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23年真题演练及答案解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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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23年真题演练及答案解析1.关于思想家、法学家在法律开展中的作用,以下哪些陈述是正确 的?()2011年真题A.在中国古代法律的开展中,汉代董仲舒提出依据春秋等儒家经 典的精神和原那么判案,而不仅仅依据汉律判案B.在罗马法的开展中,盖尤斯、伯比尼安、保罗、乌尔比安、莫迪斯 蒂努斯等法学家起过十分重要的作用C.在法国法律的开展中,前后近一个世纪拿破仑与法学家之争,促使 法国民法典具有了较高的科学性和学理性D.在普通法和衡平法的开展中,英国法学家对法律开展所起的作用举 足轻重【答案】:A|B【解析】:A项,汉代的“春秋决狱”是法律儒家化在司法领域的反映,其特点 是依据儒家经典一
2、一春秋等著作中提倡的精神原那么审判案件,而 C项,公民有知情权,政府信息应当及时主动公开,或者依当事人的 申请无偿公开,而某县政府通过中介机构以有偿方式提供政府信息, 把人民群众本应无偿获得的政府信息以有偿的方式提供,给人民群众 带来了新的负担,也违反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所以,这 不是执法为民的表现。A项,公安局派出所民警制作“民警联系牌”,挂在居民楼入口处, 居民在进出楼道时都能看到,一旦发生问题,能够及时地与民警取得 联系,能在最短的时间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表达了以人为本、保障 和改善民生的执法理念,符合执法为民的要求。B项,某省推进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动机制,使 人
3、民群众在遇到纠纷时,能够更好地解决纠纷,方便人民群众选择解 决纠纷的方式,促进纠纷的及时解决,方便了人民群众,所以这也是 执法为民的表达。D项,区法院推行“网上立案”“社区开庭”,使人民群众无需到法院 立案,在家即可立案,减少了人民群众的讼累,节约了诉讼本钱,大 大地方便了人民群众,表达了执法为民的理念。8.关于社会保险制度,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国家建立社会保险制度,是为了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 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B.国家设立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实行社会统C.用人单位和职工都有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D.劳动者死亡后,其社会保险待遇由遗属继承【答案
4、】:A|B|C【解析】:关于社会保险制度,不仅表达在社会保险法中,劳动法也有 涉及。A项,社会保险法第2条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 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 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 质帮助的权利。B项,劳动法第72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 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缴纳社会保险费。C项,社会保险法第4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 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第12条第1、2款规定,用人单 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
5、 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 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D项,社会保险法第14条规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 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 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据此,不能笼统的断定“劳动者死 亡后,其社会保险待遇由遗属继承”,绝大多数的社会保险待遇应当 由劳动者本人享有,其死亡后归于消灭。9.2月3日,刘某因扰乱公共秩序,被县公安局处以拘留10日的行政 处分。刘某不服提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以刘某复议申请已过复议期 限为由决定不予受理。对该不予受理的决定,以下哪一说法是正确 的?()A.作出拘留决定
6、前,县公安局应为刘某举行听证B.复议机关为市公安局C.对不予受理刘某可以直接向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D.对不予受理决定,刘某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答案】:D【解析】:行政诉讼法第45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此题中,刘某不服复议决 定,可以在受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0.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死缓。被告人没有上诉,检察机关 没有抗诉。该案经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后,被害人不服,提出申诉。 如果提起
7、审判监督程序,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由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B.由省人民检察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C.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提交本院审判委员会处理D.由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提交本院审判委员会处理【答案】: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52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 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 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243条第1款的规定,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 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 理。即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包括三类:各级人民法院院长 和审判委员会;最高
8、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和上级人民检察院。审判监督的对象均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 裁定。刑事诉讼法第259条规定,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 以下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已过法定期限没有 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终审的判决和裁定;最高人民法院核 准的死刑的判决和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本 题中,经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后的死缓判决才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 判决,对此生效判决,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包括:省高级 人民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11.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的重要举措之一,就是建立宪法宣誓制 度。按照
