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在线刷题(可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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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在线刷题(可下载)1.关于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和依其设立的解决国际投资争端中心,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中心管辖直接因投资引起的法律争端B.中心管辖的争端必须是关于法律权利或义务的存在或其范围,或是关于因违反法律义务而实行赔偿的性质或限度的C.批准或加入公约本身并不等于缔约国承当了将某一特定投资争端提交中心调解或仲裁的义务D.中心的裁决对争端各方均具有约束力【答案】:A|B|C|D【解析】:A项,依关于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公约设立的“解 决国际投资争端中心”为解决缔约国和其他缔约国国民之间的投资争 端提供了调解或仲裁的便利。关于解决国家和他
2、国国民之间投资争 端公约第25条第1款规定,中心的管辖权适用于一缔约国和另一 缔约国国民之间直接因投资而产生并经双方书面同意提交给中心的 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 法裁判的。A项,甲是法医,根本不属于徇私枉法罪的主体范围,应构成伪证罪。 B项,乙警察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放任不管。应该以徇私枉法 论处。C项,丙法官构成民事枉法裁判罪。D项,丁使得无罪的徐某受到追诉,成立徇私枉法罪。8.社会主义法治要通过法治的一系列原那么加以表达。具有法定情形不 予追究刑事责任是刑事诉讼法确立的一项基本原那么,以下哪一案 件的处理表达了这一原那么?()A.甲涉嫌盗窃,立案后
3、发现涉案金额400余元,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 件B.乙涉嫌抢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 罚,决定不起诉C.丙涉嫌诈骗,法院审理后认为其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 目的,作出无罪判决D. 丁涉嫌抢劫,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认为证据缺乏,决定不起诉【答案】:A【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6条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 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 无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 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 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
4、刑事责任的。这一规定确立了具有法定情形 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那么。A项,盗窃400元,未到达定罪的数额标准,故属于“情节显著轻微、 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这一情形,公安机关应当撤销案件。B项,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2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 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 出不起诉决定。该项中,对于乙的不起诉属于酌定不起诉,未表达具 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那么。C项,法院是因为丙的行为未满足犯罪构成要件而作出的无罪判决, 不是因为刑事诉讼法第16条规定的情形作出的无罪判决,也未 表达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那么。D项,检察院的决定不起诉属于证据缺乏不
5、起诉,不是依据刑事诉 讼法第16条规定的情形作出的法定不起诉,并未表达具有法定情 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那么。9.关于侵犯人身权利罪,以下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医生甲征得乙(15周岁)同意,将其肾脏摘出后移植给乙的叔叔 丙。甲的行为不成立故意伤害罪B.丈夫甲拒绝扶养园吸毒而缺乏生活能力的妻子乙,致乙死亡。因吸 毒行为违法,乙的死亡只能由其本人负责,甲的行为不成立遗弃罪C.成年妇女甲与13周岁男孩乙性交,因性交不属于猥亵行为,甲的 行为不成立猥亵儿童罪D.乙盗窃甲价值4000余元财物,甲向派出所报案被拒后,向县公安 局告发乙抢劫价值4000余元财物。公安局立案后查明了乙的盗窃事 实。对甲的行为
6、不应以诬告陷害罪论处【答案】:A|B|C【解析】:A项,刑法第234条之一规定,摘取不满18周岁的人的器官,即 使被害人承诺的,承诺依然无效,行为人仍然成立故意伤害罪。B项,对于缺乏生活能力的妻子乙,甲负有扶养的法律义务,并不因 为乙吸毒而免除其扶养义务,其应履行而未履行扶养义务,成立遗弃 罪。C项,如果儿童为幼男,妇女对之实施猥亵行为的,包括性交行为和 性交意图,成立猥亵儿童罪。D项,甲并不是有意诬告,其是为了促使公安机关追究乙的盗窃犯罪 行为而告发乙抢劫的。甲主观上不具有诬告乙使其被追究抢劫罪的刑 事责任的恶意,而要成立诬告陷害罪,行为人必须具有这种主观心态。 甲不构成诬告陷害罪。10.关
7、于国际法中外交人员的规定,以下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派遣国派遣使馆馆长和武官之前,须先经得接受国的同意B.临时代办是代办的一种C.接受国可以拒绝接受其所不同意的派遣国使馆人员,但须说明理由 D.递交国书是接受国确认使馆馆长身份,接受其履行职务的依据【答案】:B|C【解析】:AC两项,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规定,使馆人员应由派遣 国任命。派遣国派遣使馆馆长和武官之前,应先将其拟派人选通知接 受国,征得接受国同意后正式派遣。使馆的其他人员派遣国可以直接 委派,一般无须事先征求接受国同意,但如果委派接受国国籍的人或 者第三国国籍的人为使馆外交人员,那么仍须经接受国的同意方得派 遣。接受国可以拒
8、绝接受其所不同意的任何派遣国使馆人员,并无须 向派遣国说明理由。B项,临时代办与代办是不同的职务概念。临时代办是指在使馆馆长 职位空缺或暂不能履行职务时,一般指定某位使馆外交人员作为临时 馆长代行职务。这个临时馆长就称为“临时代办”。D项,任使馆馆长的外交代表应持其国书赴任。国书是证明被任命的 人为派遣国国家元首或外交部长向接受国国家元首或外交部长派出 的外交使节的正式文书。递交国书是接受国确认使馆馆长身份,接受 其履行职务的依据。11.关于因果关系,以下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甲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跑,路人随即将被害人乙送往医院, 但仍然抢救无效死亡。甲不救助乙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不存
9、在因果 关系B.乙将一颗即将爆炸的手雷扔到李某的身边,李某立即将其踢开,将 王某炸死。乙的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C.丙进入李某家,将李某卧室房门反锁。在丙搬运财物的过程中,李 某醒来但不能走出房间制止丙的行为。丙将李某反锁的行为与取得财 物之间存在因果关系D. 丁为强奸妇女李某,故意实施了足以导致其死亡的暴力行为,并致 李某死亡。丁的强奸行为与李某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答案】:D【解析】:A项,路人随即将被害人送往医院,被害人仍然死亡,意味着被害人 的死亡不是因为甲不救助,而是因先前甲的交通肇事行为,故乙的死 亡与行为人不救助没有因果关系。B项,李某的反响是正常的,为人的本能反响,介
