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电子版资料及题库.docx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电子版资料及题库.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电子版资料及题库.docx(65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电子版资料及题库1.根据宪法和法律,关于我国宪法监督方式的说法,以下选项正 确的是:()A.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属于事后审查B.自治区人大制定的自治条例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属于事 先审查C.全国人大常委会应国务院的书面审查要求对某地方性法规进行审 查,属于附带性审查D.全国人大常委会只有在相关主体提出对某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的 要求或建议时才启动审查程序【答案】:A|B【解析】:AB两项,事先审查又称预防性审查,是指当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 件尚未正式公布实施之前,由特定机关对其是否合宪所进行的审查。 事后审查是指在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公布实
2、施以后,由特定机关.表决时安理会5个常任理事国的票数多于其他会员国C.大会是联合国的立法机关,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国同意才可以通过国 际条约D.可以讨论联合国宪章范围内或联合国任何机关的任何问题,但 安理会正在审议的除外【答案】:D【解析】:A项,根据联合国宪章第13条的规定,联合国大会应发起研究, 并作成建议,提倡国际法之逐渐开展与编纂。因此联合国大会不具有 立法权,其决议也仅具有建议的性质。BC两项,根据联合国宪章第18条的规定,大会表决实行会员国 一国一票制。对于一般问题的决议采取简单多数通过;对于重要问题 决议采取羽以上多数通过。上述重要问题包括:与维持国际和平与 平安相关的建议,平安理事
3、会、经社理事会和托管理事会中须经选举 的理事国的选举;新会员国接纳;会员国权利中止或开除会籍;实施 托管的问题;联合国预算及会员国应缴费用的分摊等。此题中,国际 条约的通过不属于“重要问题”,因此简单多数通过即可,无需 羽 以上多数通过。D项,联合国大会是联合国的主要机关,由全体会员国组成,具有广 泛的职权,可以讨论宪章范围内或联合国任何机关的任何问题,但安 理会正在审议的除外。8 .小张为某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其行为所 可能承当的责任,以下说法正确的选项是哪一项或几项? ( )oA.在调解过程中,受仲裁庭安排单独会见一方当事人,不属于违纪行 为B.接受当事人的请客送礼,情节
4、严重,被仲裁委员会除名C.保守仲裁秘密,不向外界透露任何与案件有关的实体与程序问题 D.在仲裁案件时向当事人索取贿赂,枉法裁决,被人民检察院提起公 诉【答案】:A|B|C|D【解析】:A项,根据仲裁法及其相关规定,仲裁可以先行调解,在调解过 程中,受仲裁庭安排单独会见一方当事人的做法是合法又合理的。B项,仲裁员要保持公正中立,其中,要求保持廉洁。仲裁员不得以 任何直接或间接方式接受当事人或其他代理人的请客、馈赠或提供的 其他利益,亦不得代人向仲裁员实施请客送礼或提供其他好处和利 益。仲裁员接受当事人的请客送礼,情节严重的,可以被仲裁委员会 除名。C项,仲裁法第40条规定,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
5、协议公开的, 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而且在结案后,仲裁员不能 在结案后以接受采访、撰写文章等方式向外界透露仲裁当事人的名 称、仲裁程序进展的细节等内容。D项,枉法仲裁罪是指依法承当仲裁职责的人员,在仲裁活动中故意 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枉法裁决、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第 399条和刑法修正案(六)第20条的规定,犯枉法仲裁罪的,可 以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 以下有期徒刑。10.中国甲公司与德国乙公司签订了一项新技术许可协议,规定在约 定期间内,甲公司在亚太区独占使用乙公司的该项新技术。依相关规 那么,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在约定期间内,乙
6、公司在亚太区不能再使用该项新技术B.乙公司在全球均不能再使用该项新技术C.乙公司不能再将该项新技术允许另一家公司在德国使用D.乙公司在德国也不能再使用该项新技术【答案】:A【解析】:独占专利许可合同,是指受让人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对合同规定的专 利技术的使用权,让与人或任何第三方都不得同时在该范围内具有对 该项专利技术的使用权。按照这一合同,专利权人允许被许可人在一 定的期限和地域范围内享有独占使用其专利的权利,被许可人按照约 定的数额支付给专利人使用费。这种合同要求专利权人在规定的时间 和地域范围内,不但不能许可第三者使用该专利而且自己也不得使 用。因此,在此题中,在约定期间,乙公司在亚太地区
