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版)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综合考点习题及答案 (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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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新版)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综合考 点习题及答案1 王某系某合同案件被告,法院判决其3个月内归还原告货 款50万元。后王某被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王某觉得执 行员执行行为违法,欲提出异议,请问以下有关该执行异议 的说法,正确的选项是()oA.王某可以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执行员提出异议B.对王某的异议,执行法院应当15日内作出决定C.王某不服,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复议D.复议期间,相关执行措施一般不停止进行【答案】:D【解析】:民事诉讼法第225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异 议的条件是:必须以人民法院的执行行为违反法律法规或 司法解释为由提出异议;必须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 及时采取合理措施
2、但仍未防止后果发生,才能免责。(原环 境保护法第41条第3款规定,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 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防止造成环境污染 损害的,免予承当责任。)C项,有关机构的鉴定证明张某鱼塘鱼死亡与某厂污水流入 没有因果关系,抗辩理由成立。D项,张某未对地势低洼的鱼塘采取防范措施,属于被侵权 人有过失的情形,为法定的减轻侵权人责任的情形,而不是 免除赔偿责任的情形。7,甲将1套房屋出卖给乙,已经移转占有,没有办理房屋所 有权移转登记。现甲死亡,该房屋由其子丙继承。丙在继承 房屋后又将该房屋出卖给丁,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 记。以下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2012年真题A.乙虽然没有
3、取得房屋所有权,但是基于甲的意思取得占 有,乙为有权占有B.乙可以对甲的继承人丙主张有权占有C.在丁取得房屋所有权后,乙可以以占有有正当权利来源对 丁主张有权占有D.在丁取得房屋所有权后,丁可以基于其所有权请求乙返还 房屋【答案】:A|B|D【解析】:A项,甲将房屋出卖给乙,交付但并未过户登记,此时乙并 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而是基于债权的占有,属于有权占有。B项,债权债务是可以发生继承的,甲的继承人丙并未放弃 继承,故而乙仍可对甲的继承人丙主张基于债权的占有。C项,因为债权具有相对性,不能对抗第三人,所以基于债 权的占有也不能对抗第三人。乙不能以对丙主张的基于债权 的占有来对抗丁的物权请求权。D
4、项,物权法第34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 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丁可以基于物权请求权向乙主张 返还房屋,乙只能对两主张违约责任。8根据商业银行法的规定,以下选项中,哪些是商业银 行发放贷款时必须遵守的规定?()A.贷款银行的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75%B.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贷款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 得超过10%C.因行使抵押权、质权而取得的不动产或者股权,应当自取得之日起1年内予以处分D.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答案】:B【解析】:AB两项,商业银行法第39条第1款规定,商业银行贷款, 应当遵守以下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资本充足率不得 低于8%;流动性
5、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 低于25%;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 的比例不得超过10%;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资产 负债比例管理的其他规定。C项,商业银行法第42条第2款规定,借款人到期不归 还担保贷款的,商业银行依法享有要求保证人归还贷款本金 和利息或者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商业银行因行使抵 押权、质权而取得的不动产或者股权,应当自取得之日起2 年内予以处分。D项,商业银行法第40条第1款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向 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 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商业银行可以向关系人发放 担保贷款。9清乾隆年间,甲在京城天安门附近打
