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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计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那么第4号一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规定,影响独立 性因素包括:(1)经济利益;(2)贷款和担保;(3)商业关系;(4)家庭和私人关系;(5)与审计客户发生雇佣关系;(6)审计工程组成员最近曾担任审计客户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特定员工;(7)兼任审计客户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8)与审计客户长期存在业务关系;(9)为审计客户提供非鉴证服务;(10)收费;(11)薪酬与业绩评价政策;(12)礼品与款待。接下来,我们将设定具体的情景来讲述影响独立性的相关因素:光洲会计师事务所系一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大陆地区有23家成员 所
2、,A成员所位于中国华南区域。新大医疗股份系一家拟上市的股份制公司,住所与A成员所同处一地级市,主营业务 为生物医疗试剂生产与相关病理检测。新大公司于2015年3月12日聘请凯诚会计师事务所、邦联证券股份、天宇律师事务 所等三家机构,参与公司整体变更股份及期后IP0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其中凯诚会计师事 务所系新大公司2011年至2015年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2015年6月30日,新大股份成立,2015年9月进入当地证监局拟IPO辅导企业名录。 2016年3月20日,凯诚会计事务所对新大股份201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 标准无保存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为M及N。2017年2月
3、3日,新大公司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辞任凯诚会计师事务所,并聘请光洲会计 师事务所为2016年度财务报表及IP0期间的审计师,具体执行审计业务的团队为光洲会计师事务所 的A成员所,审计报告完成日为2017年3月20日。A成员所曾于2012、2013、2014年度为新大医疗提供了内部控制设计、税务咨询、财 务咨询等非鉴证业务,为其服务的核心执业人员为H及J注册会计师。同时,新大医疗曾 于2012年6月1日,与A成员所签订职业员工病理检测与预防服务合同,合同金额144万元, 合同期限6年(2018年5月31日到期),旨在为A成员所的员工提供健康管理服务。2017年2月11日,光洲A成员所,由合伙人
4、甲、注册会计师H、注册会计师K、注册会计师L、 注册会计师S、注册会计师N、税务师Q组成工程组进驻新大公司(工程组成员均为男性),开始外 勤审计工作。现场工程负责人为注册会计师K,注册会计师N参与审计后期工作(暂不进驻新大公 司)。在审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K、注册会计师L、注册会计师S、税务师Q通过实施多种审计程 序与方法,发现以下事项,请逐项指出是否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那么规定,并简要说明理 由。1 .注册会计师L通过询问和对相关资料的审阅发现,光洲会计师事务合伙人乙(已于2015年9 月离职)持有新大股份0.5%的股权,注册会计师L进一步通过证监会网站的检索,发现乙已于2016 年
5、10月加入邦联证券股份,并担任该证券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裁,兼管该证券公司的保荐 业务。解析:违反。注册会计师乙作为审计工程合伙人直接持有新大公司0.5%的股份(2015年9月离 职),2016年10月加入邦联证券股份并监管证券公司的保荐业务,将因自身利益对独立 性产生不利影响。2 .注册会计师S通过对新大公司关联方交易的审核发现,新大公司向实际控制人丙所控制的熙 诚房地产开发(两公司对丙而言均重要)提供资金380万元,后经询问得知,该款项系新 大公司暂时周转至熙诚房地产开发公司用于支付中介机构的费用;经新大公司财务人员介绍,2016 年度,熙诚房地产开发委托光洲会计师事务所总所为其提供编制会计