7、不能再使用该 项新技术,但乙公司可以在其他地区使用该项新技术,也可以将该项 新技术允许另一家公司在亚太地区之外的其他地区使用,如在德国使 用。11 .关于国际法基本原那么,以下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国际法基本原那么具有强行法性质B,不得使用威胁或武力原那么是指禁止除国家对侵略行为进行的自卫 行动以外的一切武力的使用C.对于一国国内的民族别离主义活动,民族自决原那么没有为其提供任 何国际法根据D.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那么是指国家间在发生争端时,各国都必须采取和平方式予以解决【答案】:A|C|D【解析】:国际法基本原那么是指被各国公认的、具有普遍意义的、适用于国际法 一切效力范围的、构成国际法基
8、础和核心并具有强行法性质的国际法 原那么。A项,国际法基本原那么具有强行法性质,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强行法 规那么都是国际法基本原那么。B项,不得使用威胁或武力原那么并不是禁止一切武力的使用,但凡符 合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规那么的武力使用是被允许的,包括国家对 侵略行为进行的自卫行动和联合国集体平安制度下的武力使用。因 此,除自卫外,联合国集体平安制度下的武力使用并不被禁止。C项,民族自决原那么中独立权的范围,只严格适用于殖民地民族的独 立。国际法严格禁止任何国家假借民族自决名义,制造、煽动或支持 民族分裂,破坏他国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的任何行动。D项,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那么是指国家间在发生争端时,
9、各国都必须 采取和平方式予以解决,争端的当事国及其他国家应防止采取任何使 争端或情势恶化的措施或行动。12 .检察院以抢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后查明被告人构成抢劫罪。关于法院的做法,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应当建议检察院改变起诉罪名,不能直接以抢劫罪定罪B.可以直接以抢劫罪定罪,不必建议检察院改变起诉罪名C.只能判决无罪,检察院应以抢劫罪另行起诉D.应当驳回起诉,检察院应以抢劫罪另行起诉【答案】:B【解析】:高法解释第241条第2项规定,对第一审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审 理后,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 定的罪名不一致的,应当按照审理认定的罪名作出有罪判决
10、。因此, 法院应当按照审理认定的罪名直接定罪。13 .郑某冒充银行客服发送短信,称张某手机银行即将失效,需重新 验证。张某信以为真,按短信提示输入银行卡号、密码等信息后,又 将收到的编号为135423的“验证码”输入手机页面。后张某发现, 其实是将135423元汇入了郑某账户。关于本案的分析,以下哪一选 项是正确的?()A.郑某将张某作为工具加以利用,实现转移张某财产的目的,应以盗窃罪论处B.郑某虚构事实,对张某实施欺骗并导致张某处分财产,应以诈骗罪 论处C.郑某骗取张某的银行卡号、密码等个人信息,应以侵犯公民个人信 息罪论处D.郑某利用电信网络,为实施诈骗而发布信息,应以非法利用信息网 络罪
11、论处【答案】:A【解析】:AB两项,诈骗罪的行为结构为:行为人实施诈骗行为一受骗者产生 错误认识一受骗者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一行为人或第三方取得财 产一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诈骗罪与盗窃罪的重要区别在于被害人是 否基于认识错误主动交付财产。郑某虽然实施了欺骗行为,但张某被 骗后发送验证码时并没有主动交付财物的意思,郑某通过技术手段破 除了张某对钱款的占有,构成盗窃罪。C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 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或者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 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以及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 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郑某通过骗取
12、张某的银行卡号、 密码等个人信息,获取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情节严重,应构成侵犯公 民个人信息罪,但和盗窃罪想象竞合,应择一重罪论处,故应以盗窃 罪论处。D项,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是指利用信息网络设立用于实施诈骗、 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网站、通讯群组,或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 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或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 罪活动发布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本案中,郑某发布给张某的信息 是一对一进行的,是为了盗窃钱财而实施的行为,不构成非法利用信 息网络罪。14.关于正当防卫和不作为犯,以下说法正确的有()oA.父亲撞见歹徒
