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23年精选高频考点习题.docx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23年精选高频考点习题.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23年精选高频考点习题.docx(66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23年精选高频考点习题1.甲骑摩托车搭着乙过山路,路面崎岖泥泞,甲便下车推着摩托车前 行。这时乙提出帮助把车骑过去,甲同意,并且紧跟其后,双眼一直 注视乙。不料过了山路乙骑着摩托扬长而去。乙的行为构成何罪?()A.盗窃罪B.侵占罪C.抢夺罪D.抢劫罪【答案】:A【解析】:通说认为,抢夺罪的行为人既可以直接从财物占有者手中抢走,也可 以从他们附近公然将财物抢走,无论哪种情况都会被财物占有者能够 立即觉察,表达侵财的公然性。乙是公然取走被害人财物,应以抢夺 罪论处。但是个别观点认为,公然取走他人财物也成立盗窃罪,并且 只有当对物暴力行为可能导致被害人伤亡时,才宜认定为抢夺罪。本
2、【答案】:B|D【解析】:A项,行政诉讼法第19条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行 诉解释第8条第2款规定,对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既采取限制 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又采取其他行政强制措施或者行政处 罚不服的,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此题中, 蔡某作为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可以向其所在地的法院起诉。B项,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条第1项的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 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 行政强制措施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第35条规定,有本法 第3条或者第17条规定情形之一,
3、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 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抱歉;造成严 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此题中,公安机关对蔡 某拘留了 10日,属于侵犯人身自由的情形,而且拘留时间较长,有 严重后果。因此,法院应当判决撤销拘留决定、返还罚款、赔偿损失 并支付精神抚慰金。CD两项,行诉解释第109条第4款规定,原审判决遗漏行政赔偿 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依法不应当予以赔偿的,应当判决 驳回行政赔偿请求。原审判决遗漏行政赔偿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经 审理认为依法应当予以赔偿的,在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同 时,可以就行政赔偿问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就行政赔
4、偿部 分发回重审。当事人在第二审期间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第二审人民 法院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说明】原司法部答案为D,因法律变动,现答案为BD。9.赵某、钱某、孙某与李某四人涉嫌共同抢劫被立案侦查。侦查期间, 赵某和钱某被逮捕;孙某被监视居住,对李某未采取强制措施。案件 起诉到法院后,法院判处赵某有期徒刑5年,钱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 3年,孙某免予刑事处分,李某无罪。一审判决下来之后,检察院对 本案提起抗诉。法院对他们四人强制措施的变更,正确的选项是?()A.对赵某应当变更为取保候审B.对钱某变更为取保候审或释放C.对孙某变更为取保候审或释放D.对李某应当予以释放【
5、答案】:B|D【解析】:刑诉解释第134条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不负 刑事责任或者免除刑事处分,被告人在押的,应当在宣判后立即释放。 被逮捕的被告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 者予以释放: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单独适用附加 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己到第一审人 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 的。A项,在此题中,赵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不属于应当变更强 制措施的情形。B项,钱某被判处缓刑,并且检察院对本案提起抗诉,所以,该案判 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法院应对其变更强制措施或释放。C项,孙某被判处免
6、予刑事处分,法院应当在宣判后立即释放,而非 对其实施取保候审。D项,李某被判无罪,法院应当在宣判后立即释放。10.我国的基本社会制度是基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 五位一体的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在社会领域所建构的制度体系。关 于国家的基本社会制度,以下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我国的基本社会制度是国家的根本制度B.社会保障制度是我国基本社会制度的核心内容C.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是我国基本社会制度的重要内容D.加强社会法的实施是开展与完善我国基本社会制度的重要途径【答案】:B|C|D【解析】:A项,宪法第1条第2款规定,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的根本制度。B项,我国现行宪法对基
7、本社会制度的规定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制度、 医疗卫生事业、劳动保障制度、人才培养制度、计划生育制度、社会 秩序及平安维护制度等方面,其中,社会保障制度是基本社会制度的 核心内容。C项,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是我国基本社会制度中劳动保障制 度的重要内容。D项,完善我国基本社会制度的途径有很多种,但是加强社会法的实 施和开展有助于其他途径的实施,为基本社会制度的巩固和开展提供 法律支撑,创立稳定的社会环境。1L以下哪一选项属于刑事诉讼中适用中止审理的情形?()A.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B.需要重新鉴定的C.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长时间无法出庭的D.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
