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复习资料汇总及答案(标准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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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复习资料汇总及答案(标准版)1.在公交车上,歹徒甲看中乘客乙价值5000元的手包,在公交车到 站准备开门的时候,夺过手包就跑下车,乘客乙追着不放,好心的乘 客内也帮助下车追赶甲。跑出200米后,甲拿起旁边水果摊的水果刀 威胁丙:再过来我就不客气了。丙毫不示弱,拼死抢回手包。关于甲 的行为,以下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甲的行为构成转化型抢劫罪(第269条),不适用在公共交通工具 上抢劫这一加重处分情节B.甲的行为仅构成抢夺罪C.甲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属于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D.甲的行为仅构成抢夺罪,因为后续的暴力行为并没有造成被害人轻 伤以上,不能转化成抢劫【答案】:A【解析】:
2、ABC三项,本案中,该案中,行为人的前行为是抢夺,后使用暴力相B.破坏交通工具罪C.破坏交通设施罪D.诈骗罪【答案】:C【解析】:ABC三项,以行为而论,甲的行为毁坏了他人的财物,符合故意毁坏 罪的构成要件。但是,只定故意毁坏财物罪仅评价了行为侵犯财产权 利的属性,而没有评价危害公共平安的属性。此题中,“足以倾覆” 四字,便指向了危害公共平安类的犯罪,因此,定危害公共平安类的 犯罪,更为恰当。而破坏交通工具罪是指故意破坏火车、汽车、电车、 船只、航空器,足以使其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行为。破坏交通设施 罪是指故意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 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
3、、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 生倾覆、毁坏危险的行为。本案中,甲在公路撒钉子是对交通设施进 行破坏的行为,更符合破坏交通设施罪的构成要件。D项,诈骗罪中,使对方产生认识错误的内容必须是处分财产的认识 错误,而不是任何错误。车主对“补胎收费”并没有认识错误,不构 成诈骗罪。8 .艾玛为甲国驻乙国领馆的官员,吉姆为丙国驻乙国使馆的二等秘 书。艾玛周末出游在乙国首都开车时因违反交通规那么撞伤一行人,因 紧张对伤者未实施救助即逃逸,导致伤者死亡。吉姆目击了该事件。 甲、乙、丙三国均为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和维也纳领事关系公 约的缔约国,且三国之间没有其他双边的涉及外交和领事特权与豁 免方面的协定。依国际法
4、规那么,以下表述哪些是正确的?()A.只有艾玛表示放弃其管辖豁免,乙国才可对其进行刑事诉讼B.只要吉姆本人表示愿意即可出庭作证,而无论丙国驻乙国使馆是否 同意C.乙国不可以对艾玛提起刑事诉讼,因为其享有外交豁免权D.乙国可以对艾玛提起刑事诉讼,因为领事官员只有执行职务的行为 才不受接受国的司法管辖【答案】:D【解析】:AD两项,艾玛是领馆官员,依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领事官员执 行职务的行为不受接受国的司法和行政管辖。艾玛是在周末出游时肇 事逃逸并致人死亡的,乙国可以对艾玛提起刑事诉讼。BC两项,吉姆是外交人员,外交人员的特权和管辖豁免可以放弃, 但这种放弃只能由派遣国明示做出,因此,吉姆本人没
5、有做出这种放 弃的权利。与上述理由相同,艾玛只享受执行职务行为的司法管辖豁 免。9 .以下哪一做法不符合服务大局理念的要求?()A.某省法院审理案件时发现该省地方性法规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 的法律相抵触,最终依据法律作出裁判B.某市工商局规定收取查询费,拒绝法院无偿查询被强制执行企业的 登记信息C.某市律师协会组织律师就已结案件进行回访,如案结事未了那么为当 事人免费提供法律服务D.在应对当地自然灾害中,某市检察院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着力保障 特殊时期社会稳定【答案】:B【解析】:服务大局的要求包括:依法、正确履行职责。即履行职责首先需要 以合法性为前提;同时以高度负责的精神,通过能动执法和司法
6、,把 社会开展和社会治理的总体要求导入到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坚持在 法治实践中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根据党和国家的中心任 务,及时制定法律实施的具体政策,同时还要把党和国家的政策作为 重要参考依据和解释依据。高度重视法治实践的社会效果,坚持法 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在法律实施环节,要审视法律决定的社会 影响,力争案结事了。注重和强调各部门、各机构的协调与配合, 要合理配置各种法治资源,建立相互合作、彼此支持的法治运行体系。 B项,服务大局理念强调各地方、各部门以及各机构的协调与配合。 各地方、各部门、各机构必须摒弃狭隘的地方、部门或机构利益,站 在大局的高度,正确对待和处理法治实践活动中
7、面临的各种问题。本 题某市工商局的行为不符合强调各地方、各部门以及各机构的协调与 配合的服务大局理念。A项,服务大局要坚持大局的统领性,要维护法律的统一性。地方性 法规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相抵触的,应适用全国人大常委会 制定的法律,才能保证法律的统一。C项,法治实践活动的社会效果是检验法治为大局服务具体成效的主 要依据。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必须高度重视法治实践活动的社会效果, 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在法律实施环节,不仅要依照 法定程序,把法律正确地适用于具体事实,更要审视法律适用对于解 决实际问题的效果及可能产生的社会影响。此题某市律师协会组织律 师就已结案件进行回访,为案结事未