13、持刀抢劫女儿,与歹徒发生激斗,最终将歹徒杀死。 父亲的行为成立正当防卫B.身材高大的郑某深夜在家中听到厨房有动静,走去一看,发现一身 材瘦小的小偷吴某正试图从窗口爬进他家盗窃,下半身还卡在窗外, 于是拿起菜刀把吴某砍到重伤。郑某成立正当防卫C.田某与妻子在河边散步,后田某坐在河边玩手机游戏。其妻失足跌 入水中并大声呼叫,而田某一直沉迷游戏充耳不闻,不去施救,其妻 溺水身亡,田某成立不作为故意杀人罪D.李某驾驶机动车不慎把周某撞成重伤,情况危殆,李某车也坏了,不能行驶。为了尽快将重伤的周某送去医院,李某拦住了王某的车,要求王某帮助送医院,王某拒绝。情急之下,李某将王某打致重伤并抢去车辆将周某送去
14、医院,李某成立正当防卫【答案】:A|C【解析】:A项,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 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 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行为。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 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平安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 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父亲面对抢劫犯 罪,为保护女儿的人身和财产权益,杀死歹徒,属于特殊防卫,成立 正当防卫。B项中,郑某的行为不成立正当防卫,其防卫行为与结果都明显过当, 属于防卫过当。首先,对于身材瘦小的吴某,使用菜刀进行砍杀,行 为本身存在过当。其次,对于非严重暴力犯罪
15、,造成不法侵害人重伤 结果,亦属于结果过当。再次,本案中,小偷吴某身体还卡在窗外, 即没有实施严重的“进攻”行为,郑某的行为就难以说得上是“防卫”, 更不宜实施造成重伤的防卫,郑某的行为,在法益衡量上不具有相当 性。C项中,田某对妻子有法定的救助义务,不履行该救助义务的,且具 有救助可能性,田某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D项中,李某的行为不成立正当防卫,而应成立紧急避险。正当防卫 的对象是不法侵害人,而本案中,王某并不是不法侵害人,王某对周 某亦无法律上的救助义务。李某损害了无辜第三者王某的利益,进而 保护周某,应成立紧急避险。15.1913年3月20日,宋教仁先生在上海火车站遇刺身亡。该案由公
16、 共租界会审公廨审判。关于会审公廨制度,以下说法错误的选项是()oA.会审公廨是清廷与英、美、法三国驻上海领事协议在租界内设立的 特殊审判机关B.会审公廨制度是对我国司法主权的践踏C.中华民国成立后,会审公廨制度依然存续D.案件由外国领事官员审判,中国官员无权参与【答案】:D【解析】:ABD三项,会审公廨,是指1864年清廷与英、美、法三国驻上海领 对其是否合宪所进行的审查。我国采取事先审查和事后审查相结合的 方式。事先审查主要表达为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生效,事后审 查主要表达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C项,附带性审查是指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因提出对所适用 的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是否违宪
17、的问题,而对该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所进行的合宪性审查。附带性审查往往以争讼事件为前提, 审查主体是司法机关。D项,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在相关主体提出对某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 的要求或建议时启动审查程序,也可以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 主动审查。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关于中央军事 委员会,以下哪一表述是错误的?()A.实行主席负责制B.每届任期与全国人大相同C.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D.副主席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答案】:D【解析】: 事协议在租界内设立的特殊审判机关。涉及外国人须有领事官员参 加,租界内中国人诉讼有外国领事观审。会审公廨主审官为中国官员, 但案件涉
18、及上述三国人,那么该国领事可派人担任陪审官,这是对我国 司法主权的践踏。C项,1912年2月12日,清廷公布退位诏书,同年,中华民国成立。 中华民国继承了清廷与列强签署的各项国际条约,会审公廨直到民国 16年(1927年)撤销。16.以下哪些规范无权设定行政强制执行?()A.法律B.行政法规C.地方性法规D.部门规章【答案】:B|C|D【解析】:行政强制法第13条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法律没有 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 院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属于法律绝对保存事项,除法律之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均不得设定。17.法律格言云:“不确定性在法律中受到非难,但
