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环保扬尘专项治理工程监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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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环保扬尘专项治理工程监理实施细那么目录一、工程特点1二、监理编制依据1三、监理工作流程2四、监理人员工作分工及职责3(-)扬尘整治监理工作分工3(二)扬尘整治工作监理人员的职责32、监理工程师的扬尘整治工作主要职责:3五、扬尘治理监理工作要点41 .工程要做到“8个100%”、“六个到位”、“两个禁止”: 42 .施工现场围挡53 .场地硬化及车辆冲洗54 .施工现场污水排放55 .建筑材料56 . 土方工程57 .重污染天气6六、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71 .监理工作方法72 .监理控制措施7附件1:扬尘污染防治监理检查记录表9附件2: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标准11附件1:扬尘污染防治监理检查记录
2、表9序号检杳工程检查标准检查情况检查人一、施工现场围挡1施工现场是否围挡封闭围挡要封闭、连续符合要求2围挡材料用金属等硬质材料符合要求3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米(根据当地规定调整)不低于1.8米二、施工现场出入口、主干道、作业区加工场、生活区道路4是否硬化应性硬化已硬化5裸露部位应绿化无此项6现场主出入口必须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已设置7运输车辆驶出施工现场应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作业场所符合要求8硬化后的地面不得有浮土、积土,洒水保持道路湿润符合要求三、污水排放9沉淀池要设置沉淀池无此项10泥浆、污水排放未经沉淀严禁直接排入河 道和下水道内,泥浆不得 外漏无此项11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井内无此
3、项四、建筑材料12混凝土应使用商品混凝土符合要求13砂浆自拌砂浆应使用预拌砂浆材料集中堆放,覆盖符合要求14易产生扬尘的材料运输封闭运输符合要求五、建筑垃圾15现场堆放的渣土、垃圾必须采取围挡、遮盖等防符合要求尘措施16建筑垃圾必须采用密闭容器清运,严禁凌空抛掷无此项17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施工现场禁止燃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等符合要求六、土方工程18土方覆盖裸露的土方应覆盖符合要求19风速到达五级以上时不得进行土方挖填和转 运、撤除、道路路面鼓风 机吹灰等易产生扬尘的作 业符合要求七、脚手架20密目式平安网平安网封闭,并保持严密整洁无此项21密目式平安网安装高度围护高度应超
4、出操作层1.5米无此项10附件2: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标准第一条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一)总体要求,即“8个100%” :现场封闭管理100%,现场湿法作业100%,场区道 路硬化100%,渣土物料覆盖100%,物料密闭运输100%,出入车辆清洗100%,设置PM2.5、 PM1O扬尘在线监测仪率达100%,设置扬尘远程监控率100%。(二)施工现场主要通道、材料存放区、加工区等场地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土层夯实 后,面层材料可用水泥混凝土或沥青混凝土。(三)平整场地、土方开挖、土方回填、外架撤除、清运施工垃圾和渣土及道路破除 修复施工等作业时,采取湿法作业,防止产生扬尘污染。(四)生活办公区地面必须
5、平整夯实,面层材料可用混凝土,局部绿化处理。(五)施工现场、围挡周边道路、办公区和生活区依据天气情况,每日早、中、晚洒 水降尘。在土方施工、干燥天气、风速4级以上的天气条件下,应适当增加洒水次数,保 证不起尘。(六)现场排水畅通,保证施工现场无泥泞、无积水。(七)施工现场周边道路破损应及时修复,防止雨天污水漫流、风天尘土飞扬。(八)遇有四级风以上天气时,不得进行土方运输、土方开挖、土方回填、产生扬尘 的撤除等作业。(九)待建空场地必须围挡,必须做到地面硬化、绿化或覆盖防尘网。(十)施工现场设置易产生扬尘的施工机械的,必须配备降尘防尘装置。(十一)施工现场严禁燃烧塑料、树叶、垃圾等各类有毒害物质
6、和废弃物,不得使用 煤炭、木料等污染严重的燃料。(十二)按照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平安管理条例有 关要求,施工现场应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十三)城市建成区施工应当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禁止现场进行搅拌混凝十. 和配制砂浆。(十四)禁止露天喷漆行为。第二条垃圾存放及运输(一)施工现场设置垃圾池,生活区有垃圾桶,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二)施工垃圾清运必须采用密闭式专用垃圾道或封闭式容器吊运,严禁凌空抛撒, 平安网内垃圾应及时清理。(三)施工过程中散落的泥浆等必须及时清理,保证施工区域、现场清洁。11(四)渣土及垃圾运输车辆必须办理相关手续或委托具有垃圾运输资格的运
7、输单位进 行,渣土倾倒场地必须是正规、合法的渣土消纳场。(五)渣土及垃圾运输车辆必须采取密闭运输,按规定路线行驶,车身应保持整洁, 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飞扬、洒落、流溢,严禁抛扔或随意倾倒,保证运输途中 不污染城市道路和环境。对不符合要求的运输公司、运输车辆及机械设备和驾驶人员,严 禁进场进行装运作业。第三条现场材料、土方覆盖(一)非作业面的裸露地面、土堆应采用密目网进行覆盖,或采取绿化、固化措施。(二)水泥、灰土、砂等易产生扬尘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进行覆盖,使用 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三)对于停止施工的施工工地,应当对其裸露土地采取覆盖或者临时绿化等有效防 尘措施。
8、(四)对于土方工程,开挖完毕的裸露地面应及时固化或覆盖。(五)及时清理集土坑,白天施工的渣土暂时存储,夜晚适时运出,限制集土坑储存 渣土的高度,视天气情况进行覆盖或洒水抑尘。(六)道路破除或修复施工时,要随施工作业面对裸露土质及时清运或覆盖。 第四条车辆冲洗(一)现场施工车辆出入口必须设置洗车槽,配备车辆冲洗设施,对车辆槽帮、车轮 等易携带泥沙部位进行清洗,不得带土上路,并做到进出口周边一百米以内的道路保持清 洁。(二)洗车槽旁必须设置多级沉淀池,沉淀后的污水可重复使用或排入市政管道,严 禁未经过沉淀直接排入市政管网。(三)车辆冲洗应填写台账,并由相关责任人签字。第五条施工围挡(一)施工现场应