6、伤乙被判笞刑,甲不 服判决,要求复审。关于案件的复审,以下哪些选项是正确 的?()A.应由九卿、詹事、科道及军机大臣、内阁大学士等重要官 员会同审理B.应在霜降后10日举行C.应由大理寺官员会同各道御史及刑部承办司会同审理D.应在小满后10日至立秋前1日举行【答案】:C|D【解析】:清朝形成了秋审、朝审、热审等比拟规范的会审体制。秋审, 是最重要的死刑复审制度,因在每年秋天举行而得名。秋审 审理对象是全国上报的斩、绞监候案件。朝审,是对刑部 判决的重案及京师附近斩、绞监候案件进行的复审,其审判 组织、方式与秋审大体相同。案件经过秋审或朝审复审程序 后,分四种情况处理:其一情实,指罪情属实、罪名
7、恰当者, 奏请执行死刑;其二缓决,案情虽属实,但危害性不大者, 可减为流三千里,或发烟瘴极边充军,或再押监候;其三可 矜,指案情属实,但有可矜或可疑之处,可免于死刑,一般 减为徒、流刑罚;其四留养承嗣,指案情属实、罪名恰当, 但有亲老丁单情形,合乎申请留养条件者,按留养奏请皇帝 裁决。热审,是对发生在京师的笞杖刑案件进行重审的制 度,于每年小满后10日至立秋前1日,由大理寺官员会同 各道御史及刑部承办司共同进行,快速决放在监笞杖刑案 犯。10 .范某的以下有关骨科病预防与治疗方面研究成果中,哪些 可在我国申请专利?()A.发现了导致骨癌的特殊遗传基因B.创造了一套帮助骨折病人尽快康复的理疗器械
8、C.创造了如何精确诊断股骨头坏死的方法 D.创造了一种高效治疗软骨病的中药制品【答案】:B|D【解析】:专利法第25条规定,对以下各项,不授予专利权:(一) 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的规那么和方法;(三)疾病的诊断 和治疗方法;(四)动物和植物品种;(五)用原子核变换方 法获得的物质;(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 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对前款第4项所列产 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疾病的诊断 和治疗方法由于不能用工业方法制造和使用,因此不适用于 专利保护。而药品及用于诊断、治疗疾病的仪器、设备或者 器械等,只要具备专利条件,就可以被授予专利。11 .甲国与
9、中国均为1965年在海牙签订的关于向国外送达 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的缔约国。现甲国 法院依该公约向总部设在南京的A公司送达假设干司法文件。 根据该公约及我国的相关规定,以下判断哪项正确?()A.这些司法文书应由甲国驻华使、领馆直接送交我国最高人 民法院B.收到司法部转递的司法文书后,执行送达的人民法院如发 现该司法文书所涉及的诉讼标的属于我国法院专属管辖,那么 应拒绝执行甲国的送达请求C.执行送达的人民法院如果发现其中确定的出庭日期已过, 那么应直接将该等司法文书退回,不再向A公司送达D. A公司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司法文书后,发现其只有英文 文本的,可以拒收【答案】:D【解析】:
10、A项,依关于执行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 和司法外文书公约有关程序的通知,凡公约成员国驻华 使领馆转送该国法院或其他机关请求我国送达的民事或商 事司法文书,应直接送交司法部,由司法部转递给最高人民 法院,再由最高人民法院交有关人民法院送达给当事人。B项,依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 书公约第13条,一国不得仅依其国内法,主张对该项诉 讼标的专属管辖权而拒绝执行。C项,依关于印发关于执行海牙送达公约的实施方法 的通知,执行送达的法院不管文书中确定的出庭日期或期 限是否已过,均应送达。D项,依关于印发关于执行海牙送达公约的实施方法 的通知,受送达人有权以未附中文译本为由拒收
11、。12.国务院环保检查组至某市巡查时,发现该市频发重大环境 污染案件,请问责任主体是?()2018年真题A.该市政府B.该市生态环境局C.该市市长D.该市生态环境局局长【答案】:A【解析】:环境保护法第6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 的义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 责。因此,市政府应当对该市发生的重大环境污染案件承当 责任。13.孕妇甲某日公园散步,碰到乙的藏葵向自己直冲过来。甲 虽拼命奔跑,右腿仍被咬伤,并且因为受刺激而早产,生下 缺乏7个月的儿子丙。丙因未足月,患上各种先天性疾病。 甲丙二人遂将乙告上法庭。以下说法正确的选项是哪项?()A.藏赘属于法律禁止饲养的
12、危险动物,故乙承当无过错责任 B.甲可以要求乙赔偿自己的医疗费、误工费,但无权要求赔 偿精神损害C.丙的早产是因为甲的奔跑行为所致,与乙的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故乙不承当损害赔偿责任D.丙在受侵害之时尚未出生,所以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无权要求乙进行赔偿【答案】:A【解析】:A项,侵权责任法第80条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 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当侵 权责任。藏葵属于危险动物,乙应当对其饲养动物的致害后 果承当无过错责任。B项,侵权责任法第16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 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 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