19、极度确实定性反而有损确定性”。对此,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在法律中允许有内容本身不确定,而是可以援引其他相关内容规定 的规范B.借助法律推理和法律解释,可提高法律确实定性C.通过法律原那么、概括条款,可增强法律的适应性D.凡规定义务的,即属于极度确定的;凡规定权利的,即属于不确定 的【答案】:A|B|C【解析】:A项,任何法律都旨在设定某种行为规范,因此必然具有一定确实定 性。正是这种确定性,使法律调整机制获得了客观性和稳定性。但完 全确定的法律也会阻碍社会的开展,所以这就要求法律内容本身具有 一定的不确定性,而当法律内容本身不确定的时候,那么可以援引其他 相关内容的规定来补充法律。B
20、项,法律推理是指法律在从一定的前提推导出法律决定的过程中所 必须遵循的推论规那么。法律解释是指一定的人、组织以及国家机关在 法律运用或实施过程中对表达法律的语言的意义的揭示、说明和选 择。法律的不确定性源于语言的不确定性和社会生活的变化等因素, 而法律推理和法律解释能够将这种不确定的因素进行推导、解释和说 明,所以能够提高法律确实定性。C项,法律原那么相对于法律规那么,概括条款相对于确定条款,具有较 大的灵活性和伸缩度,通过法律原那么、概括条款,可增强法律的适应 性。D项,法律确实定性跟义务性规那么和权利性规那么没有必然联系。义务 性规那么可能是确定的,也可能是不确定的,权利性规那么同样如此。
21、18.关于宪法规范,以下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A.具有最高法律效力B.在我国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和宪法判 例C.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宪法主体参与国家和社会生活最基本社会关 系的行为规范D.权利性规范与义务性规范相互结合为一体,是我国宪法规范的鲜明 特色【答案】:B【解析】:B项,宪法规范主要有以下表现形式:成文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判例;国际条约。其中宪法判例是指宪法条文 无明确规定,而由司法机关在审判实践中逐渐形成并具有实质性宪法 效力的判例,常见于普通法系国家。在我国,宪法判例不具有法律明 文规定的法律效力。A项,宪法第5条第3款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
22、规和地方性法 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据此,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C项,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最高行为准那么, 其调整的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因此,可以将宪法规范定义为:宪法 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宪法主体参与国家和社会生活最基本社 会关系的行为规范。D项,宪法第42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 利和义务。第46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 利和义务。权利与义务统一于这类规范中,这是我国宪法规范的鲜明 特色。19 .以下哪一行为成立犯罪未遂?()A.以贩卖为目的,在网上订购毒品,付款后尚未取得毒品即被查获B.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现金
23、支票后,未到银行提取现金 即被查获C.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将价值5万元的财物送给国家工作人员,但第 二天被退回D.发送诈骗短信,受骗人上当后汇出5万元,但因误操作汇到无关第 三人的账户【答案】:D【解析】: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 得逞。其特征包括: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犯罪未得逞;犯罪未 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A项,行为人以贩卖为目的,在网上订购毒品,主观上存在贩卖的故 意并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在网上支付完毕,已经完成了购买毒品的全 部过程,虽未到货,仍应认定为犯罪既遂。B项,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收受请托人给予的现金支票,该受贿行为已 经完成,构成犯罪
24、既遂,后续提取现金行为不影响犯罪既遂的成立。 C项,行贿罪的只要交付完成即为犯罪既遂,第二天钱款被退回,不 影响犯罪既遂的成立。D项,行为人虽然实施了诈骗行为,受骗人基于这一信任主动交付财 物而造成财产损失,但是由于受害人操作失误并未将该款项汇入行为人的账户,行为人并未实际控制钱款,因此构成犯罪未遂。20 .关于危害公共平安罪的论述,以下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持有大量毒害性物质,乙持有大量放射性物质,甲用局部毒害性 物质与乙交换了局部放射性物质。甲、乙的行为属于非法买卖危险物 质B.吸毒者甲用毒害性物质与贩毒者乙交换毒品。甲、乙的行为属于非 法买卖危险物质,乙的行为另触犯贩卖毒品罪C.依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2023 法律 职业资格 考试 电子版 资料 题库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