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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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省公路平安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促进公路交 通平安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让人民群众在公路出行中有更多 平安感,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统一部署,省交通运输厅、 省公安厅自即日起至2025年底,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 公路平安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现结合我省 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省委十四届九次、 十次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开展和平安, 树牢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 路警协同、多方共治”的工
2、作格局,坚持“问题导向、系统 思维、精准施策、标本兼治”的工作原那么,推动公路交通安 全设施更加完善,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数字化水平进一步 提升;到2025年底,基本完成普通国省道一级公路平面交 叉整治,实现公路“平安保障能力系统提升、平安管理水平 显著提升、事故及亡人数持续下降”的目标,确保较大道路 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确保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为人民群众出行创造更加平安的公路交通环境,为建设高水 平交通强省、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高质量开展建设 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高水平公路交通平安保障。负责)对近三年发生过冲出路面翻坠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临 水临崖等路侧险要路段进行平安评估或会商
3、,并按规范完善 交通平安等设施。(公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共同负责)4.加强通行平安管控。对线形条件较好的路段、学校路 段、连续长陡下坡、急弯和出入口视距受限等路段,加强速 度管控和执法,特别是因超速违法行为突出导致事故多发的 路段要重点执法;各市至少选择一段超速违法较多的国省道 一级公路试点开展区间测速;公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联合 深入排查低于设计时速的公路限速标志、标线,在有条件的 路段实施提速,清理不规范设置的限速标志。流量大、货车 通行比例高的单向两车道以上路段,推行货车靠右通行的管 理措施,至少每5公里增设一处货车靠右行标志。连续长陡 下坡路段,在坡顶、下坡位置加强货车平安提示,引导货
4、车 及时调整制动性能或采取紧急避险措施。(公安部门牵头负 责)(三)农村公路1 .大力提升农村公路平安防护能力。继续推进农村公路 平安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险要路段在 2025年底实现警告标志和路侧护栏设置全覆盖。鼓励具备条 件的单车道公路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增设错车道。加强农村 公路通视三角区和路侧净区的管理,清理通视三角区可移除 障碍物,优化改善视距,加强视线诱导。道路沿线遮挡行车 视线和交通标志标线的绿化、遮挡物应当定期修剪、清理。 监督权属单位加强公路用地范围内窖井盖平安管理。(交通 运输部门负责)深化农村公路隐患突出重点路口路段攻坚行 动,深化农村公路“千灯万带”示范工
5、程,混合交通流量大、 事故多发的农村公路平交路口按要求增设信号灯、减速带 (被交叉道路)等交通平安设施。对近三年内发生过亡人交 通事故的平交路口和冲出路面翻坠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临 水临崖等路侧险要路段,已完成整治的开展“回头看”进行 查漏补缺,未完成整治及新发生死亡交通事故的进行平安评 估或会商,并按规范完善交通平安、交通技术监控等设施。(公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共同负责)2 .推进农村公路共治格局。严格落实新建、改建农村公 路的交通平安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 入使用“三同时”制度。(交通运输部门牵头负责)联合开 展违法涉路施工活动清理整治,重点是未经批准增设平面交 叉路口、公
6、路用地范围内修建建筑物、设置非公路标志、限 高限宽设施等;联合开展路域环境整治,推动当地政府实施 “路田分家、路宅分家”。健全平安隐患挂牌督办机制,对 交通事故多发、风险隐患突出的点段要以市、县道专委的名 义挂牌督办治理,催促县、乡(镇)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落 实。(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共同负责)3 .加强农村公路管理与宣传。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长 制”,落实县、乡、村三级路长责任。(交通运输部门负责) 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加强交通平安管理(治理)工作站、 劝导站建设,明确各村(社区)道路交通平安责任人,组建 网格员、劝导员、党员等参加的交通平安自治巡防队,不断 充实农村公路交通秩序管理和养护
7、管理力量。(公安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共同负责)强化交通平安宣传劝导,普及交通 平安知识,着力增强群众平安意识、规那么意识和法治意识。 及时发现、劝导、制止严重超员、非法载人、酒后驾驶、非 法改装、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并及时通报当 地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公安部门负责)四、时间安排(一)启动实施(2022年5月10日前)1 .省交通运输厅和省公安厅印发方案,部署公路平安设 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以下简称精细化提升行 动)。2 .市级交通运输局和公安局联合成立领导小组,健全工 作机制,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和责任主体, 提出实施要求,细化工作措施。(二)排查评