9、实行封闭式管理,围挡做到坚固、严密,不得有泥浆外漏,且高度 不得低于2. 5米。(二)围挡材质应使用专用金属定型材料或砖砌筑,围挡上安装喷淋装置,并符合郑 州市、公司相关文件要求。(三)围挡立面应保持干净、整洁,定时清理,公益广告粘贴合理。(四)外脚手架应使用符合规定的密目式平安网等进行垂直封闭,防止施工中物料、 建筑垃圾和渣土等外逸,防止粉尘、废弃物和杂物飘散。12第六条扬尘治理开复工验收管理(一)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复工前对扬尘污染进行检查,确认工程符合城市房屋建筑 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等扬尘防治要求,并填写工程 扬尘治理开复工申报表。(二)对委托监理的工程工程,监
10、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核查。发现存在扬尘污染 问题的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合格后,签认工程扬尘治理开复工申报表。(三)工程建设工程管理部门收到工程扬尘治理开复工中报表后,对符合开复工 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和有关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四)施工工地经过扬尘治理开复工验收合格后,到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开复工。(五)扬尘治理开复工验收内容及程序严格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扬尘治理开复工验收管理暂行方法的通知实施。(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七条保通路建设管理(一)占用城市道路进行施工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保通方案预留或建设保通
11、道路, 工期在六个月以上的工程,保通路建设标准不能低于城市道路的标准。(二)保通路要充分考虑非机动车及行人通行,必须设置道路标线、警示灯、警示牌 等交通设施,在具备条件的路段设置人车、机非隔离设施,保证人车、机非别离。(三)设置保通道路时,要充分考虑交通组织和沿街单位出行需要,合理设置出入口。(四)修建保通道路时,不准损毁原有雨污水、路灯设施,需迁改的,应征得产权单 位同意,并保证原有功能正常发挥。(五)市城市管理局负责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保通路建设工作的督导和验收,保通路未 经验收的,主体工程不得进场施工。(六)利用保通路或现有道路进行保通的路段,市政设施维护、洒水降尘和环卫保洁 等工作应参照市
12、政道路统一标准,由施工单位委托辖区专业市政管理养护单位组织实施。 市、区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监督保通道路的正常使用。(七)工程施工需要车辆绕行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保通方案或交警部门要求在施工 地段的起止点及各交叉路口,设置通行导向牌,标明通行线路或绕行方向;需要封闭道路 中断交通的,除紧急情况外,应当提前5日向社会公告。(八)道路封闭后,施工单位应当按照保通方案或交警部门要求配备专人配合交通部 门指挥和疏导交通,及时公示有关交通变动信息,并负责处理各类突发事件。(九)工程结束后,按照工程设计和工程实施计划,确保正式道路和保通道路交通功13 能衔接正常。(十)保通道路的导改、维修、养护严格按照郑州市
13、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及保通路建 设管理方法(暂行)实施第八条扬尘污染防治费用(一)施工单位合理使用扬尘污染防治费、专款专用。(二)监理单位应按施工合同及有关规定,监督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用使用情况。 第九条其他要求(一)依据在建施工工程实际情况,施工单位应编制扬尘污染防治施工方案,建筑垃 圾处置方案。方案必须经由监理工程师审批。(二)做到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备案制。建设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办理建设工程平安 监督手续时,要报送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建筑垃圾处置方案须经区市 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三)做到夜间施工备案制。施工工地因工艺需要,确需夜间进行施
14、工的,应报行业 主管部门备案,并做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三员”现场监督到位。(四)各施工单位应成立扬尘污染防治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方案要求 实施,不走形式,每日自查,及时整改,并保存检查记录和影像资料,积极配合相关部门 的检查。监理单位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审核施工单位防治方案,每日 核查,催促施工单位落实、整改。(五)各施工工地进、出口应悬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三员现场管理公示牌”, “扬尘污染治理责任标志牌”和“控制扬尘污染标准标志牌”,标明工程名称、施工现场 负责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治理标准、责任人及环保监督 等。(六)如有拆迁(撤除)工程,请按照郑
15、州市2017年扬尘污染防治集中行动实施 方案要求施工。(七)施工工地开工前应签订非道路移动机械达标排放承诺书,按要求使用非道路移 动机械,并确保达标排放。(A) 土方施工作业面(如钻孔、打桩、土方开挖、土方回填等)可暂不覆盖,但应采 取洒水等降尘等湿法作业措施,待当天施工完毕后,应按要求及时进行覆盖。(九)正在使用或正在装卸的建筑材料或建筑垃圾可暂不覆盖,但应采取防尘措施。14扬尘专项治理工程监理实施细那么一、工程特点1 .参建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市政工程勘测设计研究院监理单位:/建设管理施工单位:/集团2 .工程地点*经济综合实验区3.扬尘污染防治的主要部位:(1)施工道路扬尘,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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