9、相关制度规定,以下人员中需要进行宪法宣誓的是()。A.各级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B.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C.人大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D.各级政府工作人员【答案】:A|C【解析】: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 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 及各级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 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12.以下关于行政诉讼撤诉制度的说法正确的选项是()。A.行政诉讼中的撤诉共有三种:自愿申请撤诉、视为申请撤诉以及按 撤诉处理B.当事人申请撤诉必须经人民法院同意,法院不准许,当事人应当到 庭参加诉讼C.上诉
10、人经传唤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 处理D.第三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 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答案】:B【解析】:A项,按撤诉处理也即视为申请撤诉。BD两项,行诉解释第79条规定,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 民法院裁定不予准许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 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第三 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不发生阻止案件审理的效果。可见,原告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必 须经法院批准,法院未批准的,应当到庭参加诉讼,无法定事由不到 庭的,法院可缺席审判。第三人不到
11、庭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程序。 C项,行政诉讼法第58条规定,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原告无正 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照撤诉处理。 13.甲欠乙10万元久拖不还,乙向法院起诉并胜诉后,甲在履行期限 内仍不归还。于是,乙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法院的执行人员持强 制执行裁定书到甲家执行时,甲率领家人手持棍棒在门口守候,并将 试图进入室内的执行人员打成重伤。甲的行为构成何罪?()A.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B.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C.妨害公务罪D.故意伤害罪【答案】:D【解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 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
12、、威胁的方法,阻 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代表及在一定条件下的红十字会工作人员 依法执行职务或履行职责,或者以暴力、威胁以外的方法故意阻碍国 家平安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平安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后果的 行为。妨害公务罪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虽然都是发生在执行公务 期间,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主要在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依法执行案 件过程中发生。两者是特殊法与普通法关系。因此,在执行现场中对 执法人员实施暴力、威胁行为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更为符合法律 规定。此题中,甲实施的暴力行为超过了妨害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范 围,而是将执行人员打成重伤,因此,甲的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 裁定罪与故意伤害罪的想象
13、竞合,应择一重罪处分。故意伤害罪致人 重伤的量刑幅度在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高于拒不执行判决、 裁定罪,对甲应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分。14.农民姚某于2016年3月8日进入红海公司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 劳动合同,红海公司也未给姚某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姚某向社保机构 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费。同年12月8日,姚某以红海公司未为其缴 纳社会保险为由申请辞职。经查,姚某的工资属于所在地最低工资标 准额。关于此事,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姚某自2016年3月8日起即与红海公司建立劳动关系B.红海公司自2016年4月8日起,应向姚某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C.姚某应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而不应参加基本
14、养老保险D.姚某就红海公司未缴养老保险费而发生争议的,可要求社保行政部 门或社保费征收机构处理【答案】:A|B|D【解析】:A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7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 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B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第1款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 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 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第 2款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 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C项,社会保险法第10条第1款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 险,由用人
15、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姚某属于红海公司 的职工,红海公司应当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D项,根据社会保险法第83条第3款的规定,个人与所在用人 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 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因而社保行政部门或社保费征收 机构都具有处理养老保险纠纷的权力。15.以下哪种行为可以构成玩忽职守罪?()A.在平安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情况,贻误 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B.国有公司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国有公司破产,致使国家利 益遭受重大损失的C.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