8、的【答案】:C【解析】:C项,刑事诉讼法第206条第1款规定,在审判过程中,有以下 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被告人脱逃的;自诉人患 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由于不能抗拒 的原因。ABD三项,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 以下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需要通知新的证 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检察人员发现提起 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 审判的。12.我国宪法第六至十八条对经济制度作了专门规定。关于宪法修 正案就我国经济制度
9、规定所作的修改,以下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1年真题A.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B.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C.除第九、十二、十八条外,其他各条都进行过修改D.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答案】:B|C|D【解析】:B项,“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1993年宪法修正案第7 条的内容,其是对宪法第15条进行的修改,属于经济制度。C项,我国宪法第6至18条经济制度局部各条的修改情况如下: 第6条由1999年宪法修正案第14条予以修改;第7条由 1993年宪法修正案第5条予以修改;第8条由1993年宪法 修正
10、案第6条和1999年宪法修正案第15条两次予以修改; 第10条第4款和第3款分别由1988年宪法修正案第2条和2004 年宪法修正案第20条予以修改;第11条由1988年宪法修 正案第1条、1999年宪法修正案第16条和2004年宪法修 正案第21条三次予以修改;第13条和第14条由2004年宪法 修正案第22条和第23条分别予以修改;第15条、第16条和第 17条由1993年宪法修正案第7条、第8条和第9条分别予以修 改。即宪法第6至18条只有第9、12和18条未作修改。D项,1993年宪法修正案第6条将1982年宪法第8条第1 款“农村人民公社、农业生产合作社和其他生产、供销、信用、消费
11、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的规 定修改为“农村中的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生产、供销、信用、 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 1999年宪法修正案第15条又修改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 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中的生产、供销、 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经济”。A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 1999年宪法修正案第13条的内容,是对我国宪法第5条进 行的修改,属于政治制度的内容。13.张某因故意杀人罪被某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在执行死刑
12、之前,遇到以下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在审核后的处理方式,正确的选项是 ()oA.查明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但不影响原判决执行的,裁定继续执行死 刑B.查明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该改判C.发现张某还犯有抢劫罪,应当追诉的,在审理后合并执行死刑D.发现张某怀孕6个月,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答案】:A【解析】:刑事诉讼法解释第422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停止执行死刑的 案件,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确认罪犯怀孕的,应当改判; 确认罪犯有其他犯罪,依法应当追诉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死刑, 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确认原判决、裁定有错误或者罪犯有重 大立功表现,需要改判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死刑,撤销
13、原判,发回 重新审判;确认原判决、裁定没有错误,罪犯没有重大立功表现, 或者重大立功表现不影响原判决、裁定执行的,应当裁定继续执行死 刑,并由院长重新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14.顺河为甲乙两国的界河,双方对界河的划界使用没有另行约定。 根据国际法的相关规那么,以下哪项判断是符合国际法的?()A.甲国渔民在整条河流上捕鱼B.甲国渔船遭遇狂风,为紧急避险可未经许可停靠乙国河岸C.乙国可不经甲国许可,在顺河乙国一侧修建堤坝D.乙国发生旱灾,可不经甲国许可炸开自己一方堤坝灌溉农田【答案】:B【解析】:A项,界水,包括界河和界湖。渔民捕鱼通常仅限于在界水的本国一 侧,”在整条河流上捕鱼”,不符合国际法。B
14、项,相邻国家在界水上 享有平等的航行权,船舶在航行时应该具有明显的国籍标志,除遇难 或有其他特殊情况外,一方船舶未经允许不得在对方靠岸停泊。C项, 一方如欲在界水上建造工程设施,如桥梁、堤坝等,应取得另一方的 同意。D项,界水相邻各国都可以对界水加以适当利用,但须遵循不 得损害邻国利益的原那么,包括不得采取可能使河流枯竭或泛滥的措 施,更不得单方故意使河水改道。该项中“不经甲国许可炸开自己一 方堤坝灌溉农田”,易致河水泛滥或改道,会损害对方利益。15 .甲和乙系夫妻,因外出打工将女儿小琳交由甲母照顾两年,但从 未支付过抚养费。后甲与乙闹离婚且均不愿抚养小琳。甲母将甲和乙 告上法庭,要求支付抚养
15、费2万元。法院认为,甲母对孙女无法定或 约定的抚养义务,判决甲和乙支付甲母抚养费。关于该案,以下哪一 选项是正确的?()A.判决是规范性法律文件B.甲和乙对小琳的抚养义务是相对义务C.判决在原被告间不形成法律权利和义务关系D.小琳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之一【答案】:B【解析】:A项,规范性法律文件要求对不特定主体反复适用,而个别性法律文 件适用于特定对象,不具有一般性约束力,因此,判决是个别性法律 文件。B项,相对义务又称对人义务,对应特定的权利人。本案中,甲和乙 的抚养义务仅对小琳,为相对义务。C项,判决被告(甲和乙)须支付原告(甲母)抚养费,保护了小琳 和父母之间的抚养关系,所以,原被告
16、之间形成的是一种保护性法律 关系。D项,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是诉讼活动的参加者,即在诉讼活动中一 定权利的享有者和一定义务的承当者。本案中,小琳不是诉讼当事人 一方,所以不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16 .审判公开是刑事审判的一项重要原那么,但是在特殊的条件下也可 以不公开审理。关于不公开审理,以下说法正确的选项是()o题中,摩托车的所有权人一直是甲,即使乙抢走摩托车是在公然的情 况下,但并没有到达抢夺罪要求的对物暴力的程度,因而乙构成盗窃 罪。根据此题中对乙行为的描述,乙的行为构成盗窃罪,更符合题意。 2.2007年8月30 B,我国制定了反垄断法,以下说法哪些可以成 立?()A.反垄断法的制
