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模拟练习(含解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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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模拟练习(含解析)1.甲乙丙三人共同实施故意杀人,一审法院判处甲死刑立即执行、乙 无期徒刑、丙有期徒刑io年。丙以量刑过重为由上诉,甲和乙未上 诉,检察院未抗诉。关于本案的第二审程序,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可不开庭审理8 .认为没有必要的,甲可不再到庭C.由于乙没有上诉,其不得另行委托辩护人为其辩护D.审理后认为原判事实不清且对丙的量刑过轻,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一审法院重审后可加重丙的刑罚【答案】:B【解析】:B项,高法解释第323条第1款第3项规定,开庭审理上诉、抗 诉案件,可以重点围绕对第一审判决、裁定有争议的问题或者有疑问 的局部进行,对同案审理案件中未
2、上诉的被告人,未被申请出庭或者【解析】:AC两项,平安险,是指单独海损不负责赔偿。货物遭遇台风全损, 为全部海损,属平安险的承保范围。因此应由保险公司而非承运人赔 偿甲公司货物的损失。B项,信用证独立原那么,保障信用证交易(支付)的独立性,不允许 银行以卖方与买方之间对有关基础合同履行的争议,作为不付款、减 少付款或延期付款的理由。所以,货物全损不能成为开证行拒付的原 因。D项,保兑行对信用证进行保兑后,其承当的责任就相当于本身开证, 不管开证行发生什么变化、是否承当兑付责任,保兑行都不得片面撤 销其保兑。9 .甲国公民汤姆于2012年在本国故意杀人后潜逃至乙国,于2014年 在乙国强奸一名妇
3、女后又逃至中国。乙国于2015年向中国提出引渡 请求。经查明,中国和乙国之间没有双边引渡条约。依相关国际法及 中国法律规定,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乙国的引渡请求应向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提出B.乙国应当作出互惠的承诺C.最高人民法院应对乙国的引渡请求进行审查,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 庭进行D.如乙国将汤姆引渡回本国,那么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再将其转引【答案】:B【解析】:A项,引渡法第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外国之间的引渡, 通过外交途径联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为指定的进行引渡的联系 机关。引渡条约对联系机关有特别规定的,依照条约规定。据此,乙 国的引渡请求应通过外交途径联系,联系机关为外交部
4、。B项,在国际法中,国家没有一般的引渡义务,因此引渡需要根据有 关的引渡条约进行。当他国在没有引渡条约的情况下提出引渡时,一 国可以自由裁量,包括根据其有关国内法或其他因素作出决定。现代 国际最通行的方法是当事国双方订立双边或多边条约,为履行条约的 义务而给予引渡;也有一些国家按照国内法有关规定,根据具体案情, 以互惠为条件,或出于礼让和友好的考虑,把罪犯引渡给他国。C项,根据引渡法第16条的规定,我国的引渡是由外交部对有 关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最高院指定的高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实质审 查,之后再由最高院对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进行复核。D项,实践中采用罪名特定原那么,即请求国只能就其请求引渡的
5、特定 犯罪行为对该被引渡人进行审判或处分。如果以其他罪名进行审判或 将被引渡人转引给第三国,那么一般应经原引出国的同意。因此经原引出国的同意可以转引。10.司法与行政都是国家权力的表现形式,但司法具有一系列区别于行政的特点。以下哪些选项表达了司法区别于行政的特点?()A.甲法院审理一起民事案件,未按照上级法院的指示作出裁判B.乙法院审理一起刑事案件,发现被告人另有罪行并建议检察院补充起诉,在检察院补充起诉后对所有罪行一并作出判决C.丙法院邀请人大代表对其审判活动进行监督D. 丁法院审理一起行政案件,经过屡次开庭审理,在原告、被告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充分举证、质证、辩论的基础上作出判决【答案】:A|
6、B|D【解析】:司法与行政的区别在于其独立性、被动性、交涉性、终局性、普遍性。 A项,表达了司法独立性。司法机关只服从法律,不受上级机关、行 政机关的干涉。B项表达了司法的被动性。法律适用活动的惯常机制是“不告不理”, 司法程序的启动离不开权利人或特定机构的提请或诉求。C项表达了司法的公开性,司法与行政均要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这 也是我国政治体制的特色之处。D项表达了司法交涉性。交涉性是指法律适用过程离不开多方当事人 的诉讼参与:在刑事诉讼中需要控辩双方的辩驳、质证、对抗;在诉 讼中需要原被告双方的协商、交涉、辩论。11.甲和女友乙在网吧上网时,捡到一张背后写有密码的银行卡。甲 持卡去ATM机
