口头答复的质询案,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到会答复C.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在调查过程中,应当公布调查的情况和材料D.撤职案的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
12、的方式,由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 半数通过【答案】:C【解析】:A项,监督法第13条规定,专项工作报告由人民政府、人民法院 或者人民检察院的负责人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人民 政府也可以委托有关部门负责人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 告。B项,监督法第38条规定,质询案以口头答复的,由受质询机关 的负责人到会答复。质询案以书面答复的,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签 署。C项,关于特定问题调查,监督法第42条第3款规定,调查委员 会在调查过程中,可以不公布调查的情况和材料。D项,监督法第46条第3款规定,撤职案的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 的方式,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14 .甲国某
13、航空公司在中国设有代表处,其一架飞机从中国境内出发,经停甲国后前往乙国,在乙国发生空难。关于乘客向航空公司索 赔的诉讼管辖和法律适用,根据中国相关法律,以下哪些表述是正确 的?()A.中国法院对该纠纷具有管辖权B.中国法律并不限制乙国法院对该纠纷行使管辖C.即使甲国法院受理了该纠纷,中国法院仍有权就同一诉讼行使管辖 权D.如中国法院受理该纠纷,应适用受害人本国法确定损害赔偿数额【答案】:A|B|C【解析】:A项,民事诉讼法第265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 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 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 人民共
14、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 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 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 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甲国航空公司在中 国设有代表处,所以中国法院可以受理该侵权纠纷。BC两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 解释第533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和外国法院都有管 辖权的案件,一方当事人向外国法院起诉,而另一方当事人向中华人 民共和国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予受理。判决后,外国法院申请或 者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成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对本案作出的判决、裁定 的,不
15、予准许;但双方共同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此,中国法律并不限制乙国法院对该纠纷行使管辖。即使甲国法院 受理了该纠纷,中国法院仍有权就同一诉讼行使管辖权。D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4条规定,侵权责任,适用侵 权行为地法律,但当事人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 法律。侵权行为发生后,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法律的,按照其协议。 并不限于受害人本国法。15.内地某中级法院审理一起涉及澳门特别行政区企业的商事案件, 需委托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进行司法协助。关于该司法协助事项,下 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该案件司法文书送达的委托,应通过该中级法院所属高级法院转交 澳门特别行
16、政区终审法院B.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有权要求该中级法院就其中文委托书提 供葡萄牙语译本C.该中级法院可以请求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协助调取与该案件有关 的证据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依法可以撤 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 政许可的,属于上述的第四种情形,因此应当予以撤销。2.甲和乙共同实施拐卖妇女、儿童罪,均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最高 法院复核后认为全案判决认定事实正确,甲系主犯应当判处死刑立即 执行,但对乙可不立即执行。关于最高法院对此案的处理,以下哪一 选项是正确的?()A.将乙改判为死缓,并裁定核准甲死刑B.对乙作出改判,并判决核准甲
17、死刑C.对全案裁定不予核准,撤销原判,发回重审D.裁定核准甲死刑,撤销对乙的判决,发回重审【答案】:B【解析】:高法解释第352条规定,对有两名以上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其中局部被告人的死刑判决、裁定事实不 清、证据缺乏的,应当对全案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 审判;认为其中局部被告人的死刑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D.在受委托方法院执行委托调取证据时,该中级法院司法人员经过受委托方允许可以出席并直接向证人提问【答案】:A|C|D【解析】:AC两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 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的安排(以下简称安排)