8、估(2022年5月底前)3 .2022年5月中旬前,各市公安部门牵头、交通运输部 门配合,加强交通事故、违法查处数据与公路交通流量、设 施的综合分析,形成分市、县的公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清单 及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主要措施。2.各市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部门配合,结合公路交 通事故多发路段清单,通过现场联合排查方式确定公路交通 平安设施提升路段清单及主要措施,于2022年5月底前报 至“全国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工程管理信息系统农村公路 提升路段同步在“综合交通地理信息平台”中落图。结合动 态排查结果,分轻重缓急制定分年度实施计划。国省道以市 为单位,由市级主管部门按公路线路组织整条段排查并提出 分
9、年实施计划建议,报省级主管部门审定;农村公路以县为 单位,由县级主管部门组织逐条排查并提出分年实施计划建 议,报市级主管部门审定。(三)全面实施(2022年6月至2025年底前)1 .省交通运输厅和省公安厅在全省范围内联合确定假设 干条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先行实施,组织专家 组进行技术指导,跟踪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技术问题。经 评估到达目标的,省交通运输厅和省公安厅联合命名省级 “公路平安精品路”,同时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根据实 施进展和成果,适时组织全省现场调研交流。各市根据本地 实际,在近年来开展的交通平安文明示范路、美丽农村路等 创立基础上,分别确定市级“公路平安精品路”,同
10、时报省 交通运输厅和省公安厅。2 .各市总结推广精品路经验做法,以局部带动整体,推 动本地区公路参照精品路标准进行精细化提升。市交通运输 局和公安局根据分工,分年度对本地区实施工作进行总结和 评估,有序组织实施工作。3 .省交通运输厅和公安厅每年对全省实施工作进行总 结和评估,发布每年度实施工作情况,并提出下一年度实施 工作要求。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要 按照本通知要求,成立领导小组,精心谋划部署,加强统筹 协调,构建部门协作分工及协同落实工作机制,共同研究制 定本辖区实施方案。要扎实做好各项工作落实,明确任务目 标和具体措施,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责任单位、
11、责任部门 和责任人,按计划、有组织地推进实施。(二)加强资金保障。对需要增设或改造公路交通平安 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的,各市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要争 取地方政府支持,推动将普通公路相关资金纳入一般公共预 算予以安排。收费公路交通平安设施提升资金从车辆通行费 中列支,各市交通运输部门要催促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将经费 纳入年度资金预算,同时,加强资金绩效管理,规范资金使 用,确保资金投入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省交通运输厅将按规 定通过现有资金渠道安排补助资金对普通公路交通平安设 施提升予以支持,并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三)强化系统治理。各市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要 深入理解并坚持系统观念,运用系统方法,
12、更加突出依法治 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要按照“平安、有效、经济、实 用”的原那么,全面提高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的科学化、系统 化、精细化水平。积极稳妥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新方法,遵从一致性原那么,不提不切实际的要求,不搞标新 立异的创新。推动农村地区自然村、农业生产场区通硬化路, 落实交通平安隐患排查治理措施,为农村群众出行创造平安 的道路交通环境。(四)建立联动机制。推动交通运输和公安部门资源融 合,共享供电、光纤、杆件等基础设施和监控、卡口的视频、 交通流量等信息。公路危旧桥隧按要求及时采取管控措施, 加强改造施工期间交通平安通行保障。完善交通应急指挥体 系和协作机制,市、县两级
13、公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和高速 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快速联动,实现“一点布控、全线响应、 联动打击“。进一步规范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 制度化工作机制,坚决打击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定期公布公 路交通平安情况,对“三同时”制度不落实、违法涉路施工 活动、违法超限超载以及交通平安风险突出等实行联合挂牌 督办,落实交通平安责任,形成整治合力。(五)强化动态跟踪。各市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要 健全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动态掌握精细化提升行动实施情况, 加强对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的催促,及时将实施进展向当地政 府报告。建立健全实施效果动态跟踪长效机制,对已命名“公 路平安精品路”实行动态管理。省交通运输厅和省公
14、安厅将 根据各地工作实施进展,适时开展调研和督导。(六)加强信息报送。建立精细化提升行动信息报送制 度,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自2022年5月起至2025 年底,各市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于每年5月、6月、9 月、H月的23日前分别向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报送工 作进展情况,12月5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2025年12月 5日前报送精细化提升行动总结报告。二、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一)组织领导由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成立浙江省公路平安设施和 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并在省公路与运输 管理中心设办公室,具体架构如下:1 .浙江省公路平安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领导小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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