13、疾的,还应当 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 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该法第22条规定,侵害他人人 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 损害赔偿。甲的右腿被咬,受到严重精神损害,可以要求精 神损害赔偿。C项,胎儿因为孕妇受惊吓而早产,其原因包括惊吓、奔跑 等多种因素,即便是奔跑,也是孕妇面对危险时的自然反响, 不会阻断乙的加害行为与丙的受害之间的因果关系。D项,民法总那么第16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 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 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此题中,丙 在受侵害之时,虽未出生,但侵权行为已经侵
14、害到胎儿的利 益,故胎儿视为其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其出生后,有权要求 乙进行赔偿。14.某国有企业拟改制为公司。除5个法人股东作为发起人 外,拟将企业的190名员工都作为改制后公司的股东,上述 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作为公司设立后的全部股东。根据我 国公司法的规定,该企业的公司制改革应中选择以下哪种方 式?()2007年真题A.可将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由上述法人股东和自然人 股东出资并拥有股份B.可将企业改制为股份,由上述法人股东和自然人 股东以发起方式设立C.企业员工不能持有公司股份,该企业如果进行公司制改 革,应当通过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方式进行D.经批准可以突破有限责任公司对股东人数的限
15、制,公司形 式仍然可为有限责任公司异议;必须以书面的方式提出异议。书面异议提出后,人 民法院应当日收到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裁定; 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如果对裁定不服,还可以自裁定送达之 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复议。复议期间, 执行措施一般不停止。2关于食品添加剂管制,以下哪一说法符合食品平安法 的规定? ()2011年真题A.向食品生产者供应新型食品添加剂的,必须持有省级卫生 行政部门发放的特别许可证B.未获得食品添加剂销售许可的企业,不得销售含有食品添 加剂的食品C.生产含有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必须给产品包装加上载
16、有 “食品添加剂”字样的标签D.销售含有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必须在销售场所设置载明 “食品添加剂”字样的专柜【答案】:C【解析】:【答案】:B【解析】:AD两项,公司法第24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 下股东出资设立。根据该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最多 为50人,该国有企业如果拟由195人作为改制后的公司的 股东,那么不能采用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B项,公司法第78条规定,设立股份,应当有 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根据该条规定,不管采取发起设立还是 募集设立股份,发起人均应在2人以上200人以下。 该国有企业拟由195人作为发起人以发起设立
17、的方式设立股 份,符合法律规定。C项,股份的设立方式分为两种:发起设立和募集 设立。该国有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革,可以采取发起设立的方 式,也可以采取募集设立的方式,并且法律并不禁止企业员 工持有公司股份。15 .中国某法院受理一涉外民事案件后,依案情确定应当适用 甲国法。但在查找甲国法时发现甲国不同州实施不同的法律。关于本案,法院应当采取以下哪一做法?()A.根据意思自治原那么,由当事人协议决定适用甲国哪个州的 法律B.直接适用甲国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州法律C.首先适用甲国区际冲突法确定准据法,如甲国没有区际冲 突法,适用中国法律D.首先适用甲国区际冲突法确定准据法,如甲国没有区际冲
18、突法,适用与案件有最密切联系的州法律【答案】:B【解析】:对区际法律冲突有如下几种不同的解决方法:按照该外国 的“区际私法”来确定准据法;法院直接依据冲突规范中 的连结点,如住所地、居住地、所在地、行为地等来确定适 用该具体地点的法律;依据最密切联系原那么确定准据法; 以当事人的住所地法、居所地法或所属地方的法律代替其 本国法;采用国际私法的规定确定准据法。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6条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 用外国法律,该国不同区域实施不同法律的,适用与该涉外 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区域的法律。16 .小偷甲在某商场窃得乙的钱包后逃跑,乙发现后急追。甲 逃跑中撞上欲借用商场厕所的丙,因商场地板湿滑
19、,丙摔成 重伤。以下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小偷甲应当赔偿丙的损失B.商场须对丙的损失承当补充赔偿责任C.乙应适当补偿丙的损失D.甲和商场对丙的损失承当连带责任【答案】:C|D【解析】:侵权责任法第37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 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 尽到平安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当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当侵权责任; 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平安保障义务的,承当相应的补充 责任。ABD三项,小偷甲的行为造成丙损害,应当赔偿丙的 损失;商场地板湿滑为商场的过错,未尽到平安保障义务, 须对丙的损失承当补充赔偿责任。C项,