7、取款,前两次取出5000元。在准备再次取款时,乙走 过来说:“注意,别出事”,甲答:“马上就好。”甲又分两次取出6000 元,并将该6000元递给乙。乙接过钱后站了一会儿说:“我走了,小 心点。”甲接着又取出7000元。关于本案,以下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拾得他人银行卡并在ATM机上使用,根据司法解释,成立信用 卡诈骗罪B.对甲前两次取出5000元的行为,乙不负刑事责任C.乙接过甲取出的6000元,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D.乙虽未持银行卡取款,也构成犯罪,犯罪数额是1.3万元【答案】:A|B|D【解析】:A项,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动柜员机 (ATM机)上使用的行
8、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及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假设 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的规定,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动柜员机(ATM 机)上使用的行为,属于刑法第196条第1款第3项规定的“冒 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即构成信用卡诈骗罪。BCD三项,对于前两次取出5000元的行为,乙并不在场,与甲并无 意思联络,不构成共同犯罪,对前两次取出的5000元不承当责任。 在乙接过6000元后,乙的主观方面存在故意,与甲有意思联络,构 成共同犯罪,成立信用卡诈骗罪。甲最后取出7000元时,乙虽不在 场,但此时二人已有意思联络,应当将该金额计入乙的犯罪数额当中, 因此乙的犯罪
9、数额应为1.3万元。12.关于西周法制的表述,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周初统治者为修补以往神权政治学说的缺陷,提出了 “德主刑辅, 明德慎罚”的政治法律主张B.汉书陈宠传称西周时期的礼刑关系为“礼之所去,刑之所取, 失礼那么入刑,相为表里”C.西周的借贷契约称为“书约”,法律规定重要的借贷行为都须订立 书面契约D.西周时期在宗法制度下已形成子女平均继承制【答案】:B【解析】:B项,西周时期“刑”多指刑法和刑罚。“礼”正面、积极规范人们 的言行,而“刑”那么对一切违背礼的行为进行处分。其关系正如汉 书陈宠传称西周时期的礼刑关系为“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 那么入刑,相为表里”。两者共同构成
10、西周法律的完整体系。A项,为谋求长治久安,周初统治者继承了夏商以来的天命观。同时, 为了修补以往神权政治学说中的缺漏,并确定周王朝新的统治策略, 进一步提出了 “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政治法律主张。汉代中期以 后,该主张被儒家发挥成“德主刑辅,礼刑并用”的基本策略,从而 为以“礼律结合”为特征的中国传统法制奠定了理论基础。C项,西周的借贷契约称为“傅别”。根据周礼的记载,听称责 (责同债)以傅别。为了保证债的履行,要求当事人订立契约“傅别”。 “傅”,是把债的标的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写在契券上;“别”,是在 简札中间写字,然后一分为二,双方各执一半,札上的字为半文。D项,西周时期,在宗法制下已经
11、形成了嫡长子继承制,即春秋公 羊传-隐公元年所谓“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由于 实行一妻多妾制,王位的继承必须是妻所生长子,无论其贤与否;如 妻无子,那么不得不立贵妾之子,不管其年龄如何。13.中国人李某(女)与甲国人金某(男)2011年在乙国依照乙国法律登记结婚,婚后二人定居在北京。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关于其夫妻关系的法律适用,以下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婚后李某是否应改从其丈夫姓氏的问题,适用甲国法B.双方是否应当同居的问题,适用中国法C.婚姻对他们婚前财产的效力问题,适用乙国法D.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取得的财产的处分问题,双方可选择适用甲国法【答案】:B|D【解析】:AB
12、两项,李某是否改从其丈夫姓氏关系到李某的姓名权,双方是否 应当同居,均属夫妻人身关系问题。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 23条规定,夫妻人身关系,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 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李某与金某定居于北京,即其经 常居住地为北京,因此应适用中国法。CD两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4条规定,夫妻财产关系, 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 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 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可见,夫妻双方 财产关系可协议选择金某国籍国法,即甲国法。但李某与金某并无相 关协议选择法律适
