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23年综合考点习题及答案.docx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23年综合考点习题及答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23年综合考点习题及答案.docx(65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23年综合考点习题及答案1.关于法治社会、法治国家、法治政府间的关系,以下说法错误的选项是()oA.法治社会是法治国家的基础B.法治政府是法治建设的主体C.法治社会是法治建设的目标D.法治政府的建设对法治国家的形成具有示范作用【答案】:C【解析】: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 主义法治国家。也即,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 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 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 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
2、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C.负责建房审批工作的干部柳某,徇情为拆迁范围内违规修建的房屋 补办了建设许可证,房主凭此获得补偿款90万元。柳某触犯滥用职 权罪D.县长郑某擅自允许未经环境评估的水电工程开工,导致该县水域内 濒危野生鱼类全部灭绝。郑某触犯滥用职权罪【答案】:C|D【解析】:AB两项,刑法第397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 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玩忽职守罪。玩忽 职守,是指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职责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 县财政局副局长擅离办公室的行为与其他办公室人员操作电炉不当 的行为没有因果关系,且防止他人操作电炉也不属于县财政局
3、副局长 的工作职责,因此秦某不构成玩忽职守罪。武某作为县卫计局执法监 督大队队长,防止他人非法行医是其职责所在,但何某刚刚开始非法 行医3天即造成严重后果,无法认定武某严重不负责任,武某不构成 玩忽职守罪。CD两项,刑法第397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 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滥用职权罪。滥用职 权,是指不法行使职务上的权限的行为,即就形式上属于国家机关工 作人员一般职务权限的事项,以不当目的或者以不法方法,实施违反 职务行为宗旨的活动。负责建房审批的柳某为他人违规补办建设许可 证,属于典型的滥用职权行为,最终造成国家损失,构成滥用职权罪。 郑某作为县里的一把手
4、,擅自允许不符合制度要求的水电工程开工, 属于滥用职权行为,造成严重损失,已构成滥用职权罪。9.刑事诉讼法的独立价值之一是具有影响刑事实体法实现的功能。下 列哪些选项表达了这一功能?()A.被告人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而被法院量刑时从轻处理B.因排除犯罪嫌疑人的口供,检察院作出证据缺乏不起诉的决定C.侦查机关对于已超过追诉期限的案件不予立案D.只有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二审法院判决时不得对被告人判处重 于原判的刑罚【答案】:A|B|D【解析】:依据刑事诉讼法定和正当程序的理念,刑事实体法需要通过法律程序 来实施,刑事诉讼法具有阻却或影响刑事实体法实现的功能,具体表 现在:依照不告不理原那么,如果
5、没有控诉机关或人员起诉,就不能 对现实中的犯罪行为适用刑事实体法;当出现了某些法定情形时, 就要结束适用刑事实体法的程序,而不能适用刑事实体法;对同一 案件,如果选择不同的刑事程序,适用刑事实体法的结果可能会不同。 ABD三项,均是刑事诉讼法影响刑法实现的表达。C项,侦查机关对已超过追诉期限的案件不予立案,不属于刑事诉讼 程序影响刑法实现的情形,刑法第87条规定已明文规定犯罪经过 法定追诉期限不再追诉。10.宪法解释是保障宪法实施的一种手段和措施。关于宪法解释,下 列选项正确的选项是()oA.由司法机关解释宪法的做法源于美国,也以美国为典型代表B.德国的宪法解释机关必须结合具体案件对宪法含义进
6、行说明C.我国的宪法解释机关对宪法的解释具有最高的、普遍的约束力D.我国国务院在制定行政法规时,必然涉及对宪法含义的理解,但无 权解释宪法【答案】:A|C|D【解析】:AB两项,各国宪法解释的机关主要分为代议机关、司法机关和专门 机关三类。由司法机关按照司法程序解释宪法的体制(即司法审查制 度)起源于美国,法院遵循“不告不理”和附带性审查的原那么,只有 在审理案件时才可以附带性地审查其所适用的法律是否违宪。德国的 宪法解释机关是宪法法院,采用司法积极主义原那么,其对宪法含义的 解释那么不是必须结合具体案件。CD两项,根据宪法第67条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是我国唯一 的宪法解释机关,其对宪法的解