18、第 2条第1款规定,双方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均须通过 各高级人民法院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进行。由此可知,内地法 院与澳门法院之间具有委托调查取证的安排。D项,安排第19条规定,受委托方法院在执行委托调取证据时, 根据委托方法院的请求,可以允许委托方法院派司法人员出席。必要 时,经受委托方允许,委托方法院的司法人员可以向证人、鉴定人等 发问。B项,安排第4条规定,委托书应当以中文文本提出。所附司法 文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没有中文文本的,应当提供中文译本。16.关于盗伐林木罪,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盗伐本村村民张某院落外面的零星树木,如果盗伐数量较大,构 成盗伐林木罪B.乙在
19、林区盗伐珍贵林木,数量较大,如同时触犯其他法条构成其他 犯罪,应数罪并罚C.丙将邻县国有林区的珍贵树木移植到自己承包的林地精心养护使 之成活的,不属于盗伐林木D. 丁在林区偷扒数量不多的具有药用价值的树皮,致使数量较大的林 木枯死的,构成盗伐林木罪【答案】:D【解析】:A项,盗伐林木是指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偷 砍他人房前屋后、自留地种植的零星树木,数额较大的,应认定为盗 g HP 切非。B项,乙在林区盗伐珍贵林木,数量较大的,触犯了盗伐林木罪和非 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两个罪名,对此应从一重论处。C项,盗伐林木罪是指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擅自砍伐国家、
20、集体所有或者个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 大的行为。纠其本质,主观上存在非法占用故意,客观上存在侵害他 人占用的行为,因此“将邻县国有林区的珍贵树木移植到自己承包的 林地”实质上构成对他人占用的盗窃,构成盗伐林木。D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 假设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规定,非法实施采种、采脂、挖笋、掘根、 剥树皮等行为,牟取经济利益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264条的规定, 以盗窃罪定罪处分。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分较重的规定定罪 处分。此题中,“数量不多的具有药用价值的树皮”可知经济利益数 额不大,因而不构成盗窃罪,但“致使数量较大的林木枯死”属于毁 林严
21、重的情形,因此构成盗伐林木罪。17 .关于法官的惩戒,以下说法错误的选项是()oA.某省高院欲设立法官惩戒委员会,负责对违反审判职责的法官进行 惩戒B.法官惩戒委员会由法官代表、其他从事法律职业的人员和有关方面 代表组成,其中法官代表不少于半数C.惩戒委员会提出审查意见后,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作出是否予以 惩戒的决定,并给予相应处理D.法官惩戒委员会审议惩戒事项时,当事人有权申请有关人员回避, 有权进行陈述、举证、辩白【答案】:A【解析】:AC两项,最高人民法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法官惩戒委员会, 负责从专业角度审查认定法官是否违反审判职责,提出构成故意违反 职责、存在重大过失、存在一般过
22、失或者没有违反职责等审查意见, 法官惩戒委员会提出审查意见后,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作出是否予 以惩戒的决定,并给予相应处理。B项,法官法第16条规定,省级法官遴选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应当 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法官代表、其他从事法律职业的人员和有关方 面代表,其中法官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一。此题中,法官代表不少于半 数,超过三分之一的要求,符合规定。D项,法官法第49条规定,法官惩戒委员会审议惩戒事项时,当 事人有权申请有关人员回避,有权进行陈述、举证、辩白。18 .高某投毒案中,公安机关出具了两份鉴定意见:一份鉴定意见表 明高某没有精神病,另一份鉴定意见显示毒物中含有砒霜。高某的辩 护人申请对两份鉴定
23、意见进行补充核实。以下说法正确的有()。A.公安机关于案发一周前作的高某患有精神分裂症的鉴定意见,不可 作为定案根据B.法院认为鉴定人应当出庭,鉴定人拒不出庭,其鉴定意见不得作为 定案根据C.辩护人申请3名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对两份鉴定意见提出意见D.专家辅助人的意见是定案根据【答案】:A|B|C【解析】:A项,公安机关于案发一周前作的高某患有精神分裂症的鉴定意见, 与高某在投毒时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不具有关联性,不可作为定 案根据。B项,刑事诉讼法第192条第2款规定,经人民法院通 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C项, 此题中有两份鉴定意见,可以申请四名有专门知识的人
24、出庭。D项, 专家辅助人对鉴定意见发表的意见,属于质证意见,不是证据,因而 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19.近代意义宪法产生以来,文化制度便是宪法的内容。关于两者的 关系,以下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1787年美国宪法规定了公民广泛的文化权利和国家的文化政策A. 1919年德国魏玛宪法规定了公民的文化权利C.我国现行宪法对文化制度的原那么、内容等做了比拟全面的规定D.公民的文化教育权、国家机关的文化教育管理职权和文化政策,是 宪法文化制度的主要内容【答案】:A【解析】:A项,美国1787年宪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宪法至上原那么、人人平等原 那么、三权分立原那么以及联邦体制,几乎没有对于文化权利和国家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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