10、入因素(李某的行 为)并非异常的。因此,因果关系不中断,乙的行为与王某的死亡之 间存在因果关系。C项,本案中,丙将李某锁在房间内,其目的为压制对方对抗,以夺 取财物。其行为与李某丧失对财物的占有之间存在因果关系。D项,丁为了强奸故意实施了足以导致被害人死亡的暴力,这一个行 为既构成强奸,又构成故意杀人,丁构成强奸罪(未遂)与故意杀人 罪(既遂)的想象竞合犯。并且死亡结果是由故意杀人的行为造成的, 丁故意杀人的行为与李某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12.关于下述四类案件,在法定期限的延长方面,都有哪些特殊规定? ()A.在3个月侦查羁押期限内不能办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
11、可以延长2个月B.一审程序中,在3个月内无法审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 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3个月C.二审程序中,在2个月内无法审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 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D.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的四类案件,其延长法定期间的决 定,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答案】:A|B|C|D【解析】:A项,刑事诉讼法第158条规定,以下案件在本法第156条规定 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 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交通十分不便的遥远地区的重大复杂 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 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
12、大复杂案件。这四类案件即为在法定期间的 延长方面有特殊规定的案件。B项,刑事诉讼法第208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 在受理后2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3个月。有本法第158条规 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3个月;因特殊 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CD两项,刑事诉讼法第243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 抗诉案件,应当在2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 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158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 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因案件 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受
13、理 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13.某环保公益组织以一企业造成环境污染为由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后因诉讼需要,向县环保局申请公开该企业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排 污许可证信息。环保局以该组织无申请资格和该企业在该县有假设干个 基地,申请内容不明确为由拒绝公开。以下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该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出示其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明B.该组织的申请符合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要求,环 保局认为其无申请资格不成立C.对该组织的申请内容是否明确,环保局的认定和处理是正确的D.该组织所申请信息属于依法不应当公开的信息【答案】:B【解析】:A项,2019年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
14、例第29条第2款规定,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 方式,环保公益组织是以组织的名义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只需出示该 组织的证明文件即可,而无需出示其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明。B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7条规定,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 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外 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含本条例第 10条第2款规定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案中,环保公益组织具备申请资格。C项,该环保公益组织申请的内容明确,环保局却以其申请内容不明 确为由拒绝公开,处理不当。D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4条
15、、第15条、16条分别规定了国 家秘密、法律和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信息、公开后会危及国家平安等、 公开后会损害第三方利益、行政机关内部事物信息的,不予公开。本 题中,企业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排污许可证信息并不涉及以上禁止 公开的信息,应当予以公开14.县环保局以一企业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为由,决定对其加收 超标准排污费并处以罚款1万元。该企业认为决定违法诉至法院,提 出赔偿请求。一审法院经审理维持县环保局的决定。该企业提出上诉。 以下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真题A.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和罚款均为行政处分B. 一审法院开庭审理时,如该企业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法院应予 训诫C.二审法院认为
16、需要改变一审判决的,应同时对县环保局的决定作出 判决D. 一审法院如遗漏了该企业的赔偿请求,二审法院应裁定撤销一审判 决,发回重审【答案】:C【解析】:A项,行政处分是国家行政机关对构成行政违法行为的公民、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实施的行政法上的制裁。而行政强制是指为了实施行政管 理或达成行政管理目的,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 行为等采取强制性措施的制度。其主要目的在于预防、制止或控制危 害社会行为的发生或扩大。此题中,罚款1万元属于行政处分无误, 但加收超标准排污费的目的并不在于制裁,而在于促使企业履行治理 任务,故属于行政强制。B项,行政诉讼法第58条规定,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原告