7、释具有最高的、普遍的约束力。国务 院无权解释宪法,但国务院在制定行政法规时,要实现合宪性,必然 涉及对宪法含义的准确理解。11.甲国T公司与乙国政府签约在乙国建设自来水厂,并向多边投资 担保机构投保。依相关规那么,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乙国货币大幅贬值造成T公司损失,属货币汇兑险的范畴B.工人罢工影响了自来水厂的正常营运,属战争内乱险的范畴C.乙国新所得税法致T公司所得税增加,属征收和类似措施险的范畴 D.乙国政府不履行与T公司签订的合同,乙国法院又拒绝受理相关诉 讼,属政府违约险的范畴【答案】:D【解析】: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第11条第1款规定了多边投资担保机构 的担保范围,包括:货
8、币汇兑。东道国政府采取新的措施,限制其 货币兑换成可自由使用货币或被保险人可接受的另一种货币,及汇出 东道国境外,包括东道国政府未能在合理的时间内对该被保险人提出 的此类汇兑申请做出行动;征收和类似的措施。东道国政府采取立 法或行政措施,或懈怠行为,实际上剥夺了被保险人对其投资的所有 权或控制权,或其应从该投资中得到的大量收益。但政府为管理其境 内的经济活动而通常采取的普遍适用的非歧视性措施不在此列;违 约。东道国政府不履行或违反与被保险人签订的合同。并且被保险人 无法求助于司法或仲裁机关对其提出的有关诉讼作出裁决或者该司 法或仲裁机关未能在担保合同根据机构的条例规定的合理期限内作 出裁决抑或
9、虽有这样的裁决但未能执行。战争和内乱。依照第66 条本公约适用的东道国境内任何地区的任何军事行动或内乱。第2款 规定,应投资者与东道国的联合申请,董事会经特别多数票通过,可 将本公约的担保范围扩大到上述第1款中提及的风险以外的其它的 非商业性风险。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包括货币的贬值或降值。A项,货币贬值不属于货币汇兑险的范畴。B项,工人罢工并没有到达内乱的程度,故不属于战争内乱险的范畴。 C项,乙国新所得税法并没有实际上剥夺了被保险人对其投资的所有 权或控制权,也不会从该投资中得到的大量收益,故不属于征收和类 似措施险的范畴。D项,乙国政府不履行与T公司签订的合同,T公司又无法求助于司 法,属于
10、政府违约险的范畴。12.某区环保局因某新建水电站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且已投入 生产使用,给予其罚款10万元的处分。水电站不服,申请复议,复 议机关作出维持处分的复议决定书。以下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复议机构应当为某区政府B.如复议期间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行政 复议终止C.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D.水电站对复议决定不服向法院起诉,应由复议机关所在地的法院管 辖【答案】:C【解析】:A项,行政复议法第12条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 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
11、复议。对 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平安 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此题 中,环保局属于双重领导机关,故水电站既可以向上级环保局提出复 议申请,也可以向区政府提出复议申请。B项,行政复议法第27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在对被申请人作出 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认为其依据不合法,本机关有权处理的, 应当在30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7日内按照法定程序 转送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 的审查。此题中,作为衡量具体行政行为依据的抽象行政行为或人大 及其常委会的地方性法规的合法性尚处于不确定状态,对该案无从
12、做 出判断,只能先行中止该案的审理,而非终止行政复议。C项,行政复议法第31条第3款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 即发生法律效力。D项,行政诉讼法第18条第1款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 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 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故水电站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向复议机关 所在地的法院起诉,也可向由某区环保局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起 诉。13.郑某冒充银行客服发送短信,称张某手机银行即将失效,需重新 验证。张某信以为真,按短信提示输入银行卡号、密码等信息后,又 将收到的编号为135423的“验证码”输入手机页面。后张某发现, 其实是将135423元汇入了