13、用问题,因此应适用经常居住地法,即适用中国法。 14.红心地板公司在某市电视台投放广告,称“红心牌原装进口实木 地板为你分忧”,并称“强化木地板甲醛高、不耐用”。此后,本地市 场上的强化木地板销量锐减。经查明,该公司生产的实木地板是用进 口木材在国内加工而成。关于该广告行为,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属于正当竞争行为B.仅属于诋毁商誉行为C.仅属于虚假宣传行为D.既属于诋毁商誉行为,又属于虚假宣传行为【答案】:D【解析】:反不正当竞争法(2017年)第8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 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 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此题
14、中,红心地板公 司宣传自己的地板是“原装进口实木地板”,而实际情况是“该公司 生产的实木地板是用进口木材在国内加工而成”,其宣传内容与实际 情况不符,是对商品的产地、生产者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1条规定,经营者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 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该公司在广 告中宣称“强化木地板甲醛高、不耐用”,并且造成了当地市场上强 化木地板销量锐减的情况,该行为对当地所有生产“强化木地板”的 生产企业的商业信用带来了不利影响,属于诋毁商誉的行为。因此,红心地板公司的广告行为既构成虚假宣传行为,又构成诋毁商 誉行为。15 .关于追诉时效,以下哪一选
15、项是正确的?()A.刑法规定,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不再 追诉。危险驾驶罪的法定刑为拘役,不能适用该规定计算危险驾驶罪 的追诉时效B.在共同犯罪中,对主犯与从犯适用不同的法定刑时,应分别计算各 自的追诉时效,不得按照主犯适用的法定刑计算从犯的追诉期限 C.追诉时效实际上属于刑事诉讼的内容,刑事诉讼采取从新原那么,故 对刑法所规定的追诉时效,不适用从旧兼从轻原那么D.刘某故意杀人后逃往国外18年,在国外因伪造私人印章(在我国 不构成犯罪)被通缉时潜回国内。4年后,其杀人案件被公安机关发 现。因追诉时效中断,应追诉刘某故意杀人的罪行【答案】:B【解析】:A项,刑法第87条规定,犯
16、罪经过以下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 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 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 刑的,经过15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 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拘役 属于“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应当适用该规定计算危险 驾驶罪的追诉时效,即为5年。B项,主犯和从犯的法定最高刑不同,根据追诉时效有关规定理应分 别计算。C项,刑法第87条至第89条是有关追诉时效的规定,所以追诉 时效是属于刑法规定的内容,按照刑法理论应当适用从旧兼从轻的原 那么而非从新原那么。D项,刘某在国外伪造
17、私人印章的行为在我国不构成犯罪,因此其行 为不导致追诉时效中断,不应继续追诉刘某故意杀人的罪行。16 .李某长期吸毒,屡次自费戒毒均未成功。某公安局在一次检查中 发现后,将李某送至强制隔离戒毒所进行强制隔离戒毒。强制隔离戒 毒属于以下哪一性质的行为?()人民法院认为没有必要到庭的,可以不再传唤到庭。A项,高法解释第317条第2款规定,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被 告人没有上诉,同案的其他被告人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 开庭审理。C项,高法解释第316条规定,第二审期间,被告人除自行辩护 外,还可以继续委托第一审辩护人或者另行委托辩护人辩护。共同犯 罪案件,只有局部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自诉人只对
18、局部被告人的判 决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只对局部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其 他同案被告人也可以委托辩护人辩护。D项,刑事诉讼法第237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 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 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 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 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 规定的限制。2.甲欲前往张某家中盗窃。乙送甲一把擅自配制的张家房门钥匙,并 告甲说,张家装有防盗设备,假设钥匙打不开就必须放弃盗窃,不可入 室。甲用钥匙开张家房门,无法翻开,本欲依