16、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 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D.负有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发现他人非法从事天然气开采、 加工等违法活动而不予查封、取缔,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 失的【答案】:D【解析】: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 不仅仅依据汉律审案。春秋决狱由董仲舒提出,他在春秋繁露 篇中谈道:“春秋之听狱也,必本其事而原其志;志邪者不待成,首 恶者罪特重,本直者其论轻。”B项,在罗马法的开展中,法学家起过十分重要的作用,他们推动了 罗马法和罗马法学的兴旺。其间出现的五大法学家为:盖尤斯、伯比 尼安、保罗、乌尔比安、莫迪
17、斯蒂努斯。五大法学家的法学著作和法 律解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C项,德国民法典的制定经历了前后近一个世纪的法学争论,使 德国民法学研究日益深入,理论更加成熟,也使德国民法典具有较高 的科学性和学理性。且不管史诗如何,囿于寿命与精力,拿破仑不可 能与法学家争论近一个世纪之久。D项,普通法指的是12世纪前后开展起来的、由普通法院创制的通 行于全国的普遍适用的法律。15世纪正式形成了大法官法院(又称 “衡平法院”)。根据大法官的审判实践,逐渐开展出一套与普通法不 同的法律规那么,即根据“公平”、“正义”的原那么形成的“衡平法”, 并逐渐成为一套有别于普通法的独立法律体系。在普通法和衡平法的 开展中,英
18、国法官对法律开展所起的作用举足轻重。2.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国家机构,以下哪些选项是正确 的?()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B.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 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客 观方面表现为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 失的行为。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观方面出于过失。玩忽 职守行为致使公共财产、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才成立本罪。 A项,刑法第139条之一规定,在平安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 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构成 不报、谎报平安事故罪。B项,刑法第168条第1款
19、规定,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 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 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玩忽职守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包括国有公司人员。C项,刑法第408条规定,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 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 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构成环境监管失职 罪。D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油气、破坏油 汽设备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假设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第4项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发现或者经举报查实的未经依法批准、许可擅自 从事石油、
20、天然气勘查、开采、加工、经营等违法活动不予查封、取 缔的,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以玩忽职守 罪定罪处分。16 .刑法第307条第1款规定“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该条规定属于()oA.简单罪状 B.叙明罪状 C.引证罪状 D.空白罪状【答案】:B【解析】:简单罪状不具体描述犯罪构成的详细特征。叙明罪状较为具体地表达 犯罪的构成特征。引证罪状引用同一法律中的其他条款来说明或确定 某一犯罪构成的特征。空白罪状在条文中指明要参照其他法律、法规 中的规定,来确定某一犯罪的构成特
21、征。刑法第307条具体说明 了伪证罪的构成特征是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 指使他人作伪证,此法条规定属于叙明罪状。17 .甲预谋拍摄乙与卖淫女的裸照,迫使乙交付财物。一日,甲请乙 吃饭,叫卖淫女丙相陪。饭后,甲将乙、丙送上车。乙、丙刚到乙宅, 乙便被老板 叫走,丙亦离开。半小时后,甲持相机闯入乙宅发现无人,遂拿走了乙的3万元现金。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抢劫未遂与盗窃既遂B.抢劫既遂与盗窃既遂的想象竞合C.敲诈勒索预备与盗窃既遂D.敲诈勒索未遂与盗窃既遂的想象竞合【答案】:C【解析】: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分在于被害人意志自由被剥夺的程度。在抢 劫罪中,
22、行为人使用暴力、胁迫等强制手段压制被害人的对抗,被害 人因为无法对抗而被迫放弃财物;在敲诈勒索罪中,行为人使用恐吓 手段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被害人基于恐惧心理而交付财物。此题 中,甲预谋拍摄乙与卖淫女的裸照,迫使乙交付财物。所以甲的行为 属于敲诈勒索罪。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区别在于行为是否已经着手,如果尚未着手、 处于预备阶段,那么构成犯罪预备;如果已经着手、进入实行阶段,那么 构成犯罪未遂。行为是否着手,主要是看行为对法益是否产生现实、 紧迫、直接的危险。就敲诈勒索罪而言,开始实施恐吓行为,也即开 始以恶害向被害人通告之时,方为着手。此题中,甲拍摄裸照的行为 仅属于制造条件的预备行为,尚未
23、着手实行敲诈勒索。由于意志以外 的原因,甲未能拍摄裸照,所以构成敲诈勒索罪的犯罪预备。甲进入 乙宅,宅内无人,甲拿走乙的3万元现金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并且既 遂。想象竞合犯是指一个行为侵犯了数个客体,触犯了数个罪名的情况。 甲进入乙宅拍裸照的行为属于敲诈勒索的预备行为,该行为没有得逞 之后,甲又产生盗窃故意并实施了盗窃。甲的敲诈勒索的预备行为与 盗窃行为是前后两个行为,不属于想象竞合关系,应当数罪并罚。 综上所述,甲的行为应成立敲诈勒索预备与盗窃罪的既遂,数罪并罚。 18.关于阅卷权的说法,以下哪些是正确的?()A.法律援助律师复制必要的案卷材料的,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仍可 收取费用B.不得限制
24、辩护律师阅卷的次数和时间C.非律师辩护人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许可,可以查阅、摘抄、复 制本案的卷宗材料D.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有阅卷权【答案】:A|B【解析】:A项,刑诉解释第59条规定,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复制案卷材料 的,人民法院只收取工本费;法律援助律师复制必要的案卷材料的, 应当免收或者减收费用。可见,检察院、法院仍可收取局部费用。B项,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14条第2款规定,辩 护律师提出阅卷要求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当时安排辩护律 师阅卷,无法当时安排的,应当向辩护律师说明并安排其在3个工作 日以内阅卷,不得限制辩护律师阅卷的次数和时间。C项,刑事诉讼法第40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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