13、郑某账户。关于本案的分析,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郑某将张某作为工具加以利用,实现转移张某财产的目的,应以盗 窃罪论处B.郑某虚构事实,对张某实施欺骗并导致张某处分财产,应以诈骗罪 论处C.郑某骗取张某的银行卡号、密码等个人信息,应以侵犯公民个人信 息罪论处D.郑某利用电信网络,为实施诈骗而发布信息,应以非法利用信息网 络罪论处【答案】:A【解析】:AB两项,诈骗罪的行为结构为:行为人实施诈骗行为一受骗者产生 错误认识一受骗者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一行为人或第三方取得财 产一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诈骗罪与盗窃罪的重要区别在于被害人是 否基于认识错误主动交付财产。郑某虽然实施了欺骗行为,但张某
14、被 骗后发送验证码时并没有主动交付财物的意思,郑某通过技术手段破 除了张某对钱款的占有,构成盗窃罪。C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 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或者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 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以及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 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郑某通过骗取张某的银行卡号、 密码等个人信息,获取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情节严重,应构成侵犯公 民个人信息罪,但和盗窃罪想象竞合,应择一重罪论处,故应以盗窃 罪论处。D项,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是指利用信息网络设立用于实施诈骗、 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
15、动的 网站、通讯群组,或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 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或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 罪活动发布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本案中,郑某发布给张某的信息 是一对一进行的,是为了盗窃钱财而实施的行为,不构成非法利用信 息网络罪。14.甲拿着包坐在公园长椅上,乙看着就默默坐他旁边。甲离开时忘 记将自己的包拿走,乙见甲离开,迅速将包拿走。甲走出十米突然想 起了自己的包,返回原处未看见包与乙。以下说法正确的选项是?()A.乙的行为构成盗窃罪B.甲虽然离开,但该包仍然归甲占有C.乙的行为构成侵占罪D.乙的行为构成抢夺罪【答案】:A|B【解析】:AB两项,盗窃罪的对象
16、必须是他人占有的财物,对于自己占有的他 人财物不可能成立盗窃罪。占有是指事实上的支配,不仅包括物理支 配范围内的支配,而且包括社会观念上可以推知财物的支配人的状 态。因此,根据社会一般观念,甲仅仅走出十米,对自己包的占有虽 然有所减弱,但仍然处于占有状态。乙拿走甲仍在占有的包,构成盗 窃罪。CD两项,侵占罪针对的财物限于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他人的遗忘 物和埋藏物。这里说的遗忘物是指他人已经脱离占有的财物,例如丢 在路上的钱包,失主就已经脱离占有。本案中,包未脱离占有,仍属 于甲占有,因此乙不构成侵占罪。假设成认盗窃罪具有秘密性,那么乙这 种公开的行为就不能构成盗窃罪,而构成抢夺罪,因为其行为具
17、有“公 然性”。目前,法考采纳的观点是盗窃罪不必然具有秘密性。此外, 乙对包也并未进行暴力抢夺,因此乙的行为也不构成抢夺罪。15.“法律人适用法律的最直接目标就是要获得一个合理的决定。在 法治社会,所谓合理的法律决定就是指法律决定具有可预测性和正当 性。”对于这一段话,以下说法正确的选项是()。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 化。其中,法治国家是法治建设的目标,法治政府是法治国家的主体, 法治社会是法治国家的基础。法治政府的建设,对法治国家的建设具 有示范作用。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关于中央军事 委员会,以下哪一表述是错误的?()A.实
18、行主席负责制B.每届任期与全国人大相同C.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D.副主席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答案】:D【解析】:ABC三项,根据宪法第93、94条的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 主席负责制。中央军事委员会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 相同。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负责。D项,根据宪法第62、67条的规定,中央军委副主席由全国人A.正当性是实质法治的要求B.可预测性要求法律人必须将法律决定建立在既存的一般性的法律 规范的基础上C.在历史上,法律人通常借助法律解释方法缓解可预测性与正当性之 间的紧张关系D.在法治国家,法律决定的可预测性是理当崇尚的一