20、乙的行为是正当行 为,其对丙的损害结果不承当任何责任。17 .甲与乙登记结婚3年后,乙向法院请求确认该婚姻无效。 乙提出的以下哪一理由可以成立?()A.乙登记结婚的实际年龄离法定婚龄相差2年B.甲婚前谎称是海归博士且有车有房,乙婚后发现上当受骗C.甲与乙是表兄妹关系D.甲以揭发乙父受贿为由胁迫乙结婚【答案】:C【解析】:A项,婚姻法解释(一)第8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 法第10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 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甲与 乙登记结婚时乙没有到法定婚龄,但是,在乙请求向人民法 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时,该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那么不再 属于无效婚
21、姻。B项,婚姻法第10条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婚姻无 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 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欺诈不构成婚姻无效的事由。C项,根据婚姻法第10条第2款的规定,有禁止结婚的 亲属关系的,婚姻无效。根据第7条第1款的规定,直系血 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表兄妹属于三代以内 的旁系血亲,因此,甲与乙是表兄妹关系,有禁止结婚的亲 属关系,该婚姻无效。D项,婚姻法第11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 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 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
22、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 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受胁迫缔结的婚姻,属于可撤 销婚姻,而非无效婚姻。18 .农户甲外出打工,将自己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给 同村农户乙,5年后甲返回该村。关于甲返村后的住宅问题, 以下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由于甲无一技之长,在外找不到工作,只能返乡务农。政 府应再批给甲一处宅基地建房B.根据“一户一宅”的原那么,甲作为本村村民应拥有自己的 住房。政府应再批给甲一处宅基地建房C.由于农村土地具有保障功能,宅基地不得买卖,甲乙之间 的转让合同无效。乙应返还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D.由于与乙的转让合同未经有关政府批准,转让合同
23、无效。乙应返还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答案】:A|B|C|D【解析】:ABC三项,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1、4款规定,农村村民 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 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 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甲可以通过出卖房屋而转让宅基 地使用权,但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根据“一户一宅”原那么, 政府不能再批给甲一处宅基地建房。D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宅基地使用权转让需要经过 政府批准。根据合同自治原那么,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自 愿、真实、一致,合同即成立且生效,不因未经有关政府批 准而无效。19 .以下哪一选项属于违反法官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形?(
24、)A.甲市中级法院陈法官的妹妹接到乙县法院开庭传票,晚上 到哥哥家咨询开庭考前须知。陈法官只叮嘱其妹庭上发言要 有针对性,不要滔滔不绝B.乙市某法学院针对甲市中级法院在审案件组织模拟法庭, 乙市中级法院钱法官应邀担任审判长。庭审后,钱法官就该 案件审理和判决向同学们谈了看法C.林法官担任某法学院兼职博士生导师,每年招收法学博士 研究生1名D.某省高级法院朱院长担任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副会 长【答案】:B【解析】:B项,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那么第14条规定,尊重其他法 官对审判职权的依法行使,除履行工作职责或者通过正当程 序外,不过问、不干预、不评论其他法官正在审理的案件。A项,法官职业道德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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