17、无正 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照撤诉处理; 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 任何法律争端。B项,该公约本身未对“法律争端”作规定。根据世界银行董事会关 于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问投资争端公约的报告的解释,争端必 须是关于法律权利或义务的存在或其范围,或是关于因违反法律义务 而实行赔偿的性质或限度的。C项,关于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公约第25条第1款 规定,中心的管辖适用于缔约国和另一缔约国国民之间直接因投资而 产生并经双方书面同意提交给中心的任何法律争端。当双方表示同意 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撤销其同意。批准或加入公约本身并不等于 缔
18、约国承当了将某一特定投资争端提交中心调解或仲裁的义务,需要 争端双方出具同意中心管辖的书面文件,争端当事双方表示同意后, 不得单方面撤销其同意。D项,关于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公约第53条第1款 规定,裁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不得进行任何上诉或采取除本公约规 定外的任何其他补救方法。除依照本公约有关规定予以停止执行的情 况外,每一方应遵守和履行裁决的规定。2.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国家机构,以下哪些选项是正确 的?()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B.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C.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上一级审计机关负 判决。因此,本案可以按撤诉处理
19、。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9条的 规定,即使是对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原告,也不能适用训诫。C项,根据行政诉讼法第89条第3款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 审理上诉案件,需要改变原审判决的,应当同时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 作出判决。D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 释第109条规定,原审判决遗漏了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或者诉讼 请求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发回重审。原审判 决遗漏行政赔偿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依法不应当予以赔 偿的,应当判决驳回行政赔偿请求。原审判决遗漏行政赔偿请求,第 二审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法应当予以赔偿的,在确认被诉行政行为 违法的同时,可以就
20、行政赔偿问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就行 政赔偿局部发回重审。15.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平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尊 重律师,健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制度。以下哪一做法是符合有关律师 执业权利保障制度的?()A.县公安局仅告知涉嫌罪名,而以有碍侦查为由拒绝告知律师已经查 明的该罪的主要事实B.看守所为律师提供网上预约会见平台服务,并提示律师如未按期会 见必须重新预约方可会见C.国家平安机关在侦查危害国家平安犯罪期间,屡次不批准律师会见申请并且说明理由D.在庭审中,作无罪辩护的律师请求就被告量刑问题发表辩护意见, 合议庭经合议后当庭拒绝律师请求【答案】:C【解析】:A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
21、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平安部、司 法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6条第1款规定,辩护律 师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或者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后,应当告 知办案机关,并可以依法向办案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或 者被指控的罪名及当时已查明的该罪的主要事实,犯罪嫌疑人、被告 人被采取、变更、解除强制措施的情况,侦查机关延长侦查羁押期限 等情况,办案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告知辩护律师。B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平安部、司 法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7条第3款规定,看守所 应当设立会见预约平台,采取网上预约、 预约等方式为辩护律师 会见提供便利,但不得以未预约会见为
22、由拒绝安排辩护律师会见。C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平安部、司 法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9条规定,辩护律师在侦 查期间要求会见危害国家平安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 罪案件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向侦查机关提出申请。因有碍侦查 或者可能泄露国家秘密而不许可会见的,应当向辩护律师说明理由。 国家平安机关虽拒绝了律师的会见申请,但说明了理由,未违反保护 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D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平安部、司 法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35条规定,辩护律师作 无罪辩护的,可以当庭就量刑问题发表辩护意见,也可以庭后提交量 刑辩护
23、意见。16.县林业局与本局王某等5名干部家属,签订了承包该局所管辖的 某乡林业检查站的合同。合同规定:工资自付,全奖全罚。因王某等 承包人私印收费凭证,对当事人乱收、滥罚,县林业局遂决定废止合 同。王某等人不服,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合同无效,追缴罚款。请问 王某败诉的原因何在?()A.因违反合同规定而败诉B.因行政权是职权与职责的统一体,故承包合同无效C.因国家行政权不能承包,合同因此无效D.因混淆了民事和行政两类性质不同的行为【答案】:B|C|D【解析】:ABC三项,行政权是由国家宪法,法律赋予或认可的,国家行政机关 执行法律规范,对公共事务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权力,是国家政权和 社会治理权的组
24、成局部。行政职权不得擅自转让,也不得擅自放弃行 使,必须由行政机关等在法定的范围内行使,无法定的授权不得转让 给其他组织行使。因此,在此题中,国家行政权不能承包,县林业局 与王某签订的承包合同因违法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王某败诉的原 因也非因为违反合同规定,而是因为合同本身无效。D项,行政行为不同于民事行为,前者具有法定性,后者以意思表示 为要素,具有任意性。民事行为在大多情况下允许当事人转让或者放 弃,但行政行为既能行使权力,又需履行义务,故而行政职权不能擅 自转让,也不能擅自放弃行使。此题中,王某等人便是依据民法中的 意思自治原那么签订了合同,却未顾及行政行为的法定性。17.甲预谋拍摄乙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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