17、定是以我国当前的市场经济为基础的,没有市场 经济,就不会出现市场垄断,也就不需要反垄断法,因此可以说, 社会是法律的母体,法律是社会的产物B.法对经济有积极的反作用,反垄断法的出台及实施将会对我国 市场经济开展产生重要影响C.我国市场经济的开展客观上需要反垄断法的出台,这个事实说 明,唯有经济才是法律产生和开展的决定性因素,除经济之外法律不 受其他社会因素的影响D.为了有效地管理社会,法律还需要和其他社会规范(道德、政策等) 积极配合,反垄断法在管理市场经济时也是如此【答案】:A|B|D【解析】:A.侦查人员小刘和小章认为侦查过程需要保密,所以,他们侦查过的 案件应当不公开审理B.法院审理的某
18、侵犯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应 当不公开审理C.不公开审理的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与该案无关的人民法院工作人员 和被告人的近亲属都不得旁听D.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宣判也不公开【答案】:C【解析】:A项,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应当不公开审理的 情形是指案件的性质涉及国家秘密,而不是侦查过程需要保密。B项,刑事诉讼法第188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 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 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 理。C项,不公开审理的案件,除审判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当事人和其 他诉讼参与人之外的人员,均不得
19、参加庭审,即使是法院的工作人员, 如果跟案件无关,也不得旁听,当事人的近亲属也不得旁听。D项,无论是否公开审理,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刑事诉讼法第285 条规定,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18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 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 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17 .刘某对市辖区土地局依据省国土资源厅的规定作出的一项行政处 理决定不服,提起行政复议,同时要求审查该规定的合法性。在此情 况下,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市政府作为复议机关无权对省国土资源厅的规定进行处理B.区政府作为复议机关应当将省国土资源厅的规定转送市政府处理C.省政府有权对该规定
20、进行处理D.市土地局作为复议机关应当将审查省国土资源厅规定的请求转送 省国土资源厅处理【答案】:B|C|D【解析】:A项,行政复议法第12条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 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本 案中,被申请人是区土地局,复议机关应为区政府或市土地局,市政 府不能作为复议机关。BCD三项,根据第26条的规定,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 出对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的,复议机关对该规定 有权处理的,应当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按法定程序转送有权 处理的机关。本案中,具体行政行
21、为依据的规定是省国土资源厅作出 的,复议机关区政府或市国土资源局均无权处理,应当按法定程序逐 级转送至有权处理的省政府或省国土资源厅,不可越级。18 .根据国际法相关规那么,关于国际争端解决方式,以下哪些表述是 正确的?()A.甲乙两国就界河使用发生纠纷,丙国为支持甲国可出面进行武装干 涉B.甲乙两国发生边界争端,丙国总统可出面进行调停C.甲乙两国可书面协议将两国的专属经济区争端提交联合国国际法 院,国际法院对此争端拥有管辖权D.国际法院可就国际争端解决提出咨询意见,该意见具有法律拘束力【答案】:B|C【解析】:国际法上的国际争端或国际纠纷,主要是指国家之间在国际关系或交 往中产生的利益矛盾、
22、权利对立或行为冲突。A项,现代国际法确立了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基本原那么,使用战争或 武力解决争端是被禁止的。B项,为促进国际争端的和平解决,第三方可以调停人的身份,就争 端的解决提出方案,并直接参加或主持谈判,以协助争端解决。C项,依自愿管辖原那么,对于任何争端,当事国都可以在争端发生后, 达成协议,将争端提交国际法院。法院根据当事国各方的同意进行管 辖。D项,根据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院规约的规定,国际法院除 诉讼活动外,还有提供法律咨询的重要职能,称为法院的咨询管辖权。 法院作出的咨询意见虽然没有法律拘束力,但对于有关问题的解决以 及国际法的开展都具有重要的影响。19.某县公安局于2012年5
23、月25日以方某涉嫌合同诈骗罪将其刑事 拘留,同年6月26日取保候审,8月11日检察院决定批准逮捕方某。 2013年5月11日,法院以指控依据缺乏为由判决方某无罪,方某被 释放。2014年3月2日方某申请国家赔偿。以下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县公安局为赔偿义务机关B.赔偿义务机关可就赔偿方式和数额与方某协商,但不得就赔偿工程进行协商C.方某2012年6月26日至8月11日取保候审,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D.对方某的赔偿金标准应按照2012年度国家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答案】:C【解析】:A项,国家赔偿法第21条第3款规定,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 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
24、关为赔 偿义务机关。所以本案赔偿义务机关为检察院,先行执行刑事拘留的 县公安局不需履行赔偿义务。B项,赔偿方式、赔偿工程、赔偿数额都可以进行协商。国家赔偿 法第13条第1款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 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 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工程 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4章的规定进行协商。C项,国家赔偿法第3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 政职权时有以下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非 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法律 职业资格 考试 2023 精选 高频 考点 习题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