8、了的当事人免费提供法律服务, 是律师摒弃了个人利益的局限,站在大局的高度,服务社会的行为。D项,保证服务大局的落实,必须要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 根据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来开展法治实践。遭受自然灾害的区域,基 本任务就是保障稳定,某市检察院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着力保障该地 区的社会稳定,维护了社会开展稳定的大局,符合服务大局的要求。 10.甲(15周岁)求乙(16周岁)为其抢夺作接应,乙同意。某夜, 甲抢夺被害人的手提包(内有1万元现金),将包扔给乙,然后吸引 被害人跑开。乙害怕坐牢,将包扔在草丛中,单独离去。关于本案, 以下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甲不满16周岁,不构成抢夺罪B.甲与乙构
9、成抢夺罪的共犯C.乙不构成抢夺罪的间接正犯D.乙成立抢夺罪的中止犯【答案】:D【解析】:AB两项,甲具备了抢夺罪的构成要件该当性与违法性,但是由于年 龄只有15岁,不为抢夺罪承当责任,不能单独成立抢夺罪。但是帮 助甲抢夺的乙却可以成立抢夺罪的帮助犯。甲、乙二人成立抢夺罪客 观方面的共同犯罪,只不过主犯甲不承当责任,从犯乙承当责任。C项,成立间接正犯要求乙能够支配甲的实行行为。间接正犯的支配, 是指使得他人难以选择或者难以对抗。此题中,乙并不能支配甲的抢 夺行为,是甲在主导着整个犯罪的进程,因此乙不构成抢夺罪的间接 正犯。D项,由于各共犯人的行为是作为一个整体与犯罪结果有因果关系, 当实行犯既遂
10、时,帮助者和教唆者对结果的因果力也同时被实现,同 时成立犯罪既遂,即“一人既遂,全体既遂:在既遂后抛弃甚至返 还财物的,都不能再转化为中止。甲、乙二人通过抢夺手段将被害人 的手提包据为己有,已经构成犯罪既遂,乙事后将手提包丢弃是对赃 物的处理行为,不是犯罪过程主动放弃的行为,不影响抢夺罪既遂的 成立。11.以下哪一选项属于刑事诉讼中适用中止审理的情形?()A.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B.需要重新鉴定的C.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长时间无法出庭的D.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答案】:C【解析】:C项,刑事诉讼法第206条第1款规定,在审判过程中,有以下 情形之一,致使案
11、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被告人脱逃的;自诉人患 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由于不能抗拒 的原因。ABD三项,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 以下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需要通知新的证 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检察人员发现提起 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 审判的。12 .甲犯抢夺罪,法院经审查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关于本案,下 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适用简易程序必须由检察院提出建议B.如被告人已提交成认指控犯罪事实的书面材料,那么无需
12、再当庭询问 其对指控的意见C.不需要调查证据,直接围绕罪名确定和量刑问题进行审理D.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庭宣判【答案】:D【解析】:A项,刑事诉讼法第214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 合以下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的;被告人成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 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由此可见,检察院提出适用简易程 序的建议,不是适用简易程序的必备条件。B项,高法解释第294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审判长 或者独任审判员应当当庭询问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意见,告知 被告人适
13、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法律规定,确认被告人是否同意适用简易 程序。C项,高法解释第295条第1款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 可以对庭审作如下简化:公诉人可以摘要宣读起诉书;公诉人、 辩护人、审判人员对被告人的讯问、发问可以简化或者省略;对控 辩双方无异议的证据,可以仅就证据的名称及所证明的事项作出说 明;对控辩双方有异议,或者法庭认为有必要调查核实的证据,应当 出示,并进行质证;控辩双方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没有 异议的,法庭审理可以直接围绕罪名确定和量刑问题进行。可见,只 有在控辩双方对证据无异议的时候,法庭审理才可以直接围绕罪名确 定和量刑问题进行。D项,高法解释第297条规定,适用简易