19、乙告诫离去,但又不甘 心,思量后破窗进入张家窃走数额巨大的财物。关于本案的分析,下 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乙提供钥匙的行为对甲成功实施盗窃起到了促进作用,构成盗窃罪A.行政处分B.行政强制措施C.行政强制执行D.行政许可【答案】:B【解析】:AB两项,行政处分是国家行政机关对构成行政违法行为的公民、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的行政法上的制裁。行政处分法第8条规定, 行政处分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 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撤消许可证、暂扣 或者撤消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 政处分。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
20、政管理的过程中,为制止 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毁损、防止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 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 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此题中,某公安局将李某送至强制隔离 戒毒所目的是对其进行强制戒毒,该行为不具有制裁性,因此不属于 行政处分的范畴,而应当属于行政强制措施。C项,行政强制执行是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对不履行行政机 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中规定的义务,采取强制手段,强迫其履 行义务,或到达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行为。此题中,李某没有不履 行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中规定的义务,强制隔离戒毒不 属于行政强制执行。D项,行政许可是指行政
21、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 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此题中,将李某送至强制 隔离戒毒所进行强制隔离戒毒显然不属于行政许可。.国有甲公司领导王某与私企乙公司签订采购合同,以10万元的价 格向乙公司采购一批设备。后王某发现,丙公司销售的相同设备仅为 6万元。王某虽有权取消合同,但却与乙公司老总刘某商议,由王某 花6万元从丙公司购置设备交给乙公司,再由乙公司以10万元的价 格卖给甲公司。经王某签字批准,甲公司将10万元货款支付给乙公 司后,刘某再将10万元返给王某。刘某为方便以后参与甲公司采购 业务,完全照办。关于本案的分析,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王某利用职务上的便
22、利套取公款,构成贪污罪。贪污数额为10万 元B.王某利用与乙公司签订合同的机会谋取私利,应以职务侵占罪论处 C.刘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事后将货款交给王某。刘某行为构成贪污 罪D.刘某协助王某骗取公款,但因其并非国家工作人员,故构成诈骗罪【答案】:c【解析】:AB两项,王某作为国有公司的领导,属于国有公司中从事公务的人 员,其通过签订虚假合同骗取公款的行为,不构成职务侵占罪,应构 成贪污罪。贪污的数额应扣除设备实际款项6万元,应认定为4万元。 CD两项,刘某在王某的贪污犯罪行为中起帮助作用,非国家工作人 员可以与国家工作人员构成贪污罪的共同犯罪。刘某非国家工作人 员,其协助王某骗取国有公司公款的
23、行为应认定为贪污罪共同犯罪。 18.关于我国刑事诉讼构造,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自诉案件审理程序适用当事人主义诉讼构造B.被告人认罪案件审理程序中不存在控辩对抗C.侦查程序已形成控辩审三方构造D.审查起诉程序中只存在控辩关系【答案】:D【解析】:A项,当事人主义诉讼将开始和推动诉讼的主动权委于当事人,控诉、 辩护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中居于主导地位。我国不管公诉案件还是自诉 案件都是在职权主义基础上吸收了当事人主义的因素,自诉案件不适 用当事人主义诉讼构造。B项,被告人认罪案件审理中,控辩双方可能对罪名和量刑有异议, 仍然存在控辩双方的对抗。C项,我国侦查阶段只有侦查机关和犯罪嫌疑人两方参与
24、,并无控辩 审三方的构造。D项,我国审查起诉阶段只有检察院与犯罪嫌疑人这两方参与,只存 在控辩关系。19.根据宪法规定,关于行政建置和行政区划,以下选项正确的 是()。A.全国人大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置B.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C.国务院批准自治州、自治县的建置和区域划分D.省、直辖市、地级市的人民政府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 划分【答案】:A|C【解析】:A项,宪法第62条规定,全国人大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 置。BC两项,宪法第89条规定,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D项,宪法第107条第3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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