19、个价值目标【答案】:A|B|C|D【解析】:A项,在法治社会,合理的法律决定就是指法律决定具有可预测性和 正当性。法律决定的可预测性是形式法治的要求,它的正当性是实质 法治的要求。B项,可预测性意味着作出法律决定的人在作决定的过程中应该尽可 能地防止武断和恣意。这就要求他们必须将法律决定建立在既存的一 般性的法律规范的基础上,而且他们必须要按照一定的方法适用法律 规范,如推理规那么和解释方法。C项,可预测性与正当性之间存在一定的紧张关系,缓解这种紧张关 系通常借助法律解释的方法。D项,可预测性与正当性都是法治国家理当崇尚的价值目标。16.以下哪些规范无权设定行政强制执行?()A.法律B.行政法
20、规C.地方性法规D.部门规章【答案】:B|C|D【解析】:行政强制法第13条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法律没有 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 院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属于法律绝对保存事项,除法律之外的其 他规范性文件均不得设定。17.以下哪些选项中的甲属于犯罪未遂?()A.甲让行贿人乙以乙的名义办理银行卡,存入50万元,乙将银行卡 及密码交给甲。甲用该卡时,忘记密码,不好意思再问乙。后乙得知 甲被免职,将该卡挂失取回50万元B.甲、乙共谋黄昏杀丙,甲向乙讲解了杀害丙的具体方法。黄昏乙如 约到达现场,但甲却未去。乙按照甲的方法杀死丙C.乙欲盗窃汽车,让甲将用于
21、盗窃汽车的钥匙放在乙的信箱。甲同意, 但错将钥匙放入丙的信箱,后乙用其他方法将车盗走D.甲、乙共同杀害丙,以为丙已死,甲随即离开现场。一个小时后, 乙在清理现场时发现丙未死,持刀杀死丙【答案】:C|D【解析】:A项,犯罪是否得逞,是犯罪既遂与犯罪未遂的界限所在。已经着手 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犯罪得逞时,表现为法益受到侵害,发生了行为人所希望或者放任的、 行为性质所决定的犯罪结果。乙将银行卡和密码交给甲时,甲已经实 际控制了卡内的50万元钱款。此时受贿行为已经既遂。乙事后挂失 并取回钱款的行为并不影响甲所犯受贿罪的犯罪停止形态。故甲不属 于犯罪未遂。B项
22、,按照共同犯罪的理论,如果共犯中一人的行为既遂,根据“部 分实行全部责任”的原那么,那么其他共犯人原那么上均成立既遂。尽管甲 未到达现场,但其事先与乙有共谋,且向乙讲解了犯罪方法,乙的行 为既遂那么导致甲乙的共同犯罪行为既遂。故甲不属于犯罪未遂。C项,甲虽然与乙有共同的犯罪故意,但乙最终用其他方法将车盗走, 盗窃既遂的结果与甲的行为之间缺乏因果关系。D项,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犯罪人已将其认为到达既遂所必需的全部 行为实行终了,但由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甲与乙共同 杀害丙,甲误以为丙死亡而离开现场,甲乙的共同犯罪行为已经结束, 构成犯罪未遂。之后乙发现丙未死又持刀杀害丙的行为超出了共同犯
23、 罪故意,不影响甲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未遂。故甲属于犯罪未遂。18 .我国于2015年公布了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随即作出修改。对此,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在我国,政策与法律具有共同的指导思想和社会目标B.立法在实践中总是滞后的,只能“亡羊补牢”而无法适度超越和引 领社会开展C.越强调法治,越要提高立法质量,通过立法解决改革开展中的问题 D.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有助于缓解人口老龄化对我国社会开展 的压力【答案】:A|C|D【解析】:A项,在我国,执政党的政策与国家的法律,从根本上说是一致的, 即都是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的组成局部,都服务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
24、设,都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思想。B项,立法具有滞后性的一面,但也具有超前性和预见性的一面,能 够引领和推动经济社会开展。C项,实现法治化应当在完善立法的同时注重立法的质量,将改革中 面临的问题纳入到立法中,才能正确的处理矛盾和问题。D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将生育政策从“一孩时代”改变为了 “二 胎时代”,促进了人口数量的增加,有利于缓解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压 力。19 .王某育有二子,因王某行动不便,王某长子王大拿着王某的遗嘱 去公证处办理王某的遗产公证:仅由其长子王大一人所继承,公证员 李某为其公证。此后,王某次子王二认为公证书与事实完全不符,向 公证处提出复查申请。根据公证救济制度,以下选项正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法律 职业资格 考试 2023 综合 考点 习题 答案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