14、程序审理案件,一般应 当当庭宣判。13 .某案件经中级法院一审判决后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为回应社会 关注和保证办案质量,在案件由高级法院作出二审判决前,基于我国 法院和检察院的组织体系与上下级关系,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可采 取以下哪些措施?()A.最高法院可听取高级法院对该案的汇报并就如何审理提出意见B.最高法院可召开审判业务会议对该案的实体和程序问题进行讨论 C.最高检察院可听取省检察院的汇报并对案件事实、证据进行审查 D.最高检察院可决定检察机关在二审程序中如何发表意见【答案】:C|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5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 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
15、,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 和个人的干涉。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在上下级关系上有所不同。人 民检察院上下级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上级人民检察院有权就 具体案件对下级人民检察院作出命令、指示。独立行使检察权实质上 是指整个检察系统作为一个整体独立行使检察权,这在理论上称为检 察一体化。与检察系统不同,人民法院上下级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的 关系,各具体法院在具体案件的审判过程中独立行使审判权,包括上 级人民法院在内的其他人民法院无权干涉,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 法院的监督必须通过法定的程序进行,如改变管辖、在第二审程序中 撤销错误的判决等。AB两项,最高法院不得就尚未作出判决的个案对高级法院进行指导
16、 和监督。CD两项,最高检察院可以针对具体案件对下级检察院作出命令和指 不O.以下关于法律与宗教关系的说法中,错误的选项是哪一项?()A.由于局部宗教教规与国家法律存在抵触,公民能够以信仰宗教为 由,回避国家局部法律的强行性规定B.公民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法律保护 公民正常合法的传教活动C.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都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 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D.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和实行宗教同国家政 治生活及教育相别离的原那么威胁而抗拒抓捕,应成立刑法第269条的转化型抢劫(事后抢劫)。但是在公共交通工具上
17、抢劫应作限制解释,强调暴力、胁迫发生在公 共交通工具内,甲的暴力、胁迫行为并没有发生在公共交通工具上, 因此其行为不构成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不适用在共交通工具上抢 劫这一加重处分情节。D项,成立转化型抢劫,不需要造成被害人轻伤以上。暴力应具有足 以使他人不敢对抗、不能对抗的程度,即与普通抢劫罪的暴力程度相 当。如果程度极其轻微的,不能转化为抢劫罪。2.关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明责任分担,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公诉案件中检察院负有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证明被告人无罪的 责任由被告方承当B.自诉案件的证明责任分配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法那么确定C.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中,被告人承当说服责
18、任D.非法持有枪支案中,被告人负有提出证据的责任【答案】:D【解析】:【答案】:A【解析】:BCD三项,我国宪法第3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 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 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宗教的公民。国家保 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 民身体健康、妨害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 国势力的支配J由此可见:一方面,法律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 每个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 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另一方面,国家依法管理宗 教事务。首先