6、分录计算税额服务, 合同期限为两年,合同金额为380万元。解析:违反。新大公司与熙诚房地产开发公司同属于丙控制的关联企业,且均对丙而言重要, 从而熙诚房地产开发公司也被视为客户,事务所为公众利益实体新大提供用以编制对被审计单位财 务报表具有重大影响的会计分录,将对独立性产生严重不利影响。(禁止提供)3 .在新大股份公司用餐过程中,注册会计师L不经意间发现,税务师Q与负责新大公司的税务 总监存在恋爱关系。后期S与Q聊天中,Q表示两人即将于2017年6月举行婚礼。解析:违反。工程组成员Q与新大公司税务总监(特殊员工)存在密切关系,对独立性产生严 重不利影响。4 .注册会计师K在进行审计阶段性总结时
7、,合伙人甲反应说,2016年度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 计师拟由注册会计师K及N。K之前从未与N谋过面,后K在对新大公司的合并会计报表进行审计 时,与其对接的新大公司合并报表总监姓名也为N,已临时在新大公司工作近三月。经进一步了解, 注册会计师N与合并报表总监N系同一人,N已于2017年2月29日与新大公司签署正式劳动合同。解析:违反。审计工程合伙人加入新大公司担任合并报表总监(属于特殊员工),将因密切关 系和外在压力对独立性产生严重不利影响。5 .税务师Q发现,新大公司资金结算中心工作人员共有28名,其中有7名系A成员所于年初招 聘的审计助理人员,该批助理人员于2017年1月13日系新大公司财务
8、总监通过其导师Z与A成员 所的合伙人丁进行联络,而派驻至新大公司,补充资金结算中心年底财务决算时节的临时用工需求。解析:不违反。由于A成员所向新大公司借调员工属于短期临时行为,且不承当管理层职责, 故不影响审计的独立性。6 .注册会计师L在一份融资合同中发现,A所合伙人甲曾于2016年4月向某银行贷款200万元 用于购置私人房产,而该合同的担保人为新大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即丙。解析:违反。A所合伙人甲向银行贷款200万元用于购置私人房产,且由新大公司董事长丙担 保,将因自身利益产生非常严重不利影响,导致没有防范措施能够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7 .注册会计师S发现,新大公司2016年12月
9、15日将应收A成员所的健康管理服务的应收款项 110万元,转为应收丙所控制的东华网络科技,凭证附件显示的内容显示为东华网络公司 无偿代A所承当该合同款项至合同到期。解析:违反。新大公司与东华网络公司属丙同一控制下的企业,且东华网络公司代为A成员所 归还欠款,将因自身利益导致非常严重不利影响。8 .注册会计师K发现,新大公司账面应付A成员所的咨询费用178万元尚未支付,K向A成员 所财务部了解到,该款项系新大公司2016年度预提的2015年前A成员所向其提供的咨询服务成果 的奖励款。解析:违反。会计师事务所在向审计客户提供非鉴证服务时,如果非鉴证服务以直接或间接形 式取得或有收费,可能因自身利益
10、产生不利影响。9 .A成员所(或光洲总所)医疗行业咨询部于2015年3月与新大公司的销售子公司签署了战略 合作协议;协议主要内容为,A成员所为销售子公司提供销售渠道搭建解决方案;销售子公司借助 其在医疗行业领域的资源关系,为A成员所的医疗咨询部门提供行业内其他公司的客户并帮其开拓 咨询服务对象,数量不低于3家;合同期限3年,双方互不收取任何费用。解析:违反。审计工程组推销客户产品,客户帮助审计工程拓展业务领域,将由于商业关系对 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10 .邦联证券股份负责新大公司IPO的保荐代表人赵某,系A成员所合伙人钱某的妻子, 钱某曾于2016年8月前担任东华网络科技公司的外部董事。钱某于
11、2017年3月1日从A成员所离 职。解析:违反。关键审计合伙人钱某的妻子赵某担任邦联证券股份负责新大公司IP0的 保荐代表,将因密切关系或外在压力对独立性产生严重不利影响。11 .新大公司负责IP0的董事会秘书陈某于2016年3月上任,陈某曾于2013年至2016年2月 担任光洲事务所总部的管理合伙人。解析:违反。前任管理合伙人加入新大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将因密切关系或外在压力对独立 性产生严重不利影响。12 .审计工程组计划于2017年3月8日结束外勤审计工作。2017年3月5日晚,新大公司总裁 庞某、财务总监、税务总监、合并报表总监、资金管理中心副总经理、综合管理部总经理在该市五 星级酒店贵宾厅宴请审计工程组所有人员。宴请结束后,审计工程组成员回到宾馆,发现工程组的三个标准间内各有四套冬季羽绒服(男 式两套、女式两套)。解析:违反。审计客户提供了超出正常业务活动的款待,将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审计工程组成员接受审计客户的礼品,将产生非常严重不利影响,导致没有防范措施能够将其 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会计师事务所或工程组成员不得接受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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