19、,法律禁止有人利用宗教从事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 身体健康、妨害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其次,国家依法取缔邪教组织, 惩治邪教活动。最后,国家通过法律确保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 国势力的支配。15 .我国强制措施的适用应遵循变更性原那么。以下哪些情形符合变更 性原那么的要求?()A.拘传期间因在身边发现犯罪证据而直接予以拘留B.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发现另有其他罪行,要求其相应地增加保证金的数额C.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规定后对其先行拘留D.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侦查羁押期限内办结的,予以释放【答案】:A|C|D【解析】:变更性原那么是指强制措施的适用需要随着诉讼的进
20、展、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及案件情况的变化而及时变更或解除。A项,刑事诉讼法第82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 疑分子,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正在预备犯罪、 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觉察的;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 人指认他犯罪的;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犯罪后企 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有流窜作案、屡次作案、结伙 作案重大嫌疑的。B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03条第1款,公安机 关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对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 人,根据案情变化,应当及时变更强制措施或者解除取保
21、候审。可知, 此时要结合“其他罪行”判断是否继续适用取保候审措施,并非直接 要求增加保证金的数额。并且增加保证金的数额只是改变了取保候审 的保证方式,并没有改变强制措施的种类或者解除,所以未表达强制 措施的变更性原那么。C项,刑事诉讼法第71条第4款规定,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 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D项,刑事诉讼法第98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 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 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16 .以下哪些行为构成盗窃罪(不考虑数额
22、)?()A.酒店服务员甲在帮客人拎包时,将包中的手机放入自己的口袋据为 己有B.客人在小饭馆吃饭时,将手机放在收银台边上充电,请服务员乙帮 忙照看。乙假意容许,却将手机据为己有C.旅客将行李放在托运柜台旁,到相距20余米的另一柜台问事时, 机场清洁工丙将该行李拿走据为己有D.顾客购物时将车钥匙遗忘在收银台,收银员问是谁的,丁谎称是自 己的,然后持该钥匙将顾客的车开走【答案】:A|B|C|D【解析】: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屡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构成盗窃罪。A项,服务员帮客人拎包,包内的财物并未转移占有,其将手机据为 己有的行为属于秘密窃取他人财物
23、,构成盗窃罪。B项,客人将手机放到收银台附近充电,虽明确拜托服务员乙帮助照 看,但客人此时就在同一场所就餐,可以认定其没有转移占有的意思, 乙将手机据为己有的行为属于盗窃罪而非侵占罪。C项,机场清洁工丙将旅客临时放置的行李据为己有,由于该旅客并 未脱离对行李的控制,丙的行为构成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盗窃罪。D项,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向收银员谎称是自己的车钥匙,开走顾 客车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丁骗取他人车钥匙只是窃取他人车辆的 手段,并不影响其行为的定性。17 .根据商业银行法,关于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以下哪些说法是错 误的?()A.在中国境内应当按行政区划设立B.经地方政府批准即可设立C.分支机构
24、不具有法人资格D.拨付各分支机构营运资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总行资本金总额的70%【答案】:A|B|D【解析】:AB两项,商业银行法第19条第1款规定,商业银行根据业务需 要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必须经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分支 机构,不按行政区划设立。C项,商业银行法第22条第2款规定,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不具有 法人资格,在总行授权范围内依法开展业务,其民事责任由总行承当。 D项,商业银行法第19条第2款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拨付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运 资金额。拨付各分支机构营运资金额的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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